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课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 教科书分析与教学建议--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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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课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 教科书分析与教学建议--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资源简介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
教科书分析与教学建议
一、重点和难点
1.重点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和基层管理组织。
2.难点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和基层管理组织牵涉到古代一些重要制度,学生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是本课的学习难点。
二、内容分析及教学建议
1.本课立意
了解中国古代以赋役征发为首要目的的户籍制度,以及有代表性的基层管理组织;知道中国古代王朝在社会救济和优抚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2.子目间逻辑关系
本课包括三个子目。第一子目是“历代户籍制度演变”,第二子目是“历代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第三子目是“历代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古代的户籍制度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因为它不仅关系到国家的赋役征发与财政,而且关系到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户籍制度的实行可以让国家对基层的人口数量、户数等有所掌握。但现实管理的延伸甚至包括户籍的编制要依靠基层组织来实现,因此基层组织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立足点。实际上,乡里制度是户籍制度的重要补充,它使历代王朝实现了对乡村民众和乡村社会的控制,并将其纳入王朝的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体系中,使乡村民众安分守已,纳税服役。至于历代社会教济与优抚政策,则体现了古代国家不仅有统治和控制的功能,也有为民众提供最低社会保障的功能。
3.内容取舍的考虑
课标对此课内容的要求是“了解中国古代以赋役征发为首要目的的户籍制度,以及有代表性的基层管理组织;知道中国古代王朝在社会救济和优抚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本课前两个子目讲述历代户籍制度、基层组织的演变,对应课标第一个要求,是重点内容,所占篇幅较多。本课最后一个子目讲述历代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对应课标第二个要求,属于较新的内容,选择各时期有代表性的政策作介绍。
4.关键内容表述的说明
第一,历代户籍制度演变。
户籍,即登记人口、户数的簿籍。中国什么时候开始有户籍的?可能起源很早,这是因为户籍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人口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三国曹魏时期的徐幹在其《中论》中说:“治平在庶功兴,庶功兴在事役均,事役均在民数周。民数周,为国之本也。”唐朝杜佑在《通典》中说:“谷者,人之司命也;地者,谷之所生也;人者,君之所治也。有其谷则国用备,辨其地则人食足,察其人则徭役均。”可见,“周知民数”是一个国家治理的根本。《国语》中也有周宣王“料民于太原”的说法,“料民”就是清查人口的意思。明朝《建宁府志》的编纂者也说:“户口之登耗,系国脉之盛衰。”
国家大规模地编排民户,应当始于战国时期。随着国家规模不断扩大,其治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因而国家开始大规模地编排民户并制定户籍。这是与正在形成的集权制国家的军事、治安、赋役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反映出国家对民众的控制得到了全面加强,从而也为专制主义集权奠定了基础。《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献公十年(公元前375),“为户籍相伍”,即将民户以五家为单位编著在册。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代表性著作《商君书》也说:“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秦朝的户籍制度中,有分类登记之法,除一般户籍外,还有宗亲贵族的宗室籍、官吏的宦籍、商贾的市籍等。