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课 西方国家古代和近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备课素材--2023-2024学年高二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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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课 西方国家古代和近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备课素材--2023-2024学年高二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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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古代和近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教科书分析与教学建议
一、重点和难点
1.重点
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2.难点
第一子目是难点,因为古希腊和罗马的城邦国家与今天的国家形态存在本质上的不同,政治上是公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即使是斯巴达和罗马共和国,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民主因素,具体代表是公民大会,但本质上是某种程度的寡头政治。
第二子目也是难点,需要说明中古时期欧洲政权与教权分立的状态,以及王权发展和走向统一国家的进程。
二、内容分析及教学建议
1.本课立意
说明西方国家古代和近代政治制度的演变,分阶段说明西方国家不同时期政治制度的特点,使学生能够在不同时空条件与政治制度的差异之间建立联系。
2.子目间逻辑关系
本课包括三个子目。第一子目是“古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第二子目是“中古西欧的封建制度”,第三子目是“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古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是西方政治制度发展的第一阶段,即城邦阶段。罗马帝国灭亡后,诞生了中古西欧的封建制度,形成封君封臣制度以及教会权力与王权并立的局面。中古后期的等级君主制和议会制度,构成了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基本背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是我们今天直接面对的西方国家的制度,对它的学习有助于理解西方现在的制度。本课的子目设计既注意时序,也注意体现不同时期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
3.内容取舍的考虑
第一子目说明古希腊城邦、罗马共和国、罗马帝国的制度。古希腊城邦数量众多,这里只选择了最为著名的两个-雅典和斯巴达,在概述其制度的基础上,指出两者的不同。罗马共和国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城邦,政治制度与斯巴达甚至雅典都有某些类似之处,但贵族寡头色彩更为浓厚。第一子目的最后讲述了罗马帝国的制度。
第二子目重在讲述英国和法国王权国家的形成。在英国,议会制度逐渐形成,国王借助议会进行统治;在法国,随着三级会议的召开,等级君主制逐渐确立。为了说明议会的权力,第二子目提供了《大宪章》的条款,其中重点是限制国王权力的条款,也涉及保护商人利益的条款。第二子目还设置了一则《历史纵横》,介绍神圣罗马帝国的选帝侯制度,以说明中古时期西欧制度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第三子目重点放在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形成时期,以英国、美国、法国为代表。三者各有特点。英国是第一个建立资产阶级议会和内阁制度的国家;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最为典型;法国共和制的确立过程曲折多变,经历多次反复。本子目还说明了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不足和后来的发展。这一子目的《历史纵横》栏目,介绍了19世纪英国三次议会改革的内容,说明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长期的演变和发展。
