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课件(39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课件(39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39张PPT)
法律

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你是法盲?
1.小明还是个胎儿(未出生),他有继承、接受赠与的权利吗?小明过满月,妈妈闺蜜的女儿也过满月,俩人结成“娃娃亲”,这个娃娃亲有没有法律效力?
2.小李7岁,他用妈妈的手机偷偷给一款游戏充了3000块钱,小李的妈妈能够追回这笔钱吗?
3.小王16岁,周末大休回家,在彩票站买彩票中了500万,这个大奖他有没有权利领取?
4.小钟26岁,他租住的房子的房东要把房子转卖给他人,通知小钟立即搬走,小钟该怎么办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是什么样的法律?
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1
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2
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3
1.民法典地位
狭义的民法是指民法典;广义的民法则包含民法典和其他民事单行法律。
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民法含义(民法调整的范围):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主体
内容
注意:
①民法调整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主体地位必须平等,
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②民法调整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判断属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可用排除法:排除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
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
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等。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 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名词点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2021年12月20日,税务部门发布通报,头部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被罚共计13.41亿元。调查显示,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思考:该案例中税务部门与黄薇之间的关系适用民法调整吗?
【案例分析一】
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税务部门与黄薇之间的关系是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调整。
例1、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畴的是( )
A.甲公司的生产部门与公司签订了生产责任状
B.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
C.丙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D.王某杰许诺其女友如果求职成功就陪其出国旅游
【详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系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B 正确。A反映的是公司与其隶属的内部生产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C反映的是税务管理机关与自然人的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D属于男女之间的恋爱关系,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不适合法律强制调整,这三个选项反映的关系都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B
易错提醒:国家机关作为平等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时也属于民法调整范畴
练一练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①含义: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例2.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A建筑公司要求B市政府付清某公共工程的尾款
②市场监管局对刷单、炒信的某网店处以500元罚款
③甲答应乙一起去超市购物后反悔,乙要求甲履行承诺
④即将参加高考的小辉要求邻居小清不要在午休时间弹琴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①建筑公司和市政府之间委托施工的合同,此时的市政府和建筑公司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债权
③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但是调整的不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人际交往的道德关系
练一练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1)含义: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是指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营利法人(企业)
非营利法人(公立学校)
特别法人(政府)
自然人(公民)
组织
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
民事
主体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自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合法成立时,其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智力未发育健全的、轻微老年痴呆、因意外导致认知能力受损的、轻度精神病人。
注意: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
①可以独立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
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注意:
①可以进行纯获利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小明今年10岁,在与黄薇的直播互动中受其鼓动,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一台价值2万元的游戏机,小明父母发现后,要求黄薇退货遭到拒绝。小明父母以孩子的名义把黄薇告到人民法院。
思考:小明购买2万元的手机行为有效还是无效?为什么?
【案例分析二】
买卖行为无效。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小明父母不同意其民事法律行为。
例3.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下列对民事主体的理解,正确的有( )
①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是不一致的
②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③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所有自然人都具有的
④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详解】法人依法登记设立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两种能力同时发生,同时消亡,①错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②错误。
D
练一练
例4.在杨某的以下行为中,无法律效力的是( )
①7周岁时,私自从亲戚那里受赠了儿童自行车一辆
②10周岁时,在父母陪同下购置了千元手机一部
③13周岁时,用压岁钱购买了千元国外品牌鞋一双
④16周岁辍学打工维生,17周岁用工资购买了二手汽车一辆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解析】《民法典》第14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接受赠与是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但依旧需要通过法定代理人进行代理才能有效。因而,①③属于无效行为。②中的行为得到父母认可,有效。满16周岁上班挣钱的杨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④中的行为有效。
B
练一练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是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如: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
注意: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自然人要想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还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名词点击: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如:不得侵犯他人财物、交付财物的义务)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如买东西、旅游、参加音乐会)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没有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
(2)民事法律关系——民事客体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②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所有权关系
债权关系
知识产权关系
人身关系

行为(提供劳务、提供服务)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专利、著作
人身利益(生命健康、姓名、名誉、荣誉)
例5.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所购商品的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该商品
②甲借给乙1万元的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货币
③甲假冒乙商标的侵权关系的客体是该商标
④甲散布乙整容谣言的侵权关系的客体是造谣行为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C
练一练
客体是人身利益
客体是还款行为
例7.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有( )
①甲所拥有的房屋
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建设施工行为
③某个体工商户
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价款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A
合同的标的额
主体
练一练
例6.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下列关系中的客体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
A.自然人甲与乙之间的继承纠纷
B.某银行多付储户存款纠纷
C.某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丁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
D.某4S店与自然人丙之间订立的汽车买卖合同
客体是履行合同的行为
客体是物:多付的存款
客体是:遗产
非平等主体
C
练一练
(3)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权利、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③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如:李某的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李某作为专利权人享有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自己使用来收取费用、获得利益的权利。
未经李某许可不得随意使用该专利,也不可以就同一内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就是他人应承担的义务。
是什么? 区分
主体
客体
内容
自然人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物
债权关系的客体: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智力成果或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的客体:人身利益
知识归纳: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
权利和义务
民事权利: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事义务: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2022年10月,辽宁大连一男子和朋友在海鲜大排档吃饭,总共消费了930.9元,收款时竟被“反向抹零”,收取了931元。
男子一脸疑惑,找到店员讨说法,对方称,这是930.9“四舍五入”,“你要是觉得差这一毛钱,我转给你好不好?”