从秦末刘邦入咸阳,萧何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从而使刘邦可以具知“户口多少”来看,户籍是真实存在的。汉朝丞相主管全国户籍工作,各级地方政府也均有专门人员主管户籍。户籍上要登记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状貌等内容。政府为掌握人口数,也会定期进行人口调查。由于人口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因此每个王朝建立,重新核定户籍就成为需要做的事情,而定期编制户籍就成为封建国家随时掌握人口信息的重要手段。隋统一后,制定“输籍法”,重新核定户籍,每年正月初五各县都会派员下乡核实。唐承隋制,管理更严,户籍三年一造。政府会通过一年一度或三年一次的人口核查将逃避登记的人口搜刮出来,称为“刮户”。元朝除建立政权时的人口登记外,在其一百多年的时间里曾有过四次大规模的“籍民”。明朝每十年编制一次“黄册”,清朝初期实行每三年一次的人丁编审文书的户籍中还有“营生”(即职业,如徽州安吉吴万三的“营生”即是“养种”)一类的记载。明朝在户口分类上基本沿袭元朝的分类,其户籍黄册所记除了人口信息之外,也有事产、孳畜的记载。清初,户籍制度与赋役制度仍互为表里。清朝入关伊始就进行人丁编审,并在康熙七年(1668)废止了黄册制度。清朝的人丁编审工作以县为单位,“每遇造册时,令人户自将本户人丁依式开写,付该管甲长。该管甲长将本户并十户造册,送坊、厢、里各长。坊、厢、里各长将甲长所造文册攒造,送本州县。该州县官将册比照先次原册,攒造类册,用印解送本府。该府依定式别造总册一本,书名画字用印,申解本布政使司”。康熙十一年(1672)规定,户籍每三年编审一次,内容中要详载原额、新增、开除、实在四项。由于摊丁入亩,户籍作用大为削弱,乾隆三十七年(1772),清政府正式下令停止人丁编审,并进而建立偏重于治安功能性质的保甲户籍制度。
第二,历代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秦汉至明清时期,县是最基层的行政机构。吕思勉说:“中国官治,至县而止。”也就是说,中央任免官吏到县一级为止。县以下的地方治理,靠的是乡、里等基层组织。乡里制度可能起源更早。据说在夏朝时候已经有“里居(君)”,即“一里之长”。西周时期有国(即国都)野之分,国设六乡,而乡之下有“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的相统属的基层组织,野则设六遂,而“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这是《周礼》中记载的情况,当然《周礼》形成于汉朝,未必真实反映了周朝乡治的情形。到春秋战国时期,乡里制度初步定型,如《史记》便记载老子李耳是“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县之下有乡、里。秦汉时亩以及不再实行人丁编审,负责赋役征收的里甲就逐渐融入具有治安性质的保甲制之中。
在乡里、都保、里甲这种以赋役征发为主的基层管理体制之外,又有相对更强调治安、自治、互保的基层民众的自我管理与相互监督机制。秦汉时期的什伍组织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互相监督。唐朝在乡里之下,有四家为邻、五邻为保的邻保制度。发展到宋朝,则有王安石推出的保甲制度,规定“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干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为众所服者为都保正,又以一人为之副”,这种保甲制所形成的保与都构成了基层的都保制。明朝后期,在里甲制之外,地方官员为治安又推行类似保甲的做法,如王阳明在南赣巡抚任上行“十家牌法”,以十家总编为一牌,互相监督。负责征收赋役的里甲制和具有治安性质的保甲制,在宋朝以后的基层管理中作用越来越重要。到晚明,保甲在不少地区都曾推行。清朝保甲制较严密,以十户为牌,十牌为甲,十甲为保,设牌长、甲长、保长,负责治安以及人口登记与管理。
第三,历代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
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言,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从更好、更有效、更长久地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角度而言,保障一定限度的民生,维持一定规模的人口,也是统治阶级所要注重的。这也是儒家的德治思想、民本思想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受到统治阶级重视的一个原因。在社会生产力相对低下的古代,民众对抗灾害、疾疫等问题的能力相对较弱,需要由掌握资源调备能力的国家来实施一定程度的社会救济。因此,早在先秦时期,灾荒救济、优抚幼弱的思想就为儒家、墨家的思想家们所提倡。他们强调国家应储备一定的资源用于社会救济。国家也有相应的制度与官制方面的设计,像《周礼》中所说的“遗人”就是专门负责使国家有一定的积余来施以恩惠,而邦国之积、门关之积、乡里之积等不同层次的储备则是为应对不同程度的紧急情况而设。实践上,统治者也尽可能地采取一些救济措施,像梁惠王对孟子所说的“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就是战国时期的魏国曾经采用的具体的社会救济措施。