4.关键内容表述的说明
本课意在比较简明地说明西方国家古代和近代政治制度的演变。课文首先说明古希腊城邦制度中包含一定的民主因素,因为城邦的基础是公民,公民是国家的主人,有资格担任国家官职,参与国家的司法和政治机构,尤其是出席公民大会。古希腊城邦相对于后世成熟国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缺少职业军队以及维持秩序的警察等,城邦的维持需要公民的合作与支持。随后,课文以雅典和斯巴达为例,对两个城邦的制度作基本介绍。需要注意的是,对雅典的介绍是以雅典鼎盛时代即伯里克利时期的民主政治为基础的。雅典民主政治本身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到公元前6世纪末才基本形成,而且在公元前5世纪前期还经历了多次改革,最终到伯里克利时期达到顶峰。那时的公民大会直接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并且就许多具体问题通过决议,官员成为公民大会决议的执行者;公民审判员由普通公民组成,由他们作出判决。此外,雅典还给官员、公民审判员等发放政治津贴,出席公民大会的人员也可以得到津贴,穷人也可以担任国家官职和出席公民大会,直接对国家政治和政策产生影响。这是典型的直接民主。古代希腊是一个典型的奴隶社会,雅典多数公民可能都拥有奴隶,所有公民都从奴隶的劳动中得到了直接或间接的好处,所以说雅典城邦国家的民主是建立在奴隶制度之上的民主。斯巴达的制度中也有民主因素,表现为公民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就国家重大问题进行辩论,通过决议,选举官员,监察国王。不过,两个国王作为世袭军事统帅享有特权,长老会议员仅有30人,而且终身任职,因此斯巴达的制度具有一定的寡头色彩。监察官由公民选举产生,所有公民都可以担任,且有权主持公民大会、接待外来使节并派遣本国的使节等,被视为民主因素。斯巴达制度中的民主因素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不容易发挥作用。
罗马共和国的制度形成于平民与贵族斗争的基础之上,平民从贵族那里获得让步,赢得了一系列政治和社会权利。与雅典等希腊城邦一样,罗马共和国也没有常备军和警察,公民大会名义上是最高权力机关,有权立法、宣战、媾和、审判、选举官员,对官员也有一定的监察权。罗马国家公民队伍庞大,最少时也有10余万人,共和国时代长期是20万一40万人,但官职数量少,并且官员在任时不受控告;元老院有300人,基本由卸任高级官员组成;所有官职没有津贴,穷人难以参与和发挥影响。因此,罗马共和国制度的贵族寡头色彩尤为浓厚。
在共和国前期和中期,罗马贵族面对外来威胁需要平民的支持。通过降低借贷利息、殖民、给平民分配土地等措施,贵族赢得了普通公民的支持。但共和国后期,贵族日益顽固,拒绝继续照顾平民,而且争夺权力的斗争日趋激烈,最终导致共和国崩溃。不过,由于长期的共和传统,罗马帝国前期的皇帝们不称皇帝,而以元首(首席元老)身份掌握政治和军事权力等,控制军队和行省,形成事实上的君主制。
中古早期,欧洲最重要的日耳曼人国家是法兰克王国。它的首任君主克洛维确立了与罗马教会结盟的传统,持续扩张。到8世纪后期的查理大帝时代,法兰克王国已经形成包括今西班牙北部、意大利北部、法国、低地国家和德意志东部在内的庞大国家,国王查理也在800年被罗马教皇加冕为“罗马人的皇帝”,史称“查理大帝”。查理采取一系列措施巩固中央权力,但封建制度的形成和统治阶级内部的争斗使法兰克王国最终瓦解。843年,查理大帝的三个孙子在凡尔登签订条约,标志着国家正式分裂,形成后世西欧三个主要国家-法国、意大利和德国的雏形。
同时,罗马教会在西欧迅速扩张势力,形成以罗马主教(称“教皇”或“教宗”)为首的西欧基督教会。教会拥有大量土地和修道院,是当时唯一从上到下、范围覆盖整个西欧的有组织的力量,还掌控着人们的信仰和思想,实力非常强大。早期日耳曼人征服者文化落后,进入罗马帝国后需要利用教会人士的支持,教会和世俗政权相互需要,共同维护统治。自法兰克王国形成的基本传统,是教会利用王权扩展基督教,维护教会权威,打击反对派或异端,世俗政权则依靠教会支持获得合法性。当世俗政权因封君封臣制度陷入分裂时,教会仍能保持统一,成为混乱的西欧社会中唯一有组织的力量,足以与世俗政权分庭抗礼,由此形成教权与政权并立的基本格局。
