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课件(共61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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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课件(共61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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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
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聚焦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介绍公民一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了解婚姻家庭中
的法律关系和
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和法律程序
进一步发展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增强法治意识,提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23人身权利与财产自由
一轮复习
考情分析
考点精讲
练习讲解
目录
CONTENTE
01
02
03
背诵识记
04
01
考纲考情分析
课标·考情
课程标准 高考真题及考点 考情预测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第一课课标·考情
2023年 福建高考 民法基本原则、民事行为能力(选择题、主观题)
2023年 重庆高考 民法基本原则(主观题)
2023年 海南高考 人身权(选择题)
2023年 北京高考 民法的基本原则(选择题)
2023年 辽宁高考 人身权(主观题)
2023年 湖南高考 人身权(选择题)
2023年 湖北高考 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选择题、主观题、模块融合)
2023年 新课标 人身权(选择题)
2023年 浙江高考 人身权(选择题)
1.从命题内容上看,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如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相关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对民法原则和具体人身权利的辨识与判断,也可以与侵权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综合考查。
课标·考情
课程标准 高考真题及考点 考情预测
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第二课课标·考情
2023年 海南高考 抵押和质押(选择题)
2023年 江苏高考 商标权(选择题)
2023年 辽宁高考 所有权、用益物权(选择题)
2023年 湖南高考 著作权(主观题)
2023年 湖北高考 著作权(选择题)
2022年 海南高考 用益物权(选择题)
1.从命题内容上看,财产权和物权的分类;所有权取得的方式(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善意取得等);他物权的分类;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侵权表现及侵权责任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02
考点精讲
单元体系
知识·总结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
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原则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
隐私权
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单元体系
知识·总结
在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保障各类物权
所有权
(定分止争)
分类: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尊重知识产权
他物权
(物尽其用)
取得方式
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
善意取得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动/不动产,不转移占有
质押权:动产,转移占有
著作权
(保护创作)
债权、股权等
著作人身权
(不可转让)
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复制/发行/改编/翻译/表演/信息网络传播权
专利权
(激励创新)
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外观设计专利(15年)
商标权
(点石成金)
商标及要求
注册商标及要求(10年,可续展,不限次数)
考点一: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考点精讲
一: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与民法典
民 法 作用
民法典
调整范围
②民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P5
①民法规范人们日常生活,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P2-3
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民法的物质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
注意:①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②民法不调整强制性与隶属性的关系如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
考点精讲
名词点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1)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公民都是自然人)
(2)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3)非法人组织: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等
考点精讲
2、民事法律关系(重点)
含义 构 成 要 素 含义 主要内容
主体
客体
内容
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自然人(完全、限制、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事权利和义务
所指向的对象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因年龄和智力状态有所不同。
民事主体
享有的权利
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民事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统一≠相同、相等)
◇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①所有权关系→物;
②债权关系→行为;
③知识产权关系→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④人身关系→人身利益;
(自然人:出生→死亡;组织:成立→终止)
考点精讲
拓展: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有没有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有没有能力
如:十岁的孩子有资格成为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但不能自己一个人去买房。
年龄智力 民事行为
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
①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②超出其年龄和智力的民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确实是否有效
③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
①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②可以进行纯获利行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考点精讲
3、民法的基本原则(重点)
含义 目的 基 本 原 则
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信原则
守法和公序
良俗原则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权利平等,法律地位平等;合法权益平等保护)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由意志)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利益均衡)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考点精讲
(2023·福建·高考真题)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故排除①;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故②③符合题意;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故④不符合题意。
考点精讲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人身权利概述
(1)重要性: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②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主要内容: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人身权利
: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自然人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物质性
精神性
人格权
身份权
考点精讲
2、生命、身体和健康权---p7
地位
重要性
侵权表现
侵权责任 (民事方面)
生命、身体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③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损害身体的完整性和行动自由(致残)
◇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造成身体功能(身心)和机能的不正常使用(致病)
◇注: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P7相关链接+第四课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
考点精讲
辨识判断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甲为了要回赌债,将乙的一截手指砍断
强行剪掉他人毛发
疫情期间,甲明知道感染新冠病毒,还到处乱跑,造成10多人感染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打一耳光,造成受害人牙齿脱落或耳鸣或处于恐惧、惊吓等不健康状态
甲医生在给患者乙做腹腔手术(不是因为阑尾炎)时,擅自切除乙的阑尾。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
甲恶意劝酒,致使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考点精讲
3、姓名权---p8-9
含义
依据
法律规定
具体表现
侵权行为
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①权利: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②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注:①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随父或母姓/直系长辈血亲姓氏/抚养人姓氏,不违背公序良俗、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等)
②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
(普通人可以重名)
考点精讲
补充:姓名权的的侵权责任:
①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权利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如果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拓展区分:姓名权的盗用与冒用
盗用姓名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扮演姓名者本人;(假扮家长签字)
冒用姓名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冒名顶替上大学)
考点精讲
4、肖像权---p9
肖像
法律 规定
侵权 行为
侵权 责任
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①权利: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义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①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制作表情包或任意抓拍人像上传网络等。
