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件(共42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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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件(共42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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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2张PPT)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全书知识框架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与家庭中的民事主体的
权利与义务
《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的
权利与义务
确保前三单元所涉实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劳动法》等规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
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本册教材内容是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展开的
2024届一轮复习材料·选择性必修2
第1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在生活中
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民事权利与义务
人身权利
物 权
知识产权
保护创作——著作权
激励创新——专利权
点石成金——商标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
生命健康权
姓名、肖像权
名誉、隐私权
合同订立
违约责任
生活离不开合同
要约承诺订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力行使 注意界限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民事权利有限制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与民法典
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的基本原则
几种主要
的人身权

生活中
学民法用民法
重要性
类型
人格权
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认真对待
民事权利与义务
积极维护
人身权利
人身权概述
含义: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法的调整对象与作用
民法典的地位
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权
自然人
法人和
非法人组织
身份权
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课节 课标 要求 年份 试题 类型 考查考点 备考策略
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6非3主) 2022年北京卷 选择题 考查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结合自己或家人的生活经验,讨论自愿、平等、诚信等民法原则,了解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理解如何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2.以“公民民事权利的实现和保护”为例,探究公民人身权的保护。
2023年北京卷 选择题 考查民法基本原则;考查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023年福建卷 选择题 考查民法基本原则
2023年湖南卷 选择题 考查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考查民法基本原则
2022年天津卷 选择题 考查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考查民法基本原则
2023年河北卷 选择题 考查民法基本原则
2023年河北卷 主观题 考查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考查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考查民法的立法宗旨
2022年山东卷 主观题 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
2023年山东卷 主观题 考查民法基本原则
备考导航 命题特点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从命题内容上看,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民事行为能力(完全、限制、无、三种情况)、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的相关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
内涵 ★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
【注意】①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②民法不调整强制性与隶属性的关系如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国家赔偿
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地位 民法典是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2.民法法律关系
含义 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要素 主体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与 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 物(静态)
债权关系 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志(精神产品)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内容 含义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相等)。
【注意】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8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8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注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
A.可以独立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B.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行为;
C.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注意:
A.纯获利行为无效;
B.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
②③监护人除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知识拓展】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保护自己肖像权、健康权、隐私权等)
(不能盗取别人财产;不能侵犯别人肖像权、健康权等)
【注意】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它是民事主体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受到年龄、智力等限制。分为完全、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种。)
(2)体现: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1)原因: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3.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4.民法基本原则(重点)
含义 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目的 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基 本 原 则 平等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权利平等,法律地位平等;合法权益平等保护)
自愿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由意志)
公平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均衡)
诚信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 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
绿色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2023·福建卷)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023湖南卷) 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023·湖北卷)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022北京卷)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7周岁的小学生甲获得一等奖。一公司看上了甲的获奖作品,提出要以2万元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甲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
B. 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商标权
C. 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享有所有权
D. 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

【典例1】 2018年10月1日,东城区的宋某向西城区的李某借款10万元,承诺于2019年元旦前归还,并通过微信将借条拍照发给李某。借款到期后,因碍于朋友面子,李某一直未催要欠款。2022年3月1日,李某因急需用钱,多次电话、微信联系宋某索要借款,均未果,遂欲将宋某诉至法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在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B.本案已过诉讼时效,李某丧失了起诉权
C.李某提交的微信中的借条照片属于书证
D.李某可就此纠纷上诉到东城区人民法院

