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薪火相传有继承课件(共23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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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薪火相传有继承课件(共23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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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3张PPT)
父母
子女
死者
外祖父母
祖父母
兄弟姐妹
配偶
思考:在下面图示中,死者遗留的财产将如何在下列亲属关系中分配?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1)继承的含义:是指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
转移给他人所有。
(2)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
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3)继承关系:
①被继承人:死者
②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③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④继承权: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注1:死者遗留的财产不一定都是遗产。
被继承人
继承人
遗留
继承权
承受
遗产
析出
个人合法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 或夫妻共有财产
享有
思考:继承人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吗?承担全部债务吗?
小潘的父亲去世时留下不到两万元的遗产和六十多万元的债务。父亲临终前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上。此后,小潘学开挖掘机,没日没夜揽活挣钱还债。每年除夕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债主家还债。父亲去世五年后的除夕,小潘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门,还清了全部债务。小潘的做法得到了社会普遍的认可与好评。对此,你如何评价?
探究与分享(一)
答案:(1)小潘替父还债的行为属于诚信履行义务的体现,符合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2)小潘替父还债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要求的行为,他的清偿范围超过了其继承的遗产的范围,此种做法道德高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值得赞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4)继承与债务: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被继承人
遗留
遗产
析出
个人合法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 或夫妻共有财产
债务
遗留
继承人
继承权
承受
取得
2、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1)取得继承权的根据(继承遗产的条件)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抚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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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2)继承权丧失的情形: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父母
子女
死者
外祖父母
祖父母
兄弟姐妹
配偶
思考: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什么来确定继承顺序?
3、法定继承的范围与顺序
(1)继承范围和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3:
1、配偶,指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双方,不包括同居关系、婚姻被宣告无效或撤销的双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注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继承要求:
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②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继承份额的分配原则:
继承份额的分配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答案:
(1)乙与郭大爷无抚养关系,无权继承郭大爷的遗产。
(2)100万元属于郭大爷和老伴共同财产,应析出属于郭大爷老伴的50万元,剩余50万元由郭大爷老伴和甲、丙共同继承。
(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本案中儿媳甲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多分。
(4)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本案中丙因失能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探究与分享(二)
郭大爷儿子五年前病故,儿媳甲一直与郭大爷夫妇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郭大爷继子乙虽然与其无抚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郭大爷还有一丧失劳动能力的养子丙。郭大爷病故,留下100万元的存款。思考:100万元存款应由郭大爷老伴和甲、乙、丙共同继承吗?为什么?
知识拓展: 代位继承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探究与分享(三)
张某和李某离婚,10岁的儿子小明随张某生活。2年后,张某与王某再婚,王某有一女已工作,小明则与他们共同生活。小明成年后与沈某结婚并育有一子。一日,小明开车载王某外出途中遭遇车祸,小明当场丧生,王某则于一天后过世。在继承未产生前,小明和沈某有共同财产50万,张某和王某有共同财产20万。小明的儿子能继承多少钱?
(1)小明和沈某有共同财产50万,小明可被继承的财产是25万。
(2)张某和李某作为父母、王某作为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配偶沈某、小明的儿子均有继承权,因而小明的儿子能继承5万。
(3)王某可被继承的财产是15万(王某和张某夫妻财产20万加继承小明的遗产10万,共30万,王某可被继承的是一半15万),配偶张某、其女和代位继承的小明的儿子各可分得5万。所以小明的儿子共可继承10万。
探究与分享(三)答案
张某和李某离婚,10岁的儿子小明随张某生活。2年后,张某与王某再婚,王某有一女已工作,小明则与他们共同生活。小明成年后与沈某结婚并育有一子。一日,小明开车载王某外出途中遭遇车祸,小明当场丧生,王某则于一天后过世。在继承未产生前,小明和沈某有共同财产50万,张某和王某有共同财产20万。小明的儿子能继承多少钱?
4、法律保障
(1)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意义:
①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
②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思考: 为避免子女因遗产起纠纷,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在我国,你知道遗嘱有哪些类型?有遗嘱就是遗嘱继承吗?遗赠属于遗嘱继承吗?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哪个优先?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继承:
(1)遗嘱的含义: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2)遗嘱的形式:
①代书遗嘱
②打印遗嘱
③录音遗嘱
④口头遗嘱
⑤自书遗嘱
⑥公证遗嘱
注4: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注5: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2、遗赠:
(1)含义: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受遗赠人
遗嘱继承人
(2)遗赠抚养协议: 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注3: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
注2: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
遗产处理还可以采取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目的是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注4: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探究与分享(四)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1、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2、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
1、(1)在身份上:
①黄乙是黄甲的儿子,属于黄甲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②黄丙是黄甲的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是,黄甲的遗嘱中写明将存款赠与侄女黄丙,故黄丙是受遗赠人。
(2)在条件上:
①黄乙可以继承黄甲的房屋,属于法定继承,
②黄丙接受存款属于遗赠。
答案:
2、应当根据谢某最后的口头遗嘱内容进行处理。理由:
(1)民法典第一千百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材料中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因此,该口头遗嘱是有效的,应以谢某最后的口头遗嘱为依据处理谢某的遗产。
(2)谢某最后的口头遗嘱对以前谢某所订立的自书遗嘱进行了变更,其中冲突的部分理应按照最后的口头遗嘱进行处理,即东边两间房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北边一间房仍归女儿继承。
3、遗嘱处分财产的意义
(1)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
(2)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
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注6: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自己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是遗嘱内容打印后,遗嘱人签名的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范围
顺序
遗赠
法定继承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知识脉络
(第一顺序)
继承权
遗嘱继承
薪火相传有继承
配偶、子女、父母
含义
类型
遗赠不属于遗嘱
遗赠扶养协议
要求
(第二顺序)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要点提炼
1、一个权利:继承权
2、两类人:被继承人、继承人
3、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
4、四种分配原则:均等、照顾、多分、不分或少分
5、四种处理遗产的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6、六种遗嘱形式:①代书遗嘱 ②打印遗嘱 ③录音遗嘱
④口头遗嘱 ⑤自书遗嘱 ⑥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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