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10.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共19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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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10.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共19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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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是什么?
2、诉讼的类型有哪些?
1、诉讼
2、诉讼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类型。
尽管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存在诸多差异,但是无论在哪种诉讼活动中,当事人都依法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探究与分享(一)
孙某与赵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准备阶段,赵某申请人民陪审员王某回避,理由是孙某是王某的学生,老师可能偏袒学生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经调查,王某曾是某中学的教师,孙某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经退休,二人并不认识。于是人民法院作出决定,驳回赵某的申请。赵某不服,申请复议。人民法院经复议,维持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
“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请结合案例,谈谈你对这句法律谚语的理解。
①“任何人不能做自己的法官”,是说任何人作为争议案件的当事人不可以自己充当法官来裁决案件的是非对错。这句谚语是指导司法工作的基本准则之一,是回避制度的法理依据。回避制度源于普通法的自然正义原则,是“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这一古老法律谚语的现代升华。
②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探究与分享(一)答案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保障诉讼权利的原因: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保障诉讼权利的措施: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权利。
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宪法原则在诉讼领域的体现。
知识拓展
思考:当事人就是指受害人吗
3、诉讼权利的内容: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①必要性: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
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
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是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知识拓展
注1:当事人包括原告或被告。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当事人
委托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原告/被告)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主要职责
图示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回避制度的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
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
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②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
裁判的正当性。
思考:法律规定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有哪些?
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上述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在刑事诉讼中,除上述情况外,如果审判人员、检查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
知识拓展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①原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知识拓展
注2:上诉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上诉期限 判决 裁定
民事诉讼 15日
10日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10日 5日
②权利: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起
诉讼,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图示
探究与分享(二)
许律师的法律援助对刘某有何意义?你还听说哪些法律援助的事例?
他的父母找到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许律师受中心指派和刘某父母的委托,无偿担任刘某的辩护人。
16岁的刘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提起公诉。
许律师通过调查了解到,刘某系初犯,主观恶性和犯罪有关情节相对较轻,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交代犯罪情况。
庭审时,许律师在辩护词中建议对刘某依法适用缓刑。最终法庭认定刘某犯抢劫罪,但可依法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①意义:许律师的法律援助帮助刘某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维护了刘某的合法权益,使对刘某的判决既体现了司法公正,又维护了法律权威,同时也有利于刘某的成长。
②事例:可从经济困难的人或弱势群体在涉及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继承、赡养、环境污染等方面列举事例。
探究与分享(二)答案
二、寻求法律援助
1、设立法律援助制度:
①原因: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
难以在诉讼过程 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
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②措施: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
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
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注3: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我国首部法律援助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于2003年9月1日开始施行。该条例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知识拓展
2、寻求法律援助的内容:
(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体现了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知识拓展
3、提供法律援助的程序:
(1)审查: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2)处理:
①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
书面告知理由。
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寻求法律援助
诉讼权利面面观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设立法律援助制度
提供法律援助的程序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内容
原因
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寻求法律援助的内容
原因
措施
审查
措施
处理
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
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权利
知识脉络
1、两个委托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2、三大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
3、三个制度:两审终审制、回避制度、法律援助制度
4、四个期限: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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