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其他各税筹划 课件(共43张PPT)-《税收筹划》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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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其他各税筹划 课件(共43张PPT)-《税收筹划》同步教学(高教版)

资源简介

(共43张PPT)
第八章
其他税种的筹划
【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关税、资源税、财产税、特定行为税等税种的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案例及操作实务。学习本章,应掌握上述各税种的基本法规规定,学会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差异,合理进行税收筹划。
【主要内容】
第一节 关税的筹划
第二节 财产税的筹划
第三节 资源税的筹划
第四节 特定行为税的筹划
思考与技能训练
第一节 关税的筹划
一、利用实质性加工标准进行税收筹划
【案例8-1】 某汽车生产企业,在A、B、C、D、E五个国家设有零部件生产企业,其中:A国子公司生产汽车仪表,B国子公司生产汽车轴承和发动机,C国子公司生产阀门,D国子公司生产轮胎,E国子公司供应玻璃。那么,汽车的总装配厂的选择将成为筹划的重点。
【筹划操作】
筹划时,应首先了解一下这些国家是否与中国签有关税互惠协议;然后认真比较一下,在那些与中国签订关税互惠协定的国家中,哪一个更优惠,哪一个在经济成本上更为有利可图,从而作出选择。
其次,还要综合考虑其他一些因素,例如:该国家是否施行外汇管制、政治经济形势是否稳定等。
最后,要使总装厂的加工增值部分在技术和价值含量上达到30%的标准,可以通过转让定价的方法,降低其他国家的零部件生产价格,从而加大总厂增值部分占全部新产品的比重,达到或超过30%,成为实质性加工。这样产品仍可享受到税率的优惠。
二、利用完税价格进行税收筹划
(一)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筹划
1. 利用审定成交价格法进行税收筹划
在审定成交价格下,如何缩小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而又能为海关审定认可为“正常成交价格”就成为税收筹划的关键所在。成交价格实际上是指进口货运的买方为购买该项货物而向卖方实际支付的或应当支付的价格。该成交价格的核心内容是货物本身的价格(即不包括运、保、杂费的货物价格)。该价格除包括货物的生产、销售等成本费用外,还包括买方在成交价格之外另行向卖方支付的佣金。由此看来,要想达到避税的目的,我们要选择同类产品中,成交价格比较低的、运输、杂项费用相对小的货物进口,方能降低完税价格。
2. 利用海关的估定价格进行税收筹划
【案例8-3】 河北瑞特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瑞特公司”),是一家专门进口大型机床的企业。2018年8月该公司从日本松下公司进口了松下公司新研发的机床10台,由于该机床投入了大量的科研费用,所以售价较高,每台售价200万,而其类似产品的市场价格仅为120万美元。那么,该案例中瑞特公司该如何筹划?