11世纪,城市兴起,王权开始强化,新兴王权国家实力逐渐强大,进而与教会发生冲突。典型的例子是法国。腓力二世大规模地扩张了王室的势力,随后的路易九世进一步强化王权。腓力四世为与英国进行战争,公然向教会征税,引起教皇不满。在双方的冲突中,腓力四世利用法国的民族情绪,首次召开三级会议。三级会议的代表分别来自教会神职人员、世俗贵族和富裕市民,代表了当时法国主要的几种社会力量。市民代表进入三级会议,表明城市及其居民在当时的地位已经达到国王无法忽视的重要程度。腓力四世利用三级会议的支持,公开挑战教皇的权威,在与教会的斗争中赢得胜利。在三级会议上,国王与各个等级的代表协商国务,就征税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从而扩大了王权的基础,使法国从割据时期进入等级君主制时代。在1337-1453年的英法百年战争中,法国虽多次遭遇严重失败,但最终基本逐出了英国国王在法国境内的势力,完成了法兰西的统一。在此过程中,以巴黎方言为基础的法语逐渐在法兰西推广,民族文化和民族情感日益成长,近代的法兰西民族国家逐渐萌生和发展起来。完成了法兰西的统一。在此过程中,以巴黎方言为基础的法语逐渐在法兰西推广,民族文化和民族情感日益成长,近代的法兰西民族国家逐渐萌生和发展起来。
英国在中古时期主要指英格兰,它在古代曾被罗马征服,成为罗马帝国行省。5世纪末,盎格鲁-撒克逊人进人不列颠,逐渐建立一系列国家。9世纪,丹麦人多次人侵不列颠。在与丹麦入侵者的斗争中,英格兰初步统一。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人主英国,加冕为英国国王,英国初步形成较为强大的王权。但因为诺曼底公爵原本是法王封臣,在欧洲大陆上有大片领地,所以英王与法王为争夺领地不断爆发战争。英王约翰在位时,在与教皇就坎特伯雷大主教人选问题的斗争中失败,被教皇开除教籍,也就是解除了臣民对国王效忠的义务。然而,约翰不为所动,下令没收那些不忠诚于国王的教堂的财产,导致教会人士大批出逃。1213年,因面临法国入侵,约翰被迫向教皇屈服,接受了教皇指定的坎特伯雷大主教,恢复被驱逐教士的职位,赔偿教会损失,并向罗马教皇称臣。随后,在与法国争夺欧洲大陆的领地时,约翰再度惨败,丧失了大片土地。1215年,面对国内教俗封建主的反叛,约翰被迫签署了《大宪章》。《大宪章》共63条,是一份封建性质的文献,但它树立了两条基本原则:臣民对自己财产和人身安全的保障权;在臣民与君王的契约关系中,臣民有反抗暴君的权利。它规定,除明确规定的封建义务以外,国王若没有得到封臣们的一致同意,便不得征税,一旦需要征税或者额外的捐助,国王必须召集大小贵族开会,寻求他们的支持对于反抗者《大宪章》规定任何自由人,如果没有经过同级贵族依法裁判,或经过国法判决,都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对于商人和市民,《大宪章》也给予了一定关注,明确规定要保护商人在英国的安全。所以,《大宪章》的原则包含了议会具有征税权、国民有权参与国家管理等要素。1265年1月,在封建主与国王的斗争中,英国召开了由教俗贵族、骑士和市民代表组成的议会。骑士和市民作为代表出现,表明教俗贵族需要向城市寻求支持。英王爱德华一世意识到议会是一种沟通王权与社会各阶层关系的有效工具,有助于国王维持统治,因此在其35年的统治时间内,先后52次召开议会,议会代表包括教俗贵族、骑士和市民,主要讨论征税问题。1332年,贵族和平民首次分院议事。1343年,议会正式分成上下两院。为达成一致,上下两院各推举12名代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交由下院讨论通过,并上报国王和贵族批准。14世纪以降,议会权力日益增强,主要包括代表民众向国王呈递请愿书、审理上诉案件、决定是否征税、制定法律、监督和弹劾官员等,议会成为英国政府中的重要机关。
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形成于资本主义发展和资产阶级取得政权的基础之上。在英国,它主要通过内战和“光荣革命”确立。内战中,英国一度处死国王,建立共和国。但共和国基础并不稳固,克伦威尔成为事实上的独裁者。英国的动荡,使查理二世在1660年复辟。但詹姆士二世的倒行逆施,尤其是复辟天主教的威胁,引起英国上下反感,荷兰执政威廉乘机在英国登陆。詹姆士众叛亲离,只好逃亡。1689年的《权利法案》规定,废黜国王詹姆士二世,威廉和玛丽共同登上王位;只有议会可以征税;臣民可以自由请愿;议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议员可以自由发表意见。议会通过一系列法案,规定国王维持常备军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年;确立宗教宽容;每届议会的任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必须重新选举;规定王位继承顺序,确保王位不会回到詹姆士的男性后代手中。这一系列规定有效限制了王权,确定了主权属于议会的原则,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确立。在这种制度下,英国资本主义获得快速发展,率先开始和完成了工业革命。经过19世纪的三次议会改革,英国基本实现了成年男性的普选权,最终形成了当代英国的政治制度。