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身份权: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监护权、配偶权等
人身权
财产权
民事权利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物权
知识产权
债权等
所有权
他物权
著作权: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专利权
商标权等
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等
人格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人身权利自由和人格尊严
重要性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②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③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内容 自 然 人 人格权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身份权 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法人 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
要求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拓展延伸】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特别提醒】
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
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
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地位 生命、身体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重要性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③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侵权表现 生命权——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健康权——造成身体功能(身心健康)和机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侵权责任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注: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1.自甘风险: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1)参与的活动须是文体活动。
(2)受害人须明知文体活动具有风险仍然自愿参加。
(3)文体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2.好意同乘:是指驾驶人出于好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运营行为。生活中的“好意同乘”无处不在,比如顺路捎带朋友、同事,应陌生人请求搭载陌生人。
《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民法名词释义
(2021·浙江卷)一天傍晚,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张某的生命和健康权受到侵犯
②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张某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④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3.姓名权
含义 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特点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内容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表现 ①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
②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随父或母姓/直系长辈血亲姓氏/抚养人姓氏,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③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侵权行为 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
侵权责任 ①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权利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如果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注意区分】干涉、盗用、冒用
干涉: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
盗用:当事人不允许的情况下,用被盗用人的名气提高自身或品牌名气,目的是获得商业利润。(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扮演姓名者本人)
冒用:冒用他人姓名,把自己假扮成对方。(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
4.肖像权
含义 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法律 依据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侵权 表现 ①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肖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广告、商标和装饰橱窗等;利用他人肖像制作“表情包”或者用手机任意抓拍人像上传网络。
②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如被AI换脸)或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往往同时构成侵犯名誉权)
侵权 责任 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②如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拓展】肖像权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情形
①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了解真相。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
②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③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④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
⑤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
注:公众人物,如明星,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2023 全国新教材 )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而本案中甲餐厅发布的照片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属于电子数据证据。
(2023·浙江卷)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
B. 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
C.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D. 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

含义 名誉是(社会公众)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法律规定 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名誉权公民出生就有,荣誉权要靠努力去争取)
侵权要件 ①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侮辱、诽谤的行为,且为第三人所知悉;
②侮辱、诽谤指向特定人(一人或数人);
③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侵权人的行为而降低。
侵权 责任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如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5.名誉权和荣誉权
英烈条款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近亲属或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意义:①有利于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敬仰英烈,维护民族情感和社会信仰的价值导向,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英雄烈士的光荣事迹和崇高声誉凝聚的是民族历史记忆,是我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所不可或缺的精神内核。
③每一位公民对待英雄烈士都要心存敬畏、严守底线、尊重历史、弘扬正气。
6.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含义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注意】只涉及个人信息与行为,不涉及公共信息和危害公共集体利益的行为。——民事主体:自然人
法律 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意义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侵权责任 ①公民的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情节较轻的,适用民法;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
个人信息安全 ①个人信息含义: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②意义: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③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分处理。
区别 隐私权的保护目的在于防止对公民的私生活的非法侵扰,
个人信息的保护目的在于防止对个人信息的非法收集和利用。
【归纳提升】公民人身权的法律规定
法律允许 法律禁止
生命 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不得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的肖像
名誉权 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法律保护自然人的隐私,保障私人生活安宁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个人 信息 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信息。不得过度处理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行为的答题方法
1.试题特点: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某些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或者由民事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为背景,要求学生对某种特定的民事行为进行分析评判或者对民事纠纷进行法律角度上的解读。具体来看,题目往往以“A的行为是否侵犯了B 的权利 侵犯了哪些权利 A的行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等为设问,以教材中“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知识为依托,联系教材中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等知识,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判。
2.解题方法:
第一步:判断某民事主体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或者某权利人的人身权是否受到了侵害。
第二步:判断该民事主体侵犯了他人的哪些人身权,或者某权利人的哪些人身权受到了侵害。
第三步:判断实施侵权行为的民事主体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3.答题要点:
(1)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依法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或监护权等身份权。
(2)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利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2022·辽宁卷)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但未侵害其身体权
②小孙父母应对小孙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③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
④若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023·海南卷)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022·浙江卷)陈某在H市白沙区某超市挑选了些糖果准备付款,由于找不到收银台,想找超市员工询问,不知不觉间走到了超市门口。保安却以为他偷窃,把他抓了起来,并挂上“小偷”的牌子当街示众。关于本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陈某已获得糖果所有权,带到超市门口不构成偷窃
B.超市侵犯了陈某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C.陈某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须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
D.陈某既可以在白沙区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2023湖南卷)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
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23 辽宁卷)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红色剧本杀”以角色扮演方式在游戏中传承红色基因,这种沉浸式体验深受青少年喜爱。A剧本杀店张贴海报,吸引玩家纷至沓来。某日,大三学生小明约同学去该店玩以某英雄连事迹为主线的情景式剧本杀。在游戏过程中,小明发现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震惊之余,小明与主持人发生争执,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小明向执法机关举报了该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剧本杀店涉嫌哪些违法行为;若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可提出哪些理由。(8分)
参考答案:(1)①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侵犯了英烈的名誉权,损害社会共利益。
②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侵犯了小明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③在宣传海报中,“海量下载,改变的红色剧本”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2)理由:
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②英烈和小明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该店主观上存在过错,该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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