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5张PPT)任务4.1 监测准备项目四 固定污染源监测——大气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标准学习目标掌握污染源的分类;掌握污染源排放标准选用;应用污染源排放标准。知识目标技能目标能够正确查阅和使用污染源排放标准。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技术本领,坚守职业道德,不造假数据,通过监测客观事实的反映污染源排放实际情况。素质目标案例分析家具企业制药企业印刷企业水泥企业电镀企业涂料企业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上述企业执行的排放标准是什么?案例分析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的区别?源的区别?目录/Contents010203污染源概述污染源排放标准选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01污染源概述污染源概述固定污染源:是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产生的废气向空气中排放的污染源。又分为有组织源和无组织源;移动污染源:是指船舶、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污染源:大气中污染物的发生源,常指向大气环境排放有害物质或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场所、设备和装置。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源无组织源移动污染源02污染源排放标准选用污染源排放标准选用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的区别(以下图为例)排污企业执行排放标准园区空气执行质量标准案例1:广东省家具企业排放的VOCs执行( )标准。A.环境空气质量标准B.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案例2:工业园区空气质量应执行( )标准。A.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B.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C.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污染源排放标准选用标准名称 标准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14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23-2011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5-2013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3-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1-2015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0-2015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 18483-200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 /765-2019大气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污染源排放标准选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关系:执行上地方标准优先于国家标准跨行业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有行业标准的用行业标准,否则用综合排放标准。总体原则:谁严执行谁例1:广东省木制家具行业排放的颗粒物执行什么标准?A: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C: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例2:广东省火电厂排放的污染物执行什么标准?A: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B: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C: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例3:广东省家具企业排放的VOCs执行什么标准?A:环境空气质量标准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C: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污染源排放标准选用污染源排放标准选用例4:垃圾焚烧厂的恶臭气体排放执行什么标准?A: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B:环境空气质量标准C: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例5:本校食堂排放的油烟执行什么标准?A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B:环境空气质量标准C: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源排放标准选用[案例]广东省某摩托车生产公司年产摩托车配件300万件,企业设有打磨焊接车间、电镀车间、抛光车间、15t/h燃煤锅炉各1座以及全厂的办公楼、各类库房、辅助用房等。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包括打磨废气、焊接废气、抛光废气、酸雾、含镍废气、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打磨废气:来源于五金加工工序的打磨工段,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打磨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废气:来源于五金加工工序的焊接工段,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焊接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抛光废气:来源于五金毛坯成型后的抛光工序,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抛光废气经旋风+湿法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酸雾:来源于电镀线前处理、表面预处理、电镀工序等,主要污染物为盐酸雾、硫酸雾、铬酸雾、氨气等。酸雾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含镍废气:来源于镀镍工段,主要污染物为镍及其化合物。含镍废气经酸雾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锅炉烟气:来源于原有工程1台15t/h燃煤锅炉燃烧时产生的含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废气。烟气经麻石旋风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由40米高烟囱排放。食堂油烟:来源于食堂厨房烹饪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是挥发性物料在储存、装卸及生产车间使用过程中散逸、挥发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铬酸雾、硫酸雾、氯化氢、氨等。根据厂区废气排放特点,选择监测项目,并列出该监测项目的评价标准。污染源排放标准选用本标准分年限规定固定污染源的37种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规定执行标准中的各种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境内除恶臭物质、汽车、摩托车(排气)、工业炉窑、炼焦炉、危险废物焚烧、生活垃圾焚烧、饮食业等行业外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本标准表1、表2适用于各种工艺废气。本标准表3、表4适用于各种用于发电的煤粉锅炉及单台出力在65 t/h以上的循环流化床发电锅炉、燃油、燃气发电锅炉。本标准表5、表6、表7、表8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在65t/h以上的沸腾、燃油、燃气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燃气锅炉,使用甘蔗渣、锯末、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本标准表9、表10、表11适用于水泥厂。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值。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燃油、燃气和燃生物质成型燃料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抛煤机炉。污染源排放标准选用本标准规定了电镀企业和拥有电镀设施的企业的电镀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电镀企业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对电镀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也适用于阳极氧化表面处理工艺设施。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管理﹐以及新设立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管理;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居民家庭油烟排放。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所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放场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污染源排放标准选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污染源排放标准选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0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除有专项排放标准的执行相应的专项排放标准外,其它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017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进行修改(征求意见),以标准修改单方式,增加“7.7 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规定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适用范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本标准规定了33 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位于一类区的污染源执行一级标准(一类区禁止新 扩建污染源 一类区现有污染源改建时执行现有污染源的一级标准)位于二类区的污染源执行二级标准位于三类区的污染源执行三级标准1997 年 1 月 1 日前设立的污染源(以下简称为现有污染源)执行表11997 年 1 月 1 日起设立(包括新建 扩建 改建)的污染源(以下简称为新污染源)执行表2.设立日期: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任何一个排气筒必须同时遵守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标, 超过其中任何一项均为超标排放标准值: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标准值 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空气为基准;标准状态指温度为 273K 压力为 101325Pa 时的状态浓度、速率限值:任何 1 小时浓度、速率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以连续 1 小时的采样获取平均值 或在 1 小时内 以等时间间隔采集 4 个样品 并计平均值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 200 米半径范围的建筑 5 米以上, 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 50%执行新污染源的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 15 米。若某新污染源的排气筒必须低于 15 米时,其排放速率标准值按 7.3 的外推计算结果再严格 50%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2m烟囱??25m烟囱??120m烟囱??外推法外推法内插法某企业1990年建立,位于二类环境功能区,计算12m、25m、120m烟囱的排放速率限值。案例1:新污染源15m烟囱对应的SO2的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2.6kg/h。现有一工厂于2011年建立,烟囱高13m,请问该厂的SO2执行排放速率限值是多少?案例2:某工厂于1996年10月建立,位于二类环境功能区,厂区内有一烟囱,高50m,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有一建筑物高48m,请问该厂排放的SO2执行排放速率限值是多少?Q=45/2=22.5kg/h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效排气筒规定两个排放相同污染物(不论其是否由同一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排气筒,若其距离小于其几何高度之和,应合并视为一根等效排气筒。若有三根以上的近距排气筒,且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应以前两根的等效排气筒,依次与第三、四根排气筒取等效值。等效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速率按下式计算,式中:等效排气筒高度按下式计算:等效排气筒的位置:应于排气筒1和排气筒2的连线上,若以排气筒1为原点,则等效排气筒的位置应距原点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对无组织排放进行了严格限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从物料运输、物料装卸、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物料加工与处理等各方面都采用密闭措施以加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控制,不能密闭时,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洒水增湿等控制措施。同时要求生产工艺设备、废气收集系统以及除尘设施应同步运行,做好设施的主要运行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洒水或喷洒化学稳定剂的作业周期、用量等。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的储存、转移和输送、生产过程应在密闭容器中或采用密闭管道输送、不能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措施,废气进入收集系统;企业应记录含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排放去向以及VOCs 含量,保存原始记录;泵、压缩机、阀门、法兰及其他连接件等动静密封点进行泄露检测;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与装载设施采用浮顶罐,若采用固定顶罐,应安装密闭排气系统,排气至VOCs 处理设施;含VOCs 废水应加盖密闭,排气至VOCs 处理设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