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珍惜婚姻关系课件(共29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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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珍惜婚姻关系课件(共29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29张PPT)
珍惜婚姻关系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一轮复习
第六课
课标要求
1.理解婚姻法律关系
2.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必备知识
1.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2.★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登记程序?
3.★什么是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4.未婚同居的财产分配
5.★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有哪些、
6. 离婚的方式
7、★夫妻地位平等(含义、实质、表现①②)
8、★处理夫妻财产的方式——约定、法定?
9、★夫妻个人、共同财产的范围?各自处分原则是什么?
10、★夫妻债务(个债、共债)
知识结构
珍惜婚姻关系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结婚(内涵、基本原则、法定条件、结婚登记程序、
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离婚(法律对离婚自主权的限制、离婚自由的条件、
离婚的方式)
夫妻地位平等
(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内容、核心、表现、实质)
夫妻人身关系(含义、表现、意义)
夫妻财产关系(内容<共同财产、个人财产>、
约定财产制度、共同债务)
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结婚的内涵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3.要求
(1)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注意: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1)要求: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身份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态度: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一、珍惜婚姻
4.结婚的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基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重婚,婚姻无效】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
5.结婚登记程序
(1)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
重要性: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2)程序
03
02
01
申请
登记
审查
(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一、珍惜婚姻
直系血亲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父、母
伯、叔、姑
舅、姨
伯叔姑的子女
伯叔姑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伯叔姑的曾孙子女
或外曾孙子女
旁系血亲
自己
子女
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子女
兄弟姐妹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子女
舅姨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曾孙子女
或曾外孙子女
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
【相关链接】直系血亲
与旁系血亲
一代
二直
二直
三直
三直
二旁
三旁
三旁
计算旁系血亲代数的具体方法是:
1、找到双方的同源血亲;
2、从两方分别往上数至双方同源血亲(两方本身为一代),得出两个代数;
3、如果两边代数相同,其相同数为代数;如果两边代数不同,则取其多者为其代数。(就高不就低)
例如,自己和舅舅是几代旁系血亲呢?
自己和表妹的儿子是几代旁系血亲呢?
自己
妈妈
舅舅
姥爷
1代
2代
3代
自己和舅舅是三代旁系血亲
三代以外
2.甲在大学期间与乙谈恋爱,感情很好,双方决定毕业后结婚。毕业前甲带父母去乙家做客,双方父母均表示满意。但在交谈中得知甲的祖母与乙的妈妈是同胞姐妹后,双方父母都不同意此门亲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  )
①可以申请登记结婚  ②不能申请登记结婚 
③必须征得父母同意后才可结婚 ④无须父母同意就可结婚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解析】民法典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材料中甲与乙属于四代旁系血亲,可以结婚。我国确立了婚姻自由的原则。
D
甲曾祖母
甲祖母
甲妈妈

乙妈妈

1.俗语说:姑表开亲(方言,指订婚、结亲),亲上加亲。如《红楼梦》中的宝玉与黛玉如若结合就属于姑表开亲(黛玉的母亲是宝玉的亲姑姑)。在当今社会,姑表开亲( )
① 违背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规定
② 不合法但合理,因结婚是个人自由
③ 符合习惯法要求,但拿不到结婚证明
④ 不合法,其婚姻不受我国法律保护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B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同居关系
指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婚姻(违反实质性要件后三个条件) ①当事人已有配偶(重婚); ②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 ③不到法定年龄。 申请主体: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无时效限制: 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①基于胁迫的婚姻; ②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 申请主体: 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有时效限制: 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1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法律后果:
①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②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③同居期间共同购置财产如不能证明归一方,按共同财产。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婚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非法同居),涉嫌犯罪,将受到法律惩罚。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③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知识拓展
二、离婚要慎重
1. 法律对离婚自主权的限制(反对轻率离婚)
(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对军婚的保护)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 离婚自由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3. 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
① 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2)裁判离婚:(诉讼离婚)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②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没有人上诉就会生效)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③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而起诉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二、离婚要慎重
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1)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知识拓展
3.尹某(男)与王某(女)于2022年6月登记结婚,2023年8月尹某欲与王某离婚。 尹某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 )
①王某患上严重的心脏病
②王某发现自己怀后,于2023年5月未经尹某同意做了终止妊娠术
③王某因病丧失生育能力
④王某于2022年10月刚生下一一个女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4.甲与乙在网上认识一个月就登记结婚,两人在异地,没有共同生活,也未举办婚礼。一年后,甲后悔与乙结婚,想解除婚姻关系,以下方式可行的是( )
①甲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②由人民法院宣布二人婚姻无效
③二人分居两年以上,自动解除婚姻
④二人共同协商,自愿协议离婚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④
C
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
1.确立:登记结婚
2.内容: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4.平等的表现: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注意:夫妻平等的实质
平等≠均等≠对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一. 夫妻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的含义:
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非物质利益)
2、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表现:
(1)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人身自由: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3.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注】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二、夫妻人身关系平等
三、夫妻财产关系平等
1.内容: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财产的确定:
约定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
法定财产: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注意: 该观点是不科学的。
