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与思维 学案-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三逻辑与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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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与思维 学案-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三逻辑与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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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3
《逻辑与思维》
课本知识梳理
2024年1月
★特色★
比较新:根据统编版选择性必修3《逻辑与思维》2023年8月版次编写
比较全:基本完整呈现课本知识内容,包含必要的辅助文、综合探究、课文经典示例评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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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单元 树立科学思维观念 1
第一课 走进思维世界 1
一、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1
二、思维形态及其特征 1
第二课 把握逻辑要义 2
一、“逻辑”的多种含义 2
二、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 3
第三课 领会科学思维 5
一、科学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5
二、学习科学思维的意义 5
综合探究 提升思维品质 学会科学思维 6
第二单元 遵循逻辑思维规则 6
第四课 准确把握概念 6
一、概念的概述 6
二、明确概念的方法 8
第五课 正确运用判断 10
一、判断的概述 10
二、正确运用简单判断 11
三、正确运用复合判断 13
第六课 掌握演绎推理方法 16
一、推理与演绎推理概述 16
二、简单判断的演绎推理方法 17
三、复合判断的演绎推理方法 20
第七课 学会归纳与类比推理 24
一、归纳推理及其方法 24
二、类比推理及其方法 26
综合探究 把握逻辑规则 纠正逻辑错误 28
第三单元 运用辩证思维方法 28
第八课 把握辩证分合 28
一、辩证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28
二、分析与综合及其辩证关系 29
第九课 理解质量互变 30
一、认识质量互变规律 30
二、把握适度原则 31
第十课 推动认识发展 32
一、不作简单肯定或否定 32
二、体会认识发展的历程 33
综合探究 领悟辩证精髓 处理复杂问题 35
第四单元 提高创新思维能力 35
第十一课 创新思维要善于联想 35
一、创新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35
二、联想思维的含义与方法 36
第十二课 创新思维要多路探索 38
一、发散思维与聚合思维的方法 38
二、逆向思维的含义与作用 39
第十三课 创新思维要力求超前 41
一、超前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41
二、超前思维的方法与意义 42
综合探究 结合社会实践 勇于开拓创新 43
第一单元 树立科学思维观念
第一课 走进思维世界
一、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一)思维的含义
1.思维与人类密切相关
论力气,人比不上野牛和大象;论奔跑,人比不上羚羊和斑马;论攀爬,人比不上猿猴和壁虎……然而,由于有思维参与其中的人类社会实践,人成了万物之灵。
思维,就像阳光、空气和食物一样,是我们不可或缺的。只要我们在“想”、在“考虑”,就能切身地体会到我们在思维。
2.思维的含义
思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思维与意识同义,狭义的思维与理性认识同义。感性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现象和外部联系的反映,是认识的初级阶段。“逻辑与思维”中所说的“思维”主要是从狭义角度来讲的,指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对事物的本质及规律的反映。
3.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
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等,是对人类理性认识方式的高度概括,是人们认识事物本质、把握事物规律的重要的思维方式,是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的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二)思维的特征
1.思维既有个性也有共性
人人都会思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思维风格。不同风格的思维在速度、方式、质量乃至结果上有很大的差异。但不论哪一种风格的思维,都包含着思维的共同特征。
2.思维的特征
(1)具有间接性。人们不可能对所要认识的每一个事物都去直接感知,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也不可能被直接感知到,但思维能够凭借获得的感性材料、已有的经验和知识,透过事物的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实现对未知事物的认识。
(2)思维具有概括性。思维能够从多种事物及其各种各样的属性中,舍去表面的、非本质的属性,抓住内在的、共同的、本质的属性,把握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
(3)思维具有能动性。任何思维都是对认识对象的反映,但又不是对认识对象的机械反映。思维能够提炼加工感性材料,形成有别于客观实际的认识。正确的思维如实地反映认识对象,错误的思维歪曲地反映认识对象。
3.思维与实践的关系
思维在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发展,又反作用于实践。正确的思维能够帮助人们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的目的。
二、思维形态及其特征
(一)思维的基本形态
1.思维形态的多种类别
出于不同的目的,依据不同的标准,人们对思维的形态有不同的认识和分类。
从思维的方向看,有向不同方向扩散的发散思维和向同一方向收敛的聚合思维;从思维对认识对象的思考角度看,有整体地认识对象的综合思维和分别地认识对象的分析思维;从思维反映认识对象的方式看,有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待事物和思考问题的辩证思维和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待事物和思考问题的形而上学思维;等等。
2.思维的基本形态:抽象思维、形象思维
根据思维运行的基本单元的不同,可以将思维分为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如果人的思维抽象和概括了事物的共同属性,通过语词巩固下来,形成了概念,并以概念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就属于抽象思维。如果人的思维抽象和概括的是事物的形象特征,并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就属于形象思维。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是思维的基本形态。
(二)思维基本形态的特征
1.抽象思维的特征
抽象思维以概念、判断和推理等反映认识对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抽象思维的主要特征是基本单元的概念性、运行方式的推导性和思维表达的严谨性。
2.形象思维的特征
形象思维在感觉、知觉和表象的基础上,运用联想、想象和幻想等反映认识对象,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形象思维的主要特征是基本单元的形象性、运行方式的想象性和思维表达的情感性。
3.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关系
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区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在实际思维活动中,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虽然各有其功能和作用,但又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
第二课 把握逻辑要义
一、“逻辑”的多种含义
(一)“逻辑”的不同用法
1.“逻辑”的四种含义
“逻辑”是我们学习和生活中的常用语词,也是一个多义词。现代汉语中的“逻辑”,或者与“规律”同义,或者指“逻辑规律与规则”,或者指认识问题的某种“思维方法”,或者指“逻辑学”这门学问。
2.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规律”意义上的“逻辑”是所有科学的研究对象。“逻辑规律与规则”,以及“思维方法”意义上的“逻辑”才是逻辑学的研究对象。逻辑学研究试图将逻辑规律与规则运用到实际思维中,以区分正确的思维方法和不正确的思维方法。作为工具性学科的逻辑学是为把握“规律”服务的。
(二)狭义逻辑学与广义逻辑学
1.狭义逻辑学与广义逻辑学的含义
正像“逻辑”有不同用法一样,作为一门学科的“逻辑”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历史上人们曾把所有研究思维规律与方法的学问都称为逻辑学。随着学科分化,人们把研究思维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形式逻辑视为狭义的逻辑学,而把含有狭义的逻辑学和研究辩证思维中的规律、规则与方法的辩证逻辑等视为广义的逻辑学。
2.狭义逻辑学(形式逻辑)的研究内容及其在生活中的运用
形式逻辑特别关注推理问题。推理是由前提和结论构成的,由前提推导结论,前提作为结论的理由。从形式逻辑角度看,从真前提推出真结论,并不取决于思想的具体内容,而是取决于思想的形式结构。形式逻辑的核心任务是要把握从真前提推导出真结论的规律和规则。
在日常思维中,人们常常运用推理进行论证和论辩。把推理的理由讲出来作为“论点”的“论据”,就构成了通常所说的“论证”。用这样的论证方式去说服人,让他人接受自己的观点,或者用这样的论证方式去反驳别人的观点,就构成了“论辩”。论证和论辩中使用的推理是否有效,直接影响说服的效果。
3.狭义逻辑学与广义逻辑学的关系
学习狭义逻辑学的基本知识与方法,是学习广义逻辑学的基础。遵循形式逻辑的规律与规则,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
二、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
(一)同一律:思维的确定性要求
1.同一律的原因和内容
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确定性的思维。要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事实与规律,必须让思维确定下来,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能游移不定。这就要遵循同一律的要求。通常用公式“A是A”来表示同一律的内容。这个公式的意思是说: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如果是真的,就是真的;如果是假的,就是假的。
2.同一律的要求
同一律要求人们: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必须保持自身同一性,不能混淆概念,也不能转移论题。故意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叫作“偷换概念”或“偷换论题”。
3.同一律的注意事项
