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保障各类物权(37张ppt)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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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保障各类物权(37张ppt)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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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7张PPT)
2.1保障各类物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法律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教材结构】
人身权
民事权利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配偶权、监护权、亲属权
财产权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所有权、他物权
【第一单元知识结构】
目录
DIRECTORY
定 纷 止 争 —— 所 有 权
物 尽 其 用 —— 他 物 权
第一目
定 纷 止 争 —— 所 有 权
野地里的兔子
市场上的兔子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思考:为什么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人擅自去拿?
“野地”与“市场”两个情境的区别在于兔子的归属权是否确定。
野地里的兔子是无主的野兔,所有权不确定,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
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
【导入】
一、定纷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
含义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
地位
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意义
①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③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
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一、定纷止争——所有权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补偿≠赔偿)
2、保护财产权的法律依据
①含义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 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狭义财产权指的就是物权。)
②种类: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
3、财产权
一、定纷止争——所有权
一、定纷止争——所有权
4、物权
(1)含义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
他物权。
【名词点击】
①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
②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如存折、书、手机、车、牲畜等)
动产 不动产
教材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下列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
【即学即练】
一、定纷止争——所有权
4、物权
(2)基本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
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相关链接】
民法典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定纷止争——所有权
物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权
质权
留置权
侧重物的使用价值
侧重物的交换价值
物包括
不动产和动产
4、物权
(3)种类
一、定纷止争——所有权
5、所有权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权能 含义 举例 联系
占有 是指对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 老王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所有权是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在内的完整权利体系。这四项权利可以完全由物的所有权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权人相分离。
使用 是指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 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老王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是指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经济效益 老王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处分 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老王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 ① 国家所有
② 集体所有
③ 私人所有
文物、河流、矿藏、城市的土地、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等(国有资产)
农村土地、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教科文卫体设施等(集体资产)
房、车、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等(私有财产)
所有权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5、所有权
一、定纷止争——所有权
( 2 )分类
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一、定纷止争——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登记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
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相关链接】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①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②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5、所有权
(3) 取得方式
一、定纷止争——所有权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交付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
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5、所有权
(3) 取得方式
【注意】动产所有权需登记而发生效力的特殊情形:
(1)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
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
(买家)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所有人
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要求转让人(出让人)赔偿损失。
(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①转让人(出让人)无权处分,但目前又占有该动产;
②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出于善意;
③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④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已经登记或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善意第三人
是指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的人,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
情的的权利人。
【知识拓展】
2023年6月5日小林看中了小陈准备出售的一套房子,看房时发现小陈房中有一架钢琴,有意购买,双方当场分别签订了房子和钢琴的买卖合同。小林付了房子首付款并拉走了钢琴,双方约定2023年6月25日办理该房子的过户手续,并结清房屋尾款和钢琴款。然而事后小陈觉得钢琴价格低了有点后悔,并于2023年6月20日向小林提出要补偿,双方协商不成,小陈就表示那房子和钢琴都不卖了,准备退还小林的房子首付款,要求小林退还钢琴。
思考:2023年6月20日,这套房子和钢琴的所有权归属及理由。
答案:
①钢琴所有权归小林。钢琴是动产,动产所有权取得依法交付即可。双方6月5日签订了买卖合同,小林已经运走了钢琴,交付已经完成。
②房子所有权仍归小陈。房子是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虽然双方于6月5日签订了买卖合同,小林付了房子首付,但6月20号双方还没办理过户手续。
【案例分析】
小王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五折出售。小王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王不同意。
思考:小王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答案:不能。
①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王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2022年7月,妻子陶某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哥哥陶某某的名义在市区买了一栋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哥哥陶某某的名字。没想到一年后哥嫂闹离婚,陶某的嫂子竟然要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2023年8月1日,陶某诉至法院。
思考:1、房产所有权该归谁 请说明理由。
2、陶某的嫂子有权分割这栋房子吗 请说明理由。
答案:
1、归哥哥陶某某;因为房产所有权的取得取决于依法进行的房产登记,房产证写的是陶某某的名字,就意味着陶某某取得所有权。
2、有权分割;因为该房产是哥哥陶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陶某的嫂子有权参与分割。
一、定纷止争——所有权
6、共有财产
( 1 )含义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 2 )形式
①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共同共有,不分彼此,都享有)
