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课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课件(共26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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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课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课件(共26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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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6张PPT)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8.1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8.2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课标内容要求 考情概览
列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税收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基本法律制度,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 高频考点:
1.劳动精神、劳动的意义、劳动者的地位。
2.劳动合同、劳动争议(高频常考)、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3.我国税收的性质、税收的作用(税收是宏观调控的政策工具,高频常考)、依法纳税(几种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4.企业经营的相关知识,正确的就业创业观。
5.创业(不同经营主体: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6.消费者的权益。
7.不正当竞争。
难点:
1.劳动者维权的程序,一般先协商、调解,然后仲裁,如果都不成,最后才是去法院诉讼(不能直接一来就诉讼)。(万金油陷阱)。
2.正当竞争与不正当竞争有什么区别?(容易搞错)
3.税收的作用,税收与宏观调控的关系。
课标与考情预测
课标要求 考什么(必备知识) 考情预测
列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税收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基本法律制度,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
1.高频考点:创业要求、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题型预判: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均会考查。命题常常结合现实生活中真实情境,剖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现象,辨别不正当竞争的形式、危害以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知识。
1、自主创业,要经过哪些步骤?经营主体的选择
2、★市场经营者要遵守市场规则的依据、要求?
3、★不正当竞争存在哪些行为表现?
4、★消费者权益有哪些?原因、措施?
5、★消费者维权的方式途径有哪些?
6、为什么要依法纳税(地位、性质、意义)?★税收的种类、意义?
背8、9、10、17、18、20、22
地区 题号 情境素材 考查方式 考查知识 分值统计
2023年辽宁 14 网络高定价侵权 选:组合选 消费者权益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侵权责任 举证责任 3分
2023 年江苏 5 侵权老字号 不正当竞争 商标权 民法的基本原则 3分
2022年未考查创业就业与诚信经营的内容 经营主体的选择
创业要求
经营者要遵守规则,公平竞争——依据
不正当竞争行为
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
应当按照规定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迈出创业第一步
市场竞争讲公平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
依法纳税是义务
混淆行为——“搭便车”
进行虚假宣传、制作虚假广告的行为
商业诋毁/不当有奖销售/商业贿赂/妨碍破坏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原因和意义
合法权益:安全消费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依法纳税的必要性
我国的主要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消费者的维权途径:协商和解、调解、投诉、仲裁或诉讼
构建体系1
构建体系2
第八课
自主创业
诚信经营
一、如何自主创业?(五点)P70-72
二、如何生产经营?
(一)尊重市场规则,遵守
法律规则,公平竞争
(二)诚信经营,保护
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依法纳税
不正当竞
争的行为
1.“搭便车”行为:含义 、 危害、表现 P73
2.进行虚假宣传、制作虚假广告的行为:(两点要求) P74
3.其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P74
禁止
1.为什么?——必要性、意义P74
2.怎么做?——国家、经营者、消费者
1.依法纳税的意义?我国税收的地位和性质是什么?主要税种有哪些?P76
2.增值税的含义、征收对象?最大特点和作用?——营改增的意义P77
3.企业所得税(含义、适用范围)?——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P77
4.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意义?P78
就业与创业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一、法律保障
二、劳动合同
一、创业条件
三、劳动者的权利与
义务
1.宪法和劳动法对于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劳动法与劳动者
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1.含义及意义
2.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3.劳动合同条款
4.订立原则
5.劳动合同效力及履行
6.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权利
2.义务
3.维权
二、公平竞争
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三、诚信经营
1.原因
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维权途径
四、依法纳税
1.必要性
2.我国的主要税种
单元体系
一.迈出创业第一步(创业条件)
1.选择经营主体
2.文件的准备
3.登记和执照
4.企业信息公示
5.法律和风险意识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
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8.1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经营主体形态
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结构简单
