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5.2预防犯罪》教学设计【教材分析】《预防犯罪》是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遵守社会规则》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的第二框,本课主要包括两目,第一目是“了解罪与罚”:第二目是“加强自我防范”,是继第一框法不可违之后对犯罪行为的剖析,要求学生了解刑法的作用及内容、刑罚的含义和种类、犯罪的含义和特征,懂得怎样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学情分析】八年级学生的理性思维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对人对事都形成了初步的认识。另一方面,青少年社会经验较浅,情绪不稳定,做事容易冲动,易受环境影响,如果缺乏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对生活中的小问题不够重视,易造成犯罪行为的发生。部分学生对法律存在认识上和态度上的偏差,比如误认为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不受法律制裁,片面认为违法犯罪的成本不高等,因此本课时通过“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极易发生在学生群体中的犯罪行为进行剖析,使学生认识到犯罪行为离自己生活并不遥远,要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3.【教学目标】道德修养:通过体悟从不良行为发展为“帮信罪”的事例,理解犯罪和不良行为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能够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远离不良行为。法治观念:通过“帮信罪”分析刑法、刑罚、犯罪的含义,认清犯罪危害,知道犯罪的严重后果,增强法治观念。责任意识:通过远离“帮信罪”的分析,明确应从小事做起,依法自律,加强自我防范。4.【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犯罪的特征教学难点:加强自我防范,远离违法犯罪;犯罪的特征5.【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合作探究法;启发法;多媒体教学法6.【设计思路】本课设计以“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主线贯穿全课,(这个罪名可能有的老师和学生会陌生,它是2015年刑法新增的内容,2022年它是继危险驾驶罪、盗窃罪之后,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而且越来越多发于在校学生之间。)导入设置了一个灵魂拷问:如果有人告诉你有偿使用你的闲置电话卡、银行卡,一张500元报酬,一手交卡,一手交钱!你答不答应?进而说明如果答应就可能使涉及帮信罪,点题预防犯罪;第一框了解罪与罚:主要讲解刑法、刑罚和犯罪,设置三个环节以案释法——以案辨罪——以案懂罚,通过帮信罪的案例引导学生进行理解,犯罪的特征和刑罚的种类是该框题中的一个重难点,要学会区分;第二框加强自我防范从帮信罪越来越多发于年轻群体,甚至多发于未成年人中入手,引导学生分析其原因,写出远离帮信罪倡议书,明确该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7.【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灵魂拷问:如果有人告诉你有偿使用你的闲置电话卡、银行卡,一张500元报酬,一手交卡,一手交钱!你答不答应?(学生回答)设计意图:通过身边的这种看似小事却可能涉及到犯罪,引入主题。教师过渡:醒醒!天上掉馅饼,地下通常是陷阱!——可能涉及“帮信罪”!(受不良价值观念影响,一些人本着想赚“快钱”的心理,租卖银行卡、电话卡,结果却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是2015年11月新增的罪名。这一罪名主要指向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具体行为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帮信罪”条款出台后,曾一度处于沉寂状态。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非法买卖电话卡和银行卡、帮助提款转账等犯罪行为137人。而到了2022年,这一数字已飙升到13万。“帮信罪”已成为继危险驾驶罪、盗窃罪之后,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卖银行卡、电话卡这种看似小事就可能涉及到犯罪,今天就让我们跟随帮信罪来学习预防犯罪!二、新课讲授第一框:了解罪与罚目标导学一:刑法的作用及内容1.以案释法:被告人郑某浩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涉案资金流水近2500万元,已查实涉及电信诈骗金额共计500余万元,郑某浩非法获利8万余元。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帮信罪”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某浩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郑某浩的违法所得8万元予以追缴。设计意图:引导学生明确根据刑法来确定犯罪行为以及应受到的处罚。教师提问:思考:我们依据什么来判断他的行为是犯罪行为以及应受到何种处罚?(学生回答)教师总结:作用:我国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内容:它明确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目标导学二:犯罪的含义和特征2.教师过渡:无独有偶,我们接着再来看一个男子也是把银行卡出租给他人!以案辨罪:近日,兰山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根据侦获的线索,分析研判,将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人马某抓获。经查,2022年12月份,马某将其名下两张银行卡出租给他人用于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马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追缴违法所得。