在不同的时间或不同的条件下,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概念或判断,同一律并不要求它们一定是同一的。同一律并不否认认识对象的复杂多样性及其变化和发展。它所反对的,只限于在时间、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任意变更概念或判断。
同一律并不否认客观事物及人的思想认识的变化发展,反映事物变化发展的正确认识并不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我国逻辑学家金岳霖曾有以下通俗说明:“西红柿是由苹果绿变红的,当它是由绿变红的时候,它就是由绿变红的。当它是绿的时候,它就是绿的。而当它成为红的时候,它就是红的了。当然,它会有不绿不红的时候,不错,可是当它是不绿不红的时候,它就是不绿不红的。其所以如此,是因为同一律所反映的不是形色状态或它们的变化,而是形色状态和它们的变化的确实性的同一。”
(二)矛盾律:思维的一致性要求
1.矛盾律的原因和内容
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一致性的思维。要避免思维出现不融贯一致的逻辑错误,就要遵循矛盾律的要求。通常用公式“A不是非A”来表示矛盾律的内容。这个公式的意思是说: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它的否定论断“非A”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假。
2.矛盾律的要求
矛盾律要求人们: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断定它们都成立。违反矛盾律要求的逻辑错误叫作“自相矛盾”。
3.矛盾律注意事项
思维中出现的自相矛盾不同于唯物辩证法所讲的事物的客观矛盾。矛盾律及其要求是就同一时间、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作的论断而言的,自相矛盾的论断是对客观实际的错误反映。
客观事物是变化发展的,此事物可以变成彼事物。从不同时间、不同方面对同一事物所作的相反论断,并不是自相矛盾的。
(三)排中律:思维的明确性要求
1.排中律的原因和内容
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明确性的思维。逻辑思维既要排除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也要反对在“是”与“非”之间骑墙居中,在矛盾关系的论断之间持“两不可”的态度。这就要遵循排中律的要求。通常用公式“A或者非A”来表示排中律的内容。这个公式的意思是说: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
2.排中律的要求
排中律要求人们: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断定它们都不成立。也就是说,不能同时否认“A”,又否认“非A”,对“是”与“非”各打五十大板。违反排中律要求的逻辑错误叫作“两不可”。
3.排中律的注意事项
矛盾律表明,论断“A”和“非A”必有一假;排中律进一步表明,“A”和“非A”必有一真。识别与把握“A”和“非A”这种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的矛盾关系,对于提升逻辑思维能力有重要意义。
4.形式逻辑的三大基本规律
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这些基本规律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对认识客观事物的正确思维活动的总结。它们不是逻辑学家头脑中固有的,也不是哪个权威规定的。人们通过无数次的社会实践,既认识到了客观事物的规律,也认识到了思维自身的规律。实践证明,只有遵循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思维,才有可能成为科学的思维,而违背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思维,不可能是科学的思维。
第三课 领会科学思维
一、科学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一)科学思维的含义
1.科学思维的条件和含义
任何思维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内容真实和形式正确是科学思维的两个基本条件。这里所说的科学思维,泛指符合认识规律、遵循逻辑规则的思维,是能够达到正确认识结果的思维。科学思维与不科学思维相对立。不科学思维是主观臆想的、不合逻辑的、片面僵化的思维。
2.科学思维是一种统称
科学思维不是与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新思维并列的思维形态,而是对实践中遵循逻辑思维要求、运用辩证思维方法、创新性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的统称。
(二)科学思维的特征
1.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
科学思维总是从实际出发,力图如实地反映认识对象。科学思维不盲目崇拜权威,不盲目相信书本结论,它尊重实践检验的结果,注重实事求是的推理和论证,坚持以理服人,努力把握和遵循客观规律。
2.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预见性
科学思维总是通过对事物历史与现实材料的分析,找出事物发展的规律,并对事物的发展趋势、发展前景作出合乎逻辑的推断。
3.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可检验性
思维的结果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越是复杂的事物,对它的认识越要经过实践的反复检验。科学思维能够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接受实践的严格检验,修正错误,坚持真理。
二、学习科学思维的意义
(一)学习科学思维的思维素养意义
1.捍卫真理
学习科学思维,有利于我们纠正逻辑错误,驳斥诡辩,捍卫真理。科学的抽象思维一定是符合逻辑要求的思维,违背逻辑要求的思维不是科学思维。通过学习逻辑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担当起维护真理的责任。
2.把握本质
学习科学思维,有利于我们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世界是普遍联系、变化发展的。认识世界,不仅要认识事物的部分、方面、阶段,而且要认识事物变化发展着的整体。学会运用辩证思维方法,我们可以更为全面、动态地把握客观事物。
3.着眼创新
学习科学思维,有利于我们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提高我们的创新能力。
(二)学习科学思维的思想政治意义
1.树立正确思想
人的思想是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有正确与错误之分。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而成功的社会实践离不开科学思维的参与。
2.提高政治觉悟
学习科学思维,有助于我们认清社会发展规律和阶段性特征,正确认识不同的社会实践中的国情和世情,准确把握我们所在的历史方位,提高我们的政治站位,提升我们的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
3.投身政治实践
学习科学思维,有助于我们发扬科学精神,积极投身于当代中国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以锐意进取的态度和负责任的行动促进社会和谐,助力国家强盛和民族复兴。
4.提高效率 担当奉献
总之,把握科学思维的精髓,学会运用科学思维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正确认识事物,提高学习和工作的效率;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更好地报效国家、服务社会、造福人类。
综合探究 提升思维品质 学会科学思维
1.思维与科学思维
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人们的思维风格虽然不同,但都具有间接性、概括性和能动性等共同特征。思维有不同的形态,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是思维的两种基本形态,二者各有特点,却又相辅相成。思维的方法不同,效果千差万别。科学思维是以科学精神为向导的思维,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维,是符合认识规律、遵循逻辑要求的思维,是能够达到正确认识结果的思维。
2.学习和运用科学思维
科学思维之所以需要逻辑,是因为合乎逻辑的思维具有确定性、一致性、明确性,这是任何正确思维都必须具备的品质。能不能正确地认识问题、分析问题,有效地解决问题,顺利地推进工作,既是思维品质和水平如何的体现,也是思维是否科学的表现。学会科学思维,终身受益。
第二单元 遵循逻辑思维规则
第四课 准确把握概念
一、概念的概述
(一)概念的含义
1.概念的含义
事物总有许许多多的性质和关系。事物的性质和关系统称为属性。事物的属性可分为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本质属性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使该事物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的内部规定性。概念就是通过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而反映事物的思维形式。
2.概念的表达
概念只有通过语词才能表达出来,但并非一个语词在任何场合都一定表达同一个概念。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个概念,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场合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如果不作区分,就容易引起概念混淆。
(二)概念的基本特征
1.概念的两个基本特征
(1)内涵
要知道一个概念究竟反映什么,就要弄清楚这个概念的内涵是什么。概念的内涵是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它反映事物“质”的规定性,说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种事物究竟“是什么”。
(2)外延
要知道一个概念究竟是在指“谁”,就要弄清楚这个概念的外延是什么。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事物的范围。它说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种事物“有哪些”。
2.不同概念之间的外延关系
讲到概念的外延,总会涉及不同概念在所指范围上的关系。依据两个概念在所指范围上是否具有相同部分,概念之间的外延关系分为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如果两个概念在所指范围上具有相同部分,则为相容关系;不具有相同部分,则为不相容关系。
(1)相容关系
依据所指范围相同部分的多少,概念外延的相容关系分为以下几种:全同关系——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相同;种属关系或属种关系——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是另一个概念的外延的一部分,外延小的概念为种概念,外延大的概念为属概念;交叉关系——两个概念之间有而且只有一部分外延是相同的。
设A、B为任意两个外延相容的概念,其相容关系可以用图表示为:
(2)不相容关系
不相容关系又称为全异关系。设A、B为任意两个外延不相容的概念,其不相容关系可以用图表示为:
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是不相容关系的两种特殊情况。矛盾关系——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包含在一个属概念中,并且它们的外延之和等于该属概念的外延;反对关系——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包含在一个属概念中,并且它们的外延之和小于该属概念的外延。
