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国际海运租船业务 课件(共47张PPT)-《国际货运代理》同步教学(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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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国际海运租船业务 课件(共47张PPT)-《国际货运代理》同步教学(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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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7张PPT)
项目二
国际海洋货运代理
目 录 /Contents
国际海洋货运基础认知
国际海洋货运班轮业务
国际海洋货运班轮运输单据
国际海运租船业务
2
3
4
1
国际海运租船业务
一、 租船运输概述
4
二、 租船方式
三、国际租船程序
四、定程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五、 定程租船合同与班轮运输合同的比较
七、 定期租船合同和定程租船合同的区别
六、 定期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知识目标
1.
2.
3.
了解租船运输的概念和特点
熟悉租船运输的种类
熟悉国际租船程序
技能目标
1.
2.
能够询价、报价和还价
能够看懂租船运输合同
一、租船运输概述
租船运输(chartering)是指船舶所有人与租船人通过洽谈,将船舶以光船或定期或航次租赁给租船人,根据租船合同规定安排货物运输的方式。与班轮运输不同的是,租船运输的营运安排视合同而定,无固定航线、无船期表,适宜大宗货物运输,租金率或运费率根据租船市场行情而变化,货物装卸费的分担按租船合同规定划分,各种租船方式均有相应的标准合同格式供采用,合同条款由双方自由商定,国家对此少有强制性法律规定
1. 租船运输的含义
(1)租船运输是根据租船合同组织运输的,
租船合同条款由船舶所有人和租船人双方共同商定
(2) 一般由船舶所有人与租船人
通过各自或共同的租船经纪人洽谈成交租船业务
(3) 不定航线,不定船期
(4) 租金率或运费率是根据租船市场行情决定的
一、租船运输概述
2. 租船运输的特点
一、租船运输概述
2. 租船运输的特点
(5)船舶营运中有关费用的支出取决于不同的租船方式,由船舶所有人和租船人分担,并在合同条款中订明。根据装卸费用条款,FIO表示租船人负责装卸费, Liner Term则表示船舶所有人负责装卸费
(6) 租船运输适宜大宗货物运输
(7) 各种租船合同均有相应的标准合同格式
一、租船运输概述
+
+
+
(1) 租船是通过租船市场(双方集中进行交易的场所)进行的,为开展国际贸易提供了便利条件
(2) 租船运输一般都是租用整船,可以充分发挥规模经济效益,降低单位运输成本
(3) 租船运价属于竞争性价格,比班轮运价低
(4) 租船运输限制较少,满足了货主的需求
3. 租船运输的作用
+
(5) 当贸易量增加且出现了一些不方便因素时,可考虑租船运输
二、 租船方式
1. 定程租船的含义
定程租船(voyage or trip charter)简称程租,也称航次租船,是指租船人向船东租赁船舶,按租船合同规定的航程进行货物运输。这是一种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船舶所有人按双方事先议定的运价与条件向租船人提供船舶全部或部分舱位,在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一个或多个航次运输,以完成指定货物运输业务
(一) 定程租船
二、 租船方式
(6) 理单
2. 定程租船的特点
(1) 船舶的经营管理由船舶所有人负责,船舶所有人除对船舶航行、驾驶、管理负责外,还应对货物运输负责
(2)定程租船运输要规定一定的航线和装运的货物种类、名称、数量及装卸港口,规定一定的装卸期限或装卸率
(3) 租船运输无固定的运价,一般来说,租船费用较班轮低廉。在多数情况下,运价按货物装运数量计算。运价具体数目以定程租船合同为准
(一) 定程租船
(1) 预备航次阶段
3. 定程租船的风险与费用
二、 租船方式
(一) 定程租船
(2) 装货阶段
(3) 航行阶段
(4) 卸货阶段
(1)单航次租船
单航次租船是指租赁一艘船舶只装运一个航次,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船舶,将指定的货物由一个港口运往另一个港口,在货物运达目的港卸货完毕后,租船合同即告终止
(2)来回程租船
来回程租船是指租船合同规定在完成一个航次任务后再装运一个回程货载,合同才结束
(3)连续单航次租船
连续单航次租船是指在同一方向的航线上连续装运几个航次或来回连续装运几个航次
二、 租船方式
(一) 定程租船
4. 定程租船的形式
案例再现