设计意图:通过该案例与上一个案例进行对比,区分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明确犯罪的含义和特征。教师提问:同样是提供银行卡给他人,为什么马某是行政拘留、郑某浩是有期徒刑?(提示:马某对社会危害轻,属于一般违法行为;郑某浩对社会危害程度严重,属于犯罪)教师过渡: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什么是犯罪的含义和特征是什么呢?教师总结: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特征:①严重社会危害性(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如果危害性不大,就不能认为是犯罪。②刑事违法性(犯罪的法律标志)只有对社会的危害达到触犯刑法的严重程度时,这种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③应受刑罚处罚性(犯罪的必然法律后果)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要受到行政制裁;而犯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目标导学三:刑罚的含义和分类3.以案懂罚:2022年5月,被告人王某在一网络社交平台上与一陌生网友取得联系后,为获取非法利益,将自己名下五张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使用,涉案银行卡入账金额达24万余元,被告人王某获利8500元。门源县法院根据被告人王某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违法所得数额和认罪悔罪态度,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当庭宣判后,被告人王某表示服判不上诉。设计意图:通过案例明确犯罪的结果是受到刑罚,学会区分刑罚的种类。教师提问:犯罪的后果是什么?(学生回答)这里涉及到了哪些刑罚?(学生回答)教师总结讲解:含义:刑罚,又叫刑事处罚,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种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详细讲解主刑和附加刑的种类)知识辨析:辨一辩:①行政拘留:行政处罚 ②罚款:行政处罚 ③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①拘役:刑罚 ②罚金:刑罚 ③没收财产:刑罚知识运用:涉及到了哪些刑罚?中新网7月31日电 据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7月31日,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甘肃省岷县县委原书记郭世杰受贿案,以被告人郭世杰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随案移送的赃物,判决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尚未追缴到案的赃款,判决继续追缴。(附加刑)教师过渡:帮信罪离我们并不遥远,甚至就在我们身边,而且越来越多发于在校学生中,我们就来学习第二框加强自我防范,避免走上犯罪道理。第二框:加强自我防范目标导学四:怎样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1.材料展示:最高检报告指出,从帮信犯罪起诉人员年龄看,低龄化现象突出,30岁以下的占64.8%,18至22岁的占23.7%,未成年人涉及帮信罪的人数也快速增长!一些涉案未成年人认为,帮人办几张银行卡、电话卡,或者把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借给他人转账,每天轻松拿点“好处费”没什么,即使有什么问题,自己是未成年人也可以免于责罚...教师提问:你如何看待他们的想法?教师总结:犯罪是我们成长路上最凶险的陷阱,尽管法律规定人到了一定年龄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年龄小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要紧。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佐证观点:刑责年龄下调至12周岁!教师过渡:我们来看一个未成年——孙晶的帮信罪之路2.案件展示:襄阳市枣阳市辍学未就业的17岁少年孙晶因发送电诈广告信息牟利而获“帮信罪”。孙晶因成绩不好辍学,但未成年人不好找工作,便成天待在网吧沉迷于网络世界。2023年初,孙晶从网友处听说了一个“发财之道”:即将电话卡出借给他人用于发送广告信息,“卡主”可以按发送条数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第一个月,孙晶赚了3000多元。于是,他把自己的朋友肖哲也拉了进来,并且扩展了“业务范围”。6个月里,孙晶和同伙所使用账号就发送了数十万条消息,获利3万多元。后被警方抓获。教师提问:孙晶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提示:辍学、无业、沉迷网络、交友不慎 (不良行为) 犯罪)教师总结: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作了明确的规定,给我们划清了是非的界限,标示了生活中的“雷区”。法律拓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规定。3.教师过渡:同学们都对未成年人走上帮信罪犯罪道路有了些许的了解,那么接下来就请同学们吸取走上“帮信罪”犯罪道路的青少年的经验教训,写几条倡议帮助同学们加强自我防范,远离“帮信罪”!倡议书展示:(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①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②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③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更应该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④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三、课堂总结犯罪看似离我们很遥远,但实际就存在于我们身边,我们作为新一代的中华好少年,要深刻的了解犯罪,明确犯罪的严重后果,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少年!四、板书设计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