美国在北美13个英国殖民地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继承了欧洲的古典文化和启蒙思想,但少了欧洲的贵族阶级。1776年,英国在北美的13个殖民地宣布独立。独立后的国家面临一系列内外问题,1787年,美国在费城召开会议,经过长时间的争论,制定了宪法。宪法吸收了古典民主共和因素和启蒙思想家的设想,明确宣布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共和国,联邦政府对外代表国家主权,实行三权分立。总统是政府首脑,由选举产生,享有行政权和军队统帅权,四年一任;总统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但如果国会再度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则法律自动生效。国会分为参众两院,议员由选举产生;国会议员代表名额的分配兼顾大州和小州的利益,其中参议员名额固定,每州两名,众议员根据人口比例选举产生,并定期改选;国会主要享有立法权和批准税收的权力;根据一定程序,国会有权弹劾总统,有权设立最高法院以下的法院。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和国会规定设立的下级法院。美国宪法确立了近代以来美国的基本制度框架,为美国政治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但宪法有明显的精英政治色彩,常备军、职业官僚体系等的存在,使人民除了拥有选举权,基本被排除在直接参与国家层面的政治之外。宪法还承认了奴隶制的合法地位。因此,宪法引起了强烈的批评。为此,美国第一届国会通过10条宪法修正案,确认人民的某些基本权利。19世纪中期,美国通过内战基本废除了奴隶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民权运动使黑人赢得了基本平等的政治权利,其他诸如总统的两届任期的规定和选民投票制度等,也逐渐完善。与英国和美国相比,近代法国经历了多次革命和复辟,直到1875年通过新宪法,共和政治才基本稳定下来。法国封建专制统治延续时间较长,当英国革命废黜国王、建立共和国时,法国正处于路易十四“朕即国家”时期,专制王权达到顶峰。因此,1789年开始的法国革命中,资产阶级面对的是强大得多的封建政权。同时,英国、普鲁士和奥地利等对法国的干涉,迫使法国革命者采取更激进的手段。但内部的反叛和外部势力的干涉,使法国新生的共和国始终处于内忧外患之中。1799年,拿破仑发动政变夺取政权,后公开称帝,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拿破仑基本肯定了大革命的成果,并继续与反法同盟作战。1815年,拿破仑战败,波旁王朝复辟。1830年,法国发生革命,波旁王朝被推翻,但七月王朝的统治不得人心。1848年欧洲革命中,七月王朝被推翻,法国再度建立共和国,史称“法兰西第二共和国”。但路易·拿破仑·波拿巴利用伯父的声望当上总统,后又通过多次改组议会和政府,于1852年正式成为皇帝,建立法兰西第二帝国。1870年,第二帝国在与普鲁士的战争中遭遇失败,巴黎爆发革命,第二帝国被推翻。此后经过数年共和派与君主派的斗争,法国最终在1875年制定了共和制宪法。宪法确定了两院制,即参议院和众议院。总统任期7年,且有权任命军政要员,甚至在参议院支持下可以解散众议院,总统权力明显过大。此时法国的共和制尚未完全稳定下来,君主派势力仍然非常强大。1877年的议会选举中,共和派成功取得了众议院的多数席位,组成了共和派内阁。1879年,共和派又赢得了参议院的多数,君主派的总统麦克马洪被迫宣布辞职,共和派的格列维当选为总统。至此,参众两院、内阁和总统都被共和派掌握,共和政治才得到真正巩固。
本课不少内容在统编高中历史必修教科书《中外历史纲要》(下)中已大致讲过,教师在教学中要与《中外历史纲要》(下)的内容结合起来讲授,并引导学生回顾相关内容。本课的重点是说明西方从古代到中古时期再到近代政治制度的发展和演变,因此教师在讲授时应适当注意前后联系和区别,并且与不同时代的时空条件结合起来,以说明不同时代政治制度的特点,以及它们与时空条件的联系。
5.栏目内容设置的考虑
本课导入
本课以陶片放逐法这一项雅典的重要制度导入。陶片放逐法是雅典城邦控制政治家的重要手段,也体现了希腊城邦政治的特点,即公民是国家的主人,通过公民大会直接决定政治家的命运,由此自然过渡到古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
历史纵横
本课在第二子目和第三子目各设置了一则《历史纵横》。
第二子目的《历史纵横》概要介绍了神圣罗马帝国的选帝侯制度,意在说明即使在西欧,各个国家的发展进程也并不一致。当英国和法国形成王权统一国家时,德国却从早期相对统一的局面走向了分裂,而且越到中古晚期,分裂越严重,造成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有名无实、选帝侯和其他诸侯在自己领地中专制自为的局面。
第三子目的《历史纵横》介绍了19世纪英国进行的三次议会改革,简要叙述了英国政治制度在19世纪的发展情况。通过议会改革,英国基本实现了成年男性的普选