②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按份共有)
《民法典》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二目
物 尽 其 用 —— 他 物 权
a.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无处分权)
a.含义: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用益物权
b.类型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宅基地使用权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
b.类型:抵押权、质权等
(2)类型
(3)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动产和不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物的使用价值
物的交换价值
(1)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
【温馨提示】: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
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用益物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①地位: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②重要性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③如何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④经营权的流转: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相关链接】
三权分置是指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农民所有;经营权可以流转。
例如: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①地位: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②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③保护期限: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注意】
①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属于农村的土地。在城镇买的地不是宅基地。
②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相关链接】《土地管理法》规定:
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2)宅基地使用权
2、用益物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3)建设用地使用权
①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② 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
a.房地产开发商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b.商品房购买者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意: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2、用益物权
【知识拓展】
构筑物
就是不具备、不包含或不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筑物,比如水塔、
水池、过滤池、澄清池、沼气池等。
附属设施
包括电梯、空调、安防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综合
布线等。
【案例分析】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上述情形中,1、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2、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参考答案:
1、①商品房和农村老家的三间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土地承包经营权(②③④属于他物权)
2、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占用土地补偿。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
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3、担保物权
(1)含义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2)内容:包括抵押权、质押权。
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
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房子按揭贷款)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如股票抵押给别人)
动产或者不动产
不转移 不占有
仅限动产
转移 占有
案例一:为了让谷某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谷某的父母决定在城区购买一套地段较好的住房,但手头缺钱。房地产公司说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也就是用他们所要购买的商品房作担保,现在入住,以后逐月还款。
案例二:人们在街上有时可以看到有些铺面上写着一个大大的“当”字,类似于我们在影视剧中所看到的当铺,但现在我们管它叫“典当行”。人们如急需用钱,可以用自己的财产作担保,获取相应的资金,并可在到期还清钱款后取回该担保财产。
思考:法律上把这两种担保方式分别称作什么?它们各有什么特点?
(1)案例一所提到的购房“按揭贷款”,实际上就是抵押,即银行向顾客发放贷款(借款合同),顾客向房地产公司购房(买卖合同),顾客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抵押合同),从而银行享有对该房屋的抵押权。案例二所提到的“典当行”,实际上是质押。
(2)特点: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将担保的财产交由债权人占有,而且抵押的财产通常是不动产,质押的财产通常是动产。
【案例分析】
抵押权和质权
(1)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普通的动产。
(2)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无须转移财产);
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转移财产)。
(3)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则多直接变卖。但必须与质押人协商处理,如质押人不同意,不能自行变卖,可以向法院起诉。
(4)主要区别在于用于担保物是否移交债权人占有,财产不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抵押,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质押。
【区分】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占有、使用、
收益、处分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占有、使用、收益、
国家所有权、
集体所有权、
私人所有权、
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权、
质权、
留置权
区别
所有人的权利
分类
三者都属于法律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联系
【总结】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质押权
房子所有权
汽车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
所有权
他物权
【连一连】
1、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就是指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要求,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在现实买卖中交易,买方付了钱就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
×。在现实买卖中交易,买方付了钱就不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例如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3、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保护物权不受侵犯。
×。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4、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打包是指抵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打包是指质押。
5、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对合法的私有财产无能为力。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易混易错】
6、国家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的私有财产。
×。国家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公民非法所得的私有财产国家不予保护。
7、老王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出租收取房租,行使了所有权中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老王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出租收取房租,行使了所有权中收益的权利,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是由承租人行使的。
8、甲将自己的一辆卡车卖给乙并交付,但还没有进行登记,不考虑其他情况,乙还没有获得该车的所有权。
×。卡车属于动产,动产以交付方式获得所有权。根据题意可知,不考虑其他情况,乙获得了该车的所有权。
9、小李购房时向工商银行贷款,可以用该套房屋向工商银行进行质押担保。
×。质押担保中的质押物是动产,要移交债权人占有;而抵押担保中的抵押物可以是不动产或动产,不需要移交债权人占有。因此,小李购房时向工商银行贷款,用该套房屋向工商银行进行的担保属于抵押担保。
【板书设计】
分类
用益物权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宅基地使用权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
①抵押权
②质押权
所有权
他物权
财产权
分类
财产制度:含义、地位、意义
保护财产权的法律规定
物权
种类
原则
含义
取得方式
担保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等
含义
【板书设计】
共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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