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课程类型 理论基础课 学时分配 1课时方法手段 启发法、案例法 使用教具 多媒体课件、一体机的运用章节名称 公司法概述教学目的要求 了解公司法的基本常识,及公司的分类教学重点难点 1、公司的概念 2、公司的分类教学过程 公司法概述 一、 公司的概念及其分类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指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公司的种类 1. 根据股东责任的不同,可以将公司分为以下几类: (1)无限责任公司。又称无限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形式。它是最典型的人合公司,必须由两个以上的股东所组成,而且股东必须是自然人,且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即股东必须以出资财产和出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作为清偿公司债务的保证,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未受偿部分要求公司股东以其个人财产清偿,而且股东间的责任是连带的,偿还公司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股东,有权向本公司的其他股东追偿,这样,这部分股东就成为新的债权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3)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4)两合公司。两合公司是指由1人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1人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组成的公司,其中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 2. 根据公司的信用标准不同,可以将公司分为以下几类: (1)人合公司。人合公司是指公司的设立和经营活动是以股东个人的信用为基础而不是以资本为基础的公司。在这样的公司,股东个人的信用状况和社会影响是主要的,资本则处于次要的地位。交易者与公司打交道,不是由于其资本实力雄厚,主要是基于对股东个人(往往又是公司的直接经营管理者)的信任。无限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 (2)资合公司。资合公司是指公司的设立和经营活动是以资本为基础而不是以股东个人的信用为基础的公司。这样的公司,资本信用程度、资本规模大小是主要的,股东个人的信用状况可以忽略不计。因为交易者与较大规模的公司往来,跟公司的股东并无直接关系。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3)人合兼资合的公司。人合兼资合的公司是指同时以公司资本和股东个人信用作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其典型的形式为两合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3. 根据公司的国籍不同,可以将公司分为以下几类: (1)本国公司。本国公司是指具有本国国籍的公司。关于公司国籍的认定标准,目前世界各国基本相同。凡在我国注册登记设立的公司,不论外国资本占多大比例,均视为中国国籍的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均应认定具有中国国籍,属于中国公司。 (2)外国公司。外国公司是指具有外国国籍的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外国公司可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外国公司不是中国法人,该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属外国公司承担。 (3)多国公司。多国公司是指具有不同国籍、由数个具有不同国籍的公司混合组成的公司。 4. 根据公司间控制与依附关系把公司分为: (1)母公司。母公司有时也被人们称为控股公司。母公司通常拥有另一个公司半数以上的股权,或者拥有的股权虽然不足半数,但能够实际控制、支配另一公司。如果一个公司只是拥有了另一个公司不足半数的股权,而且未能实际控制另一个公司,那么这样的公司只能称为参股公司,而不能称为母公司。 (2)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有时也称为附属公司。子公司的特点在于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被其他公司持有,并且公司的重大决策权被其他公司控制。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 根据公司的管辖系统把公司分为: (1)总公司。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设立一个或一个以上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2)分公司。分公司是指由总公司所设立的,并由总公司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或资格,它可以有自己的名称,如办事处、分行、分公司等,但其名称应反映其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虽可以自己的名义在总公司的营业范围内开展营业活动,但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无独立财产,其占有的财产归总公司所有,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二、公司法 (一)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设立、组织及其对内对外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公司法的特征 1 、组织法和行为法相结合 2 、强制性与任意性相结合 3 、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 4 、国内性与国际性相结合 (三)公司法的作用教学后记 这一章记忆的知识点较多,可以总结若干条记忆方法,从而引导学生自己开发记忆方法,比如:两虚一抽515。。。。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