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认识报关活动 课件(共48张PPT)-《报关报检实务》同步教学(电子工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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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报关活动

第一章
01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对外贸易政策是指一国政府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和发展目标而制定的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准则。
它集中体现为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对进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法律、规章、条例及措施等。
它既是一国总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一国对外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对外贸易政策的概念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01
对外贸易政策
对外贸易政策是一国政府在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总目标下,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对外贸易活动进行的有组织的管理和调节的行为。
它是一国对外经济和政治关系政策和措施的总体。
它为发展经济服务,并随着国内外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对外贸易政策的构成
对外贸易政策一般由三个部分构成:
(1)对外贸易总政策。对外贸易总政策包括进口总政策和出口总政策。
(2)对外贸易国别(或地区)政策。
(3)对外贸易具体政策,又称进出口商品政策。
从国际贸易的历史考察,以国家对外贸的干预与否为标准。
可以把对外贸易政策分为三种基本类型。
自由贸易政策、保护贸易政策和管理贸易政策。
对外贸易政策的类型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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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政策
自由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商品进出口不加干预,对进口商品不加限制,不设障碍。
对出口商品也不给予特权和优惠,放任自由,让商品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
保护贸易政策
保护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商品进出口积极加以干预,利用各种措施限制商品进口,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生产,使之免受国外商品竞争。
对本国出口商品给予优待和补贴,鼓励扩大出口。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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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贸易政策
管理贸易政策,又称协调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内制定的一系列的贸易政策、法规。
加强对外贸易的管理,实现一国对外贸易有秩序、健康的发展。
对外通过谈判签订双边、区域及多边贸易条约或协定,协调与其他贸易伙伴在经济贸易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管理贸易政策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国际经济联系日益加强而新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的双重背景下逐步形成的。
不同的贸易政策在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曾有不同的作用。
同一国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会选择不同的贸易政策
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采取何种贸易政策,主要取决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影响对外贸易政策的主要因素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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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水平及其在世界市场上的地位和力量对比
这一点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其国内的生产力水平和发展目标不同,制约着对外贸易政策。
另一方面是指一个国家在世界市场上的地位和力量对比制约着对外贸易政策。
国内经济状况和经济政策
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规律来看,资本主义各国的经济发展是呈周期性变化、波浪式前进的。
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变化,在不同阶段其国内经济状况不同,总经济政策也不同,必然引起对外贸易政策的调整。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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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和斗争
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是代表统治阶级中占上风的利益集团的利益的。
因此,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和斗争、政权的更迭,也会带来对外贸易政策的变化。
一般来说,商品市场主要在国外的一些资产阶级利益集团主张贸易自由化。
相反,商品市场主要在国内,并受到进口商品激烈竞争的资产阶级利益集团,则主张限制进口,实行保护贸易政策。
对外贸易管制又称进出口贸易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从国家宏观经济利益、国内外政策需要,以及为履行所缔结或加入国际条约的义务出发。
为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实现有效的管 理而颁布实行的各种制度,以及所设立的相应机构及其活动的总称,简称贸易管制。
对这一概念的理解有以下几方面:
对外贸易管制的概念及分类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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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管制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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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管制是制度、相应机构及其活动的总称。
对外贸易管制的目的是发展本国经济、保护本国经济利益,达到其国家政治或军事目的,实现其国家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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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管制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它主要是针对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的管理。
我国对外贸易管制制度是一种综合管理制度。
主要由海关监管制度、关税制度、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进出口许可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 贸易救济制度构成。
我国对外贸易管制的基本框架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由于贸易管制是一种国家管制,其法律渊源不包括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及各民族自治区的地方条例和单行条例。
所以贸易管制所涉及的法律渊源只限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的国际条约。
我国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简称《对外贸易法》)为核心,国际公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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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WTO)所签订的双边或多边的各类贸易协定
《鹿特丹公约》——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公约
《京都公约》——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的制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公约》——管制野生物种国际贸易的公约
《蒙特利尔议定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国际公约
《伦敦准则》——关于化学品国际贸易资料交流的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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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药物国际公约》 管制精神药物国际贸易的公约
《国际纺织品贸易协定》——主要的纺织品进出口国家和地区通过谈判达成的有关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国际多边协议
