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中小企业促进法律制度 教案(表格式)高教版(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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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中小企业促进法律制度 教案(表格式)高教版(第四版)

资源简介

课程类型 理论基础课 学时分配 2课时
方法手段 启发法、案例法 使用教具 多媒体课件
章节名称 第一节 中小企业促进法律制度、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要求 培养学习法律意识、兴趣的一章,对理解学好法律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教学重点难点 中小企业的划分、合伙企业的特征、分类、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和程序
教学过程 第一节 中小企业促进法律制度 一、中小企业概念和划分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増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经国务院同意把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二、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 三、社会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 一、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一种古老的企业组织形式, 它的存在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也是当今我国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企业形式之一。 (一)合伙和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着共同目的,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收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二)合伙企业的特征 1.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基础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是处理合伙人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内部法律文件,仅具有对内的效力,即只约束合伙人,合伙人之外的人如欲入伙,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在合伙协议上签字。所以,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也是合伙企业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 2. 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按照不同经营方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出资是合伙人的基本义务,也是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前提。与公司不同的是,合伙人出资的形式丰富多样,比公司灵活,公司股东一般只能以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四种方式出资,而合伙人除了上述四种出资方式外,还可以以劳务、技术、管理经验、商誉甚至不作为的方式出资,只要其他合伙人同意即可。 (2)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必须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 (三)合伙企业的分类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凡是《合伙企业法》中对有限合伙企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适用有关特殊规定。无特殊规定的,适用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一般规定。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符合法律规定人数 合伙企业合伙人至少为二人以上,对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数的最高限额,我国《合伙企业法》未作规定,完全由设立人根据所设企业的具体情况决定,但是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对于合伙人的资格作了以下规定:①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③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警察。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2.合伙人之间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指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订立合伙协议,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②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③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④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⑤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⑥合伙事务的执行;⑦入伙与退伙;⑧争议解决办法;⑨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⑩违约责任。 有限合伙协议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3.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合伙企业享有名称权,即合伙企业对其登记的名称享有专有使用的权利,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合伙企业的名称。合伙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5.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经营场所是指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在地,合伙企业一般只有一个经营场所,即在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营业地点。经营场所对于确定债务履行地、诉讼管辖、法律文书送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是指根据合伙企业的业务性质、规模等因素而应该具备的设施、设备、人员等方面的条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 1.申请人与登记机关 设立合伙企业,应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管辖可以作出特别规定。 2.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①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②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③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④合伙协议;⑤出资权属证明;⑥经营场所证明;⑦其他证明材料。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3.登记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除上述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本章重点内容小结:
  一、概念、特征、分类
  二、设立条件   三、设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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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后记 通过本部分内容的学习,学生对合伙企业提起了浓厚的学习兴趣,多用案例教学不失为一个很好的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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