②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如被AI换脸)或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往往同时构成侵犯名誉权)
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②如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考点精讲
拓展:肖像权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情形
①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了解真相。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
②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③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④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
⑤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
注:公众人物,如明星,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考点精讲
5、名誉权和荣誉权---p10
名誉
法律规定
侵权行为要件
侵权责任
英烈条款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①权利: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①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侮辱、诽谤的行为,且为第三人所知悉;
②侮辱、诽谤指向特定人(一人或数人);
③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侵权人的行为而降低;
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②如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近亲属或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精讲
拓展思考:1、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关系
(1)区别:①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每个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享有的,具有普遍性。
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只有当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出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才能获得的,具有专属性。
②名誉权的获得不需要任何程序,荣誉权必须经过特定的程序,由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给予表彰的方式授予。
③名誉权无法被剥夺或限制,荣誉权可基于法定事由予以剥夺。
(2)联系:
如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2、侵犯名誉权的的说明
①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行为。侮辱包括暴力侮辱、口头侮辱、动作侮辱、文字图画侮辱等。诽谤包括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和消息等。擅自公布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②侮辱、诽谤行为需为社会不特定的第三人所知悉,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侵害而降低。
考点精讲
5、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p11
隐私
法律规定
意义
个人信息安全
侵权责任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活动、信息。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③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分处理。
①个人信息含义:P11相关链接: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不完全相同)
②意义: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①侵犯隐私权要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②公民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情节较轻的,适用民法;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
考点精讲
拓展区分:隐私权与名誉权
隐私权 名誉权
权利主体 仅自然人享有 不仅自然人享有,
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
权利客体 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 或不宜公开的秘密 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侵害方式 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 侮辱和诽谤
侵害内容 散布、公开的内容 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 散布、公开的内容
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
侵害人主观目的 可能不具有目的, 也可能具有恶意目的或善意目的 为了毁损、贬低他人名誉
考点精讲
(2023·辽宁·高考真题)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但未侵害其身体权
②小孙父母应对小孙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③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
④若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解析】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题干中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未侵犯身体权,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①③正确。侵权行为发生时小孙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②错误。如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举证责任属于民事诉讼一般情形,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④错误。
考点二: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考点精讲
一:保障各类物权
1、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财产制度
财产权
(1)含义:是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的制度
(2)重要性:①地位: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
(1)含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规定和保护财产权的意义:
①确定财产归属,促进财产流通使用;
②保护劳动、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3)保护措施:p12-13
①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②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可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考点精讲
2、物权
(1) 含义
(2) 地位
(3) 基本原则
(4)分类
----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移动不损害其价值。如书籍、钢琴、汽车
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①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物权分为:所有权(自物权)和他物权
考点精讲
3、定分止争——所有权(自物权)
(1) 含义
(2) 分类
(3) 共有关系
(4)取得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注:占有≠所有
占有——买过来
使用——开车出行
收益——开网约车赚钱
处分——赠送给别人
依据主体的不同分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
私人所有
集体所有
如文物、河流、矿藏等
如农村土地等
如个人的房子、车子等
---在生活中,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如: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合伙人共有财产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动产与不动产而有所不同
考点精讲
3、定分止争——所有权(自物权)
(4) 取 得 方 式 --- 重点 不 动 产
动 产
(2)特殊情形: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1)常规情形:不动产所有权的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取得。
①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②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1)常规情形: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取得。
(2)特殊情形:
① 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②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考点精讲
名词点击:善意取得制度与善意第三人
1、善意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要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1)物权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
①是有偿受让且价格合理(以市场价为参考标准)
②取得财产时是善意的。
③完成法定的公示(登记或交付);
(2)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
原则上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失散的动物或法律禁止的流通物等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但是符合一定条件的遗失物和赃物是可以善意取得的。
2、善意第三人:是指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的人,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的权利人。
考点精讲
拓展深化:拾得遗失物的法律规定
①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③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④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⑤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⑥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考点精讲
4、物尽其用——他物权
含义
分类
意义
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②宅基地使用权、③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
①抵押权、②质权等
为充分发挥动产和不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物的使用价值)
(物的交换价值)
注意:区分所有权和他物权:
他物权一般不享有处分权
考点精讲
(1)物尽其用---他物权之用益物权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土地 承包 经营权 农民
宅基地 使用权 农民
建设 用地 使用权 权利人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不能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考点精讲
拓展深化
1、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其基本特征是:
①没有所有权;②不能处分;③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④以占有为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土地管理法》规定:
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②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3、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所有权归集体(不变);承包权可互换转让(归农户),经营权可流转(方式:出租、入股等方式)注意:不是流转土地承包权!
