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件(共46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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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件(共46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46张PPT)
法律

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课前回顾
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2.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人身权利
(1)民法优先保护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原因(为什么)
【名词点击】: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
人身权利
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健康包括生理健康
和心理健康
2.人身权利的内容(是什么):
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生命健康俱可贵
01
观看视频《少年的你》片段
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思考:1.案例中,陈念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犯?以魏莱为首的小集团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陈念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请说说你的理由。
《民法典》1179条规定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案例中的以魏莱为首的小集团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魏莱为首的小集团侵害了陈念的生命健康权,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183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案例中陈念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请说说你的理由。
依据《民法典》规定,陈念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是由于学校对魏莱及其小集团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造成的,所以陈念所在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①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遭遇侵害时要向老师、家长、学校等求助。
②学校要切实肩负起教育管理的责任,经常对学生进行青少年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
③家长要看管好孩子远离暴力游戏、暴力性动画片及电视剧,承担起预防校园暴力的责任;
④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一起重视起校园暴力问题。
⑤国家要加强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打击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为什么保障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①地位: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②作用: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2)如何保障:
①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②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2、知识拓展: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身体权: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 并自由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健康权:指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使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损害健康,致病)
生命权:指公民为维持自己生命的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在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时,即是典型的侵害生命权的情形。(致死)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三项人格权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
甲为了要回赌债,将乙的一截手指砍断
强行剪掉他人毛发
疫情期间,甲明知道感染新冠病毒,还到处乱跑,造成10几人感染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
×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练一练
1.李某和张某系同班同学,均为7岁。因张某长得矮胖,李某在张某的照片上写上“肉丸子”字样,嘲笑张某。张某发怒,打破了李某的鼻子。本案中( )
A.张某侵犯了李某的健康权,其监护人需承担侵权责任
B.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姓名权,他无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C.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他必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D.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他必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A
练一练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2.2020年3月1日,山东省某县人民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十个月。案由是田某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故意隐瞒其武昌、汉口接触史,造成医护人员及同病房病人共37人被隔离观察。田某的行为( )
①是在维护自身的隐私权 ②是对他人的身体权的侵犯
③危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④是对他人的人身权的侵犯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田某故意隐瞒其武昌、汉口接触史,造成医护人员及同病房病人共37人被隔离观察,这危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即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③④正确。身体权所保护的是身体组织的完整及对身体组织的支配,田某的行为并未侵犯他人的身体权,②错误。
D
练一练
秦某一家5口在某酒店就餐。席间点了一道菜叫“春雷一声响”,该菜是锅巴炒鱿鱼再浇上滚沸的汤料而成。服务员张某在上该道菜时,未提示大家注意,就将沸汤往菜盘中倒,操作过程中,滚烫的汤料溅到秦某脸上,秦某本能地躲避,致椅子滑倒摔倒在地,右腿骨折,秦某要求酒店承担责任。
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权利。酒店的行为构成对顾客的人身伤害,侵犯了秦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秦某可以要求酒店承担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护理费、赔礼道歉和精神赔偿等侵权责任。
(1)酒店的行为侵犯了秦某的哪些权利?
(2)秦某可以要求酒店承担哪些侵权责任?
【案例分析一】
姓名肖像受保护
02
2020年6月,吴京得知战狼品牌公司未经其许可,将其肖像用于该公司生产销售的“战狼槟榔”外包装中,包装袋内也放入了带有其肖像的兑奖卡,外包装和兑奖卡上均标注有“电影《杀破狼》主演吴京助力战狼品牌”字样。“战狼槟榔”在该公司经营的淘宝店铺售卖,在抖音平台上有用户发布上述带有其肖像的产品宣传。
思考:什么是姓名权和肖像权?
吴京认为,战狼品牌公司的行为令诸多消费者及浏览者误认为其系该公司产品的代言人,事实上两方之间并无合作,该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其肖像权、姓名权。
2021年7月08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判决上述公司向吴京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合计342000元。
探究与分享一:
1.姓名权
(1)法律依据(含义):
(2)法律规定:
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干涉:指妨害、阻碍他人行使姓名权的行为。(例如:养父母强迫养子女更改姓名。)
假冒他人姓名与盗用他人姓名的区别在于:
前者侵权人妄称自己既是某人,侵权人完全以姓名权人的身份从事活动;
后者侵权人是用他人的名义为一定行为,不妄称自己就是某人。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2)盗用:指未经允许,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使用他人姓名。(例如:擅自将歌星“腾格尔”的名字作为店名。)
(3)假冒:即冒名顶替,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例如:冒充“齐玉苓”的名字,借用齐玉苓的考试成绩上大学,致使齐玉苓名落孙山。)
名词点击:干涉、盗用、假冒
思考:你认为“鲁迅”这个名字受法律保护吗?
