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 课件(共25张PPT)-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同步教学(人民交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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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 课件(共25张PPT)-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同步教学(人民交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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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5张PPT)
第十四章 国际贸易
合同的履行
【学习导引】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理解进出口合同履行的各个环节的含义,掌握进出口合同履行的整个过程的各个节点,重点掌握主要进出口单据的种类和出口商审证的内容方法及应避免的常见问题。
【能力提示】
通过本章的学习与训练,学生能够非常清楚进出口合同履行的程序,具备出口审证、履行出口合同的基本能力素质。
第一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一、催证、审证和改证
在履行凭信用证付款的出口合同时, 应注意做好下列工作:
(一)催证
在按信用证付款条件成交时,买方按约定时间开证是卖方履行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是大宗交易或按买方要求特制的商品交易,买方及时开证更为必要;否则,卖方无法安排生产和组织货源,在实际业务中,由于种种原因买方不能按时开证的情况时有发生,或者由于市场行情变化或资金发生短缺的情况时,甚至出现买方故意不开证的情况。因此,我们应催促对方按约定时间办理开证手续。必要时也可请驻外机构或银行协助代为催证。
第一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二)审证
信用证是依据买卖合同开立的,其内容应该与买卖合同条款完全相符。但在实际业务中,由于种种原因,如工作的疏忽、电文传递的错误、贸易习惯的不同、市场行情的变化或进口商有意利用开证的主动权加列对其有利的条款等,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常有与合同条款不符的情况,或者在信用证上加列一些出口上看似无所谓但实际上无法满足的信用证付款条款(在业务中被称为“软条款”)等,使出口商根本无法按信用证收取货款。为了确保收汇安全和合同的顺利履行,防止给出口商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出口商应对国外来证,按合同进行认真的核对和审查。
第一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通知行着重审查信用证的真实性、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能力、付款责任和索汇路线等方面的内容。
受益人则是着重审查信用证与合同的一致性。但由于信用证直接关系到出口商的切身利益,所以出口商一般都要对信用证进行全面审查。
第一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1、通知行审证的范围及要点。
(1)政治性,政策性审查。
(2)开证行的资信能力与经营作风审查。
(3)检查国外来证的印鉴或密押是否真实,以判断信用证的真实性。
(4)信用证付款银行的所在地址及责任的描述与规定,开证行的名称和银行参考号应该清楚地注明在信用证上。
(5)审查开证行付款的责任。
(6)审查信用证对通知行的规定是否合理、各条款之间是否互相矛盾、来证中是否有拼写错误、来证中是否有对引证(或套证)的规定等。
第一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2、受益人审证的范围及要点。
(1)审查信用证是不是不可撤销的。
(2)信用证金额及其采用的货币,
(3)信用证的到期日、到期地点、装运期、货物的装运地点和到货地点的规定。
(4)信用证中注明的基础交易中买方和卖方的名称、地址的准确性。
(5)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号、销售确认书或买方的采购订单号应该在信用证上注明。
(6)信用证对货物的描述应该清楚,并使用惯常的描述方法。
(7)信用证所规定的提交汇票的要求是否合理。
第一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8)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的规定。
(9)开证行、与保兑行的资信情况及其规定的审查。
(10)有关分批和转运的规定。
(11)信用证使用的贸易术语。
(12)应有明确的付款时间,或采取受益人开立汇票方式付款,但须注明汇票的付款时间。
(13)在信用证中一般不应指明运输航线,也不应指明承运货物的货运代理人,出口商和货运代理人本着节省费用的原则灵活选择运输线路或便于出口商本着节约的原则自由选择货运代理人。
(14)审查来证中有无与合同规定不符的特殊条款。
(15)在非海运的情况下,运单的收货人一般应写明是开证银行。
(16)信用证应受国际商会最新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如《UCP600》的约束。
第一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三)改证
在审证过程中如发现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区别问题的性质,分别同银行、运输、保险、商检等有关部门研究,做出妥善的处理
国际商会UCP600规定:未经开证行、保兑行(若已保兑)及受益人同意,信用证既不能撤销,也不能修改。因此,信用证中的任何条款的修改,都必须在有关当事人全部同意后才能生效。该惯例还规定,信用证在修改时,“原证的条款(或先前接受过修改的信用证)在受益人向通知该修改的银行发出他接受修改之前,仍然对受益人有效”。“对同一修改的内容不允许部分接受,部分接受将被视为拒绝修改的通知”。
此外,对来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各种情况,还需做出具体的分析,不一定坚持要求对方办理改证手续。
第一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能力拓展】
参观一家外贸企业,仔细观察他们出口备货的全过程,并记录下来。
请问:这家企业从开始备货到货物能够发运,顺序地做了些什么事情?
