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财产行为税 课件(共23张PPT)-《税收学》同步教学(高教版)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第6章财产行为税 课件(共23张PPT)-《税收学》同步教学(高教版)

资源简介

(共23张PPT)
税收学
第六章 财产行为税
本章目

第一节 财产与行为税概述
第二节 财产税
第三节 行为税
本章知识结构图
Company Logo
本章学习目标
了解财产与行为税基本理论
熟悉各税种征税对象、纳税人与税率等基本要素
掌握各税种应纳税额计算
第一节 财产与行为税概述
一、财产与行为税概念与特点
(一)财产税的概念与特点
概念:以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为征税对象开征的一类税。
特点:财产税的税收收入为地方政府固定收入;财产税的税收负担难以转嫁,具有直接税的特点;财产税的税基为社会财富的存量部分;财产税在筹集财政收入的同时兼具调节功能;财产税在征税时大多会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
第一节 财产与行为税概述
一、财产与行为税概念与特点
(二)行为税的概念与特点
概念:行为税也称“特定行为课税”,是指对经济活动中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征对象征收的税类总称。
特点:行为税的征税对象一般为某种特定行为;行为税具有较强的税收调控功能;行为税实行多种类税率形式。
第一节 财产与行为税概述
二、财产与行为税类型
(一)财产税的类型
按照财产税的征收范围不同
一般财产税 个别财产税
按照财产税征税对象的形态不同 静态财产税 动态财产税
按照财产税计税依据的不同
从价财产税 从量财产税
按照财产税征收时序的不同
经常财产税 临时财产税
第一节 财产与行为税概述
二、财产与行为税类型
(二)行为税的类型
按照行为税包含的行为种类划分
单一行为税 综合行为税
按照行为税的收入归属划分
地方税 中央税
按照行为税调控的目的划分普遍调节税 级差调节税
按行为税课征的次数分类,持续征收 一次性征收
第一节 财产与行为税概述
三、财产与行为税效应
(一)财产税效应
财产税的微观经济效应
财产课税对
储蓄的影响
财产课税对
消费的影响
财产课税对
投资的影响
第一节 财产与行为税概述
三、财产与行为税效应
(一)财产税效应
财产税的宏观经济效应
财产课税与经济增长
财产课税与收入分配
第一节 财产与行为税概述
三、财产与行为税效应
(二)行为税效应
行为课税的价格效应
行为课税对生产决策的影响:对生产者的替代效应;对生产者的收入效应;对生产者福利的影响
行为课税对消费者的影响:对消费者的替代效应;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
第一节 财产与行为税概述
四、财产与行为税的历史沿革
(一)财产税的历史沿革
世界各国对财产的课税有着悠久历史
自1950年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开设包括房产税、地产税和遗产税(未开征)在内的14种税
我国现代意义的财产课税体系建设,始自1986年的房产税。其后,随着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和车船税的陆续征收,我国初步建立了财产课税体系。
第一节 财产与行为税概述
四、财产与行为税的历史沿革
(二)行为税的历史沿革
世界范围内,行为税具有较长历史
我国现行行为税体系建设,发端于建国初期。随着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的实施,行为税体系逐步建立。
我国行为税税种立法步伐不断加快。其中,2017年起,船舶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环境保护税法、资源税法陆续实施。
第二节 财产税
一、房产税:以房屋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一)征税对象:房产
(二)纳税人:产权所有人
(三)计税依据: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四)税率:以房产余值计税的,税率为1.2%;以租金收入计税的,税率为12%。
(五)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第二节 财产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征税对象: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二)纳税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三)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四)税率:分级幅度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五)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第二节 财产税
三、车船税: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一)征税对象:车船
(二)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税率:幅度定额税率。
(四)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第二节 财产税
四、契税: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一)征税对象: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二)纳税人: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单位和个人
(三)计税依据:以土地、房屋交易价格为基础。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决定。
(四)税率:3%-5%的幅度税率
(五)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第三节特定行为税
一、土地增值税:对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征税对象: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
(二)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三)计税依据:土地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四)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最低税率30%,最高税率60%
(五)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第三节特定行为税
二、耕地占用税:以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一)征税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二)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三)税率:定额税率
(四)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适用税额
第三节特定行为税
三、环境保护税: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的一种税。
(一)征税对象:应税污染物
(二)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三)计税依据: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四)税率:定额税率
(五)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额
第三节特定行为税
四、资源税:对在我国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征税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的自然资源产品
(二)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三)税率:固定税率和幅度税率
(四)应纳税额计算
从价计征者: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从量计征者: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适用税额
第三节特定行为税
五、印花税: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一)征税对象:各类应税凭证和经济合同
(二)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
(三)计税依据: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四)税率:比例税率
(五)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第三节特定行为税
六、船舶吨税:以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一)征税对象:国际航行船舶
(二)纳税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负责人。
(三)税率: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
(四)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船舶净吨位×适用税率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