承租人与出租人于2016年3月28日签订了一份航次租船合同(以下称为0328号合同),租用“启星”轮自日本袖浦港和船桥港运输大约1 000 t的废旧电机至中国海门港。该轮在第二装港装货完毕后,因船舶机械故障而无法关舱,在取得被申请人的同意后,该轮开着舱盖驶往海门港。在海门港卸货时,双方就货物短量及被申请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问题产生了争议。2016年5月28日,出租人与承租人再次签订了与0328号合同条款类似的航次租船合同(以下称为0528号合同),承租人在支付0528号合同下运费时扣减了人民币4万元,扣款的理由为履行0328号合同时发生了货物短量。出租人遂就0528号合同下承租人欠付的运费4万元人民币提请仲裁。
二、 租船方式
案例再现
双方的主要争议有两点:
1. 关于扣减运费
出租人认为,承租人在履行0528号合同下支付运费的义务时,并未提及0328号合同下的货物短量,只是请求暂扣运费4万元。之后,承运人以收货人索赔为由不予支付。承租人认为,扣减4万元是经出租人同意,由于0328号合同下货物短少损失达10多万元,因此暂扣4万元是合理的。
二、 租船方式
案例再现
2. 关于0328号合同下货物短少
出租人提出,在0328号合同下卸货后,承租人主张货物短量,实际收货人先声称货物短少50 t,之后又称短少37 t。根据“启星”轮船东的报告称,货物卸到码头后用汽车运出港口时过磅称重,但由于至少7个大件货物是用铲车运出港口的,且没有过地磅称重,因此承租人提供的理货数量不准确。此外,由于装港采用水尺计量,卸港采用过地磅计重,两者必然存在误差。承租人提出,根据中国外轮理货公司的理货报告,实际收货人称货物短少50.99 t。本案承租人扣减0528号合同下运费作为对收货人的补偿是合理的。根据该航次货物的商业发票,50.99 t货物短少的损失约合人民币7.9万元。对于该损失,被申请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起反请求,或者另案提出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在开庭时再次确认其并不打算就货物短量损失向申请人提出任何请求,但是主张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冲抵申请人的运费请求。
二、 租船方式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航次租船合同运费争议。仲裁庭最终做出被申请人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内支付申请人人民币4万元,逾期将按年利率7%计息;被申请人关于以货物短量的损失冲抵上述运费请求的主张不能成立的裁决。本案案情特殊,仲裁庭在厘清相关法律问题、充分分析证据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法律,处理得当,值得借鉴。类似这些问题在国际租船业务中是经常会碰到的
二、 租船方式
二、 租船方式
1. 定期租船的含义
定期租船(time charter)是指船舶所有人将配备船员的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方式。租期可约定一段期间或以完成一个航次为限,后者亦称航次期租。租船人在租期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船舶并支付租金
(二) 定期租船
(1)
船长由船舶所有人任命,船员也由船舶所有人配备,并负担他们的工资和给养,但船长应听从租船人的指挥,否则租船人有权要求船舶所有人予以撤换
(2)
船舶的营运调度由承租人负责,并负担船舶的燃料费、港口费、货物装卸费、运河通行费等与营运有关的费用;而船舶所有人则负担船舶的折旧费、维修保养费、船用物料费、润滑油费、船舶保险费等船舶维持费
二、 租船方式
(二) 定期租船
2. 定期租船的特点
(3)
租金按船舶的载重吨、租期长短及商定的租金率计算
(5)
租船合同中订有关于交船和还船,以及停租的规定
二、 租船方式
(二) 定期租船
2. 定期租船的特点
(4)
定期租船是租用整船,规定航行区域范围,可选装任何合法货物
二、 租船方式
1. 包运租船的含义
(三) 包运租船
包运租船(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是指船舶所有人提供给租船人一定运力,在确定的港口之间,以事先约定的期限、航次周期和每航次较均等的货运量完成运输合同规定总运量的租船方式
(1)
包运租船合同中不指定某一船舶及其国籍,仅规定租用船舶的船级、船龄及其技术规范等。船舶所有人必须根据这些要求提供能够完成合同规定每个航次货运量的运力。这给船舶所有人在调度和安排船舶方面提供了方便
(2)
由船舶所有人负责船舶的营运调度,并负责有关的营运费用
二、 租船方式
(三) 包运租船
2. 包运租船的特点
(2)
运费按船舶实际装运货物的数量及商定的费率计算,按航次结算
(4)
运输的货物主要是运量较大的干散货或液体散装货物。租船人通常是货物贸易量较大的工矿企业
(6)
租期的长短取决于货物的总量及船舶航次周期所需的时间
二、 租船方式
(三) 包运租船
2. 包运租船的特点
(5)
船舶航次中产生的时间延误的损失风险由船舶所有人承担;对于船舶在港装、卸货期间产生的延误,则通过合同中订有“延滞条款”的办法来处理,通常是由承租人承担船舶在港的时间损失
二、 租船方式
1. 光船租船的含义
(四) 光船租船
