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保障各类物权 课件 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共48张ppt+2个内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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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利 平等保护!什么是财产权?
课堂导入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通过财产权基本知识的学习,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必须健全财产权保护制度。
科学精神:能够正确运用物权知识,客观分析生活实例。
法治意识:能够运用财产权的有关法律知识,依法有效保护合法财产。
目录
子议题一
定分止争-所有权
总议题:保障各类物权
子议题二
物尽其用-他物权
子议题一
定分止争-所有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议学情境
议学任务:野地里只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野地”与“市场”两个情境的区别在于兔子的归属权是否确定。无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权不确定,于是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
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权
①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2)法律规定财产权意义:
②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1)财产制度的含义、地位: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权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①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③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3)保护财产权的法律规定
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权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提示】知识产权也属于物权,但习惯单独列出。
(4)含义及种类
定分止争-所有权
2.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 所有权、他物权。
(1)含义与分类
定分止争-所有权
议学情境
动产 不动产
政治课本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下列物品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怎么区分?







定分止争-所有权
①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
②动产:除了不动产以外的物。
动产与不动产
知识拓展
定分止争-所有权
2.物权
(3)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2)物权的基本原则要求
国家、集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定分止争-所有权
因麻城城东XXXX迁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对片区规划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张三是该片区居民,其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已久的承包地恰巧都被征收,但张三自认为土地是归自己所有,拒不配合,索取高额征地拆迁费,做起了钉子户。
议学情境
议学任务:张三是否具有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什么是所有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3.所有权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分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
① 国家所有
② 集体所有
③ 私人所有
如,矿藏、水流、海域;无居民的海岛;城市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国有野生动植物资源;国有文物;国防资产;国有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油气管道等。(国有资产)
如,集体所有的土地、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教科文卫体设施等。(集体资产)
如,私人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具、生产工具、原材料等。(私有资产)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3.所有权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3)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定分止争-所有权
占有 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所有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对于动产,除非有相反证明,占有某物即是判定占有人享有该物所有权的标准
使用 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拥有物的目的一般是为了使用。所有权人可以自己使用,可以授权他人使用,这些都是所有权人行使使用权的行为
收益 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收益通常与使用相联系,但是处分财产也可以带来收益。收益也包括孳(zī)息。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家畜生仔、果树结果等属于天然孳息;存款所得的利息、出租所得租金属于法定孳息
处分 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处分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有处分权,如运输的货物,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承运人也可以依法进行处分
知识拓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特别提醒:这四项权利可以为完全有物的所有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人相分离。
定分止争-所有权
特别提醒
民法典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
定分止争-所有权
①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②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相关链接
定分止争-所有权
拓展
所有动产所有权都不需要产权登记,只要交付完成,就发生效力。这种观点对吗?说明理由。
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但对于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定分止争-所有权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①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
②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4)共有财产
3.所有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知识拓展: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要求出让人赔偿损失。(遗失物不适合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的条件:
1.出让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2.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不知情) ;
3.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4.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定分止争-所有权
案例分析
小凡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凡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凡不同意。
思考:小凡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①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但是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子议题二
物尽其用-他物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议学情境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议学任务: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物尽其用-他物权
议学提示
(1)①商品房和农村老家的三间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老家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两亩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
物尽其用-他物权
(1)用益物权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2)担保物权
1、分类: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2.用益物权
地位: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保护期限: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经营权的流转: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注意:不是流转土地承包权。
例如: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即“三权分置”
(1)土地承包经营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2)宅基地使用权
地位: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保护期限: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注意:宅基地属于农村的土地。在城镇买的地不是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
《土地管理法》规定: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2.用益物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赔偿。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相关链接
物尽其用-他物权
2.用益物权
(3)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意: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含义: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②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
物尽其用-他物权
特别提醒
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
基本特征:
以占有为条件。
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
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
物尽其用-他物权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物尽其用-他物权
A
3.担保物权
(1)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2)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①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房子按揭贷款)
②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如汽车抵押给别人)
【易混易错】:抵押权和质权的关系
(1)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普通的动产。
(2)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
(3)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物尽其用-他物权
知识拓展:留置权
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物尽其用-他物权
案例分析
材料一 :谷某的父母在农村老家有一处宅子和两亩承包地。当地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谷某父母的承包地。为了让谷某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谷某的父母决定在城区购买一套地段较好的住房,但手头缺钱。房地产公司说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也就是用他们所要购买的商品房作担保,现在入住,以后逐月还款。
材料二 :人们在街上有时可以看到有些铺面上写着一个大大的“当”字,类似于我们在影视剧中所看到的当铺,但现在我们管它叫“典当行”。人们如急需用钱,可以用自己的财产作担保,获取相应的资金,并可在到期还清钱款后取回该担保财产。
议学任务:法律上把材料一、二这两种担保方式分别称作什么?它们各有什么特点?