设A、B为任意两个外延不相容的概念,C为A、B共同的属概念,其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可以用图表示为:
二、明确概念的方法
(一)明确内涵的方法
1.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的方法
要明确概念的内涵,消除概念在内涵方面的歧义,就需要运用定义的方法。定义是从内涵方面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给一个概念下定义,就是用简明的语句揭示概念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定义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部分构成。
2.定义的方法:种差加属概念
定义的最基本、最常用的方法是:种差加属概念。
这里的属概念是指被定义项的属概念。种差指同一属概念下的种概念之间的差别,即“被定义项”与其同属的其他种概念之间的差别。“种差”和“属概念”相加构成定义项,用定义联项将被定义项和定义项联结起来,就构成定义。
下面是给“文学”概念下定义的图示:
3.正确定义的要求
要下一个正确的定义,首先,应该具备相应的科学知识,正确地认识对象,把握其本质属性;其次,应该遵循必要的逻辑规则。
4.定义的逻辑规则
(1)定义项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全同。否则,就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
(2)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否则,就会犯“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3)定义一般不能用否定形式。否定形式只是说明被定义项不是什么,而没有揭示它究竟是什么。违反这一逻辑规则,就会犯“否定定义”的逻辑错误。
(4)定义不能用比喻。否则,就会犯“比喻定义”的逻辑错误。
(二)明确外延的方法
1.划分是明确概念外延的方法
明确概念的外延,可以运用划分的方法。划分是从外延方面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它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把一个概念的外延分为几个小类。小类是大类的种,大类是小类的属。划分就是把一个属分为几个种的逻辑方法。划分由母项和子项两部分构成。
2.正确划分的要求
概念之间的外延关系是对事物之间客观关系的反映。作出正确的划分,首先,必须充分了解概念所反映的对象之间的客观关系;其次,要遵循划分的逻辑规则。
3.划分的逻辑规则
(1)子项的外延之和必须等于母项的外延。否则,就会犯“划分不全”或“多出子项”的逻辑错误。
(2)在同一次划分中,只能用同一个标准。否则,就会犯“划分标准不一”的逻辑错误。
(3)划分应该逐级进行,不能越级。否则,就会犯“越级划分”的逻辑错误。
4.如何准确把握概念
任何概念都是内涵和外延的统一。准确地把握概念,既要弄清概念的内涵,又要分清概念的外延。认识对象是变化发展的,反映认识对象的概念也会发生变化,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可能固定不变。同时,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化,人们对概念内涵和外延的理解也会越来越深刻和精确。
第五课 正确运用判断
一、判断的概述
(一)判断及其基本特征
1.判断的含义
我们认识事物,必然会对事物作出判定,或者肯定它们是什么、相互之间有什么关系,或者否定它们是什么、相互之间有什么关系。在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认识活动中,就使用了判断。判断就是对认识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
2.判断的基本特征
(1)对认识对象有所断定,是判断的一个基本特征。断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肯定,二是否定。如果既不肯定什么,又不否定什么,就不是判断。
(2)判断的另一个基本特征是有真假之分。既然判断是对认识对象情况的断定,判断就有与认识对象实际情况是否符合的问题。如果一个判断的断定符合认识对象的实际情况,它就是真的;否则,它就是假的。
哲学认识论是从主客体关系角度研究判断的真假。形式逻辑研究判断只是从形式上研究其真假特征,以及判断之间在形式上的真假关系。在人们的交际活动中,确定某个判断的真假往往需要借助于语境。语境涉及上下文、时间、地点、被指对象等多种因素。比如,“现在是上午8点整”这个判断究竟是真还是假,要看说话者所指的时间在什么时区,表示时间的装置是如何设置的,等等。
3.判断的来源以及检验
判断来源于人们的社会实践,其正确与否要经受社会实践的检验。符合实际的判断就是真判断,不符合实际的判断就是假判断。有断定就会有真假,判断的这两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的。
(二)判断的表达与类型
1.判断的表达
判断是通过语句表达的。判断是语句的思想内容,语句是判断的语言形式。但是,不作断定、没有真假的语句并不表达判断。对于含义不明确的语句,我们需要依据语言的具体情况排除歧义,才能准确把握这些语句与其所表达的判断之间的关系。
2.判断的类型
要准确地把握不同判断的逻辑性质,需要清楚地了解判断的类型。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判断进行不同类型的划分。
依据判断本身是否包含其他判断,判断分为简单判断和复合判断。直接由概念构成而不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叫作简单判断。本身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叫作复合判断。简单判断包括性质判断和关系判断。复合判断包括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和假言判断等。
二、正确运用简单判断
(一)正确运用性质判断
1.性质判断的含义
人们认识事物,首先要判断它们是什么或者不是什么,就是要对事物的性质作出“有”(是)或者“无”(不是)的判定。这就需要运用性质判断。性质判断就是断定认识对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性质的简单判断。这种断定是直接的、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所以,性质判断又称为直言判断。
2.性质判断的结构
性质判断一般由量项、主项、联项和谓项组成。表示断定对象的叫作主项。表示断定对象性质的叫作谓项。表示主项被断定范围的叫作量项。起着联结主项和谓项的作用的叫作联项。
3.性质判断的种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把性质判断分为多个种类。
(1)依据判断的质,即判断所用的断定方式是肯定还是否定的,性质判断分为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
(2)依据判断的量,即判断所断定的对象的范围,性质判断分为全称判断、特称判断和单称判断。全称判断断定的对象是某类事物的全部。特称判断断定的对象是某类事物的部分。如果判断主项反映的是单个对象,这样的判断称为单称判断。
(3)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体,反映事物的性质判断也应该是“质”与“量”的统一。从质与量的结合上划分,性质判断有六种基本的判断形式:全称肯定判断、全称否定判断,特称肯定判断、特称否定判断,单称肯定判断、单称否定判断。
4.运用性质判断的注意事项
准确地运用性质判断,应该注意以下问题:不能缺少主项和谓项,否则判断就不完整;避免主项与谓项配合不当,否则不能如实地反映事物状况,容易造成误解;要准确地使用量项和联项,以保证判断的“量”与“质”都准确无误。
(二)正确运用关系判断
1.关系判断的含义
事物除了有某些性质外,还与其他事物有多种关系。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中,既要认识事物的性质,也要认识事物之间的关系。断定认识对象之间关系的判断叫作关系判断。
2.关系判断的结构
关系判断一般由关系者项、关系项和量项三部分组成。表示关系承担者的叫作关系者项。按照关系者出现的顺序可以称为第一关系者项、第二关系者项、第三关系者项……对于不同关系者项来说,谁在前、谁在后,会影响关系判断的性质。表示关系者之间关系的叫作关系项。表示关系者项范围的叫作量项。
下面是关系判断“有的被告反控某些原告”的逻辑结构图示:
事物具有多种多样的关系。“关系的性质”可分为对称性关系和传递性关系。
甲与乙是同学,“同学”关系是对称关系,因为乙与甲也是同学。甲比乙大3岁,“大3岁”关系就是反对称关系,因为乙肯定不比甲大3岁。甲认识乙,“认识”关系就是非对称关系,因为乙有可能认识甲,也有可能不认识甲。
甲的岁数比乙大,乙的岁数比丙大,“……岁数比……大”关系是传递关系,因为甲的岁数肯定比丙大。甲是乙的父亲,乙是丙的父亲,“……是……的父亲”关系是反传递关系,因为甲肯定不是丙的父亲。甲是乙的同学,乙是丙的同学,“同学”关系是非传递关系,因为甲可能是丙的同学,也可能不是丙的同学。
3.性质判断和关系判断的意义
认识事物,只有既弄清对象的性质,又了解对象之间的关系,才能对对象有较为全面的把握。在社会生活中,弄清不同对象之间的关系,对我们认清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角色,明确自己的职责,更好地履行应尽的义务、维护合法的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正确运用复合判断
(一)复合判断及其种类
1.复合判断的含义和结构
认识对象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仅仅依靠简单判断并不能全面地反映对象的情况。这就需要运用复合判断。复合判断是其本身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它由联结词和支判断两部分组成。
2.复合判断的种类
复合判断有不同的形式。有的是断定对象的几种情况同时存在,有的是断定对象的可能情况,有的是对对象之间的条件联系加以断定。根据断定情况的不同,复合判断分为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和假言判断等多个种类。
(二)正确运用联言判断
1.联言判断的含义和结构
联言判断是断定对象的几种情况同时存在的判断。组成联言判断的支判断叫作联言支。一个联言判断至少包含两个联言支。“并且”“既……又……”“不但……而且……”“虽然……但是……”等,是常常用来联结联言支的词项,叫作联言判断的联结项。在日常语言的表达中,联言判断的联结项有时可以省略。
下面是联言判断“这篇散文文笔生动,并且这篇散文富有哲理”的逻辑结构图示:
2.联言判断真假的判定
在联言判断中,当且仅当,组成它的各个联言支都是真的,这个联言判断才是真的。也就是说,它要求各个联言支的断定都要与实际相符合。如果有一个联言支是假的,这个联言判断就是假的。
3.联言判断的作用
正确运用联言判断,有助于人们将认识对象的多种情况综合起来进行考虑,多方面地分析和把握事物的情况,从而使思考更加周密,判断更为恰当。
(三)正确运用选言判断
1.选判断的含义和结构
人们在对对象情况不能作出确切的断定时,就要估计它有几种可能的情况,或是这样,或是那样。这就是在使用选言判断。选言判断是断定对象的可能情况的判断。组成选言判断的支判断叫作选言支。一个选言判断至少包含两个选言支。“或者……或者……”“要么……要么……”“不是……就是……”等,是常常用来联结选言支的词项,叫作选言判断的联结项。在日常语言表达中,选言判断的联结项一般不能省略。
下面是选言判断“或者你说错了,或者我听错了”的逻辑结构图示:
2.选言判断的种类
选言判断中选言支之间的关系,有两种不同的情形:一种是选言支所断定的对象情况可以同时并存,这样的选言支叫相容的选言支;另一种是选言支所断定的对象情况只能有一种存在,不能有两种和两种以上的情况并存,这样的选言支叫不相容的选言支。依据选言判断对选言支之间关系的断定情况,选言判断分为相容选言判断和不相容选言判断。在日常语言中,“或者……或者……”可以用来表达相容选言判断。不相容选言判断通常用“要么……要么……”来表达。
3.选言判断真假的判定
一个相容选言判断是真的,要求它的选言支中至少有一个是真的,也可以都是真的。如果没有选言支是真的,这个相容选言判断就是假的。
一个不相容选言判断是真的,要求它的选言支中有而且只能有一个是真的。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言支是真的,或者没有选言支是真的,这个不相容选言判断就是假的。
4.选言判断的作用