光船租船(bareboat charter)是指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一定期限,但船舶所有人提供的是空船,租船人要自己任命船长、配备船员,负责船员的给养和船舶经营管理所需的一切费用。也就是说,船舶所有人在租期内除了收取租金外,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二、 租船方式
(1)
(2)
(3)
(4)
(5)
(6)
船舶所有人只提供一艘空船
全部船员由租船人配备并听从租船人的指挥
租船人负责船舶的经营及营运调度工作,并承担在租期内的时间损失,即租船人不能“停租
除船舶的资本费用外,租船人承担船舶的全部固定的及变动的费用
租金按船舶的装载能力、租期及商定的租金率计算
(四) 光船租船
2. 光船租船的特点
三、国际租船程序
1. 询价
询价(order/enquiry)又称询盘,通常是指承租人根据自己对货物运输的需要或对船舶的特殊要求通过租船经纪人在租船市场上租用船舶。询价主要以电报或电传等书面形式提出。承租人所期望条件的内容一般应包括需要承运的货物种类、数量、装货港和卸货港、装运期限、租船方式或期限、期望的运价(租金)水平及所需用船舶的详细说明等。询价也可以由船舶所有人为承揽货载而首先通过租船经纪人向租船市场发出。由船舶所有人发出的询价内容应包括出租船舶的船名、国籍、船型、船舶的散装和包装容积、可供租用的时间、希望承揽的货物种类等
三、国际租船程序
2. 报价
报价(offer)又称发盘,是指船舶所有人在从船舶经纪人那里得到承租人的询价后,经过成本估算或者比较其他询价条件,通过租船经纪人向承租人提出自己所能提供的船舶情况和运费率或租金率。报价的主要内容除对询价的内容做出答复和提出要求外,最主要的是关于租金(运价)的水平和选定的租船合同范本及对范本条款的修改、补充条款。报价有硬性报价和条件报价之分。硬性报价是报价条件不可改变的报价,即询价人必须在有限期内对报价人的报价做出接受订租的答复,超过有效期,这一报价即告失效。与此相反,条件报价是可以改变报价条件的报价
三、国际租船程序
3. 还价
还价(counter offer)又称还盘。在条件报价的情况下,承租人与船舶所有人之间对报价条件中不能接受的条件提出修改或增删的内容,或提出自己的条件。还价意味着询价人对报价人报价的拒绝和新的报价开始。因此,船舶所有人对租船人的还价可能全部接受,也可能接受部分还价,对不同意部分提出再还价或新报价。对还价条件做出答复或再次做出新的报价称为反还价(recounter offer)或反还盘
三、国际租船程序
4. 受盘
受盘(acceptance)即接受订租,指一方当事人对实盘所列条件在有效期内明确表示承诺。至此,租船合同即告成立
三、国际租船程序
原则上,接受订租是租船程序的最后阶段,表示一项租船业务即告结束。接受订租的通常做法是当事人之间要签署一份“订租确认书(fixture note)”。订租确认书无统一格式,但其内容应详细列出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在洽租过程中双方承诺的主要条款。订租确认书经当事人双方签署后,各保存一份备查
5. 编制、审核、签署租船合同
(1) 合同当事人
(2) 船舶概况、位置及装卸港口
(3) 船舶受载期及解约日
(4) 货物种类及数量
(6) 装卸费分担条款,包括船方不管装卸费(FIO)、船方按班轮条件(Liner Terms)、船方只管装不管卸(FO)、船方只管卸不管装(FI)
(7) 船舶所有人责任条款
四、定程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1. 定程租船合同的基本条款
(5) 运费及支付办法
① 连续日
(8) 装卸时间条款
按港口习惯正常工作的日子,星期天及节假日不算
时钟连续走过24小时就算1天
四、定程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1. 定程租船合同的基本条款
② 工作日
③累计8小时工作日
无论各港口工作时间如何规定,均以累计达8小时才作为1个工作日计算
(8) 装卸时间条款
四、定程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1. 定程租船合同的基本条款
⑥ 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
⑤晴天工作日
④累计24小时工作日
既是工作日又是好天气才算1个工作日
无论港口习惯作业几小时,均以累计达到24小时才算1个工作日
除去星期日、节假日及天气不良影响装卸的工作日或工作小时后,以连续工作24小时算1个工作日,目前普遍采用此种装卸时间条款
(9) 签发提单办法
(10) 佣金
(11) 留置权
(13) 赔偿条款
(14) 免责条款
四、定程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1. 定程租船合同的基本条款
(12) 共同海损条款
四、定程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航次租船的装卸时间一般有明确规定,如果实际装货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称为滞期。如果装货时间少于规定时间,称为速遣。合同中有关滞期或速遣的规定称为延速条款或滞速条款。订有延速条款的双方如在许可装卸时间内未能装卸完毕,则租船人要向船方支付罚金,即滞期费;如提前完成装卸,则船方要支付奖金给租船人,即速遣费。速遣费为滞期费的50%。如果船舶已处于滞期状态,则按一旦滞期永远滞期的原则。在整个滞期中,节假日、风雨天都不扣除,做连续装卸时间计算。装卸时间有装卸港分别计算和合并计算两种方法,采用何种方法根据合同确定