秦汉时期,相对稳定的、普遍性的社会救济政策得到推行。在古代农业社会,最主要的社会救济政策就是应对农业歉收而造成的粮食紧张。因此,在汉代,常平仓制度得到推广与发展。常平仓秉承了春秋战国时期范蠡、管仲、李悝等人“常平”粮价的思想,其原理是在丰年或者收获的时候尽量多买进一些粮食并将其储备于仓中,遇上歉年或青黄不接的时候再卖出,以此来调节粮食价格和供求关系。这是官方储备以应对灾荒的普遍做法,是我国封建社会所奉行的一项有效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救济制度,为后世所沿用。除此之外,官方也会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救济中来。例如,隋唐时期除官仓外,还鼓励民间自置义仓。宋朝以后,小范围的以救济一定区域为目的的社仓比较流行。在官方的号召下,一些社会力量自愿行动起来,以血缘为基础的宗族在宋朝以后的救济功能得到提升,族田、义田等宗族公产在社会救济和优抚上能为政府主导下的社会救济提供一定程度的辅助。这种社会力量主导的救助,到明清以降越来越发达。
相对于重大灾害时期的社会救济而言,优抚是面向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正因为是面向特定的弱势群体,它的象征意义更明显。孟子说周文王实施的仁政,就是从优抚鳏寡孤独等四种弱势群体开始的。秦汉时期有尊重老人的传统,明朝有赐给年高老人米肉的做法。对于老病孤幼无依的人,唐朝设置专门的收养机构养病坊,后世也一直沿袭这种做法,像宋朝的福田院、元朝的众济院、明清的养济院等。其
实,除此之外,政府还会开设一些从事社会保障和教济的机构,如漏泽园通常是为贫苦无依者提供葬地,等等。宋朝以后,社会力量在优抚方面的贡献越来越大。除了在重大灾荒和疾疫时发挥作用,宗族、善堂、善会等慈善组织在日常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5.栏目内容设置的考虑
本课导入
本课以明朝南京玄武湖湖心的黄册库为导入。玄武湖黄册库专门贮放明朝的户籍册黄册,从明朝初年开始建设,之后不断扩建。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户籍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之视为关乎王朝国家命运的重要制度。作为存放明朝国家户籍的档案库,玄武湖黄册库连带着玄武湖都是明朝禁地,一般人不得轻易进入。1644年明朝灭亡,玄武湖黄册库随之消失,库存黄册也损毁殆尽。近年来学者在上海图书馆藏明末毛氏汲古阁刻《乐府诗集》的纸背发现公文纸1318页,其中赋役黄册为其主要内容,而且还盖有“管理后湖黄册关防”印。以在明朝受重视的玄武湖黄册库为导入,说明户籍对古代王朝的重要性,引出对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介绍。
历史纵横
本课正文讲户籍制度时突出重要的时间段如秦汉、隋唐、宋元明清等,但同时提供一则《历史纵横》,介绍东晋的黄籍和白籍,讲述东晋后期及南朝政府不断以“土断”的方式将白籍人口转化为黄籍人口,以此告诉学生,古代户籍管理最主要的目的是方便赋役征发。
史料阅读
本课设置了四则《史料阅读》,史料都取自古代典籍。第一则史料选自《史记·萧相国世家》,内容主要是讲萧何在入咸阳时收集了秦朝的户籍册;第二则史料选自《清朝文献通考》,讲清朝具有社会治安功能的保甲;第三则史料选自《周礼》和《礼记》,都是讲备荒的重要性;第四则史料选自宋人钱公辅的《义田记》,主要讲宋朝范仲淹立义田的事情,以期说明宗族在宋朝以后的社会救济功能。
学思之窗
本课在第三子目设置了一则《学思之窗》,提供一段阅读材料,引导学生思考古代政府为什么要以法律形式规定对贫苦无依的人群进行救助以及这样的法律规定能否落实。
思考点
本课在第一个子目中,结合正文关于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演变尤其是宋朝的主户、客户的介绍,以及《历史纵横》,设置一则《思考点》:东晋和宋朝户籍制度变化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学生能对此进行简单归纳的话,也就基本上掌握了户籍为赋役征发服务的特点。
6.对本课相关内容的补充说明
汉朝的乡、亭、里
亭的问题,最早人们简单地依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的记载,即“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认为乡统亭,亭统里。然而,班固之后列举汉朝境内乡亭的总数时却又说,“乡六千六百二十二,亭二万九千六百三十五”,亭的数量反而又比乡多。东汉末年的学者应劭则说:“国家制
度,大率十里一乡。”因此,亭的性质,显然不是介于乡与里之间的一层基层组织。学者们认为,亭是专门负责捕盗的治安机构。所以,亭不只设于乡里,而且设在城市街道上和城门上,如“洛阳二十四街,街一亭;十二城门,门一亭”,亭设亭长,甚至在衙门的门前也有亭长。这也是为什么汉朝的亭的数量远多于乡的缘故。至于郊野,由于人口相对不如城市密集,所以“十里一亭”的设置大概是可以满足治安的要求的。参见王毓铨《汉代“亭”与“乡”“里”不同性质不同行政系统说-“十里一亭······十亭一乡”辨正》(《王毓铨史论集》,中华书局2005年版)。严耕望认为,亭既有公共建筑物之亭舍,又有因亭会市渐成商业中心的城聚之亭,也有诸乡分辖单位的部域之亭。参见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
三、问题解答
1.学思之窗
想一想:古代政府为什么要以法律形式规定对贫苦无依的人群进行救助?这样的法律规定能落实吗?
