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税收筹划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课件(共25张PPT)-《税收筹划》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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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筹划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课件(共25张PPT)-《税收筹划》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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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筹划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第三章 税收筹划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了税收筹划风险及其防范对策。学习本章,应理解税收筹划风险的概念;了解税收筹划风险的类型,熟悉税收筹划风险的主要因素;掌握税收筹划风险防范的基本对策和税收筹划的内部控制。
【主要内容】
第一节 税收筹划风险的概念和类型
第二节 税收筹划风险的主要因素
第三节 税收筹划风险的基本防范对策
思考与技能训练
第一节 税收筹划风险的概念和类型
一、税收筹划风险的相关概念
(一)财务风险与财务风险管理的概念
1.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是指经营主体在各项财务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难以预料或无法控制的因素作用,使企业的实际收益与预计收益发生背离,从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其主要特征表现在:
(1)客观性
(2)全面性
(3)不确定性
(4)收益与损失共存性
2.财务风险管理
财务风险管理是指经营主体对其理财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度量和分析评价,并适时采取及时有效的方法进行防范和控制,以经济合理可行的方法进行处理,以保障理财活动安全正常开展,保证其经济利益免受损失的管理过程。
(1)风险识别
(2)风险度量
(3)风险控制
(二)涉税风险的概念
企业的涉税风险是由于企业涉税事项的不确定性而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损失。其涵义可从两方面理解:一是少缴税的风险。即企业没有正确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导致少缴税或交错税而造成的税收罚款、滞纳金等损失;二是多缴税的风险。即企业没有充分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运用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导致多缴税造成经济损失。
(三)税收筹划风险的概念
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属于风险的范畴,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就是企业在所有税收筹划及其实施等活动中所面临的税务责任的一种不确定性。比如企业被税务机关检查,承担过多的税务责任,或是引发补税、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等,而未达到税收筹划的最初目的的可能性。
二、税收筹划风险的分类
(一)按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性质分类
按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性质可以分为:税款负担风险、税收违法风险和信誉与政策损失风险。
(二)按照风险对纳税人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类
按照风险对纳税人的影响程度可以把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分为:一般性税收筹划风险、严重性税收筹划风险和致命性税收筹划风险
(三)按照从纳税人与外界的关系分类
按照从纳税人与外界的关系分类,可以把税收筹划风险分为:纳税人外部税收筹划风险和纳税人内部税收筹划风险
(四)按照风险产生的阶段分类
从风险产生的阶段划分,税收筹划风险区分为税收筹划的事前风险、事中风险和事后风险。
第二节 税收筹划风险的主要因素
一、税收筹划源于税收制度的风险
(一)税法体现的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二)以成文法为主体的事实带来的风险
(三)税法法律体系不完善带来的风险
(四)税法本身的缺陷带来的风险
(五)未经充分调研即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带来的风险
(六)税收法律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不协调
二、税收筹划源于执法的风险
(一)税法执法体制不完善带来的风险
(二)税收执法仍然存在较大的“人治”现象带来的风险
【案例3-1】2014年12月16日,一起新疆瑞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新疆地税稽查局”)的诉讼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该案件最终以新疆地税稽查局缴纳50元的诉讼费而终结。
该诉讼案件涉及多个事项,其中之一就是:瑞成房产公司对其诉讼事项中第二项存有异议,营业税中第2项指出:税务局认定2010年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给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离退休职工住宅,应按同期市场价格进行调整补缴营业税,调整金额2 494 258.77元,少缴营业税124 712.94元。诉状称,其在经营过程中,对企业的商品价格进行调整是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利,税务局以价格明显偏低对瑞成房产公司进行处罚没有依据。
法院审理认为:税务局在无价格认定行政职权的情况下,以瑞成房产公司在2010年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给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离退休职工住宅为由,直接以同期市场价格对瑞成房产公司进行调整补缴营业税,调整金额2 494 258.77元,并据此认定瑞成房产公司少缴营业税124 712.94元,属越权行政。因此,税务机关认定瑞成房产公司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综上,瑞成房产公司要求撤销税务局作出的新地税稽罚(2012)12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诉讼请求成立,应予支持。