权,逐渐成为资产阶级民主国家。
史料阅读
本课在第一子目设置了一则《史料阅读》,提供的史料出自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政治学》,学生通过阅读,能够认识到希腊城邦制度中包含不同程度的民主因素,即使是寡头制的典型代表斯巴达,其制度中也有监察官这样的民选官员,进而加深对正文中有关斯巴达政治制度的了解。
学思之窗
本课在第一子目和第二子目各设置了一则《学思之窗》,旨在提高学生的分析思考能力。
第一子目的《学思之窗》要求学生认识与罗马共和国相比,罗马帝国的政治制度最突出的特征。帝国时期的屋大维把所有权力集于一身,而不是像共和国时期那样,权力分散在官员、元老院和公民大会,因此罗马帝国实际上是一个人的统治。
第二子目的《学思之窗》要求学生结合材料说说《大宪章》对王权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从条文看,国王不得在未经裁判的情况下逮捕自由人;对商人不得随意征税,商人只要遵纪守法,就可以自由从事贸易,这一条规定等于保护商人免受国王侵犯,也说明了商人的重要性。
思考点
本课在第一子目设置了一则《思考点》:雅典、斯巴达和罗马共和国的政治制度在哪些方面相似?又有哪些不同?学生结合正文内容回答问题,了解三者的主要国家机关都有官员、议事会和公民大会,公民大会都是最高权力机关,但斯巴达和罗马共和国的民主程度较低。
6.对本课相关内容的补充说明
陶片放逐法
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记载,陶片放逐法由公元前6世纪的雅典改革家克里斯提尼创设,但到公元前488年才首次使用。陶片放逐法最初的目的是放逐僭主的支持者,因此最初通过此法流放的希帕库斯等人都是僭主的亲属。后来,它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雅典并无现代意义上的政府,公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公民大会的表决取决于公民大会上的演说,而出席者可能每次都有所不同。这就意味着任何一个重大问题出现时,城邦都可能发生意见分歧甚至分裂。此前,政治家之间发生分歧或斗争时,往往是直接的冲突,失败者或者死亡,或者被流放国外。被流放者为返回国内,有时不惜借助外部势力,引起城邦动荡,普通公民面对这样的形势只能旁观,无力干涉。陶片放逐法将裁决政治家分歧的权力交给公民,而且处置方法相对温和:被流放国外10年,亲属不受影响,不会被没收财产;期满后,被流放者可以返回;他也可能因为某种原因中途被召回。陶片放逐法不仅确保人民主权的实现,而且有助于城邦政治的稳定。公元前5世纪雅典政治的稳定,与陶片放逐法的实施有直接关系。公元前417年左右,雅典人认识到陶片放逐法被操纵,便废弃此法。
其他城邦可能也有类似的做法。阿尔戈斯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东北部,在公元前5世纪民主政治时代可能就有类似的法律。公元前5世纪,西西里岛上的叙拉古实行橄榄叶放逐法,它与陶片放逐法的精神类似,但效果不佳,不久被废弃。
雅典公民法庭
雅典公民法庭名为dikasteria,是雅典最高司法机关,创立于梭伦改革时期,完善于
克里斯提尼时期。公元前5世纪中期埃菲亚尔奉斯(又译“埃菲阿尔特”)改革之后,战神山议事会的权力被剥夺,司法事务被转交给公民法庭。加上雅典控制提洛同盟,有些盟国案件也需要在雅典审理,公民法庭审理的案件急剧增加,因此雅典逐渐形成了公民法庭制度。雅典人每年通过抽签从公民中选出6000名公民审判员,组成若干规模不等的法庭审理案件。目前所知,因私诉讼时法庭审判团最少201人,因公诉讼时一般最少为501人。特别重大的案件,审判团人数可以达到6000人,即全体审判员都参加审判。
法庭审理案件时,原告首先发言,陈述控告事实。接着,被告进行辩护。双方发言时间相等。如果法庭投票结果为被告有罪,原告会再次发言,提出判决意见。之后,被告再次发言,就原告的意见作出陈述,提出自己认为合适的判决意见。法庭根据双方的发言进行第二次投票,决定接受哪一方的意见。
虽然雅典法庭的大多数公民审判员是普通公民,但因为雅典人设计了非常严密的程序,综合评估原告与被告的情况,司法完全公开,所以很少出现司法腐败情形。
罗马共和国的公民大会
公民大会是罗马共和国的重要权力机关之一。与雅典不同,罗马共和国有四个不同性质的公民大会。库利亚大会最为古老,据说氏族时代已经产生,最初有权决定罗马国家大事、选举官员。公元前6世纪中期,塞尔维乌斯创立森都利亚大会后,选举、宣战与媾和等权力转归于森都利亚大会,库利亚大会逐渐失去政治意义。因此,共和国时期,罗马人一般不再出席库利亚大会,而是由执政官率领随从代表罗马人民投票,履行仪式。但库利亚大会并未被取消,一直存在到共和国末年。
