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5.2薪火相传有继承课件(共35张ppt)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5.2薪火相传有继承课件(共35张ppt)

资源简介

(共35张PPT)
课前回顾: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女儿能继承遗产吗?
如何对待被继承的债务呢?
课前导入
环节一 法定继承有顺序
张某某
大儿子
二儿子
三儿子
女儿
小儿子



两子
两女一子
一女一子
女:



奶奶张某某于2022年4月6日逝世,留下:
存款6万余元
金项链(约8000元)
金耳环(约7000元)
金戒指两个(合计约18000元)
金手链(约7000元)
宅基地和楼房(与小儿子共同所有,约30万)
探究一:如果让你来主持分配遗产会议,你怎样分配遗产
要求:明确遗产、被继承人、继承人、分配数额等。
案例分析1
1.继承
(1)含义: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继承制度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保证代际传承)
2.继承关系
被继承人 死者
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注意: 被继承人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的认定
继承权认定
CFO
CEO
②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3.继承的要求(先析产,后继承)
随堂练习2:在我国,法律保护公民合法的家庭与婚姻关系,下列对于抚养和继承相关的表述正确的有( )
①对未尽到抚养义务的父母,子女成年后可拒绝赠养
②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所有财产,继承人均可继承
③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遗嘱中指定的遗产,不属于继承
④离婚后,没抚养权的一方依然有权利批评和教育未成年子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①: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不能因父母不抚养而不履行,故①错误。②:只能继承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而不是所有财产,故②错误。③: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故③正确。④: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离婚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仍有权利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
D
顾老师的爷爷1984年12月因病去世时,留下两间瓦房(夫妻共有),因病欠下债务3000元。因当时小儿子尚未成年立业,爷爷生前在众人面前说过,瓦房留给董某和小儿子。针对债务问题,村上人议论纷纷,有人说:“父债子还,天经地义,既然房产给了小儿子,小儿子就应该承担全部债务。”也有人说:“小儿子还未成年,没有这个义务和能力,应该由董某和四个成年的哥哥姐姐还!”
案例分析2:
探究二:1.你认为董某和子女们对顾爷爷因病所欠的
债务有无清偿责任?2.如果还,应由谁还?
4.继承遗产与债务清偿责任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随堂练习:3、甲的父亲去世后,甲作为唯一继承人,继承了其父的一处房产及30万元存款,该房产市价100万元。但其父生前欠生意伙伴乙150万元,尚未偿还。乙在甲的父亲去世后,找到甲,要求甲偿还150万元。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甲非借款人,无义务偿还其父的债务
②甲必须偿还其父130万元的欠款
③甲继承遗产,应清偿其父的所有债务
④甲可以全部清偿其父的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①:甲继承了其父的遗产,即使非借款人,也需要以继承的遗产为限偿还其父的债务,①错误。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甲继承的遗产共计130万,其父债务是150万,所以甲必须偿还其父130万元的欠款,②正确。③: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甲继承的遗产共计130万,其父债务是150万,甲只需清偿130万,而不是清偿其父的所有债务,③错误。④: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甲可以全部清偿其父的债务,④正确。故本题选D。
D
(1)继承权的取得(继承方式?):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5、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注意: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即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随堂练习:4、余某早年与妻子何某离婚,儿子在外地工作,为照顾退休的年迈父母,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2021年余某因交通事故去世。对于余某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余某留有有效遗嘱,须按遗嘱继承
②余某是继承人,父母和儿子都是被继承人
③若余某未留有效遗嘱,何某有继承权
④若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余某的儿子和父母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①④:《继承法》规定财产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题干中若余某留有有效遗嘱,须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因余某早年与妻子何某离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余某的儿子和父母,故①④符合题意。②:余某是死者,属于被继承人,故②说法错误。③:若余某未留有效遗嘱,余某早年与妻子何某离婚,何某不是配偶没有继承权,故③错误。故本题选B。
B
(2)继承权的丧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思考:继承人都有继承权吗?
随堂练习:5、80岁的丧偶老人张某的两个子女在张某生前没有照顾过她,也很少去看望她。张某在去世前两年留下公证遗嘱,将个人房产及存款赠给常年照料她的保姆王某。现在张某子女都要求继承张某遗产,并与王某对簿公堂。对于张某的遗产,下列处理合法的是( )
A.两个子女可通过法定继承获得房产
B.王某通过遗赠获得房产和存款
C.两个子女和王某共同平均分配
D.王某通过优先继承权获得房产和存款
AC:依题意知,张某的两个子女在张某生前没有照顾过她,也很少去看望她。因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子女因未履行赡养义务无权继承遗产,AC错误。BD:张某在去世前两年留下公证遗嘱,将个人房产及存款赠给常年照料她的保姆王某。因此,王某通过遗赠获得房产和存款,而不是通过继承获得房产和存款,B正确,D错误。故本题选B。
B
必须是正在进行时,前妻(夫)不算。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前提: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
特点: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6、法定继承范围与顺序
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
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思考:继承遗产时,哪些人具有继承权呢?
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一顺序)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二顺序)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条解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一般情况: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特殊情况: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7、遗产分配原则
案例:杭州姑娘小丽是家中的独生女,小丽爸妈为了给小丽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在杭州买了一套127平、价值300万的房产,此房产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后来小丽爸妈先后去世(此时小丽祖母和外祖母在世)。小丽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可以吗?
案例分析3:
探究三:父母去世后,房子就是小丽的吗?
小丽父亲
小丽母亲
小丽母亲、小丽、小丽奶奶
小丽、 小丽外祖母
1/4
1/2
1/4
1/6
1/6
1/6
1/2
小丽、 小丽外祖母
1/12
1/12
小丽:1/6+1/4+1/12=6/12 150万
300万父母共有财产
小丽奶奶:1/6 50万
小丽外祖母:1/4+1/12 100万
小丽爸妈先后去世(此时小丽祖母和外祖母在世)
(1)做法: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意义: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8、继承的做法与意义
随堂练习:7、李某为退休人员,其妻已去世。独生子李小明于2015年结婚。2018年1月,李某经人介绍与刘甲登记结婚。刘甲只有妹妹刘乙一个亲人,刘乙与其二人共住。2022年2月刘乙回家时发现李某夫妇煤气中毒,送往医院途中,李某死亡,刘甲也终因抢救无效于翌日凌晨死亡。整理遗物时发现李某夫妇留有存款30 000元。对这笔遗产(  )
A.李小明继承18 750元,刘乙继承11 250元
B.李小明继承7 500元,刘乙继承22 500元
C.李小明继承15 000元,刘乙继承15 000元
D.李小明继承22 500元,刘乙继承7 500元
B