【筹划操作】
瑞特公司在向海关申报进口机床的成交价格时,以100万美元申报。海关因为此产品的新型产品,而无法依据审定成交价格法确定成交价格及完税价格,而只能以该产品的同一出口国或地区购进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作为确定被估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依据,即按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予以确认。这样的话,该项进口商品的海关估价为每台120万美元。
【筹划结果】
通过筹划,每台机床将有80万美元的支出不需纳税。假设税率为20%,该笔业务可节约税款支出160万美元(80×10×20%=160)。
(二)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筹划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如为货价加运费价格,或为国外口岸的到岸价格时,应先扣除运费并再扣除保险费后,再按规定公式计算完税价格。当运费成本在价格中所占比重较大时,更显重要。另外,如果成交价格外,还支付了国外的与此项业务有关的佣金,应该在纳税申报表上单独列明。这样,该项佣金应予扣除。如未单独列明的,不予以扣除。
但是,不能把完税价格的避税方法片面地理解为降低申报价格。如果为了少缴关税而降低申报价格的话,那么就构成了偷税。海关对此会区别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罚。
三、避免反倾销的税收筹划
(一)及时做出价格承诺,避免反倾销税裁决
(二)采用必要手段避免被裁定为倾销行为
(三)努力减少被控诉的可能
(四)避免被裁定为损害进口国产业
四、利用保税制度进行筹划进行税收筹划
【案例8-5】华南新华家具有限公司是一家利用进口原料生产出口家具的企业,从俄罗斯进口一批木材,并向当地海关申请保税,其报关报表上填写的单耗计量单位为:100块/套,即做成一套家具需要耗用100块木材。请问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筹划操作】
由于近期引进先进设备,目前做成一套家具只需耗用80块木材。但因为海关对一套家具到底需要多少块木材在进口查验时难以测量,通过以前的交往,海关认定该企业信誉良好,给予批准保税。
数个月后,企业如期限复运出口,完成了一个保税过程。
假如企业进口木材8 000块,每块价格200元,海关关税税率为30%,我们可以计算出利用保税制度进行税收筹划的结果:
  免税进口的木材块数=8 000-8 000/100×80=1 600(块)
免税的关税税额=1 600×200×30%=96 000(元)
【筹划结果】经过筹划,可节约税款支出96 000元。
五、关税税收筹划的其他方法
【案例8-6】 现有一家国跨国集团在A国有一家制造总公司,在B国有一家销售子公司,制造和销售两家公司独立核算,各自缴纳公司所得税,A、B两国的所得税税率都高达30%,致使跨国集团的税后利润非常低。那么该公司有无税收筹划的空间呢?
【案例解析】
跨国集团经过认真考察,发现C国所得税税率比较低,仅为5%。为了提高集团的盈利水平,跨国集团决定在C国建立一家中介国际贸易公司,将制造公司的产品低价卖给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再高价卖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按市场竞争价销售给其他非关联公司,结果两家公司都减少了大部分应纳税所得额,中介公司利润大增,然而中介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只有5%,这样给整个集团带来了巨大的税收利益。
第二节 财产税的筹划
一、房产税的筹划
(一)房产税筹划的基本方法
1.利用房产原值进行筹划
房产原值指房屋的造价,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置设施。可见,房产原值的大小直接决定房产税的多少,合理地减少房产原值是房产税筹划的关键。
其一,由于“纳税人或代缴人不能提供房产原值的,由评估机关进行评估,并由税务机关确认,或由税务机关根据同类房产确定”,作为固定资产
其二,附属设备分散筹划。作为房产的有关附属设备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有可能单独划为非房屋类的固定资产处理,因而也就可能不计入房产原值。
2.利用房产修理、更新改造进行筹划
房屋的改扩建与修理、合资合股建房也是筹划的重要内容。进行更新改造后装饰装修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是否应计入房产原值非常关键。
3.利用房产税投资联营进行筹划
对投资联营的房产,由于投资方式不同房产税计征也不同,从而提供了筹划空间。
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股利分红,共担风险的,被投资方要按房产余额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时,应由投资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纳税人可以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以决定选择偏好。
二、契税的筹划
(一)契税优惠的特殊规定
1.企业公司改造
2.企业股权重组
3.企业合并
4.企业分立
5.企业出售
6.企业注销、破产
7.房屋的附属设施
8.继承土地房屋权属
9.其他
(二)利用企业合并、分立、改组进行筹划
现阶段企业改组改制的情况很多,税法对此做出了特殊的规定,了解和充分利用这些规定进行筹划,可以节省不少税收。
比如,在企业合并中,新设方或者存续方承受被解散方土地、房屋权属,如合并前各方为相同投资主体,则不征契税,其余征收契税;分立中,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收契税;以增加扩股进行股权重组,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要征收契税,而以股权转让进行重组,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则不征收契税。
(三)利用房屋交换进行筹划