森都利亚大会又称“百人队大会”,来自罗马人军队的单位centuria。共和国时期,它的主要权力是讨论宣战、媾和、选举包括执政官在内的高级官员,可能还担负审判等职能,是罗马最重要的公民大会之一。它以百人队为单位投票,每个百人队一票。百人队共193个,最富有的第一等级人数最少,却占98个百人队,而且在大会中率先投票,因此一旦得票过半(97票),则投票立即终止。公元前241年后,森都利亚大会有所改革,第一等级的票数被减少到88票,不再能够完全左右投票结果,但富人仍然占据优势,投票一般很难进行到第三等级以下(当时罗马公民分为五个等级)。因此,森都利亚大会严重偏向富人。
部落人民大会可能产生于罗马共和国初期,是全体罗马公民都可以出席的大会。它由罗马高级官员主持召开,主要职能是通过高级官员提出的建议和法律。它以部落为单位进行投票,以取得简单多数为胜。由于在部落中穷人占据多数,因此这个会议相对民主。
部落平民大会据称创立于公元前471年,只有平民可以出席,并由罗马平民的官员保民官主持。它最初的职能是选举罗马平民保民官,通过对平民有约束力的决议。公元前287年,独裁官霍腾西阿宣布,此后平民大会的决议不经过元老院同意即对全体罗马公民有效,因而提升了平民大会的地位,使它成为共和国重要的立法机关。共和国后期,当罗马高级官员和保民官联合起来为士兵争取土地时,平民大会成为政治斗争最重要的场合和工具。
费城制宪会议
美国独立后,并未马上建立强有力的全国性政府,只有一个由各州代表组成的国会。在国会休会期间,由一个13人(每州1
人)组成的委员会管理相关事务。因此,当时的美国是一个松散的邦联。但是,独立后的美国面临着许多问题:战争期间大陆会议大量借款,留下的巨额债务需要偿还;士兵服役时的薪水没有着落;不同州之间税率不同,而且相互设关征税,严重影响了商品流通;没有保护关税制度;没有统一的军队、币制、司法系统;等等。邦联无法解决这些问题。1786-1787年,退伍军人谢斯发动了一次反对高额土地税的起义,使美国部分有产阶级人士惊慌不已。他们感到《邦联条例》不足以保护他们的利益,希望建立更加强大的全国性政权。
在此情况下,一些政治领袖,如汉密尔顿、麦迪逊等,发起了要求修改《邦联条例》的运动。1786年,他们在安纳波利斯召开修改宪法的会议。虽然只有5个州的代表参加,但这次会议通过了一个重要决议,决定次年在费城召开第二次会议讨论修改宪法问题。各州积极响应,派出代表出席。但当会议于1787年5月25日开始后,只有55名代表先后出席。经过近4个月的秘密讨论,代表们推翻《邦联条例》,制定出全新的宪法。新宪法决定组建全国性政府,以总统为行政首脑,赋予总统行政和军队统帅权。总统任期4年,由选举产生。国会分为众议院和参议院,有权立法和征税,议员由选举产生。其中,参议院议员,每州有两名代表;众议院的议员根据人口比例选举产生,以平衡大小州之间的利益,并削弱人民对政府的直接影响。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和国会依法设立的下级法院。宪法只是就司法权作了原则性规定,在后来的司法实践中,最高法院不仅成为美国最高的司法机构,而且经过合适的程序和审理,有权宣布国会通过的法律和总统颁布的行政命令违宪。美国的次级法院,如上诉法院,虽然可以对法律是否符合宪法作出判决,但其决定只适用于该上诉法院的司法管辖区,因此它们的权限不同于最高法院。美国宪法是一个不同利益集团、大小州、蓄奴州和非蓄奴州之间相互妥协的产物。但它原则上承认了人民主权,首次在一个大国中建立了共和政体,处理了如何制约政府滥用权力的问题,平衡了不同集团之间的利益,确保了政治稳定。尽管如此,在宪法最后文本上,只有39位代表签字同意,其他代表或拒绝签字,或没有在场。按照宪法规定,13个州中必须至少有9个州通过,宪法才能生效。在随后争取各州批准宪法的过程中,联邦派和反联邦派的争论异常激烈。汉密尔顿、麦迪逊和杰伊为争取联邦宪法在各州通过,化名“普布里鸟斯”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这些文章对争取宪法的批准发挥了积极作用,后结集为《联邦党人文集》。反对派的意见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尊重,主要体现在1791年第一届国会通过的10条宪法修正案中。
法兰西第二帝国
1852年,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正式夺取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权力,宣布恢复帝国,史称“法兰西第二帝国”,波拿巴成为法兰西的皇帝,即拿破仑三世。虽然共和国不幸夭折,但法兰西第二帝国时期,政治相对稳定,经济和社会都获得了较为迅速的发展。在此期间,法国完成了工业革命,金融、交通运输和城市改造都有显著进展,教育和文化也有相当大进步。杜里伊构建了法国的初等教育体系,孔德、托克维尔都活跃于第二帝国时期。他们的主要著述,都是在第二帝国时期发表或者产生重大影响的。但是,拿破仑三世追求帝国声威的政策,使他与奥地利、意大利和普鲁士发生冲突。随着拿破仑三世成为普鲁士俘虏,巴黎再次爆发革命,法兰西第二帝国灭亡。
1.学思之窗
与罗马共和国比较,罗马帝国的政治制度最突出的特征是什么?