解题关键
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对史料的辨析能力。通过分析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来评价《大明律》中关于社会保障的内容,并且对史料上的文字记载与真正的历史事实之间的差距有一定的理解。
思路引领
首先,要分析第一个问题:为什么明朝要在《大明律》中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对贫苦无依人群进行救助?着重从政府的社会保障功能方面来分析。其次,分析下一个层面的问题:这样的法律规定能落实吗?着重从封建王朝的生产力水平及阶级属性来分析。
答案提示
古代国家有两方面的重要职能:一是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用暴力来维持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和生活条件,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二是处理全社会的公共事务,管理和协调社会生产的运行。古代政府以法律形式规定对贫苦无依的人进行救济,显示出其对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障的重视,出发点则是为了保证人口繁衍与生产力的发展,同时可以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但是,这种法律规定注定不可能长时间得到执行。其不可能执行的根本原因在于古代的生产力还达不到能普遍予以救助的水平,而各级封建政府的阶级属性也决定了其不可能对剥削对象予以全力的救助。因此,这种救济也没有形成普遍化和经常化的机制,往往表现为统治者个人恩赐性的“仁政”,时有时无,覆盖面和力度都很有限,并不可能真正解决无助群体和贫苦农民的温饱问题。
2.思考点
东晋和宋朝户籍制度变化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解题关键
理解东晋时期黄籍与白籍的区别,理解宋朝时期主户与客户的区别。
思路引领
它们的区别都在于是否承担赋役。
答案提示
东晋时期,因许多北方人迁徙到南方,政府临时性地用白籍来管理他们,不让他们承担赋役。但随着这些人逐渐稳定地居住下来,政府自然也就希望他们与土著居民一起承担赋役,便把他们编入所居郡县的户籍“黄籍”。宋朝有纳税的主户与不纳税的客户之别。随着时间的推移,客户的比例下降了,而主户的比例上升了。两者都说明,实行户籍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赋役征发服务。
3.问题探究
结合所学,谈一读:为什么说对下层贫苦无依的人民进行救济是“仁政”之始?
解题关键
儒家的人本主义思想。
思路引领
对弱者的关怀体现了儒家的“仁者爱人”的思想。
答案提示
在任何一个社会,总会有一些不幸的民众,他们不能经济独立,需要政府的救济。从国家的立场上来说,照顾和救济贫穷卑微之人,抑制豪强世家无穷的欲望,是首先要做到的,至少在法律层面上将各种民户当“编户齐民”一同对待,以保证他们的生存权。这也是儒家仁政思想的体现。汉朝一些以政绩著称的循吏,像颍川太守黄霸等,也都把救济鳏寡孤独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4.学习拓展
查阅古代族规家训及相关研究著作,了解宗族在古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解题关键
本课的拓展是希望学生可以有更多的拓展性思维和搜集资料能力。
思路引领
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寻找族规家训方面的资料。族规、家训多是保存在家谱或族谱之中。在南方一些宗族比较发达的地区,族谱比较普遍,可以提示学生自己翻阅。在一些对宗族缺乏概念的地区,教师可以让学生在网络上查阅相关资料,或者提前准备一些相关资料。
答案提示
阅读族规家训,关键是了解古代宗族在维护社会秩序上所起到的作用,如提倡和睦乡里、提倡勤劳致富等,对一些违法行为也会以族规家训的方式加以惩戒。教师要引导学生注意剔除古代族规家训中的封建糟粕。
四、图片说明
1.南京玄武湖黄册库示意图
明朝在玄武湖湖心的五个小岛上修建黄册库,用以贮存黄册。黄册是明朝的户籍册。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下令州县以下推行里甲制度,以110户为一里,其中丁粮多者10户为里长,其余100户,每10户为一甲,设甲首一人。以里甲制为基础,朱元璋命户部核查全国的户口和土地,编制户籍册和田土册。各府、州、县以里为单位编制户籍册,每里一册,详列各户人口、田土、房屋等信息,并规定每十年重编一次。户籍册编成后,抄成四份,布政司、府、县各存一份,一份呈送户部,“册面黄纸,故谓之黄册”,因为与赋役密切相关,又称作“赋役黄册”。根据学者的研究,早在洪武四年(1371),朱元璋便开始建立里甲和小黄册制度,而后来成熟的黄册制度,就是继承户帖和小黄册制度而来。从洪武十四年(1381)到崇祯十五年(1642),明朝总共27次攒造黄册。这些黄册,最终都收藏到玄武湖湖心五个小岛上的黄册库中。本图选自《明代黄册制度》(韦庆远著,中华书局1961年版)。
2.元朝亦集乃路户籍文书
文书编号F125:W73,竹纸,长25.8厘米,高32.3厘米,行书。亦集乃路是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改西夏黑水镇燕监军司置,属甘肃行省,治所在亦集乃城(今内蒙古额济纳旗),亦集乃即西夏语“黑水”之意。元朝在此屯田。文书的内容为亦集乃路民
例上升了。两者都说明,实行户籍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赋役征发服务。
3、问题探究
结合所学,谈一谈;为什么说对下层贫苦无依的人民进行救济是“仁政”之始?