正确运用选言判断,不仅有助于我们准确地表达关于对象的各种可能的情况,而且能够明确解决问题的范围和途径。
5.运用选言判断的注意事项
正确运用选言判断应该注意:要根据认识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应该使用相容还是不相容选言判断,不能误用;要根据实际问题的需要,尽量把对象的可能情况都揭示出来,不要遗漏有选择价值的可能情况。
(四)正确运用假言判断
1.假言判断的含义
认识对象之间有多种多样的联系,其中有一种是条件联系。某一情况的发生会促使另一情况的发生;某一情况不发生,会导致另一情况不发生。事物情况之间的这种联系,就是条件联系。人们认识了事物情况之间的条件联系,就可以形成假言判断。假言判断是断定事物某情况的存在(或不存在)是另一情况存在(或不存在)的条件的判断。假言判断又叫条件判断。
2.假言判断的结构
一个假言判断由表示条件关系的两个判断组成。其中,表示条件的判断叫作假言判断的前件,表示依赖这一条件而成立的判断叫作假言判断的后件。“如果……那么……”“只有……才……”“……当且仅当……”等,是常用来联结前件与后件的词项,叫作假言判断的联结项。
下面是假言判断“如果寒潮来了,那么气温会下降”的逻辑结构图示:
3.假言判断的种类
假言判断的前件和后件所反映的事物情况之间存在着三种条件关系,相应地,假言判断分为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和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
(1)充分条件假言判断
如果有前一种事物情况就必有后一种事物情况,前一种情况就是后一种情况的充分条件。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是反映事物情况之间充分条件关系的判断。
(2)必要条件假言判断
必要条件是产生某种事物情况所不可缺少的条件。如果没有前一种事物情况就一定没有后一种事物情况,前一种情况就是后一种情况的必要条件。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是反映事物情况之间必要条件关系的判断。
(3)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
有了这种情况,必将产生某种情况;没有这种情况,必不产生该种情况。这种条件关系就是充分必要条件关系。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是反映事物情况之间充分必要条件关系的判断,是同时断定充分和必要两种条件关系的假言判断。
4.假言判断真假的判定
假言判断既然是反映事物情况之间条件关系的判断,它的真假就不取决于前件、后件本身的真假,而取决于判断所揭示的事物之间的条件关系能否成立。有时,前件和后件都是假的,但事物情况之间确实存在着某种条件关系,这样的判断仍然可以是真的。
5.运用假言判断的前提
如果我们分不清前件和后件所揭示的事物情况之间的条件关系,就不能准确地反映认识对象的情况,那样形成的假言判断就会发生错误。掌握假言判断前件和后件所揭示的事物情况之间的条件关系,是我们正确运用假言判断的前提。
6.判断的逻辑地位
判断是由概念构成的,又是构成推理的基本要素。没有判断就不能明确概念,没有判断也不能进行推理。在逻辑思维中,正确运用判断具有重要意义。
第六课 掌握演绎推理方法
一、推理与演绎推理概述
(一)推理的含义与种类
1.推理的含义
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总要对认识对象作出判断。一个判断的形成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实践,直接对对象进行观察或调查,然后作出判断;二是借助已有的判断,合乎逻辑地推出一个新的判断。从一个或几个已有的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叫作推理。推理所依据的已有的判断叫作推理的前提,推出的新判断叫作推理的结论。
2.推理结构的含义
推理的结论是由前提推出来的,前提和结论之间就存在着一种逻辑联系方式,这种逻辑联系方式叫作推理结构。
3.推理的种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推理进行不同的分类。在哲学认识论中,人们依据对个别与一般的关系的认识来区分推理的种类: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性前提推出个别性结论的推理;归纳推理是从个别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结论的推理;类比推理是从一般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结论,或从个别性前提推出个别性结论的推理。形式逻辑从前提与结论之间是否有必然联系的角度,将推理分为必然推理和或然推理。演绎推理是必然推理,归纳推理(除完全归纳推理外)和类比推理是或然推理。
4.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推理结构
形式逻辑不研究每个推理所反映的认识对象的具体内容,而把推理结构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告诉人们正确的思维应该运用怎样的推理结构,以及运用推理结构时应该遵循哪些规则,进而帮助人们识别什么样的推理结构是正确的,什么样的推理结构是不正确的。
(二)演绎推理的逻辑要义
1.正确演绎推理的必备条件
演绎推理是力求从前提必然地得出结论的推理。要确保得到真实的结论,演绎推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作为推理根据的前提是真实的判断。如果前提虚假,由前提推出的结论就不能保证真实可靠。二是推理结构正确。如果推理结构不正确,也就是说,前提和结论的逻辑联系方式是错误的,那么,尽管前提真实,也不能保证推出正确的结论。
2.演绎推理的作用
形式逻辑研究演绎推理,是从推理结构方面揭示其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必然联系,便于人们掌握正确的演绎推理的方法。掌握演绎推理的方法,对人们保持思维的严密性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简单判断的演绎推理方法
(一)性质判断换质位推理
1.性质判断换质推理的含义
在说话或写文章时,为了使表达更为恰当和灵活,我们常常要根据上下文的具体情况,对一些性质判断的形式结构进行变换,如将肯定判断形式转换为否定判断形式,或者将否定判断形式转换为肯定判断形式。这就要运用性质判断换质推理。性质判断换质推理,又叫换质法。它是通过改变已知性质判断的“质”而得出一个新判断的推理。
2.性质判断换质推理的规则和方法
要使换质推理能够从所给真实前提必然地推出真实结论,必须遵循以下规则。第一,推理时不改变前提判断的主项和量项。第二,改变前提判断的质,即把肯定判断变为否定判断,把否定判断变为肯定判断。第三,找出与前提判断的谓项相矛盾的概念,用它作为结论判断的谓项。
具体推理方法如下:
3.性质判断换位推理的含义
为了从不同方面加深对事物的认识,我们有时需要将性质判断的断定对象进行变换,也就是把性质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位置进行互换。这就要运用性质判断换位推理。性质判断换位推理,又叫换位法。它是通过改变已知性质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位置而得出一个新判断的推理。
4.性质判断主项和谓项的周延情况
每个性质判断都对其主项和谓项所反映的对象范围作了断定。一个性质判断如果断定了其主项或谓项所反映的全部对象,这个主项或谓项就是周延的。没有断定其主项或谓项所反映的全部对象,这个主项或谓项就是不周延的。主项和谓项位置的变化会引起其外延断定情况的变化。
5.性质判断换位推理的规则和方法
要保证换位推理从所给真实前提得出真实结论,必须遵循以下规则。第一,推理时不改变前提判断的联项。前提判断是肯定的,换位后还是肯定的;前提判断是否定的,换位后仍为否定的。第二,将前提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位置互换。第三,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换位后也不能周延。
6.性质判断换质位推理的作用
在思维活动中,我们可以将换质法和换位法结合起来运用,即进行换质位推理或换位质推理。正确地运用这种推理结构,不仅可以起到变换语句形式或语气的作用,而且可以起到调整或强调认识重点的作用。
(二)三段论推理
1.三段论的含义和结构
三段论是演绎推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以两个已知的性质判断为前提,借助一个共同的项推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的推理。
三段论的大项和小项在前提中并没有直接发生联系,只是分别和中项有一定的关系,通过中项这个媒介,大项和小项才有了一定的联系,构成了三段论的结论。
2.正确三段论的规则
三段论可以有很多形式结构。在许许多多的形式结构中,有些是正确的,有些是不正确的。通过对无数个思维事例的考察,人们在实践中概括出正确进行三段论推理的一般性规则。
(1)一个形式结构正确的三段论只能有三个不同的项。在前提和结论中,大项、小项和中项必须分别出现两次。如果出现四个不同的项,结论就不能必然得出。这种逻辑错误叫作“四概念”的错误。
(2)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如果中项在两个前提中都不周延,也就是说,两个前提都没有断定中项所反映的全部对象,就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大项与中项的一部分外延发生联系,小项与中项的另一部分外延发生联系。这样,大项和小项的关系就不能确定,结论就不能必然得出。违反这一规则,就会犯“中项不周延”的错误。
在三段论推理中,判定某个概念是否周延,只要看那个概念在判断中的位置即可。如果它是在全称判断主项的位置,就是周延的。如果它是在特称判断主项的位置,就是不周延的。如果它是在否定判断谓项的位置,就是周延的。如果它是在肯定判断谓项的位置,就是不周延的。
(3)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这是针对大项和小项提出的要求。根据一类事物的部分对象具有某种属性,我们不能推断出这类事物的全部对象都具有这种属性。也就是说,结论不能扩大使用前提所给的概念的外延,否则,就会犯“大项不当扩大”或“小项不当扩大”的错误。
(4)两个否定的前提不能必然推出结论。结论为否定,当且仅当,前提中有一否定。
以上是三段论的基本规则。凡是符合这些规则的三段论,其推理结构就是正确的;违反其中任何一个规则,其推理结构都是不正确的。
3.三段论的作用
三段论是生活和工作中常用的推理类型。我们只有熟知其推理的规则,才能自觉地避免这类推理中的逻辑错误,进而揭露诡辩,维护真理。
三、复合判断的演绎推理方法
(一)联言推理及其方法
1.联言推理的含义
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我们有时需要将分别存在的对象情况综合成比较全面的认识,有时又需要将对象的某种情况从众多共存的情况中分割出来,实现认识由肯定总体到突出重点的转化。这就需要运用联言推理。联言推理是依据联言判断的逻辑性质进行的推理。
2.联言推理的正确推理结构:合成式
从联言判断与它的联言支的真假关系来说,如果所有的联言支都是真的,联言判断就是真的。如果联言推理的前提分别断定了各个联言支是真的,它的结论就能够断定由这些联言支所构成的联言判断是真的。
3.联言推理的正确推理结构:分解式
从联言判断与它的联言支的真假关系来说,如果一个联言判断是真的,它的联言支就都是真的。联言推理的前提断定联言判断是真的,它的结论就能够断定这个联言判断的联言支是真的。
(二)选言推理及其方法
1.选言推理的含义和种类
事物存在的可能情况是多种多样的,人们不可能对其中的每种情况都通过实践来认识,这就需要运用选言推理,在事物诸多可能情况中作出某种选择。选言推理是依据选言判断的逻辑性质进行的推理。选言判断分为相容的选言判断和不相容的选言判断,相应地,选言推理也分为相容的选言推理和不相容的选言推理。
2.相容选言推理的正确推理结构:否定肯定式
一个相容的选言判断,断定其选言支中至少有一个是真的。因此,一个相容的选言推理的正确的推理结构,只能是否定选言判断前提中的一部分选言支,结论肯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选言支。
3.相容选言推理的错误推理结构:肯定否定式
由于相容的选言判断只断定其选言支至少有一个是真的,在进行相容的选言推理时,如果肯定了选言判断前提中的一部分选言支,结论就不能必然地否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选言支。
4.不相容选言推理的正确推理结构:肯定否定式、否定肯定式