解題关键
理解材料,并结合正文,认识共和国和帝国之间的区别:共和国时期,权力分散在公民大会、元老院和高级官员手中,官员任期有限;帝国时期,权力集中到屋大维一个人身上,而且没有任期限制,因此帝国时期实际上是君主政治。
思路引领
从罗马共和国时期与帝国时期权力的分配入手,引导学生比较两者之间的差异。
答案提示
材料清楚地表明,屋大维不仅掌控了军队,而且把元老院、高级长官和立法的职权都集于一身。在罗马帝国中,皇帝掌控罗马国家的权力。
阅读材料,想一想:《大宪章》对王权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解题关键
读懂材料,并从材料中提取关键信息。
思路引领
《大宪章》原文数千言,栏目所引材料只是列出了其中两点,重点是限制国王随意抓人、处置民众和对被统治者征税的权力,而征税和处置民众的权力对君主极其重要。结合课文内容阅读材料,注意材料提及的两个不同阶层,一个是自由人,另一个是商人。但第39条中的自由人主要指贵族,第41条中的商人是事实上的自由人,对两者的要求并不相同。
答案提示
材料说明,《大宪章》限制国王随意抓人、处置民众和对被统治者征税的权力。《大宪章》主要保护的是贵族的利益,尤其是规定贵族未经合法审判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等,即国王不得随意处置贵族。对商人利益的保护,一方面说明商人当时已经相当重要,另一方面说明此前国王曾对商人征收苛捐杂税。
2.思考点
雅典、斯巴达和罗马共和国的政治制度在哪些方面相似?又有哪些不同?
解题关键
梳理正文并进行归纳。在三个国家中都有公民大会,而且都享有最高权力,尽管在斯巴达和罗马共和国,公民大会的权力更具有象征性质。不同在于雅典更加民主,而斯巴达和罗马共和国更接近寡头政治,表现为国王和官员享有更大权力,公民大会难以有效发挥作用;斯巴达和罗马共和国所有官职都无薪资,穷人实际上无法出任。
思路引领
可以从城邦制度的一般特点、公民大会的权力、官员的数量和权力等方面进行梳理,然后归纳。
答案提示
相似之处:公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国家权力属于公民,公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
不同之处:在斯巴达和罗马共和国,官员数量少,且没有薪水,普通人实际上无法出任,因此斯巴达和罗马共和国的政治制度都有不同程度的寡头制特征。罗马共和国最终演变成帝国,皇帝成为独裁者。
3.问题探究
查找资料,比较英国与美国政治制度的异同。
解题关键
本题要回答的实际上是两种制度在基本设计和具体运作上的异同。两者都是由选民选举
产生政府,都承认权力的合法性来自人民的选举,因此需要向选民负责。美国的规定更加具体,总统直接负责政府,但国会相对独立。英国政府与议会的联系更加密切,与议会共进退。
思路引领
了解两种不同的制度,然后进行比较。
答案提示
英国议会议员经选举产生,在议会选举中赢得胜利的党派的领袖有权组阁,但如果政府失去议会信任,则政府可以解散议会再度大选,或者内阁选择辞职。
美国总统、国会议员的任期不同,总统任期4年,参议员任期可以长达6年,众议员的任期只有两年,因此总统、国会的选举并不同时进行。总统一旦当选,除非遇到弹劾或去世,一般来说不会因为自己所在的党派在国会选举中失败而下台。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的制度更有利于施政稳定。但美国总统要受到国会和法院的制约,国会有权通过税收和财政预算,控制总统的“钱袋子”;法院有权宣布总统的命令无效。因此,美国的制度是典型的三权分立制。
4.学习拓展
查找资料,了解英国、美国、法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谈谈它们各自的特点。
解题关键
查阅相关书目,如阎照祥所著《英国政治制度史》、王希所著《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陈文海所著《法国史》和吕一民所著《法国通史》等。
思路引领
注意结合这些国家的历史背景,即不同国家近代政治制度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时空条件。
答案提示
英国政治制度从中古时期发展而来。17世纪的英国革命是一个关键时期,确立了君主立宪制。18世纪,英国逐渐形成内阁,到19世纪经过三次议会改革,才最终形成英国当今的制度:议会议员经选举产生,占据议会中多数的党派负责组阁,内阁直接对议会负责,因此与议会共进退。
美国诞生于北美殖民地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中,封建残余较少,有利于创建共和政体,并且较多吸收了启蒙思想家的制度设计,结合当时北美的情况,实行三权分立。总统、国会和司法系统各自独立,相互制约。