解題关键
儒家的人本主义思想。
思路引领
对弱者的关怀体现了儒家的“仁者爱人”的思想。
答案提示
在任何一个社会,总会有一些不幸的民众,他们不能经济独立,需要政府的救济。从国家的立场上来说,照顾和救济贫穷卑微之人,抑制豪强世家无穷的欲望,是首先要做到的,至少在法律层面上将各种民户当“编户齐民”一同对待,以保证他们的生存权。这也是儒家仁政思想的体现。汉朝一些以政绩著称的循吏,像颍川太守黄霸等,也都把救济鳏寡孤独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4.学习拓展
查阅古代族规家训及相关研究著作,了解宗族在古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解题关键
本课的拓展是希望学生可以有更多的拓展性思维和搜集资料能力。
思路引领
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寻找族规家训方面的资料。族规、家训多是保存在家谱或族谱之中。在南方一些宗族比较发达的地区,族谱比较普遍,可以提示学生自己翻阅。在一些对宗族缺乏概念的地区,教师可以让学生在网络上查阅相关资料,或者提前准备一些相关资料。
答案提示
阅读族规家训,关键是了解古代宗族在维护社会秩序上所起到的作用,如提倡和睦乡里、提倡勤劳致富等,对一些违法行为也会以族规家训的方式加以惩戒。教师要引导学生注意剔除古代族规家训中的封建糟粕。
四、图片说明
1.南京玄武湖黄册库示意图
明朝在玄武湖湖心的五个小岛上修建黄册库,用以贮存黄册。黄册是明朝的户籍册。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下令州县以下推行里甲制度,以110户为一里,其中丁粮多者10户为里长,其余100户,每10户为一甲,设甲首一人。以里甲制为基础,朱元璋命户部核查全国的户口和土地,编制户籍册和田土册。各府、州、县以里为单位编制户籍册,每里一册,详列各户人口、田土、房屋等信息,并规定每十年重编一次。户籍册编成后,抄成四份,布政司、府、县各存一份,一份呈送户部,“册面黄纸,故谓之黄册”,因为与赋役密切相关,又称作“赋役黄册”。根据学者的研究,早在洪武四年(1371),朱元璋便开始建立里甲和小黄册制度,而后来成熟的黄册制度,就是继承户帖和小黄册制度而来。从洪武十四年(1381)到崇祯十五年(1642),明朝总共27次攒造黄册。这些黄册,最终都收藏到玄武湖湖心五个小岛上的黄册库中。本图选自《明代黄册制度》(韦庆远著,中华书局1961年版)。
2.元朝亦集乃路户籍文书
文书编号F125:W73,竹纸,长25.8厘米,高32.3厘米,行书。亦集乃路是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改西夏黑水镇燕监军司置,属甘肃行省,治所在亦集乃城(今内蒙古额济纳旗),亦集乃即西夏语“黑水”之意。元朝在此屯田。文书的内容为亦集乃路民
户的户籍,包括人口、财产等项目。值得注意的是,党项人即兀汝家的户籍中记有驱口二名:男子赤屈、妇女金祖。即兀汝是亦集乃路屯田农户,家中的这两名驱口为他耕种土地,他们应是党项人。文书在内蒙古额济纳旗黑水城遗址出土,现藏于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本图选自《中国古代历史图谱·元代卷》(张政烺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3.明嘉靖严州府遂安县黄册原本
现存明朝黄册不多。据栾成显《明代黄册研究》统计,已知的黄册遗存文书只有12种,其中《嘉靖四十一年严州府遂安县十八都下一图黄册残本》为上海图书馆藏。本图选自《中国古代历史图谱·明代卷》下册(张政烺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4.徽州府祁门县汪寄佛户帖