4、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考点精讲
(2)物尽其用---他物权之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1)对象不同: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普通的动产。
(2)财产是否转移: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无须转移财产);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转移财产)
(3)权利的实现: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最主要区别在于用于担保物是否移交债权人占有,
财产不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抵押,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质押。
比较:抵押权和质权的关系P17
考点精讲
小结比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区别和联系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占有、使用、
收益、处分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权
占有、使用、收益、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权、质权
留置权
区别
所有人的权利
分类
三者都属于法律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联系
考点精讲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质押权
房子所有权
汽车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
所有权
他物权
连连看:
考点精讲
(2022·海南·高考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用益物权。作为物权的一种重要类型,用益物权的取得必须满足法定的各项条件。以下不能合法取得用益物权的是( )
A.老赵留有的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
B.老钱保有的村集体分配的承包地
C.老孙购买的农用承包地上的房屋
D.老李购买的建设用地上的商品房
C
【解析】老赵留有的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老赵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A不符合题意。老钱保有的村集体分配的承包地,承包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老钱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B不符合题意。农用承包地上修建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该房屋用地不合法。承包地的土地性质属于农用地,而非建设用地,在农用承包地上修建的房屋属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老孙购买的农用承包地上的房屋,当然不能合法取得用益物权,C符合题意。老李购买的建设用地上的商品房,商品房的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归老李,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考点精讲
(2)种类:
(3)保护知识产权的意义:
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
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
(1)含义:
是权利人依法就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等
。。。
促进创新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
二:尊重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
考点精讲
2、保护创作---著作权(版权)
含义
分类
侵权 与保护
-----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也称版权。
(1)主体——权利人:通常,作者就是著作权人;在特定的情形下,它也可依法属于作者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法人。
(2)客体——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可复制性)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口述、音乐、戏剧、美术、建筑、摄影、视听作品等
(1)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2)著作财产权:指著作权人使用作品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①表现: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②保护期限: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见拓展)
注:保护期届满,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考点精讲
著作权保护期限图解:
著作权
著作人身权
著作财产权
发表权
复制权
发行权
改编权
翻译权
表演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其他权
有保护期限的
永久保护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是一次性权利
不可转让
可转让、继承
(1)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2)著作权属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①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
②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考点精讲
拓展深化1:著作权基本内容
著作权 著作权包括的具体权利
著作 人身权 (不可转让) ①发表权。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行消灭。发表权通过出版、上网、朗诵等使用作品的方式来行使。
②署名权。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是署名的权利。包括决定是否署名、署真名、笔名等。
③修改权。指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通常指内容的修改,报社、杂志社的文字性修改、删节不属修改权控制的范围,可以不经作者同意。
④保护作品完整权。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法律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歪曲和篡改作品。
著作 财产权 (可转让、可继承) ⑤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⑥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⑦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如小说改编成电视、电影。(形式)
⑧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⑨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⑩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例如:酒店、咖啡馆等经营性单位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就可能侵犯音乐做的表演权。
考点精讲
拓展深化1:区分具体的几项著作权
(1)发表权与发行权
①发表权:属著作人身权,指作者享有将作品公之于世的权利。
②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属著作财产权。
二者的区别: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且只能为作者享有;而发行权可以行使多次,并且不仅仅为作者享有。
(2)修改权与改编权
①修改权:属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享有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②改编权:属著作财产权,是指作者享有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二者本质区别在于是否产生出新的作品。
考点精讲
3、激励创新---专利权
(1)含义
(2)意义
(3) 取得 与保护 P19
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
①以公开的方式:完成发明创造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经过审查→符合条件→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
(注:此种方式获得的专利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
②以商业秘密方式:则只需将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得到保护。
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考点精讲
比较: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方式保护
专利保护 商业秘密保护
产生方式 申请授权 无须
是否公开 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 不需要公开
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 20年、实用新型 10年、外观专利 15年 没有期限
保护方式 法律保护(独占性的) 自行保护(可同时享有)
考点精讲
种类 涉及内容 保护期 期满后
发明 20年
实用新型 10年 外观设计 15年 (4)专利的种类及其保护期
3、激励创新---专利权
它包括可见的产品和不可见的方法,原创性要求高。如药品配方、计算机程序。
针对产品设计的美观效果。它仅涉及产品的美观效果,不涉及技术的创新。
技术创新要求高
它只能是可见的产品,是对产品形状、结构的改进,原创性要求低。如电动车安全保护装置。
技术创新要求低
保护期
均自申请日起算。
保护期满后,
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
都可以免费使用
考点精讲
4、点石成金---商标权
(1)商标
(2)意义
(3)要求
(4)类型
含义: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记。
体现经营者在商品或服务上的信誉。如信誉良好,其商标往往具有巨大的价值
A、可以作为商标的一般情况: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B、不得作为商标的情形:①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 ②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③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政府间国际组织的相关标志。
未注册商标 TM
注册商标
可以使用,但不能享有商标专用权
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考点精讲
请判断,以下列名称注册商标会不会被批准?为什么?