2. 航次租船合同的滞期与速遣条款
四、定程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例2-4】合同规定:WWD SHEX 装货2天,卸货4天,滞期费率为4 000美元/天,速遣费率为滞期费率的一半。
(1) 根据事实记录编制装卸港的装卸时间表
2. 航次租船合同的滞期与速遣条款
四、定程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2. 航次租船合同的滞期与速遣条款
四、定程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按装卸时间分别计算原则,装货港节省时间1天,产生速遣费2 000(4 000×50%×1=2 000)美元;卸货港滞期时间4天,产生滞期费16 000(4 000×4=16 000)美元;本航次承租人应付滞期费14 000(16 000-2 000=14 000)美元
(2) 按装卸时间平均计算原则:用装货港速遣时间1天冲减卸货港滞期时间4天,总滞期时间为3天,则产生滞期费12 000(4 000×3=12 000)美元
(3) 按共同使用装卸时间原则(合并一张时间表,见表2-17):装卸两港共产生滞期费8 000(4 000×2=8 000)美元
2. 航次租船合同的滞期与速遣条款
四、定程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1)
(2)
(3)
相同点
两者均由货方(托运人或承租人)支付约定的运费
两者均由船方(承运人或出租人)负责船舶的营运组织,完成运输任务
两者均属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五、定程租船合同与班轮运输合同的比较
1. 定程租船合同与班轮运输合同的相同点
五、定程租船合同与班轮运输合同的比较
(1) 在主体方面,班轮运输中的承运人是公共承运人,在定程租船下承担运输的是私人承运人
(2) 在决定货载的权利方面,在班轮运输下,如船舱有剩余空间,承运人仍可接受其他人的订舱单装货;在定程租船下,一般不能将空舱位提供给他人装货
(3) 在对船舶的要求方面,班轮运输一般都允许使用替代船舶,定程租船应按约定提供船舶
2. 定程租船合同与班轮运输合同的不同点
五、定程租船合同与班轮运输合同的比较
(4) 在运费方面,班轮运输是垄断价,定程租船是竞争价。
(5) 在航线及期间方面,班轮运输是定期船,定程租船是不定期船。
(6) 在法律关系的调整方面,班轮运输是法律调整,定程租船运输是合同调整。
(7) 在费用及风险的承担方面,班轮运输中承运人负责包括装货、卸货和理舱在内的作业并承担全部费用,定程租船中依合同条款而定
2. 定程租船合同与班轮运输合同的不同点
六、定期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1)
(2)
(3)
(4)
(5)
(6)
租船合同的当事人
船舶规范(包括船名、呼号、船旗、建造年份、船级、登记吨、载重吨、吃水、载货容积、船速、耗油量、起货设备、甲板舱口等)
租期
航行范围
交船港及交船期
船东供应项目(如船员工资、船舶保险费、保养费等)
1. 定期租船合同的基本条款
六、定期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7)
(8)
(9)
(10)
(11)
(12)
租船人供应项目(如燃油费、港口使用费)
租金费率及计算方法。租金按船舶每30天每载重吨计算,或者按整船每天若干金额计算
还船手续和还船通知
停租条件提单签发
转租
船东及船长责任条款等
1. 定期租船合同的基本条款
六、定期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1)
(2)
(3)
(4)
(5)
(6)
首要条款
战争条款
征用条款
冰封条款
共同海损条款
仲裁条款
2. 定期租船合同的专门条款
七、定期租船合同和定程租船合同的区别
(1)
(2)
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收取的租金按承租时间计算,并非按照货物的数量计算,承租人承担了船舶航速及货物装卸时间的风险。而定程租船的风险和费用根据所处不同阶段有所不同
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对船舶的维修义务较重,如船舶不能正常营运连续满24小时,对因此损失的营运时间,承租人不付租金。而在定程租船合同中,如果出租人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已尽适航义务,则在运输过程中因船舶故障或其他原因出现延迟,承租人一般没有拒付或收回运费的权利
七、定期租船合同和定程租船合同的区别
(3)
(4)
在定期租船合同中,承租人除负责装卸费用外,还应负责燃油费、港口使用费等营运费用
在定期租船合同中,承租人有权获得海难救助报酬的一半。这种规定的理由在于定期租船合同的承租人承担船舶的时间损失。海上救助无疑会耗费船舶的营运时间,承租人甚至有丧失营运机会的风险,而出租人的船员实际进行救助,故定期租船合同双方分离救助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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