明朝户帖制度初行于洪武三年(1370),据说最早由庐陵人陈灌在任宁国知府时推行,后来朝廷以其法诏行天下,但实则在宋元时期就有户帖的存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图书馆善本库现藏有明洪武四年安徽祁门十西都住民汪寄佛户帖一件,厚麻纸,圣旨部分雕版墨印,户籍内容用正楷毛笔填写。原件长宽各36厘米,四周细线双边,外层边栏长宽各34厘米,内层边栏长宽各30厘米,两层边栏之间印有梅花图案。其内容如下:“户部洪武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钦奉圣旨:说与户部官知道,如今天下太平了也,止是户口不明白俚(哩),教中书省置下天下户口的勘合文簿户帖。你每(们)户部家出榜,去教那有司官将他所管的应有百姓都教人官,附名字写着他家人口多少。写得真着,与那百姓一个户帖,上用半印勘合,都取勘来了。我这大军如今不出征了,都教去各州县里,下着绕地里去点户比勘合。比着的便是好百姓,比不着的便拿来做军。比到其间,有司官吏隐瞒了的,将那有司官吏处斩;百姓每(们)自躲避了的,依律要了罪过,拿来做军。饮此。除钦遵外,今给半印勘合户帖,付本户收执者。一户汪寄佛,徽州府祁门县十西都住民,应当民差。计家伍口,男子叁口,成丁贰口,本身年叁拾陆岁,兄满年肆拾岁。不成丁壹口:男祖寿年肆岁。妇女贰口:妻阿李年叁拾叁岁,嫂阿王年叁拾叁岁。事产:田地无,房屋瓦屋叁间。右户帖付汪寄佛收执,准此。洪武四年□月□日。深字伍佰拾号。”(参见吴展《明代户帖的史料价值与版本价值》,《中国史研究动态》2006年第9期)。本图选自《中国古代历史图谱·明代卷》下册(张政烺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5.明洪武河南卫辉府汲县迁民碑
此碑真实地反映了明初由山西泽州向河南迁民的情况。碑文中写有“山西泽州建兴乡大阳都,为迁民事系汲县西城南社双兰屯居住。里长郭全,下人户一百一十户:甲首朱五······”,末署“维大明洪武贰拾肆年仲秋月日碑记,石匠王恭”。因此,碑文也反映了明初里甲的状况。碑石现藏于河南卫辉市博物馆。本图选自《中国古代历史图谱·明代卷》下册(张政烺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6.朱子社仓
中国古代的政府为了救灾一般设有常平仓、预备仓,用于平抑粮价和救济。社仓则是古代民间储粮备荒的一种社会救助模式,一般由乡绅发起,小范围内互助性地共同投入和维系,到南宋时期经朱熹等人的提倡而具有较大的影响。1168年,因为福建饥荒,乡民缺食,朱熹请求地方官借拨常平仓粮六百石给他,创
建社仓,朱真在家乡崇安县(今福建武夷山)的五夫星创办社仓,用以储粮备灾,并且规范了社仓的管理模式,夏天出借,冬天偿还,每石纳息米,但遇机年则利息减半或全免,社仓的粮食来源于自愿捐献,由民众自己控制,不为了免费发放,而通常用于借贷,以便稳定地维系下去。朱熹社仓制度对后世影响很大。
7.东汉彩绘木鸠杖
东汉彩绘木鸠杖,松木质,杖高196.5厘米,鸠高9.7厘米,鸠长21.2厘米,甘肃省武咸市磨嘴子汉墓出土。传说鸠者为不噎之鸟,刻鸠纹于杖头,即希望老人饮食时防噎。因此,鸠杖在先秦时期是长者地位的象征,到汉朝,老人更以拥有皇帝所赐鸠杖为荣。《后汉书·礼仪志中》记载:“王杖长(九)尺,端以鸠鸟为饰。鸠者不噎之鸟也,欲老人不噎。”汉朝有较完备的敬老养老制度,会赐予年七十以上的老人鸠杖,以示敬老尊贤。持鸠杖的老人可以自由出入官府,吏民如果辱骂和侵犯老人,将受惩罚。东汉彩绘木鸠杖,现藏于甘肃省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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