物尽其用-他物权
提示
材料一所提到的购房“按揭贷款”,实际上就是抵押,即银行向顾客发放贷款(借款合同),顾客向房地产公司购房(买卖合同),顾客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抵押合同),从而银行享有对该房屋的抵押权。
材料二所提到的“典当行”,实际上是质押。特点: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将担保的财产交由债权人占有,而且抵押的财产通常是不动产,质押的财产通常是动产。
物尽其用-他物权
知识拓展: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区别与联系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所有权是完全的财产权,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不完全的财产权,它针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而设,目的是为了取得物的使用价值。 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的,财产的所有人可以将其财产设定抵押或者质押,一旦债务不能得到清偿,债权人就可以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联系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属于民法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课堂小结
课堂小结
易混易错
易混易错
1.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的财产。
矫正: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2.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各种利益的权利。
矫正: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3.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就是指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矫正:物权平等保护原则要求,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4.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抵押权两类。
矫正: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属于担保物权。
5.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打包是指抵押。矫正: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打包是指质押。
实战演练
课堂训练
1.高二小凡同学体育课后拿起同桌小雨的饭卡到学校小卖部买了一瓶矿泉水和一袋纸巾,接过物品,小凡拧开矿泉水就喝,因上课时间快到,离开时把纸巾忘在柜台上了。事后小雨知道小凡擅自用自己的饭卡买东西,非常生气。对此民事法律关系分析合理的是( )
①矿泉水的所有权属小凡,纸巾也属于小凡
②小雨与小卖部是买卖合同的两个民事主体
③小凡未经小雨同意使用饭卡已经构成侵权
④小凡与小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饭卡
A.①③ B.③④ C.①② D.②④
①: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是依法交付,所以矿泉水和纸巾的所有权属于小凡,故①正确。
②:材材料中指出小凡去小卖部买东西,所以小凡和小卖部是买卖合同的两个民事主体,故②不选。
③:小凡使用小雨的饭卡进行购物,侵犯了小雨的合法权益,故③正确。
④:小凡与小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饭卡金额,故④不选。故本题选A。
实战演练
课堂训练
2.老李自出生一直生活于A村,在A村拥有一处已建房屋的宅基地,近期,老李的儿子准备在城里创业,但缺乏资金,老李希望能为自己的儿子尽绵薄之力,他想通过宅基地的处置来获得收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李享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可以出售住宅
②老李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出租住宅
③老李可以把宅基地卖给已有一块宅基地的老陈
④老李出售住宅后,再次申请宅基地,将不予批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①③: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不能买卖,①③错误。
②④:老李在A村拥有一处已建房屋的宅基地,他想通过宅基地的处置来获得收入,老李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出租住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次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老李出售住宅后,再次申请宅基地,将不予批准,②④正确。
故本题选D。
实战演练
课堂训练
3.赵某是乡村“小能人”,他把自己小院改成“农家院”,开办饭店,生意红红火火。他还从村集体承包一片山地用来种植黄桃,因品种优良,销路越来越好。2023年,他以自己城里的一套楼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60万元,用来扩大饭店经营规模,赵某一家的生活越来越美好。下列对材料中所涉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城里楼房由于用作银行抵押,赵某拥有抵押权
②自家小院和城里楼房以及果木是赵某的不动产
③若无力偿还贷款,银行便拥有抵押楼房所有权
④赵某承包山地种植黄桃的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①:赵某将城里楼房抵押给银行,银行拥有抵押权,①错误。
②: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故自家小院和城里楼房以及果木是赵某的不动产,②正确。