第一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二、备货、报验
(一)备货
应注意下列事项:
1、有关货物的问题。
2、有关货物的包装问题。
3、有关货物外包装的运输标志问题。
(二)报验
法定检验的出口货物。
第一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三、办理货运、报关和投保
(一)办理货运
租船订舱
装货单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正在极大地改变着国际货物运输的运作方式,也在改变着全球运输行业的运作方式,使国际货物运输服务出现了更加细致的专业化分工。
出口企业在办理货物运输时,一般与三种类型的货运服务机构打交道:
国际储运公司、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国际货运联盟。
这三种机构的业务都有着不同的运作程序。
第一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二)报关
出口货物在装船出运之前,需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海关查验有关单据后,即在装货单上盖章放行,凭以装船出口。
(三)投保
凡按CIF条件成交的出口合同,在货物装船前,卖方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在使用预约保单办理货运保险的情况下,尤其要注意货物装运后,及时将货物的装运信息通知给保险公司,以确保运输的货物能及时得到保险保障。
四、信用证项下制单结汇
货物装运之后,出口商应及时、准确地缮制各种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第一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一)信用证项下制单结汇的三种做法
三种结汇方式的做法:
1、收妥结汇。
2、押汇
3、定期结汇。
(二)处理单证不符情况的几种办法
1、表提
2、电提
3、跟单托收
需要指出:无论是采用表提、电提,还是采取跟单托收的方式,信用证受益人都失去了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所作的付款保证,这就使的出口收汇从银行信用变成了商业信用。可见,出口商认真、准确缮制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出口单据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案例启迪】
形式发票的效力
形式发票的期限为1991年7月28日,该公司又于8月2日通知客户该形式发票因汇率变动而作废,但客户于9月9日开来信用证,对此信用证,该公司有无装船义务?又该公司在接到对方9月9日开出的信用证后,立即通知客户于9月底将差额货款汇来,结果无消息,该信用证已到期,应如何处理?
第二节 进口合同的履行
一、开证
注意以下几点:
1、信用证的内容要以合同为依据,与合同条款相一致。
2、信用证的种类及开立时间应按合同规定办理。
3、对方收到信用证后如发现信用证的某些内容与合同中规定不同,提出修改信用证的请求,进口商应及时通知开证行,办理修改手续。
第二节 进口合同的履行
二、派船接运货物
FOB进口合同在租船订舱时有三个通知至关重要,即卖方的货妥通知、买方的派船通知和卖方装船后的通知。
第二节 进口合同的履行
三、投保货运险
四、审单和付汇
开证行对外付汇的同时,也通知我进口商将按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向开证行买汇赎单。
如属代理进口,进口商将凭银行的付汇通知书与委托订货单位结算。
如果银行审单时发现单证不符或单单不符,应立即向国外议付行提出异议,并根据具体情况而采取拒付、货到检验合格后再款、国外议付行改单后付款、国外银行出具书面担保后付款等不同的处理办法。
在付款的同时提出保留索赔权。
第二节 进口合同的履行
五、报关、纳税
(一)报关
(二)纳税
1、关税
2、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地方附加税)
这三种税的征收基数是完税价格,其公式是:
应纳税额=完税价格×税率
由此,推算出的完税价格为:
完税价格=3.进口调节税
进口调节税是国家对限制进口的商品或其他原因加征的税。其公式为:
进口调节税=CIF价格×进口调节税税率
第二节 进口合同的履行
六、验收和拨交货物
(一)验收货物
(二)办理拨交手续
【案例启迪】
某公司外销一批钢筋共400吨到A国的B地,约定在某年的2月底以前装运。由于到B地的船舶不稳定,所以在销售确认书上加注:在约定期间内装船,但以能取得舱位为前提。国外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有效期至3月15日,最后装船日期为2月28日。后因船舱紧张,在2月底以前仅装出80吨,由于信用证已过期,进口商便自动将信用证有效期延至6月30日,装船期延至6月15日。请问:(1)买卖契约是否于2月28日即失效?(2)2月28日前无法将400吨全部运出时,对于未运出部分,出口商是否该负责?(3)进口商自动将信用证有效期及装船期延长,出口商有无在此展延期间将剩余部分装船的义务?
第三节 主要进出口单据
一、主要进出口操作单据
进出口商进出口活动中,使用的单据主要有七类:
(一)报验单
(二)报关单
(三)投保单
(四)货物托运单
1、海运托运单
2、陆运托运单
3、空运托运单
(五)大副收据
(六)出口收汇核销单
(七)出口货物退税单
第三节 主要进出口单据
二、主要进出口结付汇单据
(一)汇票
(二)发票
1.商业发票简称发票; 2.海关发票;
3.领事发票; 4.厂商发票
(三)提单
(四)保险单
(五)产地证明书
(六)普惠制单据
(七)检验证书
(八)装箱单和重量单
第三节 主要进出口单据
三、制作并审核结汇单据的基本原则
缮制结汇单据时,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正确。完整。及时。 简明。整洁。
上述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做到环环扣紧,出口商必须做好“四排”、“三平衡”的工作。
所谓“四排”就是排出四种类型:一是有证有货;二是有证无货,三是无证有货;四是无证无货,通过四排,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所谓“三平衡”就是做到货,证,船三方面的衔接和平衡。
【复习思考】
1、出口商审证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2、出口商履行合同的活动应包括哪些环节?(或履行合同的程序)
3、进口商履行合同的程序怎样?
4、制作并审核结汇单据的基本原则有哪些要点?
【能力训练】
我方与伊朗一中间商成交尼龙线10万磅。合同规定6月底以前开证,7月装船。该商品是以销定产,我方为此安排工厂加班生产。但到6月底,未见来证,经一再催证,对方回告需要改规格后方能开证,但此时大部分货已备妥,无法更换,对此如何处理?应吸取哪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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