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件(31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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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件(31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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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1张PPT)
全书逻辑框架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
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聚焦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介绍公民一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了解婚姻家庭中
的法律关系和
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和法律程序
进一步发展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增强法治意识,提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在和睦家庭
中成长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一轮复习
第五课
课标要求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必备知识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权利?
2、★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含义、意义?
4、★如何对待被继承人的债务?
5、★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的条件
6、★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继承的分配原则
7、★比较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知识结构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家和万事兴
亲属关系
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监护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内涵 (2)优点 (3)缺陷
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家暴、虐待、遗弃)
薪火相传有继承
继承
法定继承(效力最低)
遗嘱继承
非继承
遗赠(效力次之)
遗赠抚养协议(效力最高)
(遗产处理方式)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以案说法
探究:1.谈谈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如何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2.成年后,女生吴某某可以因此不对父亲吴某履行赡养义务吗?
父母 义务
权利
子女
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抚养
教育
监护
赡养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能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三不得)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①父母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侵权)【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由近亲属承担:(外)祖父母以及兄、姐】
“两个要求”:①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②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 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知识拓展
◇父母需要对成年子女承担义务吗?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以下);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特别注意】关于权利的其他情况
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履行义务的处理: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不能仲裁!!!)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
注意: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知识拓展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处理:
父母有权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不能仲裁!)。
对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如果情节恶劣,还可以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父母未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能否主张免除赡养义务?
需要根据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的原因分情况处理:
(1)如果父母确因经济能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比如因犯罪被监禁)未能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成年后主张免除赡养义务的,法院不予支持,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尽了抚养教育的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基础和前提;
(2)如果父母具有抚养能力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对子女实施虐待、遗弃、故意杀害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
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区分 抚养 赡养(扶助) 扶养(狭义)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照顾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注意】:“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
在民法典、刑法具体法律条文中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
知识深化
二、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目的
含义
意义优点
缺点
建议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失独、孤寡老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通俗讲,就是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可以指定一位亲属或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或组织充当监护人,并允许这名监护人在自己意识不清时,履行监护职责、处置自己的财产。)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能力下架,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老年人被骗取钱财的案件发生。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行为 家庭暴力 虐待 遗弃
含义及 表现 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手段,对其家庭成员身体或精神,造成具有一定损害后果的行为 经常性、持续性的 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负有赡养、扶养、
抚养义务的一方,
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
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偶发性、间断性(一次殴打) 主要是肉体上的摧残 持续性和经常性 肉体上的摧残或精神上的折磨
处理
法律责任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如遗弃未成年人,属于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有权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1.(2024·湖南·模拟)王某某年轻时有暴力恶习,时常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且挣钱所得很少补贴家用。如今王某某年迈,赡养问题随之而来。子女以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而拒绝赡养,并声称放弃继承权。王某某遂将六名子女诉至法院,要求每位子女给付赡养费和医疗费。关于本案,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继承不是赡养的前提,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③履行赡养义务只需给付老人基本生活费即可,不需要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
④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父母年轻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子女有权拒绝赡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子女以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而拒绝赡养,并声称放弃继承权是错误的,继承不是赡养的前提,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①正确。
抚养不是赡养的前提,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虽然父母年轻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但子女也没有权利拒绝赡养,④排除。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因此,六名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王某某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②正确,③排除。
2.(2024·浙江·模拟)小李因结婚购买婚房向父亲老李借款3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5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李要求小李还款。小李以父母有义务帮助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李年老后的生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借款到期后,小李仍不肯还款,老李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权益
B.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小李要求父母帮助扶持自己的要求是正当的
