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件-(共45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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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件-(共45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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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5张PPT)
2.(2023·湖南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B
即时训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详解】①: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进行商品买卖活动,①情境中的描述正确。②: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②情境中的描述错误。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小李依然有义务照顾赡养老李,③情境中的描述错误。④: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情境中的描述正确。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A公司为某水稻新品种的独占实施被许可人,B公司未经许可,以线下门店推广以及在微信群内线上宣传等方式,寻找潜在的交易者,收取会员费并向会员提供该水稻种子交易信息,与买家商定交易价格、数量、交货时间,安排送货收款。A公司认为B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诉至法院。经法院审判,B公司构成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故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原告诉讼请求300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作出该判决的合理性。
【参考答案】
①(法律规定)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材料)B公司擅自销售A公司独占的水稻新品种,侵犯了A公司的专利权,属于不正当竞争,损害品牌所有人的商业信誉,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违背了诚信原则,损害了公共利益,扰乱市场秩序,(法律后果)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回应设问)法院作出该判决,能够维护发明人的利益,营造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社会氛围,助力高质量发展。





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确保前三单元所涉实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与家庭中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本册知识框架:围绕“权利与义务”展开的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选必二 《法律与生活》
01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
课标要求 考情分析
高频考点
年份 试题类型 考查考点
1.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 2.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 3.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 4.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2023辽宁高考真题 选择 订立合同的 形式
2022北京、天津、辽宁、海南高考真题 选择 订立合同的 过程
2022山东、 浙江高考真题 选择 违约与违约 责任
2022北京卷、 2023广东卷 非选择 违约与违约 责任
1.合同的成立与有效、履行合同的原则等。
(主观题超高频)
2.彻底搞清楚要约与要约邀请、定金与违约金
(万金油陷阱)。
3.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违约不用承担责任或者可以少承担责任。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
02 知识建构 思维导向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生活离不开合同
合同的含义、类型
订立合同的原则、意义
要约承诺订合同
订立合同
学问大
立字有据更可靠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书面合同(含义、优点、适用场景)
口头合同(含义、优点、适用范围、缺点)
要约(含义、要求)
承诺(含义、要求、变更)
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履行的原则、关键
合同的变更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违约免责
本课知识体系
核心知识 精讲突破
核心考点一 订立合同学问大
项目 内容
1.内涵
2.实质
3.类型
4.原则
一 、合同的相关知识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注意】①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债权关系(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在大部分合同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
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1)自愿原则。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
(2)平等协商原则。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才能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学问大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1)意思不等于意思表示。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求将内心意思表达于外。
(2)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
名词点击:意思表示
5. 意义
6.法律保障
①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市场、资源、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④总之,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维护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运行。
①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②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
一 、合同的相关知识
订立合同学问大
是否所有的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好的?为什么?
这些“须知”,其实就是合同,叫格式条款。
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含义: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优点与缺点:
注: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如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限制对方的主要权利,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
——节选《民法典》第497条
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但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注意:格式条款不等于“霸王条款”!格式条款不一定是霸王条款;而霸王条款往往是格式条款.
相关链接:格式条款
1.某知名品牌首饰店门口挂有一条横幅,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的大字。小李从该店购买了一个价值3万元的翡翠手镯,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翡翠手镯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小李于是要求该店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中的“假一赔十”( )
A.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因为它过分加重了该店的负担
B.应当认定有效,因为它是该店自愿做出的真实意思表示
C.对该店没有约束力,因为它没有被订入合同中
D.该店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为它显失公平
B
即时训练
【详解】A: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本案中的“假一赔十”是该店自愿作出的,是有效的格式条款,A错误。B:某知名品牌首饰店门口挂有一条横幅,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的大字。小李买的该翡翠手镯属于假冒伪劣产品,于是要求该店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本案中的“假一赔十”应当认定有效,因为它是该店自愿做出的真实意思表示,B符合题意。C:格式条款中的“假一赔十”对该店具有约束力,相当于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C错误。 D:本案中的“假一赔十”是该店提供格式条款的内容,确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不能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D错误。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合同订立的阶段与效力
1、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
(1)要约阶段:
①要约的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注意: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要约的构成要件:
a、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b、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c、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订立合同学问大
广告一:不是要约。因为内容不确定、不具体。没有具体到烤鸭多少钱?所以其广告
是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广告二:是要约。因为内容具体确定,在宣传材料上配图并明确规定:烤鸭一只58元、半只38元等,则属于要约,不得反悔。(具有法律效力)
思辨训练:判断下图是不是要约?
正宗北京烤鸭便宜啦,快来买呀!
广告一
广告二
订立合同学问大
(2)承诺阶段:
①承诺的含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注意: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合同成立)
②承诺的构成要件(有效承诺的条件):
a、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b、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
c、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3)新要约与承诺:(内容+超时)
