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保障各类物权 课件(共72张PPT) 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同步课件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2.1 保障各类物权 课件(共72张PPT) 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同步课件

资源简介

(共72张PPT)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1.2 学习的内容
物 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回顾知识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2.1 保障各类物权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政治认同:认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国家完善财产制度,增强制度自信。
科学精神:尊重他物权,保护知识产权,创造社会财富。
法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财产权,激发经济活力。
公共参与:积极为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立法建言献策。
核心素养
重点和难点: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的分类;区分各项财产权,明确动产和不动产的取得方式
议题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
一个是自然之物,一个是他人之物!
探究与共享: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1、财产制度的重要性:
议题一: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1)含义: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意义:
①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③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2、财产权:
2020年6月,小丁在网购一物品后将包装盒扔进楼下垃圾桶,收废品的李某捡回该包装盒并窃取了包装盒上小丁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在网上出售,影响了小丁的生活。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侵犯了小丁的姓名权
②李某侵犯了小丁的隐私权
③本案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④李某未经允许出售个人信息,侵犯了小丁的财产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①: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可见,李某没有侵犯小丁的姓名权,①排除。
④:李某未经允许出售个人信息,侵犯了小丁的隐私权,而不是财产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C。
针对性练,四川理塘“甜野男孩”丁真在网络走红后,关于“丁真”“丁真的世界”“丁真的微笑”等商标被多家企业恶意抢注。某时尚杂志也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丁真的照片当作封面和海报进行销售。热心网友对此进行跟帖评论,下列评论正确的是( )
①恶意抢注商标的企业涉嫌侵犯丁真的姓名权
②该杂志擅自使用丁真的照片侵犯了其肖像权
③丁真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姓名、肖像等财产权
④该杂志客观上扩大了丁真的知名度,谈不上侵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A
③:姓名、肖像权属于人身权,而不是财产权,③错误。
④:该杂志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他人照片,侵犯了其肖像权,已构成侵权,④错误。
(3)保护财产权措施:
①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
②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③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④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2、财产权: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不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国家完善财产制度,就只是依法保障公民个人的财产权
②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③国家完善财产制度,就只是保护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财产权
④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①③:国家完善财产制度,不只是依法保护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还保护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财产,故①③错误。
针对性练习
(1)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2)物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3)物权基本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特别提醒】: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3、物权:
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
①不动产:不能移动或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例如:房子、树木。
②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除了不动产都是动产)。例如:存折、书籍、床、汽车
【名词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物权编规定了各类财产关系的物权制度,在民法典各分编中排在第一编,重要性可见一斑。下列关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物权包括所有权和用益物权
②不动产以登记、动产以交付为准取得所有权
③国家集体的物权优先于个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
④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①④: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①说法不准确,④说法正确。
③: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③说法错误。
针对性练习
动产 不动产
教材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探究与分享: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类型: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文物、河流、矿藏等)、
集体所有(农村土地等)、
私人所有(房子、车子等)。
4、所有权:
(2020·浙江·统考二模)过年时,爷爷给12岁的小明买了一台新手机,高兴的小明便将自己价值2000多元的旧手机扔到垃圾箱里,但小明很快又后悔了,回去找手机时,发现手机已经被小白捡走。此时
①小明可要回旧手机②小明可以自由支配新手机