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为计税依据。可见,进行房屋交换所纳契税显然远远低于普通的房屋购置,所以纳税人可以将原来不属于交换的行为,通过合法的途径变为交换行为,减轻税负。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筹划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筹划方法
1.利用经营用地的所属区域进行筹划
纳税人占有并实际使用的土地,其所在区域直接关系到缴纳土地使用税数额的大小。因此纳税人可以结合投资项目的实际需要在下列几方面进行选择:
一是在征税区与非征税区之间选择。二是在经济发达与经济欠发达的省份之间选择。三是在同一省份内的大中小城市以及县城和工矿区之间作出选择。在同一省份内的大中小城市、县城和工矿区内的土地使用税税额同样有差别。四是在同一城市、县城和工矿区之内的不同等级的土地之间作出选择。例如北京市的市区土地就划分了六个级别,最高一级为每平方米30元,最低一级为每平方米1.5元,最高一级比最低一级高出了相差28.5元。
【案例8-9】甲、乙两个人拟投资设立一家新企业,现在有三个地址可供选择:其一是在A地,其适用的土地使用税税率为每平米10元,其二是设在B地,其适用的土地使用税税率为每平米7,其三是设立在C 地,其适用的土地使用税税率为每平米4元,企业需
要占地10 000平方米。不考虑其他因素,那么企业应当选择在何地设立
【案例解析】
在A地时10000×10=100000(元)
在B地时10000 × 7=70000(元)
在C地时10000×4=40000(元)
显然,选择C地最合算。
2.利用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进行筹划
【案例8-10】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合同,取得了一块地,面积为40000平方米。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合同约定国土部门交付土地时间为2017年12 月10日(即等原土地上的搬迁企业搬迁后交付)。但是实际交付的时间为2018年8月份。当地确定的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为每平米15元。
如果按照上述的合同约定,房地产企业应当自2018年1月份开始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请问该房地产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案例解析】
由于交付土地的时间与原企业的搬迁直接相关,因而,在合同中应当不确定具体时间,而规定一个概括交付时间:搬迁企业拆迁完毕后交付。如此,企业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间为2018年9月份。
筹划之后,地产企业可以少缴纳土地使用税为:
40000×15×8÷12=40000元
3.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
(1)法定免缴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②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③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④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⑥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至10年。
⑦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⑧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⑨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⑩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公关、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①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②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③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④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⑤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四、土地增值税的筹划
(一)利用对增值额的控制进行筹划
土地增值税是以实行增值额为基础的超额累计税率,对其进行筹划的关键在于增值额的合法控制,使其降低金额。一方面增加扣除项目,另一方面降低商品房的销售价格。
(二)利用房地产转让方式进行筹划
房地产开发人或所有人可以通过避免符合三个基本判定标准来避免成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对象。如:通过土地管理部门转让房产;将房产、土地使用权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将房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等,均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利用税率的级差进行筹划
由于土地增值税适用四档超率累进税率,其中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如果将增值率不同的房地产并在一起核算,就有可能降低高增值率房地产的适用税率,使该部分房地产的税负下降,同时可能会提高低增值率房地产的适用税率,增加这部分房地产的税负,因而,纳税人需要具体测算分开核算与合并核算的相应税额,再选择低税负的核算方法,达到节税的目的。