③:若赵某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拥有优先受偿权,但不是所有权,③错误。
④: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赵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C。
实战演练
课堂训练
4.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同时与乙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约定如果甲到期不能偿还借款,乙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随后甲收到100万元,为表诚意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乙保管。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偿还债务之前,房屋所有权已转移,暂时归乙所有
②甲偿还债务之前,房屋所有权并未转移,仍归甲所有
③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乙有权合法占有和处分房屋
④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乙可请求拍卖房屋优先受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①②: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产权的转移需要登记。甲的房屋所有权并未转移,所以甲偿还债务之前,房屋所有权仍归甲所有,而不是归乙所有,①说法错误,②说法正确。
③: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因此,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乙可以请求拍卖房屋从中优先受偿,但乙无权合法占有房屋,③说法错误。
④:优先受偿权指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因此,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乙可以请求拍卖房屋从中优先受偿,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实战演练
课堂训练
5.李某通过银行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因工作调动,急需处置该房产。2022年1月5日,王某与李某经过协商,签订购房协议。协议规定,王某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周内预交总房款的30%,即可取得钥匙入住该房屋,同时约定在王某入住后次日,双方到房产登记处办理过户登记并补齐余款。1月13日,李某在去房产登记处办理过户途中遭遇车祸,不幸离世。下列对该案例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未完成过户登记,故该房屋使用权还是归李某
②因未完成过户登记,故王某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贷款未还清之前,银行具有该房屋的他物权
④贷款未还清之前,银行具有该房屋的用益物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①:王某与李某经过协商,签订购房协议,协议规定,王某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周内预交总房款的30%,即可取得钥匙入住该房屋,王某与李某已经签订合同,同时约定在王某入住后次日,双方到房产登记处办理过户登记并补齐余款。1月13日,李某在去房产登记处办理过户途中遭遇车祸,不幸离世。可知王某已预交总房款的30%,1月12日王某已经入住,房屋使用权归王某,故①错误。
②: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可获得所有权,李某在去房产登记处办理过户途中遭遇车祸,不幸离世。因未完成过户登记,故王某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故②正确。
③④: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贷款未还清之前,银行具有该房屋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属于他物权,银行不涉及该房屋的用益物权,故③正确,④错误。
故本题选C。
实战演练
课堂训练
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是朋友。王某因急需用钱,把一套价值50万的二手房卖给了张某,张某向王某预付款40万。在去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张某因为需要本钱做生意,和李某商量借款50万,用刚购的房产作为抵押,并写了一张借条,同时在借条上提到了用购买自王某的那套二手房作抵押。因张某没有再交付10万元的购房款,王某与张某协商暂不办理过户手续。一年后,张某做生意失败,无力归还李某的借款,李某多次催讨无果,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将该抵押房产拍卖或变卖。在诉讼过程中,张某承认借款的事实,但认为抵押没有生效,法院支持了张某这一主张,但责令其偿还李某50万元借债。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的有关知识回答:物权包括哪些?上述案例涉及哪些物权?法院为什么会支持张某“抵押权没有生效”的主张?
实战演练
课堂训练
①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②上述案例涉及所有权、担保物权(抵押权)。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本案中,张某还没有与王某办理过户手续,即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该套房产所有权仍归王某所有,并不属于张某,因此张某无权将其抵押,张某和李某之间抵押合同没有生效,李某不享有该套房产的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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