③小白占有了旧手机④小白可以向小明索要报酬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详解】①③:财产权制度是现代社会一项极其重要的法律制度。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小明将自己的旧手机扔到垃圾箱里,但很快又后悔了,回去找手机时,发现手机已经被小白捡走。此时小白占有了旧手机,但小明可要回旧手机,①③符合题意。
②: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爷爷给12岁的小明买了一台新手机,小明不可以自由支配新手机,②错误。
④:小白是捡来小明的手机,故不能向小明索要报酬,④错误。
故本题选C。
针对性练习
(2023·高二课时练习)某农民用合法收入买了一台联合收割机。农忙时,他用收割机自己收庄稼,同时也出租给别人。两年后,他将收割机卖掉。该农民拥有对这台收割机的(  )
①质权 ②使用权 ③收益权 ④抵押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详解】②③:用收割机自己收庄稼是在行使使用权,出租给别人是在行使收益权,将收割机卖掉是在行使处分权,②③符合题意。
①④:质权,是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移交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的变卖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是一种法律协议,当资金借入人不能支付债券或票据所要求支付的款项时,它能够保护资金借出人。题干没有涉及抵押权和质权,①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针对性练习
(2023·高二课时练习)张某拾得王某的一只小羊拒不归还,李某将小羊从张某羊圈中抱走交给王某。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拾得小羊后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权
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占有
C.张某有权要求李某返还占有 D.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占有
【详解】AB:拾得人不能因拾得而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故AB错误。
C:李某随即将小羊交给了原财产所有人王某,则张某不能再向李某主张占有物返还,故C错误。
D:占有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李某将小羊从张某羊圈中抱走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占有,故D正确。故本题选D。
针对性练习
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张将自己购买不久的笔记本电脑赠与即将读大学的表妹,属于公民对财产的( )
A.使用权 B.占有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答案】D
针对性练习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4、所有权:
唐某(男)与陈某(女)于2019年6月登记结婚,同年8月双方自愿签订一份协议书,明确约定唐某婚前按揭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未变更产权登记。2021年3月,陈某以与唐某感情破裂为由,诉请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同时提出唐某婚前按揭所购房屋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唐某按揭所购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③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应采用口头约定形式
④唐某按揭所购房屋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唐某与陈某对此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该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唐某与陈某对此具有平等的处理权,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针对性练习
(2023春·河南洛阳·高二校联考阶段练习)甲乙二人在上海落户并结婚、二人努力打拼、五年后、在上海买了首套房、双方书面约定房子归乙所有并登记在乙的名下,准备将来买第二套房时登记在甲名下。但8年后,当他们夫妻俩出资购买第二套房时,因限购政策,只得将第二套房登记在甲的父母名下。如今甲乙二人因感情破裂离婚,关于房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第二套房应属于甲的父母
②能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是首套
③第一、二套房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乙可以以债权要求甲父母偿还出资额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详解】①④:第二套房登记在甲的父母名下,产权属于父母,乙可以以债权要求甲父母偿还出资额,据此①④正确。
②:甲乙购买的首套房因约定归乙,且登记在乙名下,故不能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②错误。
③:第二套房登记在甲父母名下,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不选。故本题选B。
针对性练习
相关链接
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例如,
①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②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2022春·山西·高二校联考期中)牛爷爷和刘奶奶在晋城市开发区有一套200平方米的住房,二人育有四子。其中,三个哥哥在其他城市定居,经济条件较好,每个月给老人赡养费,但很少回来探望;而小儿子夫妇条件较差,没有自己的房子,与老人共同居住,并照顾其日常起居。2021年9月,牛爷爷和刘奶奶在无其他人见证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房子赠送给小儿子。不久,刘奶奶去世。牛爷爷便将房子以象征性100元的价格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卖给了小儿子,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三个哥哥得知后,把父亲和弟弟告上法院。
结合本案,假如你是审理此案的法官,请断一断这起房产纠纷案。
【答案】①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牛爷爷和刘奶奶在无见证人情况下订立的处分房产遗嘱无效。刘奶奶去世后,应析出房产中刘奶奶的部分,按法定继承处理。②牛爷爷与其子女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共同继承刘奶奶的遗产;分配遗产时,对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小儿子可以多分。
③牛爷爷与小儿子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侵犯了其他子女的合法权益,合同无效。
(2023春·浙江·高二校联考阶段练习)高二小凡同学体育课后拿起同桌小雨的饭卡到学校小卖部买了一瓶矿泉水和一袋纸巾,接过物品,小凡拧开矿泉水就喝,因上课时间快到,离开时把纸巾忘在柜台上了。事后小雨知道小凡擅自用自己的饭卡买东西,非常生气。对此民事法律关系分析合理的是( )
①矿泉水的所有权属小凡,纸巾也属于小凡
②小雨与小卖部是买卖合同的两个民事主体
③小凡未经小雨同意使用饭卡已经构成侵权
④小凡与小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饭卡
A.①③ B.③④ C.①② D.②④