网址:http://blog..cn/s/blog_48ec76ef0102vioo.ht
【案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第(6)项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本案中,瑞成房产公司应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解决企业老职工住房困难,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瑞成房产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给老职工售房价格让利20%的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上述法律规定,虽规定纳税人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但法律法规对“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没有具体标准,对“无正当理由”亦无没有明确的界定。况且,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前身为供销社运输公司,作为改制的国有企业,离退休职工收入低,住房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在某投资有限公司退休职工多次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供销社上访,要求改善住房条件的情况下,瑞成房产公司降低企业收入以低于同期销售价格20%向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离退休职工优惠售房并无不当,此举应视为瑞成房产公司解决老国企退休职工住房困难,防止群体事件发生,化解社会矛盾的善意之举。税务局简单地将此认定为“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无正当理由的”,并以此为由对瑞成房产公司处以124 712.94元营业税罚款显属错误。
【案例提示】
这一案例告诉我们,如果不是瑞成公司用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于税务机关滥用税法解释权,就会给纳税人带来巨大风险,导致严重损失。
(三)税收执法人员素质不适应信息时代要求带来的风险
(四)税收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五)税务机关内部“税收任务”带来的风险
三、税收筹划源自纳税人自身的风险
(一)纳税人法制观念淡薄带来的风险
(二)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存在惧怕心理带来的风险
(三)纳税人从事涉税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带来的风险
(四)纳税人发票管理不当带来的风险
(五)纳税人不注意自查工作带来的风险
(六)纳税人观念问题带来的风险
【案例3-2】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一小区商品住宅楼盘,2012年底验收合格后交付购房者,该年度已售面积达总可售面积的95%,剩余未售产品属于少量的可售车位。企业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其计税收入、计税成本均已按规定进行核算并据实结转。2014年6月,税务机关通知该企业进行清算,10月,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了清算报告和相关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应补缴土地増值税4000多万元。
针对应补缴的4000多万元税款,企业陈述由于后期不再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并实施经营业务转型,加之从2013年起除有少量的未售车位销售缓慢、入不敷出外,已没有其他收入且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请求税务机关将应补缴的税款分配到前期结算收入的各年度进行处理,补缴土地增值税,退回由此多缴的企业所得税1000多万元,否则,企业难以承受如此大额的资金占用和背负的利息负担。
邹忠明.自行清算不可儿戏,“29号公告”再敲警钟[N]. 中国税务报,2016-6-17,B6

【案例分析】企业注销方可退还多缴税款是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差异的关键。
上述案例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一些开发企业对土地增值税自行清算的意识不强,把自行清算这重要税收政策规定当儿戏,缺乏主动性,只要税务机关不通知清算,就不积极主动进行自行清算,加之对相关税收政策掌握不到位,给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涉税负担。
就上述涉税事项,2010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缴纳土地增值税而造成清算前期相关年度多缴企业所得税问题专门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销前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9号公告)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由于按规定对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当年造成了损,且至注销当年仍然未弥补完的,应将开发项目清算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款,按项目开发各年度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整个项目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在开发项目各年度进行分摊计算多交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申请退税。
因此,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对该企业提出的税款分摊及补退税意见不予采纳,企业只有等待注销时才能申请退还这1000多万元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特别提示】主动自行清算是控制涉税风险的主要手段。
由于房企开发的产品不可能在短期内销售完成,有些开发产品销售长达几年甚至十多年,要想在短期内注销企业、退回因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间性差异而造成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谈何容易。