由于不相容的选言判断的选言支不可能都真,所以,在进行不相容的选言推理时,如果肯定了选言判断前提中的一部分选言支,结论就可以否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选言支;如果否定了选言判断前提中的一部分选言支,结论就可以肯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选言支。
(三)假言推理及其方法
1.假言推理的含义和种类
在人们的认识活动中,如果把握了事物之间的条件关系,并且确认了相关事实,就可以运用假言推理推断未知的事物情况。假言推理是依据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进行的推理。
假言判断有三种类型,相应地,假言推理也分为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和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2.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正确、错误推理结构
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所断定的前件和后件的关系是:前件真,后件就一定真。反过来看,后件假,前件就一定假。依据这种逻辑性质进行充分条件假言推理时,如果肯定了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就可以肯定假言判断的后件;如果否定了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假言判断的前件。由于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并没有断定前件假时后件会怎样,也没有断定后件真时前件会怎样,因此,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中,由否定假言判断的前件而在结论中否定假言判断的后件,或者由肯定假言判断的后件而在结论中肯定假言判断的前件,都是错误的推理结构。
(提示: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正确推理结构可简记为“有前必有后”和“无后必无前”,其余错误:无前必无后,有后必有前。)
3.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正确、错误推理结构
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所断定的前件和后件的关系是:前件假,后件就一定假。反过来看,后件真,前件就一定真。依据这种逻辑性质进行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时,如果否定了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假言判断的后件;如果肯定了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就可以肯定假言判断的前件。由于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并没有断定前件真时后件会怎样,也没有断定后件假时前件会怎样,因此,在必要条件假言推理中,由肯定假言判断的前件而在结论中肯定假言判断的后件,或者由否定假言判断的后件而在结论中否定假言判断的前件,都是错误的推理结构。
(提示: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正确推理结构可简记为“无前必无后”和“有后必有前”,其余错误。)
4.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正确、错误推理结构
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所断定的前件和后件的关系是:前件真,后件就一定真;前件假,后件就一定假。反过来看,后件真,前件就一定真;后件假,前件就一定假。依据这种逻辑性质进行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时,如果肯定了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就可以肯定假言判断的后件;如果肯定了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就可以肯定假言判断的前件;如果否定了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假言判断的后件;如果否定了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假言判断的前件。相应地,在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中,不符合上述推理结构的都是错误的。
(提示: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前件和后件是同真同假的关系,其推理的正确推理结构可简记为“有前必有后”、“无前必无后”、“有后必有前”、“无后必无前”。)
5.假言推理的作用
事物情况之间的条件联系体现着事物发生、发展的内在规律。依据正确反映事物情况之间条件联系的假言判断进行假言推理,人们可以推断出新的情况,可以预见事物的发展方向,为进一步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创造必要的前提。
6.演绎推理“保真”的条件
演绎推理是必然推理,是力求从真前提保证推出真结论的推理。这种“保证”是在遵循演绎推理的规则下得以实现的。演绎推理的规则是人们通过无数次实践认识到的。违背演绎推理的规则,就不能保证从真前提必然推出真结论。
第七课 学会归纳与类比推理
一、归纳推理及其方法
(一)归纳推理的含义
1.归纳推理的含义
人们认识事物,总是先通过观察、实验和社会调查等途径搜集有关对象的事实材料,对它们进行整理和加工,得到一些个别性或特殊性知识。然后,以这些个别性或特殊性知识为前提,推出一般性的结论。这种推理形式叫作归纳推理。
2.归纳推理的种类
如果归纳推理的前提不涉及认识的全部对象,而只涉及其部分对象,这样的推理就叫作不完全归纳推理。如果其前提遍及认识的全部对象,这样的推理就叫作完全归纳推理。
(1)完全归纳推理的特征和局限性
完全归纳推理对某类认识对象中每个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都进行了考察,从而推出该类全部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由于这种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具有保真关系,它不属于逻辑推理分类中的或然推理。
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由于有的认识对象太复杂,人们的精力、能力和认识的条件有限,无法对它们中的每个对象都进行考察,而且,在有些情况下,人们也没有必要对认识对象的每种情况都进行考察。这就需要运用归纳推理的其他形式。
(2)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特征和意义
凭借思维的能动性,人们不对认识对象中的全部情况逐一进行考察,只考察其中的部分情况,往往也能得出一般性结论。这就需要运用不完全归纳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认识对象中的部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推出该类全部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和科学归纳推理都是不完全归纳推理。简单枚举归纳推理是根据事物情况多次重复,并且没有遇到相反的情况,由部分情况得出一般性结论。一旦发现相反情况,这种推理的结论就会被推翻。科学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部分对象与某种属性之间的因果联系,推出某类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因为它分析了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比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结论的可靠性要高。
不完全归纳推理在日常生活和科学研究中有着重要意义。由于它没有对前提中的每个对象的情况都进行考察,就得出一般性结论,这种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的。我们可以通过考察更多的认识对象、分析认识对象与有关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法,提高这种推理的可靠程度。
(二)归纳推理的方法
1.完全归纳推理结论真实可靠的必备条件
要保证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真实可靠,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断定个别对象情况的每个前提都是真实的;第二,所涉及的认识对象,一个都不能遗漏。
2.提高不完全归纳推理结论可靠程度的方法:探求因果联系
提高不完全归纳推理结论的可靠程度,需要在认识对象与有关现象之间寻找因果联系。
因果联系是事物或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一种现象的产生或消失,必定有它的原因。因果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联系。人们常用的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有求同法、求异法、共变法等。
3.探求因素联系的方法(不完全归纳推理的方法)
(1)求同法。如果被考察的现象a出现在多个场合中,而在这些场合中只有一个有关因素A是共同的,那么,这个共同因素A与被考察的现象a有因果联系。
(2)求异法。如果被考察的现象a在第一场合出现,在第二场合不出现,而在这两个场合之间只有一点不同,即第一场合有某一因素A,第二场合没有这个因素A,其他有关因素都是相同的,那么,这个因素A与被考察的现象a有因果联系。
(3)共变法。如果被考察的现象a在发生某种程度变化的各个场合中,只有一个因素A有量的变化,而其他因素都不变,那么,这唯一发生变化的因素A与被考察的现象a有因果联系。
在培根总结的求同、求异和共变的“三表法”基础上,穆勒增加了“求同求异并用法”和“剩余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如果在某一现象出现的几个场合中,只有一个共同的情况,在这一现象不出现的另外几个场合中都没有这个情况,那么,这种情况可能就是这个现象出现的原因。剩余法:我们考察某一复杂现象产生的原因,如果已知它的原因在某个特定范围内,又知道这个原因只是部分原因,那么,其他原因可能就是这一复杂现象产生的剩余原因。
二、类比推理及其方法
(一)类比推理的含义
1.类比推理的含义和依据
人们认识事物,常常会用已经认识的某个或某类事物去推断尚未认识的另一个或另一类事物。这就需要运用类比推理。类比推理就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些属性上相同或相似,推出它们在其他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
客观事物及其属性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事物属性之间的内在联系,是类比推理的客观依据。
2.类比推理不同于比较和比喻
类比不同于比较。类比要在比较的基础上得出新的结论,它是一种推理;比较的目的在于认识两类对象之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它是一种简单的认识方法,但不是推理。
类比不同于比喻。类比和比喻虽然都以比较为基础,但是,类比是一种推理形式,目的在于得出新知识;比喻是一种修辞手法,目的在于生动形象地描写或说明认识对象。
3.类比推理的特征
类比推理是或然推理。由于事物属性之间既有相似性也有差异性,从两个或两类事物某些方面相同或相似就推出它们在另外的方面也相同或相似,其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的。运用类比推理时,我们应该注意提高其可靠程度。
(二)类比推理的方法
1.类比推理的常见方法:模拟方法
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仿生学所运用的主要方法是模拟方法。它专门研究和模仿生物的构造及功能,用于制造先进的技术装置。从思维方法的角度看,模拟方法是一种类比推理方法。
2.类比推理的具体方法:要素、结构、功能、条件类比