【详解】①: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是依法交付,所以矿泉水和纸巾的所有权属于小凡,故①正确。②:材材料中指出小凡去小卖部买东西,所以小凡和小卖部是买卖合同的两个民事主体,故②不选。③:小凡使用小雨的饭卡进行购物,侵犯了小雨的合法权益,故③正确。④:小凡与小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饭卡金额,故④不选。故本题选A。
针对性练习
王某与钱某签订合同,约定以120万元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钱某。不料,王某意外去世。其已成年的唯一继承人小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市场价将该房卖给不知情的李某,并完成产权登记手续。下列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钱某有权要求小王继续履行合同
②李某依法取得该房子的所有权
③小王有权将该房子出售给李某
④若钱某与小王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②③:李某依法取得该房子的所有权,小王是唯一的继承人,有权将该房子出售给李某,②③正确。
①:小王以市场价将该房卖给不知情的李某,并完成产权登记手续,所以钱某无权要求小王继续履行合同,①排除。
④:小王不是王某与钱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且王某因意外去世,适用于不可抗力原则,该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排除。故选C。
针对性练习
2021年5月,张某将一幢楼房以人民币120万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刘某向张某支付了20万元定金后外出学习半年,房屋未过户。10月,孙某表示愿意以160万元的价格购买张某的房屋。随后,张某与孙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孙某依法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②刘某可以要求张某双倍返还定金
③张某与刘某之间的购房协议是无效的
④张某有义务赔偿刘某的经济损失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①: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本案中,孙某依法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①正确。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刘某可以要求张某双倍返还定金,②正确。③:张某与刘某之间的购房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标识,合法有效,③错误。
④:赔偿损失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本案未能显示刘某是否遭受财产损失以及受损程度,无法适用赔偿经济损失条款,④赔偿。
【提醒】:
(1)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赵某与何某签订了一份二手车购车合同,该二手车价值15万元,赵某交纳了5万元定金,并把车子开走,双方约定5天后赵某付清尾款时变更车辆所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该车的所有权应属于( )
A.赵某,因为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物品的交付为标志
B.何某,因为赵某还没有付清尾款,该车的所有权没有转移
C.赵某,因为赵某与何某签订了二手车购车合同
D.赵某与何某共有,赵某享有5万元财产权,何某享有10万元财产权
【答案】B
ACD:该车的所有权应属于何某,机动车属于动产,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而材料中赵某只交纳了定金,并没有付清尾款,ACD错误。
针对性练习
赵某因急需资金,通过书面协议将自己的某品牌汽车以15万元的低价转让给周某,约定15天之后交付,但在交付之前,赵某又将该车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不知情的蒋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法律,在这种情况下,该汽车的所有权属于( )
A.蒋某 B.周某 C.赵某 D.三人共有
【答案】A
B:赵某与周某虽已签订合同,但合同标的物属于价值较大的动产,未办理产权登记,周某不能取得标的物所有权,B错误。
C:赵某已将车卖给蒋谋,且已经交付并办理产权登记,赵某失去对车的所有权,C错误。
D:题中的汽车不能成为三人共有,D错误。
甲因急需资金,便通过书面协议将自己的商品房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约定30天之后交付。但在交付之前,甲又将该商品房以5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此时,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属于( )
A.甲 B.乙 C.丙 D.不能确定
【答案】C
ABCD:商品房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丙在不知道甲乙约定的情况下从甲处购得该商品房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是善意第三人,所以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应该属于丙,C符合题意,A、B、D排除。甲应该对自己一房多卖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林某在一次聚会中,发现黄某戴的手表是他一个月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表是张某在公园捡到后卖给黄某的,交易时黄某不知情。据此,我们判定( )
A.黄某之所得属于善意取得,手表已经属于他了
B.黄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经取得了该手表的所有权
C.林某是手表所有权人,可请求黄某归还手表
D.黄某应该归还手表,但是林某须支付黄某购表费用
【答案】C
AB:张某在公交车上捡到林某丢失的手机卖给不知情的黄某,黄某属于善意第三人,手机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林某,AB错误。
D:黄某不是通过购买方式获取手表,所以林某不需要向黄某返还购买费用,D错误。
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要求出让人赔偿损失。(遗失物不适合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的条件:
1.出让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2.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不知情)
3.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4.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知识拓展
李某将自己的一套房产签约卖给王某,但李某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李某之妻作为李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将该房产卖给赵某并过户。王某得知后,要求李某之妻和赵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材料中李某与王某签约,因此王某可以向李某之妻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李某之妻赔偿自己损失,而不是要求善意第三人的赵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说案讲法
【特别提醒】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①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②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所有不动产所有权都需要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吗?
