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环境标准 课件(共18张PPT)-《环境监测》同步教学(化学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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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环境标准 课件(共18张PPT)-《环境监测》同步教学(化学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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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8张PPT)
环境标准
即环境保护标准,指依据环境法制定的污染因子限量阈值或有关环保技术规范。环境标准既是环境管理的技术基础,也是环保政策和法规的具体体现。
环境标准的目的:保护人类健康、社会物质财富和维护生态平衡。其对象包括环境的质量、污染源、监测方法和环保行业规范等。
1.环境保护的手段,环保的目标。
2.判断环境质量优劣和衡量环保工作优劣的准绳。
3.环境执法的依据,如污染问题诉讼、排污费收取。
4.环境管理的尺度,促进企业清洁生产和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一、环境标准的作用
二、环境标准的分类和分级
国家环境保
护行业标准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国家环境
标准体系
国家环境
保护标准
地方环境
保护标准
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国家环境基础标准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保仪器设备标准
⒈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一级标准 自然生态和人群在长期接触情况下不发生任何危害影响的空气质量
二级标准 人群和动植物在长期接触时不发生伤害的空气质量
三级标准 人群不发生急慢性中毒,动、植物能正常生长的空气质量
——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将三类区并入二类区;
——增设了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调整了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二氧化氮、铅和苯并[a]芘等的浓度限值;
——调整了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二、环境标准的分类和分级
(2)水环境质量标准 其中主要的有: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分五类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渔业水质标准 GB11607-89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 GB5084-2005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2008
二、环境标准的分类和分级
⒈环境质量标准
目前我国已颁布的水质标准主要有:水环境质量标准water quality standards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最新颁布的GB3838-2002和GHZB 1-1999代替 GB 3838-88,GB 1294 1999.);
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1989.08.1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代替GB5084-9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
水质标准(water quality standards)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之一,水的污染是环境污染中主要方面之一。
二、环境标准的分类和分级
⒈环境质量标准
2.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大允许浓度限值 GB9137-88(已废止)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各行业的排放标准化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
二、环境标准的分类和分级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代替GB8978-88 1996.);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代替 GB4287-92);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代替 GB16171-1996 2012-10-01实施);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代替GB 13456-1992 2012-10-01实施);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2011代替GB4917-95)
每一标准的标准号是不变的。标准通常几年修订一次,新标准代替老标准。
二、环境标准的分类和分级
标准排放的污染物按性质分三类:
第一类污染物:易蓄积、危害大、难降解—不管行业、受纳水体的功能,一律在车间排放口或车间处理设施取样。
第二类污染物:长远影响小于一类污染物—在单位排污口取样.
二、环境标准的分类和分级
2.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996.04.1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代替GB4915-200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代替GBJ 4-73 1993.07.19);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 2000.12.0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HJ/T56一2000 2000.12.07)
大气污染排放浓度
固体废物控制标准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5-2013)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公告 2006年 第11号)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二、环境标准的分类和分级
2.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3.基础标准
对有指导意义的符号、代号、指南、程序、规范等所作的统一规定。 如:GB 国家标准; ISO国际标准; QA质量保证;QC质量控制; QM质量管理。
二、环境标准的分类和分级
4.环境方法标准
在环保工作中以试验、检查、分析、抽样、统计计算为对象制订的标准。
二、环境标准的分类和分级
5.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用来标定仪器,验证测量方法,进行量值传递和质量控制的材料或物质
pH测定中:邻苯二甲酸氢钾、硼酸、磷酸盐
二、环境标准的分类和分级
6.环保仪器设备标准  为了保证污染治理设备的效率和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对仪器设备的技术要求所做的统一规定。二、环境标准的分类和分级
  我国建立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分为六类和两级。这六类标准分别是:①环境质量标准②污染物控制标准 ③环境基础标准 ④环保方法标准 ⑤环保标准样品标准 ⑥环保设备标准。
另说:三类六种。同上表(来自环保总局评估中心)
两级标准是指国家环境标准和地方环境标准。六类中③④⑤类只设国家标准,并尽可能与国际标准接轨。
执行上? 地方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综合排放标准。
优于
区分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标准?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指标和特征污染物确定。
国家规定的指标:大气污染物:SO2、氮氧化物;
        水环境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
区域性污染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地区总氮、重点地区总磷。
(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对沿海56个城市及29个富营养化湖库实施总氮总量控制,总磷超标的控制单元以及上游相关地区实施总磷总量控制。)
二、环境标准的分类和分级
1.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2.既要技术先进又要经济合理;
3.与有关标准、规范、制度协调配套;
4.积极采用或等效采用国际标准。
空气压力传感器
三、制定环境标准的原则
七、未列入标准的物质最高允许浓度的估算
  化学物质有七百万种之多,并不断从实验室合成出来。但要对所有物质制订在环境中(水体和空气等)的排放标准是不可能,也不一定是必要的。标准只能对那些已被证明对人、生物和环境影响较大,排放量大,出现频率高,并且有可靠的分析方法的那些物质加以研究和限制(即优先监测物质)。
这样就产生对一些未列入标准已证明有害,且在局部范围(例如工厂生产车间)排放浓度和量又比较大的物质。如何确定和估计其最高允许浓度,通常可由当地环保部门会同有关工矿企业按下列途径予以处理。
1.参考国外标准
工业发达国家,由于环境污染而发生严重社会问题较早,因而研究和制订标准也早,并且一般地讲比较齐全,所以如能在已有的标准上能查到,可以将它作为我们的参考。当然,由于制度不同、条件不同以及要求不同,在参照时要注意这些因素。
2.从公式估算
如果在其他国家标准中查不到,则可根据该物质毒理性质数据、物理常数和分子结构特性等,用公式进行估算。这类的公式和研究资料都很多,应该指出,同一物质用各种公式计算的结果可能相差很大,各公式均有限制条件,而且,标准的制订与科学性、现实性等诸多因素有关,所以,用公式计算的结果只能作为参考。
3.直接做毒理实验再估算
当一种物质无任何资料可借鉴,或某种生产废水的残渣成分复杂,难以查清其结构和组成,实际上又必须知道其毒性大小和控制排放浓度,则可直接做毒性实验,求出半致死浓度(LC50)或半致死量(LD50)等,再按有关公式估算。对于组成复杂又难以查明其组成的废水、废渣可选用一综合指标(如COD)作为考核指标、毒理实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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