解析: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被继承人配偶的个人财产从夫妻共有财产中分出,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案中李某死亡在先,30 000元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其中只有15 000元属李某的遗产,另15 000元归刘甲所有。而在李某去世后,他的15 000遗产由其子李小明与其妻刘甲共同继承,每人应继承7 500元。刘甲从夫妻共有财产中分得的一半15 000元,加上她继承李某的7 500元遗产,共计22 500元,在其去世后,其遗产则由其妹刘乙继承。
环节二 遗嘱继承重意愿
遗嘱: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遗嘱继承: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注意】
1、遗嘱处分的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2、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表达的是遗嘱人单方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在指定继承。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1.遗嘱
(1)含义
即:所立遗嘱无需经别人同意,是个人行为。
随堂练习:8、老王因为腿脚不好,从老家找了一位陈阿姨照顾其生活。10年后老王去世,在商量处理遗产时陈阿姨出示了王某的亲笔信,上面写明:“念陈**照顾我生活有功,百年后我将我的房产转给陈**。王**写于*年*月*日。”若该亲笔信合法有效,那么陈阿姨( )
①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不能依法继承老人
②遗赠和遗嘱继承都属于继承,所以可以继承老人遗产
③尽管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依法接受遗产
④根据老人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是遗嘱继承人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③④
①:陈阿姨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不能依法继承老人遗产,①正确。②:遗嘱属于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陈阿姨不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老人遗产,而是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老人遗产,②错误。③:陈阿姨尽管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通过遗赠方式依法接受遗产,③正确。④:陈阿姨是遗赠财产受益人,不是遗嘱继承人,④错误。故本题选A。
A
(2)形式:
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不需要见证人)
公证遗嘱:证明力最强。如要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 更,否则无效
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
注意:
①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须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③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1.遗嘱
遗嘱人可以撒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撒回。
随堂练习:9、王某有四个儿女,其中小儿子是继子,王某把房子留给小儿子的想法口头告诉了小儿子和大女儿,没立书面遗嘱,二女儿和三女儿不知情,王某去世后,二女儿、三女儿和小儿子对房子的事情产生了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房屋应由四名子女各享有四分之一份额
②大女儿站出证明,则口头遗嘱有效,房子应由小儿子继承
③虽然小儿子是继子女,仍有权利继承
④因王某立的是口头遗嘱,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
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③④
①: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本案中,口头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本案种,王某的房屋应由四名子女各享有四分之一份额,①正确。②: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中,即使大女儿站出证明,则口头遗嘱也无效,房子应四名子女继承,②错误。③: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本案种,虽然小儿子是继子女,仍有权利继承,③正确。④: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生效,不能笼统地认为口头遗嘱无法律效力,④错误。故本题选C。
C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黄丙。
案例分析4:
探究四:黄丙能够分得遗产么?
黄乙是法定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
黄丙是受遗赠人,属于遗赠。黄乙分得房屋,黄丙分得存款。
2.遗赠
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
含义: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
注意:
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思考:除了遗赠和遗嘱继承外,还可以选择什么方式处理遗产?
3.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4.立遗嘱的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随堂练习:10、钟志田兄妹均拒绝赡养89岁高龄的父亲钟委,钟委不得已,只好与村民委员会达成遗赠扶养协议:钟委将其个人所有的价值150万元房屋遗赠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钟委生养死葬。钟委去世后,其遗产依法归村民委员会所有。该案例告诉我们( )
①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权利义务对等关系
②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也可继承遗产
③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④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律弘扬敬老的美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①④:根据遗赠抚养协议,钟委将其个人所有的价值150万元房屋遗赠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钟委生养死葬,表明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权利义务对等关系,该案例也启示我们作为子女应该积极赡养老人,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律弘扬敬老的美德,①④入选。②: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遗产,叫做遗赠,②不选。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③不选。故本题选B。
B
归纳提升
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和法定继承
内涵 主体 适用条件 权利与义务 效力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立有 有效遗嘱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
法定 继承 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 无效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效力最低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通过遗嘱赠与 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财产义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
遗赠抚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订立书面遗赠 扶养协议 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优先效力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
继承制度
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遗产认定与债务清偿责任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遗赠
遗嘱
遗嘱继承
课堂小结
处理继承问题的原则
1.【2022年山东卷】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房屋为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案例中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表明李某已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②错误
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错误。
A
2.(2022·浙江·高考真题)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
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
B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