法国封建传统浓厚,君主派势力强大,又面对欧洲大陆的反法势力,因此共和制度的确立经历了近百年的时间,最终形成的制度既不同于美国,也不同于英国,但也承认政府经选举产生,需要对选民负责。总统、国会和总理各司其职,形成法国基本的制度框架。
四、图片说明
1.刻有雅典政治家地米斯托克利名字的陶片
这是目前发现的数万片用于投票的陶片之一。地米斯托克利是希波战争时期雅典著名的政治家,公元前483年左右,正是根据他的建议,雅典人利用劳里翁银矿的收入建造了200艘当时最先进的三列桨战船。依靠这些战船,希腊人在萨拉米斯战役中击败入侵的波斯舰队,打破了波斯水陆并进的计划,最终挽救了希腊。但地米斯托克利是一个坚定的反斯巴达派,而且喜欢突出自己,因此与当时雅典走向民主的潮流及巩固提洛同盟以对抗波斯、联合斯巴达的基本政策需要不相符合,结果在公元前5世纪70年代末到60年代初被流放。这是当时雅典人投票决定是否流放他时使用的陶片。图片上半部分是地米斯托克利的希腊语名字,第二行的文字不完整,但“NEO”三个字母仍相当清楚。地米奥克莱斯,按希腊人习惯,在说到某个人时,往往称之为某人之子,所以这里的意思是“奈奥克莱斯之子地米斯托克利”。图片最下面一行是地米斯托克利所在村社的名称“德莫”。
绘有重装步兵的古希腊陶壶
这是公元前7世纪中期左右科林斯的彩陶壶,上面绘有目前所知最早的直接反映重装步兵之间交战情景的壶画。图上两支重装步兵排成密集方阵相互逼近,正准备进行战斗或者已经开始了战斗。旁边有一个人正在吹奏,以便行进中的士兵能够保持节奏一致和方阵完整。据古代希腊作家记载,方阵一般为8排,排列非常紧密,士兵们经常是肩膀挨着肩膀,头盔贴着头盔,因此纪律要求很高。由于古希腊中等以上家庭都能自备武装并参军作战,成为保卫城邦的主力,并据此要求相应的政治权利,因此重装步兵的兴起是希腊政治走向民主的一个重要原因,显示了小土地所有者作为公民和士兵的力量,以及他们作为城邦统治者的地位。在古典时代,希腊人在陆地战场基本都靠重装步兵作战。
罗马公民登记
这是一幅罗马时代的雕刻,表现了罗马人向监察官或者他的助手进行登记的情况。罗马每5年要进行一次普查式的公民登记。登记时,公民要报告自己的家庭、财产、婚姻等情况,以便监察官确定每个公民的等级,并据此确定每个公民在哪个部落居住、应当充任什么样的士兵。如果监察官认为某个公民行为不端,那么此人纵使有较多财产,也可能被登记在较低的等级,若身为元老可能还会被开除出元老院。公民登记在罗马共和国具有确定公民身份及义务的重要作用,监察官也因此具有非常显赫的地位,一般是担任过执政官的高级官员才能出任。
查理大帝(742-814)铜雕像
查理大帝是法兰克王国的国王。他在位期间,法兰克王国疆域急剧扩张,西班牙北部、萨克森和奥地利等,都是在他统治时期被征服的。这座雕像铸造于9世纪后半期,现藏于巴黎卢浮宫。虽然这座雕像只有24厘米高,不容易表现人物的表情,但仍能体现出查理大帝的肃穆和威严。铜像反映了部分罗马时代骑马像的特点,如马的姿态和时人服装的风格。雕像中,查理大帝手中的水晶球是国王权势的象征。
英国议会大厦
英国议会形成后,经常在威斯敏斯特宫开会,这里接近政府办公地点,方便与国王和政府联系。现在的英国议会大厦主要建于19世纪中期,有1000多个房间,另有走廊和门厅等。它的建造既显示了当时英国的富足,收了希腊和哥特两种风格,具有相当高的水准。英国议会上、下两院都在这座建筑会,上院在南侧,下院在北端。1987年,斯敏斯特宫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美国费城州议会大厦东会议
1787年5月下旬,制宪会议的代表集中到费城,在费城宾夕法尼亚州议会大厦的东会议厅召开会议。经过近4个月的讨论,会议制定了新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当时,会议厅里共有13张桌子,呈松散的半圆形摆放,座椅相互挨着,便于代表们交流。但是,最初选举的代表并未全部出席制宪会议,开幕当天出席的只有29人,加上其他陆续出席的,共55人与会。有些代表中途离会,有些代表如新罕布什尔州的代表到7月底才来,罗德岛的代表则一直未露面。华盛顿当选为会议的主席,但会议中的活跃分子是富兰克林、麦迪逊和汉密尔顿等人,宪法的核心思想大多与他们有关。9月17日,宪法制定完成,共有39位代表签字同意。有些代表拒绝签字,如纽约的代表伦道夫等,他们成为批准宪法过程中的反对派。尽管如此,联邦派最终赢得了胜利,宪法获得多数州的支持,正式成为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1776年,大陆会议的代表也是在这里签署了《独立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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