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金融业务 课件(共47张PPT)-《财政与金融》同步教学(高等教育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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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金融业务 课件(共47张PPT)-《财政与金融》同步教学(高等教育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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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金融业务
学习目的
掌握贷款业务操作要点,包括贷款条件、贷款方式、客户信用分析、贷款定价和有问题贷款的处理;
了解网络银行的主要业务和安全技术;
了解转账结算的意义和应遵循的原则,进而把握国内和国际主要的结算方式及其操作要点;
了解租赁、信托的内容和运作方式,以及它们的推广和应用;
第一节 贷款业务
一、贷款种类
分类标志 贷款类别
按货币种类划分 人民币贷款和外汇贷款
按信用支付方式划分 贷款、承兑、保函、信用证、承诺等
按贷款期限划分 透支、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等
按贷款用途划分 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按贷款主体的经营特性划分 生产企业贷款、流通企业贷款和房地产企业的贷款等
按贷款经营模式划分 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特定贷款和银团贷款
按贷款偿还方式划分 一次还清贷款和分期偿还贷款
按贷款利率划分 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
按贷款保障方式划分 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按贷款风险程序划分 五类贷款,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贷款
银行贷款分类表
二、贷款方式
(一)信用贷款
又称“无抵押贷款”、“无担保贷款”,是指凭借款人的信用,诸如借款人的品德和财务情况、预期收益及过去的偿债记录等,而无需提供抵押物或担保的 。
(二)担保贷款
指由借款人向银行提供能保证还款的第三人或抵押品作为还款保证的一种贷款方式。
1.保证贷款
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第三人作为还款的担保,当借款人没有践约归还借款的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的担保贷款。
2.抵押贷款
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向贷款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借款人还款的担保。
3.质押贷款
实际上也属于抵押贷款,发放抵押贷款时,提供抵押物的抵押人并不转移对该财物的占有、保管;而发放质押贷款时,质物要转移给贷款人占有、保管,并由贷款人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
三、信用分析
6C法则
(一)品德(character)
(二)才干(capacity)
(三)资本(capital)
(四)担保品(collateral)
(五)经营环境(condition)
(六)事业的连续性(continuity)
四、贷款定价
(一)贷款价格的构成
1.贷款利率
2.贷款承诺费
3.补偿余额
4.隐含价格
(二)影响贷款定价的主要因素
1.客户信用
2.资金成本
3.盈利目标
4.贷款期限
5.市场竞争
(三)贷款定价的主要方法
1.成本加成法
公式:
贷款利率=可贷资金成本+银行经营成本+违约风险的补偿费用(违约成本)+目标利润
例如,一笔贷款金额为10万元,为此吸收的存款利率为3%,银行发放并管理这笔贷款所需的经营成本为1%,该贷款预期违约的补偿费为2%,银行的目标利润率是5%,最终该笔贷款的利率应该是11%(即3%+1%+2%+5%)。
2.基准利率加成法
贷款利率=优惠利率+风险加成点数

贷款利率=优惠利率×(1+风险加成系数)
风险贴水点数表
风险等级 风险贴水点数(%)
没有风险 0
风险小 0.25
标准风险 0.5
特别注意 1.5
低于标准 2.5
可疑的 5
例如,市场优惠利率为10%,某客户风险等级为“标准风险”。那么对该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为10.5%(即优惠利率10%+风险贴水0.5%)。
3.客户盈利性分析法
应综合考虑银行在与客户全面业务关系中,所付出的成本与获取的收益。
五、贷款管理
(一)贷款业务流程
(二)贷款风险的分类
分类目的:
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 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的质量;
发现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管理;
为判断呆账准备金(包括普通准备金、专项准备金和特别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贷款申请
贷款调查
贷款审批
贷款发放
贷后管理
1.正常贷款。
2.关注贷款。
3.次级贷款。
4.可疑贷款。
5.损失贷款。
第一、二类贷款,均属正常贷款,而第三、四、五类贷款,则合称为不良贷款。
(三)问题贷款的处理
督促企业整改,积极催收到期贷款。
签订贷款处理协议。
对改制或重组的企业,落实贷款的债权债务。
提起诉讼,依靠法律武器追偿贷款。
对经过努力,最终仍无法收回的贷款,列入呆账,依照有关规定由呆账准备金核销。
第二节 结算业务
一、结算概述
指在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资金转移等方面发生的,涉及货币收付和债权债务清算的经济行为。
转账结算的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
3.银行不予垫款的原则
二、国内结算
(一)银行汇票
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二)商业汇票
汇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三)银行本票
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申请人,凭以办理转账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四)支票
银行的活期存款户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五)汇兑
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异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汇款单位或个人
收款单位或个人
(1)委托汇款
(3)账通或知已汇到款达已

