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经济法律关系与事实 教案案(表格式)高教版(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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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经济法律关系与事实 教案案(表格式)高教版(第四版)

资源简介

课程类型 理论基础课 学时分配 2课时
方法手段 启发法、案例法 使用教具 多媒体课件
章节名称 经济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第一章)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与事实
教学目的要求 培养学习法律意识、兴趣的一章,对理解学好法律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教学重点难点 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事实
教学过程 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与事实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与其他社会关系相比,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一)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的社会关系。
  (二)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三)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社会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在参加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职权和经济职责,以及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带有强制性、具有特定经济内容的经济职权和经济职责,以及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 (三)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协调经济活动形成的法律关系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
  1.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界定: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或者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法人组织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在成立时同时产生,到终止时同时消灭;行为能力通过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实现。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与义务是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体。它可以是自然物,如森林、土地,也可以是人的劳动创造物,如建筑物、机器、各种产品。
  2.行为。一定的行为结果可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和需要,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如旅客运输合同的客体是运送旅客的行为。
  3.智力成果。如文学艺术作品、科学著作、科学发明等。 四、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也称为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发生,是指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产生,而使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必然形成某种经济职权和经济职责或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 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依法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引起了原来的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改变。它可以是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全部的变更,也可以是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中某一两个要素的变更。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受到严格的限制,一般不允许当事人随意变更,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必要时还要经主管部门批准。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终止 经济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经济职权和经济职责或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消灭。经济法律关系一经终止,即处于确定状态,表现为原本存在的经济法律关系不复存在。 五、 经济法律事实(经济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 (一) 经济法律事实的概念 经济法律事实是一种符合法律规范的规定,能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经济法律事实是客观事实的一部分,并不是现实生活中所有的客观情况都能够称之为法律事实。例如,发生日食、海水涨潮这类自然现象;读书、写字这类社会日常生活,不为经济法所规定,因此不是经济法律事实,不能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终止。
  l.事件。事件是指与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意志无关的客观情况,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法律事实,又称为“不可抗力”。事件可分为自然事件(绝对事件)和社会事件(相对事件)两种。 其中自然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现象引起的客观事实。它包括水灾、火灾、虫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社会事件,是指由于社会上发生了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难以预料的重大事变所形成的客观事实。它包括战争、政府更迭、国家解体、游行、示威、罢工等人为灾难均属法律事件。这些事件的出现和发生,既可以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又可以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和消灭。 2.人的行为。人的行为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活动。根据人的行为是否属于表意行为,可以分为两类:(1)法律行为,经济法律行为也可以分为经济合法行为和经济违法行为两大类。(2)事实行为,如侵权行为、创作行为。  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除民事法律行为外,还包括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不强调行为的合法性,因此,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
  而下面我们所讲的法律行为则指的是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本书所说的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与其他行为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意欲达到某种预期法律后果的内在意思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2.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为目的。是主动、自觉、自愿的行为。
  3.是一种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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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后记 通过本部分内容的学习,学生对法律的学习提起了浓厚的学习,多用案例教学不失为一个很好的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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