【案例8-12】新升房地产开发公司是A县级市一家以开发转让土地及房产为主要业务的中型公司。2016年7月初,公司按A市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了一幢住宅,并以市场价格销售给A市市民,共取得收入240万元,共发生如下费用: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100万元。
(2)房地产开发成本50万元。
(3)其他扣除额为60万元。
同月,公司转让另一房地产取得收入400万元,共发生以下费用: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0万元。
(2)房地产开发成本30万元。
(3)房地产开发费用16万元。
(4)与房地产有关的税金24万元。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考虑到规模经济,景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决定兼并新升房地产公司,以促进市场占有额的扩大。7月中旬,景园房地产公司以400万元市场价格收购了新升房地产的标志性建筑大楼,并于7月底最终成立了景园——新升房地产公司,兼并业务正式完成。景园——新升房地产公司在建筑该楼时共发生费用扣除额100万元。该月公司共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270万元。
【案例解析】
在面临兼并时,新升房地产开发公司自己计算土地增值税后,认为应纳土地增值税为270万元,其计算过程如下:
(1)7月份同时发生了两处房地产转让业务,且两房地产场地处于同一片土地上,公司财务于是一起核算,两房地产共取得收入640万元,扣除金额为300万元,增值额超过扣除额100%,故土地增值税税额为340万元×50%-300万元×15%=125万元。
(2)7月底由于被兼并取得房地产收入400万元,扣除额为100万元,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0%,故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45万元。
两项共计应交土地增值税270万元。
新发房地产开发公司按A市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了一座居住用住宅,属于暂行条例规定的第一种情况,且其增值额小于20%,而且,根据公司会计账户的核算,我们发现这个项目是可以与该公司同月发生的另一个项目区分开来的,故该项目可以免收增值税。
新发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财务人员并没有利用这一优惠条件,其两笔增值税税额应为:
增值额=400万元-[20+30+16+24+(20+30)×20%]万元=300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为:300万元/100万元=30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适用60%超率累进税率,因此,
应纳税额=300×60%-100×35%=145万元。
五、车船税的筹划
(一)利用税率临界点进行筹划
由于对机动船和载货汽车以净吨位为单位、对非机动船以载重吨位为单位分级规定税率,从而就产生了应纳车船使用税税额相对吨位数变化的临界点。在临界点上下,吨位数虽然仅相差1吨,但临界点两边的税额却有很大变化,这种情况下进行税收筹划十分必要。
(二)利用特殊规定筹划
税法规定,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折计算征收车船使用税;对拖拉机,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按拖拉机所挂拖车的净吨位计算,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5折计税;对客货两用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等。
纳税人可以利用以上特殊规定进行筹划。
六、耕地占用税的筹划
(一)利用纳税人的身份进行筹划
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农村的农民占用宅基地建房不缴纳耕地占用税。为此,各类税收筹划主体可以将一些手工操作较强的项目分解到农民家庭进行组装,一方面比专门雇佣工人节约本单位劳动成本,另一方面节省了部分建厂占用耕地的空间,避免了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利用地区差别税负进行筹划
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全国范围的不同地区税负差别很大,有的甚至相差两至三倍。所以,企业可以设立于低税负的地区,以利用低税负的优势。比如,西部大开发地区的省份税负比较低。同时,即使在同一县市,耕地占用税的税负也不同。一般来讲,城市用地高于非城市用地;经济效益较好的菜地高于一般农业用地;城市近郊耕地高于远郊的耕地。总之,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及其对投资环境的要求尽量选择税负较低的地区。
(三)结合其他税种进行筹划
对投资于滩涂并与种植业、捕捞业、养殖业等相关联,进行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等工业项目的,在征用土地时可以结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一并筹划,将农业生产部分以及农产品初加工部分与深加工部分分开核算,分别办理有关用地手续,不仅可以降低增值税税负,还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免税待遇,同时也可以节省耕地占用税。
【案例8-15】某个公司想要拟投资5亿元在某郊区兴办一个养牛场并且建设一个现在化肉品加工厂,该公司计划年出栏60000头牛,除了部分的宰杀供应与肉市场外,大部分用于生产肉制品。该公司经过与有关部门的商量,决定征用土地200亩,使用年限60年,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经向税务部门咨询,其中50亩用于建设肉制品加工厂,150亩用于建设养牛场,已知该企业坐落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平均税额为35元,计算该企业应纳耕地占用税。
【案例解析】
应纳耕地占用税计算如下:
方案之一:肉制品加工厂与养牛场分别征用,肉制品加工厂应纳耕地占用税=50×666.67×35=116.67(万元)养牛场属于免税用地。
方案之二:整体征用,则应纳耕地占用税=200×666.67×35=466.67(万元)
【筹划结果】方案一比方案二节税350万元(466.67-116.67)
第三节 资源税的筹划
一、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筹划
(一)伴生矿
主产品一般是定额的主要依据,如果企业在开采之初注重个别单位税额较低的元素,以此来影响税务机关确定其单位税额,就能使整个矿床的矿产品适用较低的税率,降低整体税负。
(二)伴采矿
企业可将伴采矿的单位税额与主产品单位税额比较,如果伴采矿的单位税额比主产品低,则开采之初少开采主产品矿,多开采伴采矿,等到税务机关按伴采矿确定单位税额标准后再扩大企业的主产品采矿量,则可以按较低的税率缴纳资源税。如伴采矿的单位税额相对较高,则企业进行相反的操作。
二、通过税款的核算方式进行筹划
【案例8-17】临江矿业集团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铁矿石开采业务。2019年5月,共生产并销售铁矿石精矿3万吨。在开采铁矿石的过程中,开采并销售了伴生矿锰矿石0.3万吨,铬矿石0.05万吨。该矿山开采的矿石全部用于对外销售,已知铁矿石精矿的单价是800元/吨,资源税税率为5%;锰矿石的单价是750元/吨,资源税税率为10%;铬矿石的单价是9800元 /吨,资源税税率为6%。根据上述业务,按照是否分别核算进行筹划。
【案例分析】
(1)当该矿山分别核算时
应纳资源税税额=3×800×5%+0.3×750×10%+0.05×9800×6%=171.90(万元)
2×600×5%=60(万元)
(2)当该矿山未分别核算铁矿石和两种伴生矿的销售额,而仅仅知道铁矿石及伴生矿的总销售额是3115万元时,按照资源税的相关规定,共伴生矿按主矿产品的税目和适用税率计征资源税。
应纳资源税税额=3115×5%=155.75(万元)
【筹划结果】相对于未分别核算,单独核算可以减轻资源税税负16.15万元 (171.90-155.75)。
三、利用纳税地点进行筹划
1.凡是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都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2.如果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
3.如果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属于跨省开采,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或者生产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或生产地纳税。
4.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也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案例8-17】广东某热力发电公司,以前发电用煤均通过秦皇岛港运送山西或内蒙古的煤炭进行发电,路途远,运费很高。经过测算,从越南购进煤炭不仅减少一部分运费,还可以免去缴纳资源税。假设购进价格均为每吨500元,购进2万吨,需要1000万元。
【案例解析】
如果国内采购,应缴纳资源税税额=1000×2%=20(万元)
如果从越南采购,免交资源税。
相比较而言,进口煤炭有时比在国内采购更划算。
第四节 特定行为税的筹划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筹划
(一)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筹划
【案例8-18】泰华白酒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白酒销售额为1600万元,全年缴纳增值税、消费税380万元。该公司所处地区为县城,2018年该县城被扩为邻近某市的市区。试比较行政区域变化对该公司的影响,并提出筹划建议。
【案例解析】
原来按照县城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380×5%=19万元。
现在按照城市市区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380×7%=26.6万元。
为了节税,该公司可以考虑将生产厂址搬迁至邻近的其他县城,或郊区农村。在郊区农村可以按照1%的税率计税,应纳税额=380×1%=3.8万元。
(二)利用税收减免政策进行筹划
1. 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抵减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优惠政策
2.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抵减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政策
3.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抵减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政策
二、印花税的筹划
(一)利用分项核算进行筹划
一个合同如果涉及若干项经济业务,应当分别核算各项业务的金额,因为业务类型不同,适用印花税税率也不同,而税法明确规定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较高的计税贴花。
(二)利用模糊金额和保守金额进行筹划
税法规定对于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的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该项规定提供了利用不确定金额筹划的可能性。
纳税人在签订金额较大的合同时,可有意识地使合同中所载金额不能明确,从而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已达到少缴印花税税款的目的。
(三)利用不同借款方式进行筹划