相关链接
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的所有权
法院文书的判决
所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继承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特别提醒】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但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所有动产所有权都不需要产权登记,只要交付完成,就发生效力。这种观点对吗?说明理由。
知识拓展
(2021春·浙江杭州·高二杭州市长征中学校考阶段练习)甲乙登记结婚后,乙送给甲一枚价值2万元的钻戒,甲用自己的工资卡给乙买了一把国际品牌的剃须刀,甲乙婚后一直无房,乙的父母忍痛拿出一生的积蓄200万元,给甲、乙购买了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屋,登记在乙的名下。半年后,甲乙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钻戒是甲的个人财产②剃须刀不属于乙的个人财产
③房屋是乙的个人财产④甲乙离婚父母有权分割房产
A.②④ B.①③ C.①④ D.②③
【详解】本题考查夫妻财产。①:钻戒系乙送给甲的,甲因接受赠与而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①正确。
②:剃须刀是乙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②错误。
③:不动产权属实行登记制度,本案中房屋登记在乙的名下,属于乙的个人财产,③正确。
④:因产权登记在乙名下,属于乙的个人财产,甲乙离婚,父母无权分割,④错误
故本题选B。
针对性练习
5、共有财产(共有关系)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例如: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合伙人共有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比如桌子,沙发
等家具)
(比如夫妻共同
买的房子)
(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资开的饭馆)
所有权答题套路:
****所有权归***
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捡到东西不归还叫不当得利,物权法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保管遗失物支出的必要费用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民法典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李某与张某于2019年结婚,婚后李某将婚前个人存款用于股票投资并获利20万元,2020年李某获得婚前发表的网络小说稿酬30万元,2021年夫妻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登记在张某名下。在本案中( )
①小说稿酬3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夫妻对网络小说共同享有著作权
③股票收益20万元属于李某个人财产
④夫妻对该商品房享有平等处理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②: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本案中著作人身权归李某,但著作财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排除。
③:《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投资股票的收益20万元属于共同财产,③说法错误,排除。
针对性练习
议题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案例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赔偿?为什么?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宾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了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某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王家的承包地。
探究与分享:
②小汪家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赔偿。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占用土地补偿。
①经营宾馆的相关财产权利;商品房的所有权;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
探究与分享:
案例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赔偿?为什么?
议题三: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物尽其用
(1) 含义: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 实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3) 意义: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2、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1)含义: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主要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温馨提示】: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其基本特征是:只能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主要包括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土地承包 经营权 农民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土地承包法》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 使用权 农民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建设用地 使用权 权利人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3)分类:用益物权的主要内容:
【注意】
①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②《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出租土地属于转移性收入×
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而不是村委会∨
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所以,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动产和不动产的归属以及能不能进行处分
指点迷津:
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下列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
①建设用地使用权②承包的土地的所有权
③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④宅基地使用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①②③④: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故①④符合题意,②③与题意无关。