除了本名,你在生活中还使用过哪些名字?
1.姓名权
(2)法律规定: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相关链接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思考:是否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3.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公民姓名权的是( )
①甲的父母为甲起了与乙一样的名字
②甲(3周岁)的父母到派出所为甲变更姓名
③甲以乙的名义领取了乙的工资
④甲擅自以某教授名义为自己的作品作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甲以乙的名义领取了乙的工资,甲冒用了乙的姓名,侵犯了乙的姓名权,③符合题意。甲擅自以某教授名义为自己的作品作序侵犯了该教授的姓名权,④符合题意。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可见①属于姓名决定权,②属于姓名变更权,不合题意。
D
练一练
4.甲用拾得的乙的身份证在内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的姓名被列人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经查,丙银行在办理发放信用卡之前,曾通过甲在该行留下的乙的电话(实为甲的电话)核实乙是否申请办理了信用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 B.甲侵犯了乙的荣誉权
C.甲役犯了乙的信用权 D.内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解析】甲未经许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使用乙的姓名去办理信用卡,属于冒用他人姓名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姓名权,A表述正确。材料未涉及荣誉权,B排除。甲的行为对乙的信用确有影响,但我国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信用卡”这种人身权类型,C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银行在办理信用卡的过程中有疏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D表述错误。
A
练一练
探究问题:丙侵害了史某晨和黄某希的哪些权利?为什么?
摄影爱好者史某晨为朋友黄某希拍摄了一组生活照,史某晨在征得黄某希同意后上传在高二16班QQ群里,群友丙发现后,擅自将该组照片上传在某盈利性摄影网站上,获得报酬50000元。
丙侵害了黄某希的肖像权,黄某希的著作权。丙未经乙的同意,擅自拿乙的肖像上传到网站牟利,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史某晨对该组照片享有著作权,该组摄影作品,承载了史某晨智力创造成果,丙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探究与分享二:
1、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
2、民法中有关肖像权的规定: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二)肖像权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年还没过完,知名男星就被催“复工”了!
吴京回应不介意大家用我的表情包,请大家尽量多用我很乐意。
【特别提醒】: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思考:用电影明星的照片做QQ头像/表情,是否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以下行为是否侵犯肖像权
①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了解真相。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
②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③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④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
⑤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
下列情况属于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
5.某幼儿园在为中班幼儿过集体生日时,拍了一组照片,效果相当好。一家蛋糕店老板看到这些照片后,选了两张准备用作广告宣传。幼儿园觉得这样的宣传有益无损,非常乐意地奉送了两张照片。宣传照贴出后,孩子们的父母随即向店老板提出侵权的问题。根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幼儿园侵犯了幼儿的隐私权
B.蛋糕店侵犯了幼儿的身份权
C.蛋糕店侵犯了幼儿的肖像权
D.幼儿园侵犯了幼儿的名誉权
【解析】蛋糕店未经幼儿的监护人(父母)同意便将幼儿的照片用于广告宣传,侵犯了幼儿的肖像权,C符合题意。材料没有涉及隐私权、身份权和名誉权,A、B.D不合题意。
C
练一练
6.四川理塘“甜野男孩”丁某在网络走红后,“丁某”“丁某的世界”“丁某的微笑”等商标被多家企业恶意抢注。某时尚杂志也未经丁某本人允许擅自使用丁某的照片当作封面和海报进行销售。热心网友对此进行跟帖评论,下列评论正确的是( )
①恶意抢注商标的企业涉嫌侵犯丁某的姓名权
②该杂志擅自使用丁某的照片侵犯了其肖像权
③丁某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姓名权、肖像权等财产权
④该杂志客观上扩大了丁某的知名度,谈不上侵权
A.①2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恶意抢注商标的企业其实是在蹭丁某的知名度,恶意抢注“丁某”“丁某的世界”“丁某的微笑”等商标,有假冒丁某名义之嫌,涉嫌侵犯丁某的姓名权;某时尚杂志未经丁某本人允许擅自使用丁某的照片当作封面和海报进行销售,侵犯了丁某的肖像权,①②正确,④错误。姓名权、肖像权等权益属于人身权,③错误。
A
练一练
市民王女士曾在某整形医院就脸部的疤痕进行了治疗,治疗效果良好。后来她发现在某发行杂志上,用自己的治疗脸部疤痕前后的照片做广告,经王女士后来打电话确认,该杂志刊登自己的照片十余次,每次印数高达40万份。
请问:这算是侵犯王女士的肖像权吗?
针对王女士的情况,依据《民法典》规定,故王女士想要保护自己的肖像权,首先要明确该照片能反映王女士的特定形象。如果该发行杂志上的肖像具有肉眼可辨别性,能够认定属于肖像的话,在对方未经过王女士同意的情况下,王女士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侵害。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练一练
名誉隐私不可侵
03
【相关链接】:“英烈条款”《民法典》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1年10月,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网民“罗某平”在社交平台发布侮辱在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探究与分享三
思考:对于侮辱英烈的行为,谁来维护其名誉?