根据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所签订的合同,以及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应按照“借款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而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不需要贴花。因此,如果两者的借款利率是相同的,则向企业借款更能节税。
(四)通过减少书立使用凭证人数进行筹划
这种筹划方法的思路就是尽量减少书立使用各种凭证的人数,使更少的人缴纳印花税,使当事人总体税负下降,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五)利用压缩计税金额进行筹划
【案例8-19】某铝合金门窗厂与某建筑安装企业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同中规定:铝合金门窗厂受建筑安装公司委托,负责加工总价值200万元的铝合金门窗,加工所需原材料由铝合金门窗厂提供,铝合金门窗厂共收取加工费及原材料费共计140万元;同时,由铝合金门窗厂提供价值20万元的零配件。
该份合同由铝合金门窗厂交印花税:(140万元+20万元)×0.5‰=800(元)
【案例解析】
由于合同签订形式不恰当,铝合金门窗厂多缴纳了税款。我国印花税税法对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有如下规定: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如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金额的,可不并入计税依据,但受托方提供辅助材料的金额,则应并入计税金额。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若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应分别计税;加工费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适用0.5‰税率计税,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适用0.3‰税率计税,并按两项税额相加的金额贴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两项金额,而只有混合的总金额,则从高适用税率,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适用0.5‰税率计税贴花。
所以,在这个案例中,如果合同将铝合金门窗厂所提供的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分别核算,则能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加工费为40万元,原材料费为100万元,所需贴花的金额为600元(100万元×0.3‰+40万元×0.5‰+20万元×0.5‰),相对少纳印花税200元。
三、车辆购置税的筹划
(一)针对经销商的不同经销方式进行筹划
消费者在买车时应把握购进方式利润平衡点,多选择付手续费方式购车,同时从减少车辆流通环节入手进行购车,所以消费者要尽量向上级经销商或生产厂家购车,以在获得价格优惠的同时少缴车辆购置税。
(二)对一般纳税人经销商和小规模纳税人经销商的合理选择进行筹划
消费者购买同类型机动车,付同样的购车款,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经销商手中购买比从小规模纳税人经销商处购买可少缴车购税。
(三)通过正确区分代收款项与价外费用进行筹划
消费者应对现行税收政策理解透彻,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对代收款项与价外费用应区别征税,凡使用代收单位的票据收取的款项,应视为代收单位的价外费用,并入计税价格计算车辆购置税
(四)利用延后部分商品购进时间或选择别家购进的筹划
对购买者随车购买的工具件或零件款、支付的车辆美容费用等应于缴纳车购税后再购进,或选择别家经销商处进行购买,因为按现行税法规定,对消费者随车购买的工具件、零件、车辆装饰费等,若与车款同时支付且开具在机动车发票中,应作为购车款的一部分作为价外费用并入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但若购进时间不同或销售方不同,则不并入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因此建议消费者对车辆维修工具及汽车美容等可日后再配或到另外经销商处购买,以少缴车辆购置税。
思考与技能训练
一、名词解释
关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资源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简答题
1. 简述两种有关关税的筹划方法。
2. 简述车船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3. 房产税的计税方法有哪些?
4. 契税的计税依据形式有哪几种?
5.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方式有哪些?
6. 简述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7.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形式有哪几种?
三、综合分析题
1.一家钢铁企业,需要进口100万吨铁矿石,可供选择的进货渠道中有两家:一是澳大利亚,一是加拿大。澳大利亚的铁矿石品位较高,价格为20美元一吨,运费60万美元;加拿大的铁矿石品位较低,价格为19美元一吨,但运杂项费用高达240万美元,暂不考虑其他条件,请问:应该选择哪一个国家进口铁矿石呢?
2.某运输公司拥有20间临街门脸,每间25平米,房产原值为200万元。以租赁形式租赁给职工,每年上交租金40万元,当地房产税计税扣除比例为房产原值的30%。如果按照内部承包方式由职工进行承包,每年上交承包费40万元,请问这种筹划方式能使该公司节税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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