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营业税 课件(共50张PPT)-《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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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营业税 课件(共50张PPT)-《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资源简介

(共50张PPT)
二、营业税的计算
第三节 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三、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四、营业税的申报
按ESC退出
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营业税是对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及从事各种应税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计算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1.一般规定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我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一)征税范围
是指所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是指应当征收营业税的劳务
是指有偿提供(包括从受让方或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2.特殊规定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一)征税范围
营业税征税的特殊规定
1
2
3
兼营不同税目
的应税行为
混合销售
行为
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
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1.纳税人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一般规定
税法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1.纳税人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2)特殊规定

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其他陆路运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
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1.纳税人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2)特殊规定

建筑安装业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人

金融保险业的纳税人包括: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2.扣缴义务人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
2
3
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其应纳税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机构的,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2.扣缴义务人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4
5
6
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也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现行营业税按照行业、类别的不同,分别设置了9个税目。实行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具体税率分为3%、5%和20%三档。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三)税目和税率
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表2-3-1
税 目 征收范围 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二、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金融、保险、典当 5%
四、邮电通信业 邮政、集邮、邮汇、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电报、电传、电话、电话安装 3%
五、文化体育业 表演、播映、经营游览场所、其他文化业、体育 3%
六、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球艺 20%①
七、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②
八、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5%
九、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
注:①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台球、保龄球减按5%的税率征收。
②居民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住用房减按3%的税率征收。
二、营业税的计算
一般来说,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即纳税人从事应税劳务所实际取得的营业额、转让额和销售额(以下简称营业额)。其中,营业额是指从事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和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转让额是指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销售额是指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一)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表
二、营业税的计算
1.计算公式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营业税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凡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均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二、营业税的计算
2.计算举例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例2-3-1】某建筑公司当月承包一项建材厂厂房扩建项目,收取工程款120万元,临时设施费5万元,另由建材厂提供建筑材料80万元。又将自建的一座住宅楼出售,其建筑安装成本为1000万元,取得售楼收入1450万元,将承包某完工工程的剩余材料售出,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6万元,建筑安装成本利润率为8%。计算应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例 题
二、营业税的计算
2.计算举例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1)承包厂房扩建应纳营业税为=(120+5+80)×3%
=6.15(万元)
解 答
(2)自建行为应纳营业税为
=[1000×(1+8%)]÷(1-3%)×3%
=33.402(万元)
(3)销售自建住宅楼行为应纳营业税为=1450×5%
=72.5(万元)
二、营业税的计算
2.计算举例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4)销售剩余材料应纳增值税为=60000÷(1+6%)×6%
=0.3396(万元)
解 答
特别说明
按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要两道税,即自建行为按建筑业征3%的营业税;其销售行为按销售不动产征5%的营业税。
销售剩余材料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应按6%征增值税。
二、营业税的计算
2.计算举例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例2-3-2】某融资租赁公司经省外经贸委员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从国外进口一台设备租给国内一家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收取的租赁费为:设备价款1404万元(含进口增值税),安装调试费10万元,运输费3万元(含公路建设费0.05万元),另收取手续费2万元,该项设备贷款利息为750万元。请计算该公司应纳的营业税。
例 题
二、营业税的计算
2.计算举例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应纳营业税=(2+750)×8%=60.16(万元)
解 答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特别说明
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按金融保险业征收营业税;其营业额为租赁费减去设备价款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营业额=租赁费—设备价款,其中:租赁费=设备价款(包括运输费、安装高度费在内)+手续费+利息。
对于未经人民银行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门批准而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不属于金融业而属于服务业中的租赁业务,其营业额为租赁费全额。
二、营业税的计算
2.计算举例
(二)计税依据
解 答
二、营业税的计算
2.计算举例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例2-3-3】某邮局某月直接取得报刊发行收入20万元,邮政储蓄业务收入10万元,信封、信纸销售收入2万元,其他邮政业务收入5万元。计算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例 题
二、营业税的计算
2.计算举例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
=(报刊发行收入+邮政储蓄业务收入+信封、信纸销售收入+其他邮政业务收入)×适用税率
=(20+10+2+5)×3%=1.11(万元)
解 答
特别说明
按税法规定,邮政业务的营业额,包括传递函件或包件、邮汇、报刊发行、邮政物品销售、邮政储蓄或其他邮政业务的收入。
二、营业税的计算
2.计算举例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例2-3-4】某有限电视台8月份取得收入如下:有限电视节目收视费10万元,“点歌台”栏目点歌费0.7万元,广告播映费4万元。计算该电视台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例 题
二、营业税的计算
2.计算举例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10+0.7)×3%+4×5%=0.521(万元)
解 答
特别说明
按税法规定,广告的播映不属于文化体育业,而属于服务业
二、营业税的计算
2.计算举例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例2-3-5】某旅行社本月组织团体旅游,收取旅游费共计35万元;其中组团境内旅游收入15万元,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餐费、住宿费、交通费、门票共计8万元;组团境外旅游收入20万元,付给境外接团企业费用12万元,请计算该旅行社本月应纳的营业税额。
例 题
二、营业税的计算
2.计算举例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应纳营业税=(15—8)×5%+(20—12)×5%=0.75(万元)
解 答
特别说明
按税法规定,组团境外旅游以全程旅费减去付给境外接团企业的旅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旅行社代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餐费、住宿费、交通费、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可以从总收入中扣除。
二、营业税的计算
2.计算举例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例2-3-6】某运输公司2003年3月取得运输收入500000元,同月该公司还转让一间废旧仓库的永久使用权,取得销售收入2000000元,转让一项非专利技术,取得收入900000元,问该汽车运输公司该月应纳营业税为多少?
例 题
二、营业税的计算