在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的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1、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
订立合同学问大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一阶段
承诺:是受邀约人同意邀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第二阶段
新要约
新要约: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的过程结束
新要约
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名词解释:标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大多数是物,也包括行为。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是物,劳动合同的标的是行为。
讨价还价
小结: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举例
内容
对象
效力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超市标明商品的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如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内容只是表达了行为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
(含糊、不明确)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拓展: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乙公司在3月5回复:“如果降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
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 合同是否订立完成?
甲公司
乙公司
要约
“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
新要约
“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000件。”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
没回复。
新要约
新要约
处在反复协商阶段
合同订立没有完成
案例分析
2.2021年11月5日,A学校向B工厂发邮件称“需课桌椅1 000套,每套200元,货到付款”,B工厂看到邮件后当天传真给A学校“同意发货,款到交货”,A学校马上汇去课桌椅款20万元,次日B工厂收到汇款。据此判断(  )
A.B工厂的传真是承诺 B.A学校的邮件是要约邀请
C.A学校的汇款是承诺 D.2021年11月5日合同成立
C
即时训练
【详解】B:从材料可以看出,A学校发给B工厂的邮件是要约,B错误;A:B工厂的传真是新要约而不是承诺,承诺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A错误。C: A学校的汇款表示同意款到交货,所以是承诺,C正确。D:承诺到达对方后,合同成立,故2021年11月6日合同成立,D错误。
3(2022·浙江·高考真题)王某打电话给郭某表示欲购买一车冬枣,要求郭某一周内发货,货到付款。王某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后将之快递给郭某,郭某因出差而未能及时签字盖章,但还是指派公司员工根据约定时间向王某发货,王某在签收单上确认收到货物。这一买卖过程中( )
A.郭某没有签字的行为构成违约 B.王某与郭某达成的是口头合同
C.郭某发货的行为构成新的要约 D.王某签收货物确认了承诺到达
D
即时训练
【答案】D【解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没有签字或者盖章的一方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现实中,确实存在一方当事人由于路途遥远或者如本案中负责签字盖章的人员不在等,合同又不得不马上履行;对方当事人则由于某些原因,以履行合同一方没有签字或盖章为由提出解约或不承认合同成立。在此情况下,法律本着公正与鼓励交易的原则,采取了保护已履行主要义务一方合法权益的做法,认定此种情形下合同有效,当王某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收到货物后,意味着确认了承诺到达。D:由以上分析可知,D应选。ABC:由以上分析可知,ABC不选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主体
意思表示
内容
★4.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2.合同的订立(订立合同≠合同的生效)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合法
主体不适格
(无权处分、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追认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
订立合同是否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订立合同学问大
【注意】
( 1 )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无效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存在违约问题,但并非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 只是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如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仍可能存在财产返还、赔偿责任、追缴财产等。
注意:
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
订立合同学问大
合同甲和乙签订协议,由乙帮忙买一只枪,报酬1000元。
无效,我国禁枪,买卖枪支,违反法律规定。
甲为了转移走私货物和乙订立货物运输合同,乙知道是走私货物后坚决拒绝。甲威胁说:你如果拒绝运输,小心你的小命!乙在甲的胁迫下签订了合同。
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且损害了国家利益。
甲与某网店签订了购买A型号小米手机的合同,收到货时发现手机被换成了B型号。
有效,合同是双方意思表达一致情况下签订的。网店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4.甲年满9周岁,经过讨价还价,将自家手机卖给邻居乙。
效力待定
判断:以下案例中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它是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能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适用 对象 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适用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或重要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书面合同还可以作为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仲裁、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证据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订立合同学问大
3.合同的订立(订立合同≠合同的生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特别提醒:(1)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网购)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3)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订立合同学问大
4.合同的成立条件:
4.(2022·辽宁·高考真题)“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法院。本案中( )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
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
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即时训练
【详解】①: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排除。②④:材料中的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是报名表上记载的内容,不属于合同内容,②④符合题意。③: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课程,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③排除。
核心知识 精讲突破
核心考点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合同的履行
1.内涵 (核心)
2.原则
3.关键
4.合同的变更
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义务。
①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
②诚信履行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③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④绿色原则: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易混:全面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根本区别:前者强调正确履行义务,后者强调向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明确合同内容——了解合同的一般条款
可以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不能变更: 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2)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特别提醒】: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注:合同不能缺当事人、标的物、数量这三样,否则合同不成立;缺了别的可以通过合同内容的填补来解决。
深化拓展1
二、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含义
限度
承担方式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选其一)
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收益(实际损失+可得利益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违约责任 表现
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 措施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适用定金 罚则
要求违约方完全按照合同条款继续履行义务
赔偿损失,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赔偿损失=实际损失+可得利益的损失】
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采取的补救措施。
如: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选用违约金条款:返还定金+赔违约金。即无论是收受方还是给付方违约了,都是返定金+赔违约金,不够的再提高额度。
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
选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收受方违约)或罚没定金(给付方违约)。不够的,再追加赔偿(赔偿损失)
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二者不能并用(二者都有惩罚性),守约方可择其有利的。
深化拓展2