出资人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组织结构严格
股东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
注意:
一人或以家庭财产创业,可选择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2人,可选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拓展】公司组织机构
监督机构
执行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决策机构
优点:权责明确,互相制衡,提高运行效率和管理的科学性(记住)
股东会/股东大会
董事会
总经理
监事会
办公室
财务室
信息部
审计室
后勤部
其他部门
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宜
组织实施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宜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1)通过关键词判断:提到发行股票、买卖股票、炒股等,均是股份有限公司;
若提到股本(或股金)不能随意转让,则是有限责任公司。
(2)从股份的划分上看: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要划分为等额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本不必划分为等额股份。
(3)通过股东表决权判断:股份有限公司实行一股一票原则;
有限责任公司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温故: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比较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1)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2)不正当竞争行为:
①混淆行为 (“搭便车”) 内涵: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
影响: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要求: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②虚假宣传 内涵: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得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要求: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能进行虚假交易或虚假宣传。
③其他行为 包括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注意:①假冒(违法):假借别人的牌子,生产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假冒伪劣)。②仿冒(欺诈):模仿别人的产品,使消费者发生误认,但是商品的质量是合格的。
表现:①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②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知识拓展】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有奖销售没有一概否定,但给予了限制,该法的第十条规定了三种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是严格禁止的: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情景探究
以案释法
案例一:2021年4月,“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一案胜诉,法院判决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停止在全国范围内与茶悦公司相同或近似装潢的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案例二:2020年贵港市破获特大制售假冒LV、GUCCI等名牌包案件,涉案金额达4亿元。
案例三:某公司在网络视频上使用“遥遥领先”“全国领先”等广告宣传语。
案例四:2023年2月16日,厦门一公司天猫网店刷单炒信吃到20万元罚单。
案例五:各大电商平台“618”促期间,江苏某公司在其淘宝店铺的多场直播中,将北京某公司的新风机产品与他们的新风机产品进行比较,并在直播时使用“不安全”等对北京某公司的产品进行评价。
混淆行为(“搭便车”)
混淆行为(“搭便车”)
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
商业诋毁
案例六:某房地产公司举行有奖促销活动,姚某便购买了一套房,并参加抽奖抽得洗衣机一台,但该公司以买的房子太小为由拒绝兑现奖品。
不当有奖销售
(2023 江苏 不正当竞争 商标权 民法的基本原则)5. “温馨斋”私点作为老字号有较好的品牌声誉,当地消费者提起它就想起特殊的风味。后来当地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并在店铺招牌标注“童年的味道”。案例中该店铺( )
A. 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B. 侵害了老字号的商标权
C. 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
D. 使用“温馨居”字号应先注册商标
【详解】 AC :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并在店铺招牌标注"童年的味道",这构成不正当竞争,已经违背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 A 符合题意, C 错误。 B :商标应依法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未经注册,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标权,根据材料,"温馨斋"私点作为老字号是否到商标局申请注册,并不明晰,所以无法判断该店铺是否侵犯了老字号的商标权, B 错误。 D :案例中,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不能注册商标,"温馨居"与"温馨斋"相近似,是在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 D 错误。
A
情景探究
以案释法
广州市抖音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在其经营场所装潢及宣传海报上突出使用“抖音电商”及抖音图形的商标标识字样、在其宣传单上标注“官方申请商业版账号,由北京抖音总部1-2个工作日内发放”字样等,引人误认为其与“抖音短视频”App软件权利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特定联系。当事人通过上述经营手段与19名客户签订了《抖音电商服务合同》并提供相应服务。
应如何看待广州市抖音电商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行为?
提示:广州市抖音电商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议题:网红博主三亚买海鲜遇“五两秤”,如何维权?
议学活动:结合议学视频,小组商议
(1)上述案例中所反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2)商家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哪些基本原则,并说明理由。
(3)作为消费者,如果遇到了“缺斤短两”的情形,你会如何维权?
