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件(共25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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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件(共25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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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5张PPT)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民事
法律
关系
1、民法调整的范围:
2、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温故知新:
人身权 与 财产权 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民法典》以权利为主线,每一个条目都渗透着权利的气息,它既是“权利宣言书”又是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家园。
思考:民法典是如何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从而成为“人身权的家园”的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目
生命健康俱可贵
1、依法保护人身权的依据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原因: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②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身体层面)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精神层面)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人格权: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②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身份权: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1)内容
是最基础的权利
是物质性的人格权
(2)要求:
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2、人身权的内容及要求
生命权:是指自然人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
(侧重生命延续)——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为内容的权利。
(侧重身体完整)——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为内容的权利。
(侧重机能健全)——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3、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1)地位: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重要性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健康权既包括身体健康又包括心理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3)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注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
甲为了要回赌债,将乙的一截手指砍断
强行剪掉他人毛发
疫情期间,甲明知道感染新冠病毒,还到处乱跑,造成10几人感染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结合课本知识进行判断
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校园欺凌现象经常发生。当我们遭受侵害的时候,我们要积极维护我们的人身权利。
思考:
(1)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案例分析
1、夏某等施暴者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依据《民法典》规定,夏某、林某和张某侵害了杨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造成杨某人身伤害和严重精神损害,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
依据《民法典》规定,杨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是由于学校对魏莱等学生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造成的,所以陈念所在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0年6月,吴京得知战狼品牌公司未经其许可,将其肖像用于该公司生产销售的“战狼槟榔”外包装中,包装袋内也放入了带有其肖像的兑奖卡,外包装和兑奖卡上均标注有“电影《杀破狼》主演吴京助力战狼品牌”字样。“战狼槟榔”在该公司经营的淘宝店铺售卖,在抖音平台上有用户发布上述带有其肖像的产品宣传。吴京认为,战狼品牌公司的行为令诸多消费者及浏览者误认为其系该公司产品的代言人,事实上两方之间并无合作。2021年7月08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判决上述公司向吴京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合计342000元。
思考:该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吴京的什么权利?
该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其姓名权、肖像权。
第二目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含义
依据
法律规定
具体表现
侵权行为
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①【权利】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如北雁南归?王者荣耀?)
②【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①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随父或母姓/直系长辈血亲姓氏/抚养人姓氏,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②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
(1)姓名权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
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
风俗习惯
相关链接: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张明年幼时父母便已离婚,随母亲李利生活。张明年满18周岁后,征得李利同意,到户籍登记机关改随母姓。其父张丙闻知后,坚决不同意,通过熟人到户籍机关将其改回姓张。并通过朋友圈发布小张的照片,控诉其不孝行为,并带有侮辱性语言,为此小张非常烦恼。
思考: 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张丙的行为。
参考答案:
①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②张明年满18周岁,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有权决定自己的姓氏(改名为李明),张丙将李明的姓名改回张明,属于干涉李明的姓名权的行为,侵犯了李明的姓名权。
案例分析
思考:通过销售明星照片中的同款商品来获取利润,借明星效应提高关注度、增加销量,这一行为侵犯了明星的什么权利?应承担什么责任?
探究与分享
肖像
法律规定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①【权利】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义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①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的肖像。如擅自拥有他人照片;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制作表情包或者抓拍人像上传网络等。
②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如被AI换脸)或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往往同时构成侵犯名誉权)
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②如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2)肖像权
思考:用电影明星的照片做QQ头像或表情包,是否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电影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免费用我的照相,没门儿!
【注意】:
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
①未经允许擅自使用。
②以营利为目的。
第三目
名誉隐私不可侵
名誉
法律规定
侵权行为要件
侵权责任
英烈条款
【荣誉权】公民、法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①【权利】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①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侮辱、诽谤的行为,且为第三人所知悉;
②侮辱、诽谤指向特定人(一人或数人);
③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侵权人的行为而降低;
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②如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近亲属或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3)名誉权
甲:“一米线”
是个人隐私的保护线!
乙:我不偷不抢,
为何要隔得这么远呢?
父母偷看儿女隐私
●观察生活中人们对“一米线”的实际遵守状况,谈谈你对“一米线”的看法。
●未成年人是否有隐私 父母与子女、老师与学生之间如何正确处理相关问题
探究与分享
隐私
法律规定
意义
个人信息安全
侵权责任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①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不完全相同)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③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分处理。
【意义】保护个人信息,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①侵犯隐私权要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②公民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情节较轻的,适用民法;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
(4)隐私权
拓展延伸:区分隐私权和名誉权
隐私权 名誉权
权利主体 仅自然人享有 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
权利客体 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秘密 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侵害方式 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 侮辱和诽谤
侵害内容 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 散布、公开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
侵害人主观目的 可能不具有目的,也可能具有恶意目的或善意目的 为了毁损、贬低他人名誉
健康权
身体权
生命权
隐私权
名誉权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生命健康俱可贵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肖像权
姓名权
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
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
个人信息保护
课堂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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