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采集水样 课件(共17张PPT)-《环境监测技术》同步教学(化学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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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采集水样 课件(共17张PPT)-《环境监测技术》同步教学(化学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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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7张PPT)
1.2 采集水样
监测断面的设置方法
地表水监测断面的布设:
湖泊、水库的断面设置
采样点位的布设:由水面宽度确定断面上的采样垂线,再根据采样垂线深度确定采样点的数目和位置。
地表水水样的采集
确定采样负责人:负责制定采样计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采样计划:确定采样垂线和采样点位、测定项目和数量、采样质量保证措施,采样时间和路线、采样人员和分工、采样器材和交通工具以及需要进行现场测定的项目和安全保证等。
采样器材和现场测定仪器的准备:
采样器材:采样器和水质容器。
采样器符合《水质采样器技术要求》中的规定。水质容器要求见右表。
水样保存、容器洗涤、采样量
水样:从水体中取出的反映水体水质状况的水。
采样:将水样从水体中分离出来的过程。
布点:采样地点的选择和监测网点的建立。
地表水水样的采集
采样频次与采样时间
饮用水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断面中需要重点控制的监测断面每月至少采样一次;
国控水系、河流、湖、库上的监测断面,逢单月采样一次,全年六次;
水系的背景断面每年采样一次;
国控监测断面(或垂线)每月采样一次,在每月5日~10日内进行采样;
受潮汐影响的监测断面的采样,分别在大潮期和小潮期进行。每次采集涨、退潮水样分别测定;
遇有特殊自然情况,或发生污染事故时,要随时增加采样频次。
采样方法
船只采样:适合于一般河流和水库采样。
桥梁采样:适用于频繁采样,并能横向、纵向准确控制采样点位置。
涉水采样:适用于较浅的小河和靠近岸边水浅的采样点。
索道采样:适用于地形复杂、险要,地处偏僻处的小河流。
地表水水样的采集
地表水水样的采集
采样器
聚乙烯塑料桶
单层采水瓶。
直立式采水器
自动采样器
Multi-Limnos自动水样采集器的设计目的是从最大深度为30的米水中自动采取10个水样。当这个系统沉到预期的水深的时候,所有的玻璃瓶处于关闭状态。根据预先设定好的时间间隔,它们会一个接一个地打开。当瓶中充满水时,它们会被整合的球形阀自动关闭。
质量控制样品

现场空白样:在采样现场,用纯水按样品采集步骤装瓶,与水样同样处理,以掌握采样过程中环境与操作条件对监测结果的影响;
现场平行样:现场采集平行水样,用于反映采样与测定分析的精密度,采集时应注意控制采样操作条件一致;
加标样:取一组平行水样,在其中一份中加入一定量的被测标准物溶液,两份水样均按规定方法处理。
地表水水样的采集
水样类型
瞬时水样:某一时间和地点从水体中随机采集的分散水样。
混合水样:在同一采样点于不同时间所采集的瞬时水样的混合水样,有时称“时间混合水样”,以与其他混合水样相区别。
综合水样:把不同采样点同时采集的各个瞬时水样混合后所得到的样品称综合水样。
地表水水样的采集
水质采样质量保证
采样人员必须通过岗前培训,切实掌握采样技术,熟知水样固定、保存、运输条件;
采样断面应有明显的标志物,采样人员不得擅自改动采样位置;
用船只采样时,采样船应位于下游方向,逆流采样,避免搅动底部沉积物造成水样污染;
每批水样,应选择部分项目加采现场空白样,与样品一起送实验室分析;
每次分析结束后,除必要的留存样品外,样品瓶应及时清洗。水环境例行监测水样容器和污染源监测水样容器应分架存放,不得混用。各类采样容器应按测定项目与采样点位,分类编号,固定专用。
地表水水样的采集
采样记录
“水质采样记录表”中包括采样现场描述与现场测定项目两部分内容,均应认真填写。
水质采样记录表
地表水水样的采集
水样的保存和运输
凡能做现场测定的项目,均应在现场测定。
水样运输前应将容器的外(内)盖盖紧。装箱时应用泡沫塑料等分隔,以防破损。箱子上应有“切勿倒置”等明显标志。
同一采样点的样品瓶应尽量装在同一个箱子中;如分装几个箱子内,则各箱内均应有同样的采样记录表。
运输前应检查所采水样是否已全部装箱。
运输时应有专门押运人员。水样交化验室时,应有交接手续。
水样送检表
水污染源包括: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医院污染源。
污染源水样的采集
采样点的布设
车间或车间设备出口处——测定一类污染物:汞、镉、砷、铅、六价铬、有机氯和强致癌物质等。
工厂总排污口——测定二类污染物:包括悬浮物、硫化物、石油类、铜、锌、苯胺类等。
污水处理设施监测采样点的布设
对整体污水处理设施效率监测时,在各种进入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的入口和污水设施的总排口设置采样点。
对各污水处理单元效率监测时,在各种进入处理设施单元污水的入口和设施单元的排口设置采样点。