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于当天依法传唤罗某平并开展调查经审查。罗某平对其通过社交平台发表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吉阳分局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罗某平刑事拘留。
1、名誉权和荣誉权
(1)含义: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荣誉是国家和社会对在社会生产生活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有突出表现的民事主体的积极的正式评价。
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护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
荣誉权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所获得的荣誉及其利益所享有的保持、支配的权利。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2)法律规定:
①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1、名誉权和荣誉权
名誉与荣誉的区别
名誉 荣誉
不同 社会公众随意进行的评价,没有严格程序、专门要求 国家和社会给与民事主体的正式评价,授予、剥夺都有严格程序,否则就是侵犯荣誉权
来源于社会公众的一般评价 政府、单位或社会组织给与的评价,非一般评价。
社会对民事主体的综合评价,有批评、有中性评价 国家和社会积极的、褒奖性的、非消极评价
生活活动中自然产生 不可能自然产生
相同 都属于一种社会评价 探究与分享四
王女士居住在海口市琼山区某小区的一楼,2022年一月初,王女士突然发现隔壁邻居葛某在单元楼入口安装了两个监控摄像头,分别位于单元楼道出入口以及王女士家房门外,能清晰监控到王女士及其家人出行的一举一动,对王女士的每日出入行踪、来客情况的秘密性造成了影响,王女士认为这个监控摄像头的存在已经严重侵犯了王女士的隐私。为此,王女士多次找葛某协商拆除其中一个对准我家房门外的摄像头,但钱某称该摄像头是为了保证自家的安全,始终不同意拆除。
思考:葛某可以私自在单元楼入口安装监控摄像头吗?是否侵犯了他人隐私权呢?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当前家用监控摄像头安装在单元楼门口现象较普遍,多数为监控外人侵入、偷盗等不法行为,但如不合理使用或在未经同意、授权的情况下,监控的范围进入他人的私密空间或能够窥视他人不宜为外人知晓的私密活动等,则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之规定,公民在住宅内的活动以及进出住宅的信息与家庭和财产安全、私人生活习惯等高度关联,应视为具有隐私性质的人格利益,属于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范围。
葛某安装家用监控摄像头已对黄女士每日出入行踪、来客情况的秘密性造成了负面影响,违反了《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黄女士未对葛某安装摄像头提出异议,否则,葛某必须拆除对黄女士生活造成影响的监控摄像头。
2、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
(1)隐私权的含义:
(2) 隐私权的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 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3、个人信息的保护
(1)保护个人信息的原因:
(3)保护个人信息的意义:
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
(2)保护个人信息的要求: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7.李某偷看了王某的日记,并将日记中的有关王某个人疾病内容在公司员工中传播。王某对此非常生气,向公安机关写信诬告陷害李某盗窃工厂的财物、赌博等问题。本案例中( )
①李某侵害了王某的著作人身权
②李某侵害王某隐私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③王某诬告陷害李某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
④王某可以要求李某进行经济补偿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本案中李某侵害王某隐私,而不是侵害了王某的著作人身权,①错误。 本案中王某可以要求李某赔礼道谦而不是进行经济补偿,④错误。 故本题选B。
B
8.如今,智能家居设备让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捷,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潜在的风险。一些不法分子将目光瞄向了智能家居设备,通过破解软件或IP地址等方式,入侵并控制这些智能家居设备的摄像头,窥探个人隐私。对此,我们应( )
①依法打击相关侵权行为,保障私人生活安宁
②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维护公序良俗
③尊重他人隐私,不得收集、储存、使用和提供他人个人信息
④完善相关法律,加强对公民隐私权这一最基础权利的保护力度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不得非法收集、储存、使用和提供他人个人信息,③说法错误。公民隐私权不是最基础权利,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
A
9.某医院药剂科药剂师杜某与该科副主任胡某工作上发生矛盾,杜某蓄意报复,冒充患儿高某的家长写实名举报信投诉胡某错发药品导致患儿服药后产生不良反应,后胡某遭到停职检查,精神也受到损害。杜某的行为侵犯了( )
①胡某的名誉权 ②胡某的姓名权
③高某家长的姓名权 ④高某家长的名誉权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解析】材料中杜某的行为分别侵犯了胡某的名誉权、高某家长的姓名权,②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C
课堂小结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维护人身权的原因
人身权利的类型
最基础的权利
维护人身权利的要求及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后果
姓名权
肖像权
含义
重要性(原因)
法律规定
含义
法律规定
名誉权、荣誉权
隐私权
个人信息保护
名誉的含义
法律规定
隐私的含义
法律规定
原因、要求、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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