类比推理是依据事物之间相同或相似的属性进行的推理,事物的要素、结构和功能是其属性的主要内容。从思维的角度说,类比推理既可以在对象的要素和结构之间进行类比,也可以在对象的功能之间进行类比,还可以从导致对象某种功能的条件方面进行类比。
3.提高类比推理可靠程度的要求
要提高类比推理的可靠程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类比的根据越多越好。前提中确认对象的相同或相似属性越多,意味着它们所属的类别可能越相近,结论的可靠性越高。第二,作为类比推理根据的相同属性越是接近本质属性,相同属性与推出属性之间的相关程度越高,结论的可靠程度就越高。第三,前提中确认的属性不应该有与结论相互排斥的属性。一旦前提中出现与结论相互排斥的属性,就不能推出结论。
4.类比推理的作用
(1)类比推理在科学技术创新中具有前锋的作用。历史上,许多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都是从类比推理开始的。科学技术人员通过类比推理,开启思路,提出解决问题的设想。
(2)在日常论证说理中,类比推理可以帮助我们创新性地解决他人思想上的困惑,纠正他人认识中的错误。为了论证和说明某种事实或原理,人们往往需要寻找另一种与之相同或相似的,并且已经得到承认的事实或原理,通过类比来使某种事实或原理得到论证和说明。
5.发挥不同推理类型的功能
归纳推理(除完全归纳推理外)和类比推理是或然推理,是不能保证从真前提推出真结论的推理。但是,归纳推理在帮助人们发现认识对象的规律方面,类比推理在帮助人们获取新知识方面,都具有自身的价值。在实践中,人们总是将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结合在一起使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不同推理类型的思维功能。
综合探究 把握逻辑规则 纠正逻辑错误
1.逻辑思维的规则
逻辑思维过程是由概念、判断和推理来承担和表现的。只有做到准确把握概念、正确运用判断、精确进行推理,思维才能合乎逻辑的要求。准确把握概念,就是要准确把握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要学会用定义和划分的方法来明确概念。正确运用判断,就是要深刻理解不同判断的具体结构及逻辑特征,学会在不同的思维环境中正确地运用简单判断和复合判断。精确进行推理,就是要认真辨别不同前提的逻辑性质,区分不同推理的基本规则,努力保证演绎推理结论的必然性,提高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结论的可靠性。
2.逻辑思维的意义
澄清概念、准确判断、严密推理、清理矛盾、合理论证、辨识谬误、纠正错误,是逻辑思维的题中之义。学习形式逻辑,不仅有助于提升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有助于提升我们的理性思维素养和科学思维水平,而且有助于培育我们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第三单元 运用辩证思维方法
第八课 把握辩证分合
一、辩证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一)辩证思维的含义
1.认识过程的必经阶段:相对独立的具体、深刻的认识
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世界是普遍联系、变化发展着的。在认识过程中,人们需要将普遍联系着的对象及其各个部分、各种性质、各种关系,相对地独立起来、区别开来,分别地加以研究,这样才能获得具体、深刻的认识。这是认识过程中的必经阶段。
2.形而上学思维的弊端、含义
如果完全切断事物及其各个部分、各种性质之间的联系,就不能正确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如果认为事物是一成不变的,事物之间的界限都是绝对分明和固定不变的,并把这种看法变成一种世界观、方法论,就是形而上学思维。
3.辩证思维的必要性、含义
认识应该反映客观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事物以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相结合的方式存在,由多要素构成,有多层次、多方面的属性。我们认识事物,不仅要分别认识事物的各个局部、各种层次、各个阶段以及个别属性,而且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及发展趋势。这就需要辩证思维。所谓辩证思维,就是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待事物和思考问题,其实质和核心是运用矛盾分析方法,在对立统一中把握事物。
4.辩证思维的发展过程:古代朴素、近代唯心、马恩科学、丰富深化
辩证思维的发展和人们对辩证思维的研究经历了一个由自发走向自觉的过程。古代人以朴素的辩证思维方式把握世界的整体发展和矛盾运动。随着近代科学的产生和发展,人们开始自觉地、系统地研究辩证思维,但这时的研究大多带有唯心主义的性质。在总结人类最新科学成果、批判地继承以往辩证思维研究的合理因素,特别是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基础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了科学形态的辩证思维学说。随着社会实践和现代科学的发展,特别是研究复杂大系统的系统科学的兴起与发展,辩证思维学说得以进一步丰富和深化。
(二)辩证思维的特征
1.辩证思维具有整体性
(1)整体性是辩证思维的重要特征。任何认识对象都是由它的各个要素、各种联系构成的有机整体。辩证思维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将认识对象的各个要素、各种联系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在头脑中再现出来,并从整体角度去思考如何解决问题。
(2)整体性的辩证思维能够科学地处理“此”与“彼”之间的关系。事物之间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此”与“彼”之间既是相互独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的,对立双方经过中间环节而相互过渡。
(3)辩证思维能够科学地处理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整体与部分因为有了对方才能够存在,而不是孤立地存在着。
(4)辩证思维的整体是有层次之分的。事物的整体总是相对而言的。辩证思维是把多层次、多视角的认识综合起来,整体性地思考问题的。
2.辩证思维具有动态性
(1)动态性是辩证思维的又一重要特征。客观事物是变化发展的,人们的思维要正确地反映事物实际存在的过程,就必须以动态的方式去思考认识对象。用动态性的辩证思维看问题,就是用变化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用矛盾运动的观点看问题。因此,我们不仅要考察事物的现状和历史,而且要想到事物的未来。
(2)动态性的辩证思维能够科学地把握事物的发生、发展过程。事物随着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事物内部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我们只有用动态性的辩证思维看问题,才能把握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
3.辩证思维整体性与动态性的关系
辩证思维强调整体性,但不排斥局部的独立性;辩证思维强调动态性,但不排斥相对的静态性。辩证思维在整体性与独立性、动态性与静态性的对立统一中把握事物。
4.辩证思维与诡辩的区别
辩证思维用实践的观点看问题。凡未经实践检验的认识,决不能轻信和盲从。这是辩证思维同唯心主义诡辩论的根本区别。诡辩经不起实践的检验,不是真正的辩证思维。
5.辩证思维的作用
学会辩证思维,我们就能对事物看得全、看得深、看得远、看得活、看得真。辩证思维会使我们充满智慧。
二、分析与综合及其辩证关系
(一)分析与综合的含义
1.分析方法的含义
复杂多样的客观事物是以有机整体的方式存在和发展的。为了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人们需要把认识对象的各个部分、要素暂时地分割开来,把被考察的部分、要素从对象整体中抽取出来。只有这样,才能逐步“解剖”认识对象。这是运用分析的方法。分析就是把认识对象分解为各个部分、各个要素、各个层次,或者把认识对象的复杂的发展过程分解为若干阶段,分别加以认识的一种思维方法。
2.分析方法的种类
实践的需要不同,人们进行分析的具体内容和方法也不相同。在科学研究中,人们常常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等多种方法,认识被研究的对象。在社会生活中,人们需要对社会的基本矛盾、主要矛盾进行科学的分析。辩证唯物主义阐明了事物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有利于人们在实践中抓住重点问题,认清事物性质。这是最高层次、最具概括性的分析。
人们要认识某一对象,首先要知道它具有什么性质,才能把它与其他对象区别开来。定性分析是确定研究对象是否具有某种性质或某种成分的分析,主要解决“有没有”“是不是”的问题。
事物不仅有质的区别,而且有量的差异。定量分析是确定研究对象在某个方面的量“有多少”的分析。
确定研究对象是否具有某些功能或具有哪些功能的分析是功能分析。这种方法主要是解决研究对象“有什么作用”的问题。
确定引起某一现象发生或变化原因的分析是因果分析。这种方法主要解决研究对象“为什么”的问题。
3.分析方法的优点和缺点
分析方法将注意力集中在问题的“点”上,力图把具体的“点”认识透彻,其优点是精确。但是,如果认识只局限在问题的“点”上,就难免产生“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认识。
4.综合方法的含义
要形成对事物整体的认识,必须把通过分析得到的对事物的各个部分、各个要素、各个层次,以及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若干阶段的认识,按照对象所固有的联系重新组合起来,这就需要运用综合方法。综合是一种把认识对象的各个部分、各个要素、各个层次和不同发展阶段,按照其固有的联系联结和统一起来进行考察的思维方法。
5.综合方法的种类
不同的认识领域,有着不同的认识目的和综合范围。在科学研究中,人们常常运用结构综合和功能综合等多种方法,获得对研究对象整体结构、所具功能的认识,从整体上把握具体研究对象的性质和规律。哲学中的综合,旨在把握物质世界的本质和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
6.综合方法的优点和缺点
综合方法的注意力主要放在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上。整体性是综合方法的重要特征。但任何一次综合的结果都只是对认识对象相对完整的认识,只是对现实原型的近似描述。只有将分析与综合辩证地统一起来,才能全面而又深刻地把握认识对象。
(二)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
1.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
从辩证思维角度看,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先导;分析为综合做准备,而综合的结果又指导人们继续对事物进行新的分析。在辩证思维中,分析与综合是方向相反却相辅相成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2.分析与综合方法与矛盾分析法的关系
辩证的分析与综合是客观事物的矛盾在思维中的反映。辩证的分析与综合方法是矛盾分析法的体现。世界充满矛盾。事物的各个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两方面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构成了事物矛盾的总体,使事物成为多种规定性的统一体。人们要深刻地认识事物,就必须认识事物矛盾,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及其相互转化,这样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辩证地理解和运用分析与综合方法,要在分析的基础上揭示事物的整体,在综合得到的整体中指导分析。我们要学会在分析与综合的对立统一中,推动认识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
第九课 理解质量互变
一、认识质量互变规律
(一)质量互变规律的含义
1.质的含义