进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污水采样点位应根据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污染源水样的采集
采样频次
监督性监测
地方环境监测站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每年不少于1次,如被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年度监测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增加到每年 2次~4 次。因管理或执法的需要所进行的抽查性监测或对企业的加密监测由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企业自我监测
工业废水按生产周期和生产特点确定监测频率。一般每个生产日至少3次。
污染治理、环境科研、污染源调查和评价等工作中的污水监测
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另行确定。
排污单位监督监测
瞬时样
混合样品
有污水处理设施并能正常运转使污水能稳定排放,则污染物排放曲比较平稳
排放曲线有明显变化的不稳定排放污水,要根据排放曲线分时间单元采样,再组成混合样品,混合样品的单元采样不得少于两次。如排放污水的流量、浓度甚至组分都有明显变化,则在各单元采样时的采样量应与当时的污水流量成比例,以使混合样品更有代表性。
污染源水样的采集
采样方法
不同的监测项目按照行业类型有不同要求
在分时间单元采集样品时,测定 pH、COD、BOD、DO、硫化物、油类、有机物、余氯、粪大肠菌群、悬浮物、放射性等项目的样品,不能混合,只能单独采样。
对不同的监测项目应选用的容器材质、加入的保存剂及其用量与保存期、应采集的水样体积和容器的洗涤方法等见表。
自动采样
自动采样用自动采样器进行,有时间比例采样和流量比例采样。
当污水排放量较稳定时可采用时间比例采样,否则必须采用流量比例采样。
所用的自动采样器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污水采样器技术要求(待定)。
采样位置
实际的采样位置应在采样断面的中心。当水深大于1m时,应在表层下1/4深度处采样;水深小于或等于1m时,在水深的1/2处采样。
采样要点
用样品容器直接采样时,必须用水样冲洗三次后再行采样。但当水面有浮油时,采油的容器不能冲洗。
采样时应注意除去水面的杂物、垃圾等漂浮物。 用于测定悬浮物、硫化物、油类、余氯的水样,必须单独定容采样,全部用于测定。
在选用特殊的专用采样器(如油类采样器)时,应按照该采样器的使用方法采样。
采样时应认真填写“污水采样记录 ”
凡需现场监测的项目,应进行现场监测。其它注意事项可参见地表水质监测的采样部分。
污染源水样的采集
污水样品的保存、运输和记录
污水样品的组成往往相当复杂,其稳定性通常比地表水样更差,应设法尽快测定。
保存和运输方面的具体要求参照地表水样的有关规定执行。
采样后要在每个样品瓶上贴一标签,标明点位编号、采样日期和时间、测定项目和保存方法等。
污染源水样的采集
污水送样记录表
底质样品的监测主要用于了解水体中易沉降,难降解污染物的累积情况。
采样点位
通常为水质采样垂线的正下方。当正下方无法采样时,可略作移动,移动的情况应在采样记录表上详细注明;
应避开河床冲刷、底质沉积不稳定及水草茂盛、表层底质易受搅动之处;
湖(库)底质采样点一般设在主要河流和污染源排放口与湖(库)水混合均匀处。
底质样品的采集
采样量和容器
底质采样量通常为1kg~2kg,一次的采样量不够时,可在周围采集几次,并将样品混匀。样品中的砾石、贝壳、动植物残体等杂物应予剔除。
在较深水域一般常用掘式采泥器采样。在浅水区或干涸河段用塑料勺或金属铲等即可采样。
样品在尽量沥干水份后,用塑料袋包装或用玻璃瓶盛装;供测定有机物的样品,用金属器具采样,置于棕色磨口玻璃瓶中。瓶口不要沾污,以保证磨口塞能塞紧。
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
枯水期1次/年,必要时在丰水期增采一次。
底质样品的采集
采样方法和采样器
采样方法
采集底质表层样品采用挖掘方法;
研究底质污染物垂直分布时,采用管式采样器采集柱状样品。
采样设备
挖掘器采样器、
管式泥芯采样器
其他采样器。
底质样品的采集
Ekman-Birge型底泥采样器由一个坚硬的黄铜盒组成,有效抓取面积225cm2,采样器底部有一对弹簧夹,弹簧夹关闭的机制在于一个报信器。取样器顶部的2块轻片能够避免取样器从水中提出来时样本被冲走。
Lenz型底泥采样器是Ekman-Birge型底泥采样器的改进版本,能够重现底层表面的结构,样本能够被分成20毫米厚的5层,每一层能够被单独取走,用来分析。操作方法和Ekman-Birge型底泥采样器相似。
当在浅水区域用Lenz型底质采样器和Ekman-Birge型底质采样器来取样时,此关闭装置能被用来推采样器到水面底部,然后释放关闭装置,该装置可插杆的直径是20毫米。
Van Veen型底泥采样器能被用来提取任何深度的样本。当它下降的时候,两个控制杆是锁的,夹子是张开的。当碰到水面底部时,锁装置放开,绳子拉紧,夹子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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