《巴塞尔公约》——关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国际公约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促进在世界范围内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我国是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形式进行管理。
商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中国禁止进口和限制进口技术目录》,海关实施监督管理。
禁止进口包括禁止进口货物和禁止进口技术两个方面。
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货物和列入《中国禁止进口和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的技术,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进口的货物和技术,不得经营进口。
禁止进口管理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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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禁止进口货物
(1)《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共七批。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货物,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动植物病源、疫区的动植物及产品、动物尸体、土壤等。
(3)其他各种原因禁止进口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以CFC—12为制冷工质的汽车及汽车空调器、空调压缩机。
右置方向盘的汽车。
旧服装、VⅢ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黑人牙膏。
国产手表复进口。
氯酸钾、硝酸铵。
进口货物及其包装上带有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内容的,不得进口。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禁止出口管理
(1)《禁止出口货物目录》共六批。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口的货物,如新发现、有重要价值或濒危的野生动植物。
其他如劳改产品、原料血浆,以及商业性出口的野生红豆杉及其部分产品。
(2)禁止出口技术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于2001年首次公布实施,2008年首次修订,2020年第二次修订。
主要涉及核技术、测绘、地质、药品生产、农业等技术领域。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限制进口管理
(1)限制进口货物管理—限制进口货物管理
许可证管理
关税配额管理
(2)限制进口货物管理—限制进口技术管理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限制出口管理
国家实行限制出口管理的货物、技术,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方可出口。
自由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
除禁止、限制管制外的货物、技术,都属于自由进出口管理的范畴。但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需要,我国对部分货物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对技术进出口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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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海关
认识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简称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直属机构,对内对外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管理权。
海关是国家进出关境监督管理的机关。
海关的监督管理是国家行政执法活动。
海关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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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的性质和任务
认识海关
海关依照《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
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海关的任务除了监管、征税、缉私和统计这四项基本任务,还包括商品检验检疫、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海关对反倾销及反补贴的调查等。
海关的任务
认识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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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监管是海关的最基本任务,是一项国家职能海关监管即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三大体系。
监管
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
缉私
凡能引起我国境内物质资源储备增加或减少的进出口货物,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进出境物品均列入海关统计。
统计
海关代表国家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等)。
征税
认识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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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使的权力
根据《海关法》第一章总则的第六条,海关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1)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
(2)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
(3)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对其中与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的,可以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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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的法律体系和权力
认识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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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使的权力
(4)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5)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认识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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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使的权力
(6)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
(7)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配备武器。海关工作人员佩带和使用武器的规则,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行使的其他权力。
认识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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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使权力的特点
海关行使的权力具有特定性、独立性、效力先定性和优益性(包括一般行政权力的单方性、强制性、无偿性等基本特征)。
(1)特定性
(2)独立性
(3)效力先定性
(4)优益性
认识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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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权力的行使原则
海关有行政权,海关缉私局有刑事权。
海关权力作为国家行政权的一部分,一方面,海关权力的行使起到了维护国家利益、维护经济秩序、实现国家权能的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由于客观上海关权力的广泛性、自由裁量权较大等因素,以及海关执法者主观方面的原因,海关权力在行使时任何的随意性或者滥用都必然导致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从而对行政法治构成威胁。
因此,海关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一般来说,海关权力行使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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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行使要合法,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是依法行政原则的基本要求。
合法原则
海关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和垂直领导方式,地方海关只对海关总署负责。
依法独立行使原则
