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实务 课件(共22张PPT)-《企业纳税会计》同步教学(电子工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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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实务 课件(共22张PPT)-《企业纳税会计》同步教学(电子工业版)

资源简介

(共22张PPT)
项目二 企业增值税实务
学习内容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实务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实务
能力目标
1、会根据业务资料计算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
2.能根据业务资料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3.会根据业务资料准确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并能进行增值税网上
背景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增值税相关理论知识、增值税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知识。
任务一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实务
工作内容
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
2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业务账务处理
3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
工作场景与操作程序
工作场景
湖南荣旭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类食品加工企业,常年生产山河牌核桃乳、山河牌核桃蛋白乳和山河牌核桃巧克力乳,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税率为16%,按月缴纳增值税,存货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包装物单独核算。2018年7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 ⑴ 至(20)笔。见教材。
操作程序
1、根据审核无误的增值税涉税业务原始凭证,判断哪些业务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并准确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根据审核无误的增值税涉税业务的原始凭证资料,计算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3、编制增值税应纳税额汇总计算表;
4、根据审核无误的增值税涉税业务原始凭证资料,填制增值税涉税业务记账凭证
5、填制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手续。
操作备用物品
1.记账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
2.会计账簿:总分类账、三栏式明细账、多栏式增值税专用明细账;
3.工作底稿:增值税应纳税额汇总计算表;
4.空白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二)和固定资产进项抵扣明细表》
操作要求
1.在进行操作之前,应全面预习增值税法,增值税涉税业务的账务处理方法,增值税涉税账户录入方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
2.将操作过程视同从事实际岗位工作,务必做到亲自动手,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笔笔清晰,字字端正,数据准确;
3.在操作中,参照行家提示、相关知识,相互探讨,互相学习,但不可相互抄袭、复制。
4.授课教师担当巡视员作用,作相关知识指导、相应岗位业务情景描述、答疑解难、知识总结之用。
一.增值税的概念
相关知识
增值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进口货物、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即以应税商品及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传统流转税的弊端 (假定税率10%)
全能厂
100+50=150
纺纱
织布
印染
150+50=200
200+50=250
250×10%=25
非全能厂
纺纱
织布
印染
100+50=150
150+50=200
200+50=250
150×10%=15
200×10%=20
250×10%=25
重复课税
+
+
=
60
增值税克服了重复课税的弊端
全能厂
纺纱
织布
印染
100+50=150
150+50=200
200+50=250
应纳税=增值额×税率
250-100×10%=15
纺纱
非全能厂
织布
印染
100+50=150
150+50=200
200+50=250
150-100=增值额
50×10%=5
50×10%=5
应纳税=增值额×税率
50×10%=5
200-150=增值额
250-200=增值额
5+5+5=15



A理论增值额
就一个企业来说
就一批商品来说
该企业本期销售收入扣除外购物品和劳务后的余额250-100=150
该商品在各生产流转环节的增值额之和等于其最终售价150+50+50=250
B法 定 增 值 额
生产型增值税
C+V+M-C1
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GNP)
收入型增值税
C+V+M-C
相当于国民收入(NI)
消费型增值税
C+V+M-C1-本期购入的固定资产,相当于全部消费品
【例题1·多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
  A.汽车的租赁  B.汽车的修理
  C.房屋的修理  D.受托加工白酒
【答案】ABCD
二.增值税的基本要素
相关知识
(一)纳税义务人
1.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公司租赁或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以上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按其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可划分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和税目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2、提供的应税劳务
3、销售服务
4、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包括视同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兼营行为、混业行为等
(三)税率
1、基本税率
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有形资产租赁服务,除使用低税率和零税率外,一律按16%的基本税率征收增值税。
2、低税率:10%和6%两档
3、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征收率
1.下列按售价全额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销售增值税转型前(2009年1月1日以前)购入或自建并已使用过的动产固定资产。
(2)销售营改增试点以前购进或自制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3)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4)按简易办法征税,销售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企业自用小轿车自2013年8月1日起,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5)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等。
2.拍卖收入,临时外出经营在经营地开票收入,依3%征收率在经营地预征。
3.一般纳税人下列情形,按3%的征收率简易计税。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特殊情况无法取得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如建筑用或生产建材所用的砂、土、石料;自来水生产厂生产的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5.一般纳税人提供下列服务,可选择按简易计税,适用3%的征收率。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2)以营改增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以及在营改增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3)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
(4)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6.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特殊情况下可选择简易计税,适用3%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况包括:清包工方式、甲供工程和建筑工程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一般纳税人,以实际价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7.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8.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5%征收率计税,此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土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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