2.计算举例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运输收入应纳营业税=500000×3%=15000(元)
解 答
转让废旧仓库永久使用权应纳营业税=2000000×5%
=100000(元)
转让非专利技术应纳营业税=900000×5%=45000(元)
二、营业税的计算
2.计算举例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解 答
特别说明
按税法规定,转让废旧仓库永久使用权应视为销售不动产。
二、营业税的计算
2.计算举例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例2-3-7】某建筑安装公司自建一栋商住办公楼,已全部销售,取得销售额15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成本1000万元。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建筑工程成本利润率为15%,计算该建筑安装公司应纳的营业税额。
例 题
二、营业税的计算
2.计算举例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应纳营业税
=1000×(1+15%)/(1—3%)×3%+1500×5%
=110.57(万元)
解 答
特别说明
按税法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的自建自用行为不征营业税,自建自售则要按“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各征一道营业税,其中自建部分需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销售房屋应按其实际取得的价款征税。
二、营业税的计算
3.三种特殊情况的计算举例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1)兼营、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
例 题
【例2-3-8】某美容中心兼营美容和化妆品销售业务,2000年3月取得美容服务收入27000元,化妆品销售收入36000元。经主管税务部门确定,该美容中心应分别交纳营业税和增值税。请计算其应纳的营业税和增值税。
二、营业税的计算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应纳营业税=27000×5%=1350(元)
解 答
3.三种特殊情况的计算举例
应纳增值税=3600÷(1+4%)×4%=138.46(元)
特别说明
按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分别申报纳税;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二、营业税的计算
3.三种特殊情况的计算举例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2)无营业额或营业额偏低时的税务调整
计税价格=
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
(1—营业税税率)
二、营业税的计算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例2-3-9】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一建筑物销售给某钢铁厂,该建筑物的工程成本600万元,销售价格双方商定为610万元,该企业交纳了营业税30.5万元,税务机关在审查时,发现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请问该企业应补缴营业税 (该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确定的建筑业成本利润率为10%)为多少
例 题
3.三种特殊情况的计算举例
二、营业税的计算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6000000×(1+10%)÷(1-5%)
=6947368.42(元)
解 答
3.三种特殊情况的计算举例
应纳营业税额=6947368.42×5%=347368.42(元)
应补交的营业税=347368.42-305000=42368.42(元)
特别说明
按税法规定,由于该纳税人当月和近期都没有销售过此类建筑物,属于无营业额,所以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税营业税。
二、营业税的计算
3.三种特殊情况的计算举例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二)计税依据
(3)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税务调整
纳税人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应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但金融保险企业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金融业按其收到外汇的当天或当季季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营业额,保险业按其收到外汇的当天或当月月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营业额。纳税人选择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三、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1.免征规定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一)减免税
(1)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介服务,殡葬服务
(2)
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3)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4)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5)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三、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1.免征规定
(一)减免税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三、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2.其他免征规定
(一)减免税
(1)
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
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3)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4)
工会疗养院(所)可视为“其他医疗机构”,免征营业税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三、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2.其他免征规定
(一)减免税
(5)
凡经中央及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无论是行政单位收取的,还是由事业单位收取的,均不征收营业税
(6)
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收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不征收营业税:一是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所属财政、物价部门以正式文件允许收费,而且收费标准符合文件规定的;二是所收费用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自己直接收取的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三、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2.其他免征规定
(一)减免税
(7)
社会团体按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不征收营业税
(8)
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9)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三、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2.其他免征规定
(一)减免税
(10)
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1)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12)
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
(13)
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三、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2.其他免征规定
(一)减免税
(14)
专项国债转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15)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16)
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17)
保险公司的摊回分保费用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三、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2.其他免征规定
(一)减免税
(18)
为了切实减轻个人买卖普通住宅的税收负担,积极启动住房二级市场,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1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1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三、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对于经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个人,营业税规定了起征点。
(二)起征点
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四、营业税的申报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具体规定为: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
纳税人自建建筑物销售,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者索取营业额凭据的当天
3
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四、营业税的申报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限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
(二)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按营业税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参见表2-3-1)。但金融业从2000年7月起,实行电子申报。
表2-3-1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四、营业税的申报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原则上采取属地征收的方法,就是纳税人在经营行为发生地缴纳应纳税款。
(三)纳税地点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四、营业税的申报
(三)纳税地点
1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
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土地、不动产所在地;单位和个人出租物品、设备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
税收应用基础>>第二章>>第三节
四、营业税的申报
(三)纳税地点
4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
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未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6
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7
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应税行为,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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