思考:在辽宁大连男子吃饭被“反响抹零”一事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分别是什么?
主体
客体
内容
吃饭的男子——自然人
商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消费者的权利是享受餐饮店的服务,消费者的义务是支付餐费;
而商家的权利是收取餐费,义务是提供服务。
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
【案例分析三】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探究活动: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规定:【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本案中,小林收取500元酬谢金是否合法?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本案中的失主主动提出悬赏,领取遗失物时应按承诺支付给拾得者一定报酬。所以,小林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也是合法的。
“拾金不昧”是指拾得他人物品不占为己有。它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本案中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的行为弘扬了传统美德,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符合道德层面的拾金不昧。
本案中,小林收取500元酬谢金就不认为是拾金不昧吗?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4、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力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1)原因: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体现: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2009年,济南市民吕某给女儿起了一个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的诗意名字——“北雁云依”。当地燕山派出所认为,姓名“北雁云依”不符合办理户口登记条件,拒绝登记。2009年12月17日,吕某以被监护人“北雁云依”的名义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讨论本案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这一争议,由地方法院提交至最高人民法院,其后又提交至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4月24日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北雁云依”要求办理户口登记的诉讼请求。
探究活动
案例中的取名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名”中的“姓”,即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自然人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自然人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自然人的意愿和实际做法。父母仅凭个人喜好、母姓之外选取其他姓氏或者创设新的姓氏,不属于相关法律中所规定的“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2、民法确定基本原则的原因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1、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序”是国家层面,“良俗”是民间道德层面;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3、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例7.下列选项中民法基本原则对应正确的是( )
A.江某在妻子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夫妻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擅自赠与王某,违背了平等竞争原则
B.小王明知自己的公寓附近即将修建工厂,且噪声将会很大,仍卖给了想要得到一处环境安静的住处的张某,违背了诚信原则
C.小翠(19岁)不可以结婚,但与小刚结婚违背了平等原则
D.张三在某旅游景区试戴一串手链后,被商家强制购买,违背了绿色原则
B
练一练
2020年5月初,钱先生接到某运营商客服电话,客服表示其可以免费升级20G 流量包。在确认该升级包对当前套餐无影响后,钱先生随即同意办理。收到办理成功的短信后,钱先生才发现客服所谓的免费升级包其实是每月49 元的收费套餐业务。目前,钱先生并未使用 5G 手机且并不经常在该运营商5C覆盖区城活动,该5G 业务对其毫无用处。钱先生遂提出退订该业务,但客服告知需要缴纳30元的违约金。
结合材料,分析本案中该运营商违背了民法典的哪此基本原则。
【案例分析四】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该运营商以免费升级20G 流量包为诱饵,欺骗消费者办理高额业务且并未告知该业务详尽情况,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违背了民法典规定的公平、诚信原则。因该5G业务对钱先生毫无用处,钱先生提出退订该业务,但客服告知需要缴纳30元的违约金,其行为属于强买强卖行为,违背了民法典规定的自愿原则。
参考答案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
民事法律关系
法治与德治结合
作用
民法典
含义
要素
主体
客体
内容
目的
含义
原则
平等
自愿
公平
诚信
守法和公序良俗
绿色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