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家和万事兴课件(共21张PPT)-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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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家和万事兴课件(共21张PPT)-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21张PPT)
总则编
人格权编
物权编
合同编
民法典
侵权责任编
婚姻家庭编
继承编
附则
第一单元
第一课
第二课
第三课
第四课
第五课
第六课
第二单元
第一、二单元
整体框架
思考: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最为密切的是什么关系?
亲属关系
父母
子女
夫妻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家庭和睦
目标
准则
民法典
法律对父母的要求:只生不养违法,
只生养不教育违法,虐待子女更担责。
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夫妻和谐相处、
家庭成员之间敬老爱幼
举例
(最为密切)
浓浓的亲
情与爱情
体现
婚姻家庭篇
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一、育小职责大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抚养、教育、监护)
(1)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①抚养义务:(三不得)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
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②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
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
小芙父母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1)小芙父母的理由均不成立。
(2)原因:
①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小芙的父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其母亲应给予协助。小芙母亲拒绝探望的理由不成立。
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小芙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也不成立。
探究与分享(一)
注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姚某和妻子王某离婚,女儿芳芳随母亲生活。芳芳考入大学后每年学费及住宿费需5600元,要求父亲姚某支付,但姚某认为芳芳已满18周岁而拒绝支付。为此,王某提出要芳芳改姓王。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答案:(1)芳芳已满18周岁,且高中已经毕业,姚某不再具有支付芳芳大学费用的法定义务。
(2)公民享有姓名权,可以依照法律变更自己的姓名,是否改姓应由芳芳自己决定。
探究与分享(二)
注2: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高中以下学历教育)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注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必须经未成年人住
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中学生小飞在学校与同学打架,把同学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小飞父母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1)不成立
(2)原因:教育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探究与分享(三)
看图思考
家长干预孩子玩手机的做法对不对?为什么?
2、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探究与分享(四)
张某生活富裕,但因自己的父母未帮助自己照顾小孩而拒绝赡养张老汉夫妇,张老汉为此将独生子张某告上法庭。你认为张老汉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答案:(1)张老汉的做法是对的。
(2)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张某不能因为老人未帮助自己照顾小孩而拒绝赡养老人。
注4: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而且这种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并不能因为父母未帮助自己或未尽抚养义务而免除赡养义务。
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1)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2)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注5:区分抚养、赡养扶助与扶养
区分抚养、赡养扶助与扶养
知识拓展
比较项 抚养 赡养扶助 扶养
区 别 含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经济上、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供养、慰藉和照料。 平辈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范围 长辈对晚辈 晚辈对长辈 平辈之间
联 系 1、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3、赡养侧重物质方面,扶助侧重精神上的慰藉。 王大妈今年60多岁,有3个儿子,最小的儿子小张一岁左右就被送养。王大妈因为丈夫生病花光积蓄,两个儿子生意失败家庭拮据。后王大妈得了脑梗,生活困难,靠向亲戚借钱勉强度日。你认为小张是否有义务赡养王大妈?为什么?
答案
(1)我国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若小张与养父母之间有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他对生母王大妈不存在赡养义务。
若没有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小张对生母王大妈仍有赡养义务。
探究与分享(五)
注6: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空巢"老人,也就是子女离家后的老年人,占到老年人总数的一半。卫计委家庭发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呈现这么几个特点:老年人口增长快、规模大;高龄、失能老人增长快,社会负担重;农村老龄问题突出;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独居化加速。”
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老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死有所葬”。我国法律如何解决老无所养和失独老人的养老的问题呢?
知识拓展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目的: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2)内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通俗地说,意定监护就是自己在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等。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
(3)优点(意义):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
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老年人被骗取钱财的案件发生。
(4)缺点: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
没有财产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李先生今年72岁,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二男一女,但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平时李先生一个人生活。李先生想指定自己的邻居好友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你认为李先生的做法对吗?李先生的子女可以随时终止协议吗?为什么?
探究与分享(六)
(1)李先生的做法对。 理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只要协议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人没有权力干涉。
(2)李先生的子女不可以随时终止协议。理由: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终止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三是监护人丧失了行为能力;四是监护人辞去监护;五是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作为被监护人的子女不可以随时终止协议。
探究与分享(六)答案
3、家庭失和现象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失和表现: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但是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2)法律责任: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某经常以未完成作业为和撒谎为由殴打养子,有一次殴打致其重伤。事后,警方对李某实施刑事拘留,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侵害了养子的什么权利?
探究与分享(七)
探究与分享(七)答案
李某的行为是家庭暴力行为,侵害了养子的生命健康权。
义务
赡养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
教育
监护
知识脉络
保护
权利
相一致
教育
保护
成年子女对父母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家和万事兴
经济上供养父母
生活上照料父母
精神上慰藉父母
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抚养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目的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要点提炼
1、一个目标:家庭和睦
2、两种义务: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3、两种监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4、三种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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