1.以“巴黎”注册商标。
2.我国的国徽标记注册商标。
3.以“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名注册商标。
4.某公司曾经以“要疯”二字申请注册商标。
5.把“中山市”注册为商标。
不会批准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
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与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与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课堂巩固
考点精讲
4、点石成金---商标权
(5) 注 册 商 标 含义
要求
侵权 表现
保护期
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未经权利人许可:①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权;
②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注: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供货商的,不承担赔偿
③驰名商标特殊保护:驰名商标的商标权扩展到了所有的商品。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10年,可以申请续展。续展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未能及时办理的,有6个月的宽展期
考点精讲
拓展:三大知识产权的区别与联系
知识 产权 保护对象 期限 授权机关 起点 展期
著作权 (版权) 作品:文学艺术科学领域有独创能复制的智力成果 ①自然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②组织:首次发表后50年。 国家 知识产权局 作品 完成日 不予展期
期满后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可以免费使用
专利权 工业领域 的发明创造 发明20年, 实用新型10年, 外观设计15年 国家 知识产权局 申请日 商标权 注册商标 有效期10年 国家商标局 核准注册日 可以展期,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考点精讲
(2018·浙江·高考真题)某大学医学系教授朱某经过多年研究,发明了生产某种中成药物的特殊方法。为保护这一生产方法,他可以选择的途径有(  )
①使用这种方法自行生产药物,并在药物商品包装上使用注册商标 
②将这种生产方法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③在医学杂志上发表论证这种生产方法的论文 
④申请取得对这种生产方法的专利保护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D
【解析】朱某为保护自己经过多年研究而发明的生产某种中成药物的特殊方法,可以申请取得对这种生产方法的专利保护,也可以将这种生产方法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故②④正确;不能未经国家批准自行生产药物,并且在药物商品包装上使用注册商标并不是保护方法的措施,①错误;如果未申请专利保护,在医学杂志上发表论证这种生产方法的论文反而容易被窃取。故本题答案为D。
03
练习讲解
考点精讲
(2023·海南·高考真题)老赵做生意急需资金,遂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为降低债权风险,金融机构可以( )
①要求老赵用其房屋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继续居住
②要求老赵用其汽车抵押,并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
③接受老赵以外的第三人用其财产作为金融机构债权担保
④用在老赵没有按照约定还款时,直接获得抵押财产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⑧ D.②④
A
【解析】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为降低债权风险,金融机构可以要求老赵用其房屋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继续居住,接受老赵以外的第三人用其财产作为金融机构债权担保,①③符合题意。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这属于质押,抵押和质押最主要的区别就是财产的转移,抵押是不会转移财产的占有的,而质押则会转移财产的占有,②说法错误。抵押没有进行转移财产的占有,债权人是不能直接处置抵押的财产的,要处置就必须经过抵押人的同意或者进行起诉,通过法院的判决,④说法错误。
考点精讲
(2023·海南·高考真题)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解析】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昊的隐私权;但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表现,不构成侵权,①④符合题意,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隐私,即使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也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都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
考点精讲
(2023·新课标·高考真题)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解析】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本案中甲餐厅并未侵害夏某的荣誉权,①不符合题意。本案中,甲餐厅擅自拍摄夏某照片,并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将该照片发布于微信公众号用作商业宣传,且在夏某提出删除的要求后予以拒绝,主观上具有侵权的故意,故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②正确。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而本案中甲餐厅发布的照片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属于电子数据证据,③说法错误。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④正确。故本题选D。
04
背诵识记
背诵识记
1.民法调整的范围(主体、内容)
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三要素是什么?
3.自然人的三种类型区分及各自民事行为能力
4. ★民法基本原则
5.保护人身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设立财产制度的地位,意义。
2.什么是财产权、物权和所有权?物权分类、★物权保护原则?
3.所有权的分类、★取得方式? ★共有关系?★善意取得制度。
4. ★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含义、分类?
5.知识产权的含义、★类型与★意义:
6.★著作权的含义、内容与法律保护、保护期限;
7.★专利权的含义、意义、取得方式、种类及保护期;
8.商标的含义、表现形式与意义;
9.★注册商标的含义、注册条件(允许、禁止)与法律规定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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