C.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小李以还款为由拒绝照料老李生活的做法是错误的
D.老李和小李的纠纷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通过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C
【详解】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A说法错误。
老李作为父亲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但是小李已经成年,不再具有抚养关系,B不符合题意。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小李以还款为由拒绝照料老李生活的做法是错误的,C说法正确。
本案中涉及扶养纠纷,不能用仲裁,D不符合题意。
3.(2024·浙江)小姜系12岁的学生。由于父母工作忙无暇照看,小姜使用母亲姜某的手机并以母亲名义注册账号打游戏,短短数周就向游戏充值了7600元。小姜父母发现后,第一时间联系该游戏公司客服人员反映未成年人充值问题,要求全额退款,但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小姜父母要求全额退款的诉求会得到法院支持
②小姜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父母同意、追认
③小姜父母因监管缺失存在过错,理应承担部分损失
④游戏公司未履行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的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详解】本案中小姜父母工作忙无暇照看小姜,母亲姜某也未看管好自己的手机,导致小姜成功充值,说明小姜父母存在监管缺失,应承担相应责任,小姜父母要求全额退款的诉求没有理由,不会得到法院支持,③符合题意,①排除。
小姜系12岁学生,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向游戏充值的行为应由其父母同意、追认。小姜父母明确拒绝追认的,应该按照无效合同处理,双方互负返还义务,②符合题意。
本案中小姜是以母亲名义注册账号并充值的,游戏公司是在不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提供消费的,④说法错误。
考点二
薪火相传
有继承
探究:1.案例一中,为什么陈先生第二次的诉讼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2.案例二中,居委会的诉求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案例一:2022年6月,上海陈先生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失16000多元。事后老人态度强硬拒不赔偿,监护人即老人的儿子避而不见,陈先生坚决维权,将老人告上法院。
2023年1月24日,涉事老人在医院去世。因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死亡,2023年2月22日,当事人陈先生再次维权,此次被告是老人的儿子,案由系债务清偿纠纷。
2023年3月24日下午,老人推倒摩托车案车主起诉继承人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缺席,法官当庭宣判,被告在判决结果生效后10日内在继承老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原告陈先生摩托车损失16704元。
案例二:独居60年的老人曹大爷,与居委会签订协议,约定由居委会负责照顾其生活、养老至寿终。同时约定,曹大爷去世后,所有财产将归居委会所有。协议履行16年后,曹大爷寿终正寝。四个自称曹大爷子女的陌生人找到居委会,要求继承曹大爷的遗产。为此,居委会起诉到法院,请求确认协议有效。
以案说法
一、继承与继承制度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继承制度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1.继承关系:
(先析产,后继承)
遗产的认定
继承权认定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被继承人(死者)
遗产(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继承权)
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2.继承的要求:
3.继承遗产与债务清偿责任(P46)
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注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父债一定子还吗?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是法律规定的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的继承方式。
①法定继承: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否则不生效力)。
②遗嘱继承:
4.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P46)
【特别提醒】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1)继承方式:
一、继承与继承制度
(2)继承权的丧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4.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P46)
一、继承与继承制度
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1.
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第一顺序,爸死了,爷没死,爷爷死时,孙子代位)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第二顺序,姑死了,爸没死,爸死时,表哥代位)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法定继承
一般情况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特殊情况
2. 遗产继承份额的分配【相关链接P47】:
3.处理好法定继承的意义:
(1)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法定继承
三、遗嘱继承
1.遗嘱的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
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2.遗嘱的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3.遗嘱的合法有效具备条件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不违背公序良俗
④符合相应的形式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4.遗嘱的形式:
①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②公证遗嘱: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构口述或者书写遗嘱。
③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④代书遗嘱、 ⑤录音录像遗嘱、 ⑥口头遗嘱
注意:①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遗嘱继承
5.遗嘱继承的效力: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1.遗赠
(1)含义: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
(2)注意:
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不管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四、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
2.遗赠抚养协议
(1)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2)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有遗嘱就一定是遗嘱继承吗?
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要根据取得遗产的人的身份区分)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监护人不能获得遗产)
知识深化
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但若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来处理。)
2.遗赠——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集体、组织,遗赠不属于继承。
(受遗赠人并不承受遗赠人的债务)
3.遗赠抚养协议——继承人以外的人、组织
(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书面形式)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于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效力)
4.成年意定监护——近亲属、其他人、组织(负有监护职责,书面形式)
【法律效力】遗赠抚养协议>遗嘱(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析产
合法财产/债务
(遗产)继承
法定继承(未立遗嘱/遗嘱无效)
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法律效力优先
遗赠
(不属于继承)
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个人
正确理解继承制度
家庭/夫妻关系下
共有财产
被继承人
继承人
(继承权)
遗赠扶养: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承担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 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知识整合
1.(2023·福建)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详解】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①排除。
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②③符合题意。
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排除。
2.(2023·江苏)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D
【详解】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
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
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3.(2023·浙江)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详解】因张某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
因张甲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
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
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④错误。
4.(2022·浙江)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详解】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
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
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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