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关税 课件(共28张PPT)-《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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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关税 课件(共28张PPT)-《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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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8张PPT)
二、关税的计算
第四节 关税
一、关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进出口税则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三、行邮物品进口税
四、关税的优惠政策
五、关税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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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进出口税则
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是国际通行的税种,它包括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关税的纳税范围(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一)征税对象
一、关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进出口税则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纳税人
一、关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进出口税则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1.税则税目
(三)进出口税则
一、关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进出口税则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进出口税则是为了体现关税政策和便于货物监管,按商品分类目录编制,由国家公布的对进出关境货物征收关税时所适用税率的法规性规定,是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组成部分。
2.税率
(三)进出口税则
一、关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进出口税则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1)进口关税税率
关税的税率是税则的关键组成部分。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不断进行调整。为兑现加入WTO的承诺,我国的进口关税税率水平不断降低,2007年已降到9.8%。目前,我国进口关税税率主要使用最惠国税率,并通过差别税率体现国家的经济、外贸政策。
2.税率
(三)进出口税则
一、关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进出口税则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2)出口关税税率
我国征收出口关税的货物品种不多,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盲目出口、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半制成品征收出口关税。现行税则对鳗鱼苗等36种商品计征出口关税,其中16种商品暂定税率为零。因此,我国真正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只有20种。出口关税的税率没有普通和优惠之分,一律实行产品的差别税率。
1.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完税价格
二、关税的计算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
2.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完税价格
二、关税的计算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1.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计算
二、关税的计算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1.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计算
二、关税的计算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例2-4-1】某单位进口某种机电产品100台,每台关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10000元,假设进口时税率为6%。
例 题
1.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计算
二、关税的计算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应纳税额=100台×10000元/台×6%=6(万元)
解 答
2.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计算
二、关税的计算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计算
二、关税的计算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关税税额=从价关税+从量关税
行邮物品进口税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进口自用物品征收的进口税。简称行邮进口税。
三、行邮物品进口税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纳税人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
三、行邮物品进口税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一)纳税人
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征税项目共有3类,都采用比例税率(见表2-4-1)。
三、行邮物品进口税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二)税目和税率
三、行邮物品进口税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表2-4-1 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
税号 物品名称 税率
1 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
金、银及其制品
食品、饮料
本表2、3税号及备注中所不包含的其他商品 10%
2 纺织品及其制成品
化妆品
照相机、自行车、手表、钟表(含配件、附件)
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像机
其他电器用具 20%
3 烟、酒 50%
注:避孕用具和避孕药品,超过海关规定的自用合理数量部分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运或按货物进口程序办理报关及验放手续。
纳税人应当按照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当日应税物品的完税价格和税率,在海关放行物品之前计算缴纳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三、行邮物品进口税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三、行邮物品进口税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2-4-2】某出国人员回国时带入境内1台摄像机,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8000元,适用税率为20%。
例 题
三、行邮物品进口税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8000元×20%=1600(元)
解 答
四、关税的优惠政策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一)进出口关税的税收优惠
进出口关税的税收优惠包括法定减免、特定减免和临时减免三种类型。其中,法定减免是根据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法定条文规定的减免税。
特定减免是指在关税基本法规确定的法定减免以外,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机关颁布法规、规章特别规定的减免。
临时减免是指在以上两项减免税以外,对某个纳税人由于特殊原因临时给予的减免。
四、关税的优惠政策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二)行邮物品进口税的税收优惠
1.中国常驻境外的外交机构人员、留学人员、访问学者、赴外劳务人员、援外人员、远洋海员,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有关国际机构的人员,可以享受一定的免征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待遇。
2.不超过海关规定的自用合理数量的避孕用具和药品,可以免征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3.外国在华常驻人员在华居住超过1年者(指工作或者留学签证有效期超过1年者),在签证有效期以内初次来华携带进境的个人自用的家用摄像机、照相机和便携式收录机、激光唱机、计算机,报经所在地主管海关审核,在每个品种l台的数量限制以内,可以免征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五、关税的申报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一)申报时间
关税的纳税人或其代理人应在规定的报关期限内向货物或物品的进出境的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出口货物除海关特准外,应在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由发货人向海关申报。
五、关税的申报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二)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纳税义务人未按期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五、关税的申报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三)纳税地点
关税的纳税地点是报关地海关。为方便纳税义务人,经申请且海关同意,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启运地)办理海关申报、纳税手续。
五、关税的申报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四)关税追缴
进出境货物和物品放行后,如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应当责令纳税人补交所差税款。非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的,海关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五、关税的申报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四节
(五)关税退还
关税退还是关税纳税义务人按海关核定的税额缴纳关税后,因某种原因的出现,海关将实际征收多于应当征收的税额退还给原纳税义务人的一种行政行为。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通知退税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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