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体。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固有的规定性。此物之所以为此物,并区别于他物,就是由于它具有自身的质的规定性,一旦丧失了自己固有的质的规定性,它就不是原来的此物而变成了他物。
2.量的含义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以及事物构成因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方式。量的规定性不同于质的规定性,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增减并不影响某物之为某物。量总是一定事物的量。离开具体事物的“纯粹”的量,只存在于思维的抽象中。即使像数学这门从“纯粹”形态上研究量的科学,归根到底也是对客观事物的量与量关系的反映。
3.质量互变规律的内容
量变与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基本状态。量变即量的变化,质变即质的变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前提。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体现并保存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量变与质变的关系是辩证的。事物的矛盾运动表现为量变与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二)遵循质量互变规律
1.质量互变规律的要求
客观事物的质量互变规律要求我们,以统一性的观念正确把握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与质变、渐进性与飞跃性、连续性与间断性的关系。
2.连续性与间断性、渐进性与飞跃性的含义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连续性是指事物只是在量上发生了变化,表现在现实中就是这一事物还是它自身,是事物发展中的渐进性过程。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间断性是指事物在质上发生了变化,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是渐进性过程的中断,或连续性的间断。这个过程不是事物停止了发展,而是打破旧的质的规定性而代之以新的质的规定性,表现在现实中就是出现了新事物。
3.连续性与间断性、渐进性与飞跃性的关系
正如量变与质变既相互区别又相互包含一样,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渐进性与飞跃性、连续性与间断性也是相互区别又相互包含的。渐进性与连续性的每一步进展都是对自己的破坏,都在走向自己的反面,即飞跃性与间断性。正是因为有渐进性与连续性的积累,才产生了飞跃性与间断性,所以,飞跃性与间断性包含着渐进性与连续性。
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存在着剥削和被剥削的矛盾,这本来是对抗性的矛盾。但是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这两个阶级的对抗性的矛盾如果处理得当,可以转变为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用和平的方法解决这个矛盾。如果我们处理不当,不是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团结、批评、教育的政策,或者民族资产阶级不接受我们的这个政策,那末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就会变成敌我之间的矛盾。”
4.质量互变规律的意义
准确地把握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与质变,正确地认识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渐进性与飞跃性、连续性与间断性,对我们认识事物的本质、遵循事物的发展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二、把握适度原则
(一)适度的含义
1.度的含义
事物质与量的统一体现在“度”中。度是一事物保持自身质的稳定性的量的限度。在度的范围内,质与量相互结合、相互规定。当量的变化达到或超出定量限度时,事物就开始发生质的转化。任何度的两端都存在着关节点或临界点,度是关节点范围内的幅度。关节点是事物量变达到的极限,是引起质变的节点。
2.适度的含义
事物的变化是发生在度的范围之内还是超出度的范围,这是区分量变与质变的根本标志。在度的范围之内,事物的质保持不变,质规定着量的运动范围和变化幅度;超出这个范围,事物的质就发生变化,质与量的统一就会破裂。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活动中遵循适度原则。
(二)掌握适度原则
1.“得当”
为了保持我们所需要的事物特定的质,应当把事物的变化控制在度的范围内,防止过犹不及。从思维方式上说,适度原则就是要在“度”的范围内寻求和把握事物发展的适当程度的原则。适当就是幅度“得当”,而不是“失当”。适度原则要求我们在思考和处理问题时把握好“分寸”,不犯极端化的错误。
2.“得中”
遵循适度原则,并不只是被动地适应事物的存在状态,而是包含着积极地认识和推动事物发展到最佳的状态。适度思维是“得中”而处之的思维。“中”是不偏不倚,无过与不及。“得中”是把持有度,合适且正好。这里的“得中”,不是凡事都采取折中主义的消极的思维方式。
折中主义是企图把对立的思想、观点和理论无原则地调和拼凑在一起的做法。其特征和表现是:把矛盾双方等同起来,不分主次;把对立双方调和起来,混淆是非;在原则问题上模棱两可,没有自己独立的见解和坚持的立场。它是一种无原则的思维方式,是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表现形式。
3.积极促进质变
要改变我们不需要的事物的特定的质,就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事物量的变化,并使其向度的边缘不断发展,使该物转化为他物。“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讲的就是量变已达到一定程度时,我们要积极促成事物的质变,使其达到我们所期望的存在状态。
第十课 推动认识发展
一、不作简单肯定或否定
(一)简单肯定或否定的危害
1.肯定与否定的含义
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肯定与否定两个方面。肯定方面是事物保持自身存在的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为它自身的方面。否定方面是促使该事物灭亡的方面,即促使它转化为他事物的方面。
2.肯定与否定的辩证关系
(1)事物内部的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是对立的。肯定方面维持着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当肯定方面处于优势时,事物就会保持其原有的性质和自身的存在;当否定方面在事物发展中取得支配地位时,事物就会改变自己的根本性质,实现对自身的否定。
(2)事物内部的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又是统一的。肯定中包含否定。任何事物都包含着肯定性的因素和否定性的因素,二者的对立与斗争必然使事物的发展进入自我否定阶段,并因自我否定而自我更新。否定中包含肯定。否定并不是全盘否定,矛盾斗争的结果并不是将矛盾双方消解为虚无,而是产生新的规定性。这种包含肯定的否定是“辩证的否定”。
辩证否定的丰富内容在“扬弃”这一范畴中得到了恰当的表述。黑格尔认为,“扬弃”既含有取消或舍弃之意,又含有保持或保存之意。这个语词具有积极的和消极的双重意义。因此,我们要把否定的环节、否定的过程既看成是消灭旧事物的环节,又看成是产生新事物的环节;既看成是先前事物与后续事物中断的环节,又看成是后续事物与先前事物连续的环节。
3.肯定与否定辩证关系的要求/简单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的危害
根据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看待事物、解决问题就不能简单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否则,就会陷于主观的、极端的思维方式,犯形而上学的错误。
(二)坚持辩证的否定观
1.辩证否定的特点
辩证的否定具有肯定与否定的双重性。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相对于肯定阶段来说,否定阶段是较后也是较高的环节。它包含着肯定,同时又具有比肯定更为丰富的内容,更能体现事物发展的辩证法。
2.辩证否定观的要求
坚持辩证的否定观,要深刻把握肯定与否定之间的辩证关系。作为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否定,是对旧事物整体、旧矛盾统一体的否定。没有对这一整体、统一体的否定,旧事物就不能灭亡,新事物就不能产生。否定中所包含的肯定绝不是对旧事物整体、旧矛盾统一体的肯定与保留,而是对旧事物整体、旧矛盾统一体中合理因素的肯定与保留;即使对合理因素的保留,也不是原封不动地将它照搬到新事物之中,而是经过改造,把它们包含在新事物之中。
二、体会认识发展的历程
(一)从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
1.感性具体的含义、局限
事物是现象和本质的统一体。人们通过感官感知到的认识对象总是具体的。这种感性具体的认识,是一种直观的整体表象,是事物多种多样的现象和外部联系在头脑中的反映。
感性具体虽然是对事物整体的认识,但它只停留在事物的外部形象上,还没有揭示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本质,没有把握本质与现象相统一的事物整体,因而它对事物的认识还不完全。认识要向前发展,就需要运用思维抽象。
2.思维抽象的含义、目的和内容
思维抽象是指从多样性统一的事物整体中抽取某一方面的本质规定,或者从其个性中抽取共性的思维活动。
抽象是相对于具体而言的。抽象首先是指一种思维活动,指人的思维从事物整体中提取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或者从事物个性中抽取其共性的活动。这时的“抽象”是一个动词,如“这朵花是红色的”,是将“红色”这种属性从这朵花的多种属性中提取出来,至于这朵花的其他属性,如形状、气味等都被思维舍弃了。作为上述思维活动的结果而得出的某个概念(如“红色”)或判断(如“这朵花是红色的”),我们也可以称它为抽象,这时的“抽象”是一个名词。当我们说“这是一种抽象的认识”时,“抽象”又被当作形容词使用。
实践的需要不同,抽象的目的和内容也就不同。抽象,既可以从事物整体中抽取某一部分,抽取事物某一方面质的规定性,也可以从事物个性中抽取某种共性,等等。
3.思维抽象的环节
思维抽象的具体过程千差万别。分离、提纯、简略化和理想化是科学的思维抽象的重要环节。
分离是思维抽象的起始环节,是暂时不考虑研究对象与其他对象之间可能存在的各式各样的联系,而将其与其他对象分割开来、从与其他对象的联系中抽离出来。提纯是思维抽象的关键环节,是在思想中排除那些干扰人们认识的因素,以便在某种单一的状态下研究事物某一方面的性质和规律。简略化是表述思维抽象结果的环节,是对单一状态下的认识事物的结果进行简要化处理,或对认识结果的一种简略表达。理想化是思维抽象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在思维中对认识对象存在状态的纯然构想。
4.思维抽象的局限
人们通过思维抽象形成的是对事物零散的、片面的认识,还不能把握事物整体的本质和规律。认识不能停留在思维抽象阶段。要在思想中再现活生生的、内容丰富的具体事物,认识必须发展到思维具体。
(二)从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
1.思维具体的含义
思维具体是指在理性认识的层次上反映事物具体整体的认识,是人们在思维中把事物各个方面的本质规定按照其内在联系综合起来,形成关于事物整体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它是多样性统一的事物整体在思维中的再现,表现为具有丰富内涵的科学概念。思维具体是思维活动的结果,而不是起点。
2.从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的环节
从思维抽象发展到思维具体,需要正确地选择思维上升的环节。