针对性练习
林某多年前购买了同村村民唐某的房屋,后来林某及其子经公证分立户头,林某的儿子在唐某的宅基地上建造了住房并将其作为婚房。如今,唐某的儿子已长大成人,唐某欲回村居住,考虑到自己在村里无居所,欲向镇政府再申请一处宅基地。下列关于材料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鉴于唐某在村里无居所,镇政府会同意唐某的请求
②唐某已出卖房屋,无法再申请宅基地
③林某的儿子获得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④林某及其子违反了“一户一宅”的原则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B
①②: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故唐某在村里虽无居所,也无法再申请宅基地,①排除。②正确。
④:材料中,林某已合法取得了唐某的房屋的所有权及唐某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且之后林某和其子分立户头,故林某及其子的行为并未违反“一户一宅”的原则,④排除。
李某和张某共同承包了本村集体所有的鱼塘10年,按协议李某出承包费80%,张某出承包费20%,承包鱼塘的收益按比例分享。对鱼塘承包权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是一种他物权②是一种担保物权
③其作用在于物尽其用④有利于激励科技创新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②:担保物权是指在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 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故②与题意无关。
④:承包权与科技创新无关,故④与题意无关。
①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②《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特别提示】
2020年12月,村民高某与村民崔某签订了农村宅基地私有房屋买卖协议,双方约定,村民高某将其名下的2间房屋出售给村民崔某,崔某一次性付清购房款40万元人民币,村民崔某履行了该约定。对此,你认为( )
①村民崔某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村民高某的宅基地
②村民崔某得到了该房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村民崔某并没有得到该房屋的住房所有权
④村民高某与村民崔某的农村宅基地私有房屋买卖协议有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②:村民崔某得到了该房屋的住房所有权和使用权,而不是该房屋建设用地使用权,②错误。
③:按照协议村民崔某可以得到该房屋的住房所有权,③错误。
针对性练习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指出,要准确把握“长久不变”政策内涵,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保持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长久不变”的政策( )
①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相一致
②能保证村民依法享有土地的所有权
③有利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流转交易
④能保障村民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房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②:说法错误,我国土地为国家或集体所有,村民没有所有权,②不选。
④:农村村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是宅基地使用权,④不选。
3、担保物权——交换价值
(1)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2)主要内容: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①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房子按揭贷款).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设立,债权人享有抵押权.
②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如汽车抵押给别人)
抵押权和质权的关系
(1)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普通的动产。
(2)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押物即可。
(3)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易混易错】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所有权是完全的财产权,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不完全的财产权,它针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而设,目的是为了取得物的使用价值。 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的,财产的所有人可以将其财产设定抵押或者质押,一旦债务不能得到清偿,债权人就可以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联系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属于民法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2023春·重庆江北·高二重庆十八中校考阶段练习)李某在农村老家宅基地上建有房屋,后进城创业。前年因资金周转向同村王某借款,李某将自家农村的房屋抵押给王某,同时将房屋出租给张某。去年李某突发疾病死亡,其子李某甲作为李某遗产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打算将他家农村的房屋出售。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李某甲取得其父房屋所有权自继承时发生效力
②张某对其所租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③王某作为债权人对李某的房屋享有其担保物权
④李某甲出售房屋时包括了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②:房屋租赁关系是基于租赁合同而建立的(相当于承租人通过合同购买了替房屋所有人行使的某些权利),因此,租赁权不属于用益物权(或不属于物权),而是一种债权,②错误。
③:担保物权是指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物或者权利上设定的用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的优先受偿权。李某将自家农村的房屋抵押给王某,王某作为债权人对李某的房屋享有其担保物权,③正确。
④:李某甲出售房屋时不包括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权,因为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④错误。
故本题选B。
他物权答题套路:
1、我国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2、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抵押后,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甲向乙借款,并将其一辆奔驰汽车交给乙作为担保,一旦甲未按期还款,乙可以将该财产折价或拍卖优先受偿。这种担保方式是( )