议学提示:
(1)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案例中的商家和消费者是通过买卖合同建立起来的债权关系,所以其反映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买卖行为。
(2)商家缺斤短两的行为,违反了民事法律关系公平原则,商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违反了诚信原则,没有恪守合同承诺;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行政管理等相关规定和商业道德。
(3)维权途径: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为什么 必要性 ①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上商品种类的不断增多,消费者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分辨商品的实际品质。
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重要性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怎么办 国家 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营者 ①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②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保障消费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P75相关链接
消费者 消费者可以借助多种法律手段,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①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②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③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一、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
8.2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安全消费的权利
知情权
自主选择权
A.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B.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服务等措施。
A.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B.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C.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如雪糕刺客)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8.2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2023 辽宁 消费者权益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侵权责任 举证责任)14. 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 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详解】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隐瞒了商品及服务的真实价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②: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违反了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属于侵犯了个人隐私,②错误。③: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消费者主张平台存在侵权行为,则应当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③正确。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因此应当由平台承担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④排除。
B
国家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企业 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个人 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1、依法纳税的作用
2、主要税种
征税对象 具体作用
增值税 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减少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
企业所得税 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调解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
(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
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 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依法纳税
8.2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点拨:为避免重复征税,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取消征收企业所得税。
1.营改增
(1)起止时间:2012年1月日,开始在上海试点,2013年在全国范围试点。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
(2)“营改增”的意义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显著减轻企业负担、调动各方发展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个人所得税改革: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公平。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不仅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了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而且采用综合征收的方式。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的教育费用;父母的赡养费用;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
综合征收: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 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我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的个人;……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我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的个人。
【特别提醒】
第八课企业不法经营
①定性 不正当竞争行为a混淆行为 搭便车 b广告虚假宣传 c商业诋毁、不当有奖销售、商业贿赂
②违背了 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③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消费,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④经营者做法:应当遵循公平竞争,依法经营的规则,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⑤消费者做法:可以协商和解 调解 投诉 仲裁 诉讼
这种设问类型的试题通常会在材料中先给出一个重大的社会现象,然后要求考生用所学的知识评价这一现象。具体设问形式有“如何认识这一现象”“如何看待这一现象”“谈谈你对某一现象的看法”“评析(分析)某一现象”等。
此类题可按照“判断表态(是什么)”—“阐述道理(为什么)”—“明确做法(怎么办)”这一解题思路来作答。
第一步,判断表态(是什么)——对题目中说的事或观点作出是好还是坏、是对还是错的评价。
第二步,阐述道理(为什么)——说明做这件事或持这种观点的依据、重要性、必要性、可能性以及不做这件事、不持这种观点的危害性。
第三步,明确做法(怎么办)——党、国家、公民、企业、消费者等准备怎样做或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解决问题。
“认识(评价)类”主观题答题技巧
例1: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9年度长三角地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显示,“饿了么”因不正当竞争被监管部门点名批评,并于2019年9月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据悉,安徽省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自2018年上半年起,天长市“饿了么”外卖服务站通过降低服务费、降低配送费等方式,强制商家“二选一”。已经选择“饿了么”平台的商家不能同时选择其他平台,已在其他平台上线的需关闭其他平台才能在“饿了么”上线。而针对同时在两家平台上线的商家,“饿了么”采取了缩小在线配送范围、提高服务费、提高配送价、提高起送价等方式“干预”,对个别不配合的商家甚至擅自将商家强制下线。
(1) 运用公平竞争的有关知识对“饿了么”的经营行为进行评价。
(2) 企业从此案例中应该得到什么警示?
(2) ①(在竞争中)作为企业,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开展正当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②(提升自身实力)企业应该通过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诚信经营等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力。
(1)①该企业利用技术等手段限制交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是一种不当竞争的不法行为。(是什么)
②“饿了么”的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什么) 
③市场经济要求经营者公平竞争。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企业应该自觉遵守。(怎么做)
例2.浙江温州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某糖果(中国)有限公司的举报,依法对货运市场内一托运部进行检查,在对装卸场角落堆放的一百多箱无任何标志的纸箱进行检查时,查获涉嫌假冒“阿尔卑斯”的棒棒糖163 200支。该批“阿尔卑斯”棒棒糖包装上标明:制造商“某糖果(中国)有限公司”、厂址“中国上海闵行开发区”等内容,是一福建客户委托该托运部运往河南某地销售的。经该糖果(中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初步鉴定,该批“阿尔卑斯”棒棒糖系假冒产品,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上述涉嫌商标侵权的“阿尔卑斯”棒棒糖予以查扣。
(1) 本案中福建客户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2) 如果这批棒棒糖流入市场,消费者哪些权利将受到侵害?消费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2) ①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将受到侵害。②消费者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消协调解;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标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侵权。福建客户假冒他人商标生产销售食品,是对商标所有者的商标侵权行为。
②福建客户假冒“阿尔卑斯”的棒棒糖是对消费者的欺诈,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与诚信经营原则,属于不正当竞争的不法行为。 
法条+材料分析
1.增值税征收的对象是企业的营业收入。
2.企业所得税起征点降低,企业纳税负担减轻。
3.只要产品不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可以适当夸大产品的功效,以增加销量。
3.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这是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4.所有企业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征收的对象是商品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
2.×企业所得税起征点降低,企业纳税负担增加。
3.×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何种程度的夸大都是虚假宣传。
3.×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这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4.×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其他企业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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