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土地增值税自行清算工作不能儿戏,一是要真正明白土地增值税自行清算是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清查和剖析,起到查缺补漏、自我纠正、自我完善的作用,避免后期税务机关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时对某些事项不予认可给企业带来不利的涉税风险和损失。二是要结合企业经营战略和发展目标,掌握和利用好税收相关政策,做好自行清算工作。不管企业经营情况如何,也不管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怎样,凡企业开发项目达到“可清算”情形时,都应当积极主动地开展自行清算工作,如果后期无开发项目,且在可预见的期间内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也不会有较大的收入来维持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那么,土地增值税自行清算时点就应当在销售达85%以上,且会计、税收政策规定应当确定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结转计税成本的当年。
第三节 税收筹划风险的基本防范对策
一、明确防范税收筹划风险的基本要求
(一)税收筹划不能突破“以合理的商业目的为主”的财务策划目标
(二)税收筹划事项的会计处理要符合会计制度
(三)税收筹划不能与国家税法相抵触
(四)纳税人进行经营决策要充分考虑税收因素
(五)涉税资料必须完整保存
二、建立健全税收筹划风险防控制度
纳税人应根据税收筹划的基本目标,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特点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税收筹划风险防控机制与制度。这些机制与制度主要包括:
(1)税收筹划风险防控的组织机构、岗位和职责;
(2)税收筹划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机制和方法;
(3)税收筹划风险防控和应对的机制和措施;
(4)税收筹划信息管理体系和沟通机制;
(5)税收筹划风险防控的监督和改进机制。
三、构建税收筹划风险防控机构
(1)制订和完善本单位涉税风险防控制度和其他涉税规章制度;
(2)参与本地单位全面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的税务影响分析,提供涉税风险管理建议;
(3)组织实施涉税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日常涉税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
(4)指导和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全资、控股企业开展涉税风险管理工作;
(5)建立涉税风险管理的信息和沟通机制;
(6)组织税务培训,并向本单位其他部门提供税务咨询。
(7)承担或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账簿凭证和其他涉税资料的准备和保管工作;
(8)其他涉税风险管理职责。
四、强化税收筹划风险识别和评估
(一)税收筹划及其他涉税风险识别
1.纳税人内部涉税风险因素
(1)本单位的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
(2)税收筹划以及对待涉税风险的态度。
(3)组织架构、经营模式或业务流程。
(4)涉税风险防控机制的设计和执行。
(5)涉税风险防控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
(6)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和相互制衡机制。
(7)涉税风险防控部门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
(8)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9)对管理层的业绩考核指标。
(10)本单位信息的基础管理状况。
(11)信息沟通情况。
(12)监督机制的有效性。
(13)其他内部风险因素。
2. 纳税人外部涉税风险因素
(1)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
(2)市场竞争和融资环境。
(3)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4)税收法规或地方性法规的完整性和适用性。
(5)上级或股东的越权或违规行为。
(7)行业惯例,灾害性因素。
(8)其他外部风险因素。
(二)强化税收筹划及其他涉税风险的评估与检测
1.将识别的风险具体化
2.涉税风险的检测与评估
3.建立风险识别动态数据库
五、明确税收筹划及相关风险控制流程
(1)纳税人应根据涉税风险评估的结果,考虑风险管理的成本和效益
(2)纳税人应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和条件从组织机构、职权分配、业务流程、信息沟通和检查监督等多方面建立涉税风险控制点
(3)纳税人应针对重大涉税风险所涉及的管理职责和业务流程
(4)纳税人因内部组织架构、经营模式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受行业惯例和监管的约束而产生的重大涉税风险,可以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5)纳税人涉税风险防控部门应参与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并跟踪和监控相关涉税风险
六、强化税收筹划风险的监管
(一)跟踪和监控相关涉税风险
(二)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涉税风险
思考与技能训练
一、名词解释
税收筹划风险;税收筹划的内部控制
二、简答题
1. 税收筹划风险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2. 税收筹划过程中来自于纳税人内部的风险因素有哪些?
3. 简述税收筹划防控制度的基本内容。
4. 为什么要加强税收筹划的内部控制?
三、综合分析题
某税务局对A公司稽查时,发现该公司2016年利润100万元,却有100万元亏损未弥补,原因是,得到税务机关对连续3年来缴税企业检查的信息,遂采取不弥补亏损多缴税金方式逃避房屋折旧会计上按50年计提,税务处理上按20年计算扣除。2017年,为完成考核业绩将实际发生的600万元费用不列支出,虚增利润120万元,缴纳所得税30万元。检査中查出多列支出300万元,少缴所得税75万元,A公司为免遭处罚,说出来扣除费用事实;经计算,当年多缴税30万元。2018年为发行股票对已发生的1000万元费用不列支出,又将3000万元预收款提前确认收入,虚增利润4000万元,汇算清缴时将来列支的费用申报扣除,缴纳所得税750万元。2019年7月,上市未成,以账务处理错误为由申请多缴退税。
请问,A公司这样操作存在哪些税收风险?税务机关对A公司的做法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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