汇出银行
汇入银行
(2)划转款项
汇兑结算流程图
(六)委托收款
收款人向银行提供收款凭据,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
收款单位
付款单位
(1)委托收款
(3)通知付款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
付款单位开户银行
(2)寄送委托收款凭证
(6)通知款已到
(4)同意付款
(5)划转款项
委托收款流程图
(七)异地托收承付
是销货单位根据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由银行办理款项划转的一种结算方式。
销货方(收款单位)
购货方(付款单位)
(2)委托银行收取货款
(5)通知付款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
付款单位开户银行
(4)寄送结算凭证
(3)银行受理
,退回回单联
(6)承认付款
(7)划转货款,寄回凭证
(1)发运商品
(8)通知货款已入账
异地托收承付流程图
三、国际结算
(一)国际结算制度
1.自由的多边结算制度
2.协定多边结算制度
3.协定双边结算制度
(二)国际结算方式
1.汇款
一国的付款人(债务人)委托银行使用一定的结算工具,将款项汇付给他国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1)电汇。
(2)信汇。
(3)票汇。
2.托收
是收款人(出口商)主动向付款人(进口商)开出汇票,向出口地银行提出托收申请,委托其转托国外分行或代理人,向外国债务人(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1)光票托收
(2)跟单托收
3.信用证
信用证是银行用来保证本国进口商有支付能力的一纸凭证。
其特点是:
(1)以银行信用为基础。
(2)信用证是一项独立保证文件 。
(3)信用证业务处理以单据为依据,而非货物 。
信用证分类:
根据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根据开证银行所负责任,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根据信用证有无第三者(除开证行外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加以保证兑付,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是否可转让,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出口商
进口商
轮船公司
(5)发货
(12)提货
(1)签订贸易合同
通知/议付行
(出口地银行)
(7)议付货款
(6)开立跟单汇票
(4)通知或传递信用证
开证行
(进口地银行)
(3)寄出信用证
(8)寄出跟单汇票与索汇
(9)偿还票款
(11)赎

(10)付

(2)申请开证
信用证结算流程图
甲国
乙国
第三节 网络银行业务
一、网络银行的概念
又称网上银行,是指借助于互联网或其他电子通讯网络手段,为客户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客户使用的电子交易终端共同构成的金融交易网络的总称。
二、网络银行的优势
1.网络银行突破银行服务的时空限制
2.网络银行创造人——机对话的服务方式
3.网络银行大大降低银行的服务成本
三、网络银行的业务
(一)按照服务对象来划分
1.企业客户业务
2.个人(家庭)客户业务
(二)按照服务手段来划分
1.互联网银行
2.自助银行
3.手机银行
4.银行IC卡
5.客户呼叫服务中心
四、网络银行安全
(一)网络银行安全性的要求
(1)有效性
(2)保密性
(3)完整性
(4)可靠性
(5)可追溯性
(二) 网络银行的安全技术
(1)物理安全。
(2)数据通讯安全。
(3)身份认证安全。
(三)网络银行的安全管理
主要指银行内部建立一套完整的针对网络银行系统运行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第四节 租赁业务
一、租赁的概念及特点
狭义租赁,又称现代租赁,是一种通过让渡租赁物品的使用权而实现资金融通的信用方式。
广义租赁泛指一切财产使用权的转让活动,不仅包括现代租赁,还包括传统的“使用租赁”等。
主要特点:
1.融资与融物相结合
2.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3.租金分期回流
4.有严格契约关系
二、租赁业的发展
全球专业租赁公司约有4 000家,2011年全球设备租赁交易金额达到7 200亿美元。
美国有80%企业采用租赁方式增加设备、扩大生产 。
三、租赁的分类
(一)经营租赁
又称“使用租赁”或“服务性租赁”,是指出租人将自己经营的出租设备或用品反复地出租的业务。
主要特点:
①承赁者的目的在于使用设备,满足短期的、临时性的或季节性的需要。使用期结束,租赁关系也随之结束。
②租赁期限较短,一般都在1年以下。
③租赁的设备大都为通用设备,专业性很强的设备不宜作为经营租赁提供的设备。
④在租赁期间,不仅设备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而且设备的维修、改良和保险均由出租人承担。
⑤经营租赁可以中途解约,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二)金融租赁
又称“融资租赁”,是现代租赁的主要形式。
金融租赁特点:
在租赁期终了时,资产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
承租人有以较低廉价格购买资产的选择权
租赁期较长,一般相当于资产的使用期限。
出租人可以通过一次出租,就能收回在租赁资产上的全部投资。
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资产使用成本,包括保险费、财产税、维修费等全部由承租人支付。
金融租赁形式:
1.直接租赁
又称“直接购买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提出的要求,用其垫付的资金直接购回选定的租赁物品,并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租赁形式。
2.转租赁
又称“再租赁”,是指承租者把租来的设备再转租给第三者使用的租赁形式。
3.回租租赁
又称“先卖后租式租赁”,是指企业将自制或外购设备卖给出租者,再以租赁方式将设备租回使用。
4.杠杆租赁
又称“衡平租赁”或“借贷式租赁”。
租赁公司只承担租赁设备所需投资的20%-40%,其余60%—80%的资金则由其他金融机构或银团提供 。
四、租赁的运作
设备供货单位
设备承租单位
(1)选定设备
(6)直接发货
(5)签订购买合同
(2)申请租赁
租赁公司
(7)支付货款
(3)谈判
(4)签订租赁合同
(9)偿付租金
(10)租赁期满
,转让设备所有权
保险公司
(8)投保
第五节 信托业务
一、信托概述
指财产的拥有者为了一定的目的,委托他所信任的和有经营能力的人,按其要求代为管理或处分财产的一种信用形式。以信任为基础,委托为前提,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为条件,“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其基本特征。
二、信托业务
(一)委托业务
1.信托存款
2.信托贷款
3.信托投资
4.财产信托
5.委托贷款
6.委托投资
(二)代理业务
1.代理发行债券或股票
2.代理收付款项
3.代理催收欠款
4.代理信用签证
5.代理会计事务
6.代理执行遗嘱
7.代理保管
(三)租赁业务
(四)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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