(1)起点:要选择一个合适的上升起点。这样的起点应是某一认识领域里最简单、最基本的概念,是对研究对象的基本单位的反映。它能以“胚芽”的形式,包含着研究对象整个发展过程中的一切矛盾。把这个“胚芽”扩展开来,就能展现出一个完整的对象。
(2)桥梁:上升的起点,往往是某一认识对象的矛盾焦点。随着认识的发展,起点中所包含的种种矛盾会逐一展现出来。这些一一展现出来的矛盾是认识发展的环节,也是思维从抽象逐步走向具体的桥梁。
(3)终点:思维从最一般的抽象规定开始,通过各个上升环节,达到再现事物多样性的统一。最终完成的思维具体是飞跃的终点,它是对认识对象整体本质和规律的认识。
3.思维过程两个阶段的关系
从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再从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思维过程的这两个阶段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理解肯定与否定、抽象与具体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掌握这种辩证思维方法,对于我们获得对事物全面而具体的认识具有重要的意义。
综合探究 领悟辩证精髓 处理复杂问题
1.辩证思维及其方法
事物是普遍联系、变化发展的。我们要正确认识事物的本质,把握事物的规律,不能用形而上学思维方式,而应该用辩证思维方式。辩证思维在分析和解决问题时有自己的科学方法,比如分析与综合方法等。运用这些方法的目的在于认清事物质与量的规定性,把握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渐进性和飞跃性,掌握适度原则;不作简单否定与肯定,在辩证否定的“扬弃”中推动认识不断发展,实现认识由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由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的上升与飞跃。
2.辩证思维的重大现实意义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越向纵深发展,越需要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辩证思维素养是我们的核心素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第四单元 提高创新思维能力
第十一课 创新思维要善于联想
一、创新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一)创新思维的含义
1.创新思维的含义
人的认识反映客观事物不是简单的“照相”或“复制”,而是要经过头脑的加工制作。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思维具有主观能动性。科学思维所说的创新思维,不是泛指所有思维都具有的能动性,而是特指人们在实践中破除迷信、超越陈规,有所发现、有所发明的思维活动。
2.创新思维的基础
创新思维是综合能力的体现。任何创新思维都不能凭空产生。一方面,创新思维要以实践为基础,失去实践基础,思维会陷入不切实际的幻想。另一方面,创新思维离不开对前人和他人已有成果的继承。在继承的基础上破旧立新,才能更好地实现创新。就思维方式而言,创新思维中既有前面已经介绍过的逻辑思维活动,也有想象等非逻辑思维的活动;既要运用常规的思维方法,也要运用一些非常规的思维方法,如逆向思维方法等。
(二)创新思维的特征
1.创新思维的三个特征
(1)创新思维的思路具有多向性。从思维方向上看,创新思维常常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当问题出现之后,思维会从不同的方面、层次、条件等构思多种设想,探试多个答案。当某一思路受阻时,能够很快转向另一个方向。与单向性的思维相比,多向性是创新思维的明显特征。
(2)创新思维的步骤具有跨越性。创新思维不排斥一步一步的逻辑推导与分析,但它往往表现为对推理步骤的省略或跨越。正是这种省略或跨越,使得创新思维过程中的某些思维活动难以详细描述,以至于在其中起作用的直觉、灵感等思维活动,有时就带有神秘的色彩。
(3)创新思维的结果具有独特性。人们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往往没有现成的答案,许多问题不是用常规方法就能解决的。这就要求人们用独特而巧妙的方法解决问题。
2.创新思维的“新”
创新思维的“新”,主要“新”在三个方面。一是思路新,突破陈规看问题,另辟蹊径想问题。思路决定出路,思路不落窠臼,出路才能巧妙。二是方法新,不局限于常规方法,敢用新手段,试用新工具,因为方法得当而事半功倍。三是结果新,凡是创新思维的成果,不论是生产活动和科学实验中的新发明、新发现,还是理论上的新见解、新论证,总有其新颖独到之处。当然,创新思维的智慧之“花”,只有经得起实践的反复验证,才能结出实实在在的创新之“果”。
二、联想思维的含义与方法
(一)联想思维的含义
1.联想思维的含义
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联想思维是对事物之间普遍联系的反映。离开了事物之间的客观联系,思维中的联想只能是臆想。脑科学研究揭示,人的大脑会根据主体的需要、兴趣、知识结构、个人经历等,将其对事物的认识进行归档,分门别类地储存在记忆之中。当主体面临需要解决的问题时,大脑会根据问题的性质,利用某种契机,对相关事物的认识进行联结,产生回忆,在触类旁通的探索中寻求问题的解决。联想思维就是将记忆中对不同事物的认识进行联结与思考的思维活动。
联想思维是依据事物之间相似、接近或对比的关系,将对看上去毫无关联的事物的认识进行可能的联结。时间、空间和性质等是联结的主要途径。时间和空间途径的联结是外在联结,性质途径的联结是内在联结。联想思维就是通过相似、接近或对比等思维机制,寻求对事物在时间、空间和性质等方面的相关性认识,将事物之间可能存在的联系牵引出来,这就为人们解决问题提供了可能的选择。联想不同于简单的回忆,而是带有思维加工的成分。
2.联想思维的特征
(1)联想思维具有跨越的联结性。联想思维的“联”就是把对性质相同、相似甚至不同的事物的认识联结起来,建立新的关联,产生新的观念。从形式上看,联想思维既可以将对相关对象的认识联系在一起,也可以将对看似不相关对象的认识联系在一起,其联结方式具有非连续的跨越性。
(2)联想思维具有非逻辑制约的畅想性。思维在联想时之所以会发生跨越性的联结,将对看似不相关对象的认识“荒唐”地联系起来,是思维发挥了非逻辑制约的畅想功能。联想思维的“畅想”,包含着构想、想象甚至是幻想。
3.提高联想思维能力
人人都有联想思维,但其水平和能力并不相同。思维在联想时的“联结”速度和“畅想”得到的结果的数量,是衡量联想思维水平和能力的重要依据。自觉地进行联想思维训练,在学习和生活中积极地运用联想思维,是提高联想思维水平和能力的重要途径。
(二)联想思维的方法
1.迁移
(1)含义
迁移是联想思维的“联结”方式。迁移的本义是离开原地而另换地点,或由于自然力的作用从某地移至他地。联想思维中的迁移,是将不同认识对象的性质、作用等进行位置变迁与功能移植,以寻求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迁移不仅存在于某种经验内部,而且存在于不同经验之间。比如:数学学习中掌握的审题技能可能会促进物理、化学等其他学科审题技能的提高;语言学习中掌握的词汇知识将促进阅读技能的提高,而阅读技能的提高又有助于获得更多的词汇知识。迁移有很多方式,比如:在功能上有发挥促进作用的正迁移,也有发挥阻碍作用的负迁移;可以将原有的认知经验直接应用到其他工作之中进行同化性迁移,也可以调整原有的经验或对新旧经验加以概括,形成一种能包容新旧经验的更高一级的认知结构,以适应新情况的顺应性迁移。
(2)作用
①迁移可以为创新思维开拓可能的思路。人们认识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可能从零开始,而是要汲取先前的经验,利用已经掌握的知识。只有将过去的经验和认识运用到新情况和新问题之中,才能开辟认识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可能道路。
②迁移能够为创新思维搭建由此及彼的桥梁。要实现由“此岸”到“彼岸”、触类旁通的认知过渡,将先前的经验运用到对新情况的认识之中,将已经掌握的知识用于解决新的问题,需要运用迁移。迁移对提高人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3.想象
(1)含义
想象是联想思维的“畅想”方式。想象是在头脑中对已有的事物表象进行加工、改造,通过重新组合而产生新的事物形象的思维过程。想象以通过感知形成的表象为基本材料,但不是表象的简单再现,而是对表象进行积极的再加工、再组合,所产生的主观形象不一定直接反映现实对象。
想象可以分为无意想象和有意想象。无意想象是没有预定目标的想象,如把天空中的白云,不由自主地想象为小白兔、小山羊等,或者随着他人的描述,想象故事中的人物形象等。有意想象是在意识的控制下,按照一定的目的自觉进行的想象。为了解决某个问题而展开的各种想象,属于有意想象。
(2)方式
①形象化想象: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展开想象的方式也会不同。想象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展开。把抽象的思想、概念形象化,按照有意想象的要求去思考,是一种形象化的想象。这种想象可以填补经验知识的空白,帮助人们找出不同对象之间可能具有的关联,还可以给抽象的认识对象建立起富有创造性的新形象。
②假如式想象:通过提出“假如”式的问题,将与事实相反的情况作为事物发展的一种条件,仿照事物之间的条件关系,推测事物发展的可能前景。这种想象有助于打破人们对事物原有联系方式认识的局限性,帮助人们创造出多种多样的“虚拟世界”,丰富人们的认识内容和精神世界。
(3)作用
想象可以帮助人们明确创新思维的目标。创新思维的根本动力来自社会实践的需要,想象在这里可以起到明确目标的重要作用。人们想象事物可能有更为完美的功能,问题有更好的解决方式,自己可以实现更高的工作目标和人生价值等,这样的想象可以促使人们以更高涨的热情和坚忍的意志投入创新活动之中。
3.自觉培养联想思维
联想是创新思维的基础,迁移和想象是思维展开联想的重要方式。人的大脑有联想的功能,思维中有联想的机制。如果我们能够在自发联想的基础上,自觉地加以训练,那将有助于提高联想思维的质量,提升创新思维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二课 创新思维要多路探索
一、发散思维与聚合思维的方法
(一)发散思维的方法
1.发散思维的含义和特点
事物具有多种多样的性质和关系,不同的性质和关系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人们已经认识的事物的性质和关系、功能和作用,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为了揭示事物可能存在的其他性质和关系,寻求事物可能具有的其他功能和作用,人们常常需要运用发散思维。发散思维是根据已知的事物信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向思考,以寻求解决问题的多样性答案的思维方式。
发散思维在思维方向上的特点可以用下图来表示:
2.发散思维的方法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思维风格,也有不同的思维发散方法与诀窍。有人总结、发明了一些强制思维发散的技法,如检核表法、信息交合法和头脑风暴法等。
(1)检核表法
检核表法主要是通过对所设想问题的几个方面进行详细检查,从看似“毫无问题”的事物中找到思维创新的突破口,以求产生创新的思路。
检核表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维发散。
他用:现有事物有无其他用途,或者稍加改变后是否可作他用?如尼龙丝最初只用于军事,而尼龙袜就是将尼龙丝的用途进行了“迁移”。
借用:能否引入其他领域成功的办法解决某个问题?如医生引入微爆破技术消除肾结石。
改变:改变现有事物的形状、颜色、意义、式样等,会产生什么结果?如将平面镜改为多种曲面镜,制成哈哈镜。
扩大:现有事物能否另外加些什么?将其伸一伸、扩一扩行吗?如在两块玻璃之间加入某些材料,制成防震、防碎、防弹的新型玻璃。
缩小:现有事物能减少什么?将其变小、变轻、变短、浓缩将会如何?如微型计算机、压缩饼干、折叠伞等。
代替:现有事物能否用其他材料、工艺、动力、结构、方法来代替?如电子表代替机械表。
调整:调整顺序、速度、程序会怎么样?如飞机诞生之初螺旋桨装在头部,后来装到顶部,便成了直升机。
颠倒:正反互换会怎么样?倒转事物的因果关系会如何?如化学能可以转化为电能,电能也可以转化为化学能。
组合:把这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组合起来怎么样?如带橡皮的铅笔、带微型电扇的太阳帽、印有火车时刻表的一次性纸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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