海关权力是国家权力的一种,只有依法受到保障,才能实现国家权能的作用。
依法受到保障原则
行政权力的适当原则是指权力的行使应该以公平性、合理性为基础,以正义性为目标。
适当原则
认识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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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权力的监督
海关权力的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1)内部监督。
中国海关为适应建立“电子海关”“电子口岸”的要求,利用“海关执法评估系统”、“关税分析监控系统”和“海关业务风险管理机制”等进行分析、预测、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及职务犯罪。
(2)外部监督。
海关的外部制约与监督主体包括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等权力部门,以及新闻舆论媒体、社会公众和海关管理相对人等非权力部门,数量众多的制约和监督主体对海关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制约和监督。
认识海关
海关的工作方针: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
海关的管理体制:海关事务属中央事权;采取集中统一的垂直领导体制,海关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限制;海关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海关实行垂直领导体制:全国海关建制归中央统一管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机构和人员编制、财务及其业务。
海关设关原则: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
海关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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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的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
认识海关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下设广东分署,在上海和天津设立特派员办事处。
隶属海关
隶属海关负责办理具体海关业务,是海关进出境监督管理职能的基本执行单位。
直属海关
直属海关是指直接由海关总署领导,负责管理一定区域范围内海关业务的海关。
海关缉私警察机构
缉私警察队伍于1999年1月5日正式成立。
海关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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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企业及报关人员
报关企业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
报关企业分为专业报关企业、代理报关企业和自理报关企业。
专门报关企业没有进出口经营权,没有国际运输代理权,是专门受出口货物经营企业、运输工具负责人和他们的代理人委托办理申请手续的企业。
它符合海关鼓励的报关专业化、社会化发展的方向。
报关企业的分类
报关企业及报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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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企业
代理报关企业具有有关部门认可的外贸仓储运输、国际运输工具、国际运输工具服务和代理等业务经营权,是兼营报关服务业务的企业。
代理报关企业是历史沿袭而成的,如外运、外代公司等。
自理报关企业是指经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自理报关企业可以签订对外合同,只能按照海关签订的项目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不能代理其他企业签订的货物报关手续。
报关企业的分类
报关企业及报关人员
创设专门报关企业
(1)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
(3)办理验资报告。
(4)申请公司设立。
(5)海关注册登记备案。
创设报关企业
报关企业及报关人员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创设报关企业
创设代理报关企业
创设代理报关企业的步骤如下:
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成立企业(经营范围不含报关业务)。
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到企业所在地隶属海关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许可同意后在隶属海关注册备案登记,然后在“单一窗口”进行企业注册后即可开展代理报关业务。
认识对外贸易政策及制度
创设报关企业
创设自理报关企业
创设自理报关企业的步骤如下:
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成立企业。
到本地区的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到企业所在地隶属海关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单一窗口”进行企业注册。
外关区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设立申请。
许可变更。
许可撤销、注销。
报关企业存续过程中的注册登记
报关企业及报关人员
下列单位未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应当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手续。
临时注册登记许可
境外企业、新闻、经贸机构、文化团体等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
少量货样进出境的单位;
国家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等组织机构。
临时接受捐赠、礼品、国际援助的单位。
其他可以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单位。
临时注册登记许可
报关企业及报关人员
根据2018年海关总署令第237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令),海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认定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
海关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对上述企业分别适用相应的管理措施。
海关对报关单位实施信用管理
报关企业及报关人员
报关企业及报关人员
报关单位在海关注册登记,取得报关报检资格后,即可将本单位职工在海关进行备案,使之成为报关人员。
报关人员备案后同时取得报关和报检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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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人员
报关企业及报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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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报关人员的权利如下:
以所在报关单位名义执业,办理报关业务(报关)。
向海关查询其办理的报关业务情况(查询)。
拒绝海关工作人员的不合法要求(拒办)。
对海关对其做出的处理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申诉的权利(上诉申辩)。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
合法权益因海关违法行为受到损害的,依法要求赔偿(要求赔偿)。
参加执业培训。
报关企业及报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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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报关人员的义务如下:
熟悉所申报货物的基本情况,对申报内容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合理审查(审查)。
提供齐全、正确、有效的单证,准确、清楚、完整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并按有关 规定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规范报关)。
海关检查进出口货物时,配合海关查验(配合查验)。
配合海关稽查和对涉嫌走私违规案件的查处(配合调查)。
按照规定参加直属海关或者直属海关授权组织举办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参加考核)。
协助落实海关对报关单位管理的具体措施(相关工作)。
报关企业及报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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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人员的工作内容
报关人员的工作内容如下:
按照规定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实际成交价格、原产地及相应优惠贸易协定代码等报关单有关项目,并办理填制报关单、提交报关单证等与申报有关的事宜。
申请办理缴纳税费和退税、补税事宜。
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变更)、深加工结转、外发加工、内销、放弃核准、余料结转、核销及保税监管等事宜。
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税、免税等事宜。
协助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查验、结关等事宜。
应当由报关员办理的其他报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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