A.抵押 B.质押 C.留置 D.定金
【答案】B
针对性练习
小汪的老家在农村,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后因小汪进城上学,在县城开饭馆的父母买了一套商品房,并抵押给银行贷款20万用以扩大饭馆规模。下列属于小汪家拥有的他物权的是( )
①商品房的抵押权 ②宅基地的使用权
③农村房子的所有权 ④两亩地的承包经营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①③:商品房的抵押权和农村房子的所有权不属于他物权,
农民甲翻修房屋,多盖了两间,占用了邻居乙的宅基地,乙诉请法院保护。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A.担保物权 B.用益物权
C.所有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案】B
A: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据此判断,甲没有侵犯乙的担保物权,A项不符合题意。
C:在我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不享有土地所有权,C项不符合题意。
D:本案中,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宅基地使用权,而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排除D。
2021年5月,公司因资金周转,张某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一份贷款合同,根据约定,张某以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并办理抵押权登记。本案中的这辆汽车( )
①所有权仍然归张某②银行取得其所有权
③银行对其拥有抵押权 ④张某对其拥有抵押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②:张某拥有这辆汽车的所有权,故②错误。
④:银行对这辆汽车拥有抵押权,故④错误。
针对性练习
2020年4月20日,朱某从二手市场以5000元的价格为儿子购得一架二手钢琴。5月30日,朱某以1000元的价格将该钢琴租给准备举办“六一”儿童节表演活动的谷某使用一周。谷某在租用期间使用不当,导致钢琴损坏,送至钱某处进行维修,但未及时支付修理费用。本案中( )
①钱某可以利用其用益物权对钢琴进行处置
②朱某购买钢琴后便获得了钢琴的所有权
③钱某可行使担保物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谷某在租赁钢琴期间和朱某存在共有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①: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钱某没有该钢琴的用益物权,①错误。
④:共有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关系,谷某在租赁钢琴期间对该钢琴没有所有权,④错误。
某建设单位将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抵押给银行,订立抵押合同,后来又办理的抵押登记。则( )
A.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
B.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设立
C.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
D.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设立
【答案】D
A:应该是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设立。A错误。
B:应该是项目不转移占有。B错误。
C:应该是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设立。C错误。
针对性练习
连一连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质押权
房子所有权
汽车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
所有权
他物权
课堂练习:
本课小结
保障各类物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含义
类型:
取得方式:(动产、不动产)
共有财产
物尽其用——他物权
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筑用地使用权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
课堂小结:
1.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有财产都是国有的。(  )
【答案】×。提示: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包括生产资料)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2.用益物权是所有权的一种形式。(  )
【答案】×。提示:用益物权不是一种所有权,而是他物权,即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3.在生活中,买方付了钱,就合法取得所购物的所有权。(  )
【答案】×。提示:对于动产,买方付了钱,就合法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但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4.购房中的“按揭贷款”属于质押。(  )
【答案】×。提示:购房中的“按揭贷款”实际上是抵押,其特点是抵押的财产并不交给债权人占有,而且,抵押的财产通常是不动产。
易混易错
典例精析
1.和老周关系较好,老周因生意规模扩大资金短缺,向老王借款10万元,老王要求老周提供担保,于是老周将自己的价值30万元宝马汽车出质给老王,然而因为老王自己不会开车,于是要求老周将汽车开了回去。随后,老周因生意需要,又向老张借款10万元,同时又将该宝马汽车出质给了老张。由于老张平时有车,遂未经老周许可私自将该车出租给了小丁。小丁驾驶不慎,该宝马汽车损毁。本案中( )
①老周和老王的质押生效②老周和老张的质押生效
③老周可向老张主张赔偿④老周可向小丁主张赔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①:根据相关法律,在移转质物的占有之前,并不发生担保物权的效力,出质人只有实际移转质物交付到质押权人占有时,质押权才发生效力,该案例中,因为老王自己不会开车,于是要求老周将汽车开了回去,因此,老周和老王的质押无效,①排除。
④:该案例中,老周可向老张主张赔偿,而不是向小丁主张赔偿,④排除。
课堂练习:
典例精析
2.2020年12月,王某向付某公司购买价值20万元的烟花并于当天取走,以自己的轿车作质押担保,约定2个月后付清所有款项。这2个月内,关于该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付某可以将该车运走 ②付某不能将该车运走
③王某仍有车的所有权 ④付某拥有车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①②③:2020年12月,王某向付某公司购买价值20万元的烟花并于当天取走,以自己的轿车作质押担保,约定2个月后付清所有款项。这2个月内,关于该车付某可以将该车运走,王某仍有车的所有权,①③正确,②错误。属于质押,不改变车辆所有权
课堂练习:
典例精析
3. 甲将故障电视机放在乙处修理,因为钱不够,遂将自己的手机放在乙处,说好第二天来取。乙取得对甲手机的占有是基于( )
A.质押权 B.抵押权 C.留置权 D.债权
【答案】A
BCD:甲将故障电视机放在乙处修理,因为钱不够,遂将自己的手机放在乙处,说好第二天来取,乙取得对甲手机的占有是基于质押权,与抵押权、留置权、债权无关,BCD不合题意。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在债权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为债务人
课堂练习: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