乙(交货)
定金4万
违约
约定违约金5万
4x2+5=13万——违约金与定金并用,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
如果选择违约金赔偿:
如果选定金赔偿(双倍):
4X2=8万【适用定金罚则——实质上对乙的惩罚只有4万】

乙(交货)
定金4万
违约
约定违约金5万
合同价款30万
如果选择违约金赔偿:5万【乙可以要求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实质上对甲的惩罚只有5万】
如果选定金赔偿:4万【乙可以没收定金,实质上对甲的惩罚只有4万】
5+4=9万【实质上对乙的惩罚只有5万】
案例分析
①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关系:不能并用
但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是: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要求:增加违约金;
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要求:适当减少违约金,最多按实际损失的130%进行赔偿。

乙(交货)
违约
约定违约金1000万
◆甲实际损失1090万——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违在1000元违约金基础上,应增加90万的赔偿金作为补偿。
◆甲实际损失990万——违约金适当略高于实际损失:这时按违约金1000万赔偿。
◆甲的实际损失只有90万——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90x1.3=117万
③没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直接赔偿损失。
②定金罚则与赔偿金的关系:可以并用,但二者总和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总额。

乙(交货)
定金50万
违约
实际损失80万
50x2 + (80-50)=130万
惩罚50万
甲实际得到多少元的赔偿?
50万定金本来是甲原有的+80万(50+30)是补偿损失的
2、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含义
限度
承担方式
违约免责情形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选其一)
约定免责、法定免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约定免责)或不可抗力(法定免责)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应当)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免除违约责任≠免除合同义务)。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收益(实际损失+可得利益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须同时具备;
②范围:客观情况——自然事件(天灾)、社会事件(人祸)
③效力:影响全部的:全部免责
影响部分的:部分免责
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能免责
④当事人的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及时提供有效证明、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全面理解不可抗力
⑴小华在送货途中,突遇大风吹断路边树木,砸伤小华,而延误送货。
⑵某房产公司因夏季天气炎热延迟交房。
⑶小明事急坐出租车去西城,双方约定,车价加倍且安全事故王某概不负责
⑷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而无法按时交货
⑸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
法定免责
可预见,不免责
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免责≠免除义务
以下情形属于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吗?
①合同是否成立(类型、形式、订立过程——要约和承诺)
②合同是否有效(有效合同的要求;无效合同的情形)
③是否有违约行为(履行原则、义务、变更等)
④有无免责事由(如有,是约定免责事由还是不可抗力)
⑤违约承担方式(具体到哪种方式)
知识整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研判过程(重点掌握)
5.(2023·海南·统考高考真题)某电脑商城做开学季促销宣传,预付200元订金即可享受本年度8月18日特惠活动。以现价8.8折购买某热销款电脑1台,小李当即预付了200元订金。活动当日,小李去该店选电脑时被告知因厂家产能不足,该款电脑暂时无货,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电脑商城应向小李支付违约金
②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
③小李无权要求电脑商城双倍返还订金
④厂家产能不足属于不可抗力,电脑商城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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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①: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材料中电脑商城与小李没有相关约定,故电脑商城无需向小李支付违约金,①不符合题意。②:材料中随着小李预付订金行为发生,小李与电脑商城之间形成合同关系,但因厂家产能不足原因电脑商城暂不能履行合同,因此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②符合题意。③: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小李交付的订金因没有与电脑城进行约定,不属于定金,③符合题意。④:厂家产能不足不属于不可抗力,④表述错误。
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3年10月,李亮看中了王明挂牌出售的一套标价150万元的商品房,经与王明协商,他以150万元的价格购买此套房产,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一个月之内李亮先支付购房定金25万元,余款在3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时付清。三日后,李亮向王明支付定金25万元。一个月后,因当地房价大涨,王明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李亮的购房定金。双方争执不下,诉诸法院。
(1)从合同订立的角度,说明上述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2)指出王明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承担方式,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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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合同订立的角度,说明上述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参考答案】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王明和李亮在完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就房屋买卖的事项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一致约定,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同内容未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该购房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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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王明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合同约定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王明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与李亮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双倍返还李亮的定金。
(2)指出王明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承担方式,并说明理由。
二、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含义
限度
承担方式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选其一)
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收益(实际损失+可得利益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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