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水污染源采 课件(共31张PPT)-《水环境监测》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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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水污染源采 课件(共31张PPT)-《水环境监测》同步教学(高教版)

资源简介

(共31张PPT)
水污染源采集
课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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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源监测方案的制订
采样器材
样品采集及要求
采样标准
1. 水污染源采集方案制定
01.基础资料收集
03.采样频次确定
02.采样点位确定
步骤包括:
1.1基础资料的收集
1.1基础资料的收集
对监测对象进行如下基础资料收集:
(1)一类污染物: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备的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点,如测定汞、镉、砷、铅、六价铬、有机氯化合物等物质的水样。
1.2.1工业废水
1.2采样点确定
(2)二类污染物:在工厂废水总排放口布设采样点,如测定悬浮物、硫化物、挥发酚、氰化物、有机磷化合物、石油类、铜、锌、氟、硝基苯类、苯胺类等的水样。
1.2.1 工业废水
(3)已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工厂,在处理设施的排放口布设采样点。为了解污水处理效果,可在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点。
1.2.1工业废水
出水口
(4)雨水采样:排污单位应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由雨水管道排放,监测点位设在雨水排放口。
1.2.2 生活污水和医院污水
(1)采样点设在医院和城市的主要排污口或总排污口处;市政排污管线入水口处。
医院排污口
1.2.2 生活污水和医院污水
(2)城市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厂的污水进、出口处设点采样。
污水处理厂进水口
污水处理厂出水口
基本要求:采集的水样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污水的水质情况,满足水质分析的要求。
1.3.1 采样方式
瞬时采样:当排污单位的生产工艺过程连续且稳定,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其污水能稳定排放的(浓度变化不超过10%),瞬时水样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混合采样:当污水流量变化小于平均流量的20%,污染物浓度基本稳定时,可采集等时混合水样。当污水的流量、浓度甚至组分都有明显变化,可采集等比例混合水样。
1.3 采样方式和频次确定
有下列相关环境管理规定对采样频次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3.2采样频次确定
未明确采样频次的,按照生产周期确定采样频次。
生产周期 (小时) 采样间隔(小时) 采样频率(次)
≤8 >2 >3
>8 >4 >3
不明确 >4 >3
对排污单位间歇排放或排放污水的流量、浓度、污染物种类有明显变化的,应在排放周期内增加采样频次。
1.3.2采样频次确定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排污单位也可在正常生产条件下的一个生产周期内进行加密监测。
周期在8h以内的,每小时采1次样;
周期大于8h的,每2h采1次样;
每个生产周期采样次数不少于3次;
采样的同时测定流量。

曝气池
1.3.2采样频次确定
2. 采样前准备
2.1 采样器材准备
采样器材主要是采样器、样品容器和现场监测仪器。
污水监测应配置专用采样器,不能与地表水、地下水等环境样品的采样器混用。
根据采集水体情况选择采样器:
浅水采样:可用盛水容器直接采集,或用长柄勺、桶采集。
深层水采样:可使用专制的深层采水器采集。
自动采样:采用自动采样器或连续自动定时采样器采集。
如自动分级采样式采水器,可在一个生产周期内,每隔一定时间将一定量的水样分别采集在不同的容器中;自动混合采样式采水器可定时连续地将定量水样或按流量比采集的水样汇集于一个容器内。
2.2 辅助用品的准备
准备现场采样所需的保存剂、样品箱、低温保存箱以及记录表格、标签、安全防护用品等辅助用品。
3.1 现场调查
现场监测期间,监测人员应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监测调查,做好相应的记录,由排污单位人员确认签字。
现场调查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和监测点位的基本信息、监测期间是否正常生产及生产负荷、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及运行负荷、污水排放去向及排放规律等。
3. 样品采集
3.2 采样位置
采样位置应在污水混合均匀的位置,如计量堰跌水处、巴歇尔流量槽喉管处等。
3.3样品采集及要求
采样前要认真检查采样器具、样品容器及其瓶塞(盖)。
到达监测点位,采样前先将采样容器及相关工具排放整齐。
对不同的监测项目选用的容器材质、加入的保存剂及其用量、保存期限和采集的水样体积等,须按照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要求执行。
采样时应除去水面杂物、垃圾等漂浮物,不可搅动水底部的沉积物。
用水样容器直接采样时,须用水冲洗3次,但部分监测项目采样前不能荡洗采样器具和样品容器,如动植物油类、石油类、挥发性有机物、微生物等。
3.3 样品采集及要求
3.3 样品采集及要求
部分监测项目在不同时间采集的水样不能混合测定,如水温、pH 值、色度、动植物油类、石油类、生化需氧量、硫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氰化物、余氯、微生物、放射性等;
部分监测项目保存方式不同,须单独采集储存,如动植物油类、石油类、硫化物、挥发酚、氰化物、余氯、微生物等。
填写污水采样记录表。
3 .4 现场测定
水温、pH 值等能在现场监测的项目应现场监测。
水样感官指标的描述:用文字定性描述水的颜色、浑浊度、气味(嗅)等样品状态、水面有无油膜等表观特征,并均应作现场记录。
3 .4 现场测定
流量测量:
已安装自动污水流量计,可采用流量计的流量值。采用明渠流量计测定流量,应按照CJ/T 3008.1~5 等相关技术要求修建或安装标准化计量堰(如巴歇尔计量槽)。
测量排污渠道的过水截面积,以流速仪测量污水流速,计算污水量。
巴歇尔计量槽和计量器
流速仪
现场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监测目的、排污单位名称、气象条件、采样日期、采样时间、现场测试仪器型号与编号、采样点位、生产工况、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水排放量/流量、现场测试项目和监测方法、水样感官指标的描述、采样项目、采样方式、样品编号、保存方法、采样人、复核人、排污单位人员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等,具体格式可自行制订。
3.4 现场记录
污染废水的采样记录表
3.5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采集全程序空白样和平行样:
能做平行双样(除现场监测项目、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微生物等)的监测项目也应采集现场平行样品,每批次水样应采集不少于10%的现场平行样品(自动采样除外);样品数量较少时,每批次水样至少做1 份样品的现场平行样品
3.6 采样安全
现场监测人员须考虑相应的安全预防措施,现场采样时至少两人同时在场。
若采样位置附近有腐蚀性、高温、有毒、挥发性、可燃性物质,须穿戴防护用具。现场监测人员要特别注意安全,避免滑倒落水,必要时应穿戴救生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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