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辨析】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3)法定范围: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
(1)含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2)原则: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算
【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婚姻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间,从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结束之日(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时)止。结婚前的恋爱期间或订婚期间不能算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提醒】未成年人通过继承、受赠、获得奖励、因人身受到伤害获得赔偿金等
方式获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监护人仅有管理权,而不是父母的共同财产。
四、法定财产制
①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②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同所有房屋的处理。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应当理解为:
知识拓展
P55相关链接:日常家事代理权
(1)法定范围: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原则: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2.夫妻个人财产
【注】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中,除孳(zī)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外,其他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法定财产制
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1.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
2.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属于明确可取得——共同财产
3.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房产
1.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
2.婚后出租所得,属于——共同财产。(特殊法定孳息,共同经营收入)
婚前个人存款:
1.婚前投资婚后收益,未操作管理,婚后取得的利息/股票/债权收益
——个人财产(法定孳息、自然增值)
2.婚后用个人财产投资,操作管理甚至追加投资后,买股票/债权所获收益
——共同财产(投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知识拓展
财产来源 财产归属
婚后,张某用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6万元
他用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
婚后,张某和妻子李某用共同积蓄购得一套价值80万的房子,仅以张某的名字登记。
婚姻期间由于小张工作突出,公司奖给其的一辆价值8万元的一辆小汽车。
小李在送孩子上学途中由于车祸而获得的当事人医疗赔偿6万元
小李为小张购买的一套高档西服2000元。
小张和小李签订婚前协议,婚后如果提出离婚,就一次性支付“分手费”20万元。
20万归张某,6万为共有
夫妻共有
夫妻共有
小李所有
小张所有
小李所有
夫妻共有
牛刀小试
1.内涵: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财产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
3.债务清偿: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提醒】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五、约定财产制
范围 处分原则
夫妻 个人财产
夫妻 共同财产
夫妻 约定财产
有平等的处置权
处理权
归个人所有
约定财产优先于
法定财产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①婚前财产 ②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 要件:①要求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③内容明确合法。
④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知识整合
1.(2022·浙江)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解析】H市的房产是婚前张某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错误。
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所有,B错误。
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C错误。
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正确。
D
2.(2019·浙江)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 
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 
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④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D
3.(2017·浙江)结婚时,小张向妻子口头承诺,自己名下的一处婚前房产为夫妻共有。婚后,小张要妻子辞职专门照顾家庭,遭到拒绝。于是小张变卖该房产,将所得房款用于经商。从中可以推断(  )
A.变卖前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B.小张侵犯了其妻的人身权
C.小张经商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D.张妻未履行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
C
4.(2023·浙江杭州·统考一模)李某与张某于2017年结婚登记,不久李某外出打工,张某独自在家照顾李某年迈的父母。李某在打工期间认识了孤儿王某,两人共同经营一家文具店,日久生情并生下龙凤胎小米和小花。2021年1月两人遭遇车祸,王某当场死亡,李某在重症监护室5个月后离世,留下文具店经营所得20万元与老家房子一套,两人生前均未写遗嘱。本案( )
①王某的遗产分割无需保留李某的份额 ②张某能继承2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③张某若对小米小花不管不问构成遗弃 ④小米能继承6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详解】李某和王某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此王某的遗产分割无需保留李某的份额,①说法正确。
张某和李某于2017年结婚登记,文具店经营所得的20万元是属于李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李某死亡后,李某可分得十万元,又因李某王某未写遗嘱,因此李某和妻子各得五万,李某的遗产五万元需要李某妻子、李某父母和龙凤胎小米和小花共同继承,每人分得1万元,此外,李某老家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但张某照顾李某年迈的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可参与房屋分配,张某能继承1万元遗产,②说法错误。
张某与小米小花之间不存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张某若对小米小花不管不问不构成遗弃,③说法错误。
小米作为李某的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李某的遗产包括5万元文具店经营所得和部分房产,李某的遗产五万元需要李某妻子、李某父母和龙凤胎小米和小花共同继承,每人分得1万元,王某的遗产10万元,小米和小花各得5万元,因此,小米能继承6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④说法正确。
B
5.(2022·山东枣庄·统考二模)2016年1月,王某与赵某举行婚礼并在2个月后进行了结婚登记。2月,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6月赵某的父母赠送给他们一套别墅,王某以公寓入股和朋友合伙开设一有限公司,次年公司盈利28万元。2020年两人合法收养一子王小某。2022年初,王某与赵某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某所购的公寓、赵某获父母所赠的房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王某与朋友合开的企业为合伙企业,应该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若两人因财产分割产生严重分歧,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④办理离婚后,两人均需要对王小某承担抚养教育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王某的公寓是在二人结婚登记前所购并记在自己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
王某与朋友合开的企业为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非法人组织。因此合伙企业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②说法错误。
若两人因财产分割产生严重分歧,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③说法正确。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因此,办理离婚后,两人均需要对王小某承担抚养教育义务,④说法正确。
D
6.李某与王某于2016年登记,两人住进了李某2015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在家看店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王某深感痛苦。2018年6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经营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主张与李某离婚,并要求对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
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其法律依据。
①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支持。依据: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20万元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②对市区商品房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支持。依据:商品房是李某2015年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个人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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