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企业筹资的税收筹划 课件(共42张PPT)-《税收筹划(第三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第10章-企业筹资的税收筹划 课件(共42张PPT)-《税收筹划(第三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资源简介

(共42张PPT)
税收筹划(第三版)
税收筹划(第三版)
第 章 企业筹资的税收筹划
10
教学要点
1.企业筹资税收筹划的一般原理
2.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税收筹划
3.关联企业商业信用筹资的税收筹划
4.租赁筹资的税收筹划
5.现行制度体系下的筹资筹税
第一节 企业筹资税收筹划的一般原理
一、企业筹资的途径
(1)债权性筹资。这包括银行贷款、债券。包括银行贷款、债券。这部分资金的共同特点:资金的所有权并不属于企业所有。
(2)股权性筹资。这部分资金的共同特点,资金注入企业后,形成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3)结算过程中的资金。本质上是市场主体在商品交易中的结算资金。
(4)企业内部积累。是企业不断壮大最基本的途径。其资金来源于企业的经营业绩,会计上体现为企业的盈余公积等所有者权益。
(5)其他筹资途径。企业的筹资途径日益多样。例如,当企业需要筹集资金采购设备时,可以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
(一)企业的主要筹资途径
第一节 企业筹资税收筹划的一般原理
实现节税与所有者总体收益最大化的双重目标的分析因素
一是筹资结构的变动对企业经营绩效与整体税负的影响;
二是企业应如何合理调整筹资结构,以同时实现节税与所有者总体收益最大化
筹资方式的分类
其他筹资(如租赁)
权益筹资(包括企业自我积累、发行股票)
负债筹资(包括向银行借款、向非金融机构或企业借款、企业内部筹资、发行债券
(二)税收对企业筹资的影响
(一)债权方式筹资具有成本优势
从相关费用抵减所得税的角度考虑,借款和发行债券的相关利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可以使企业筹资成本降低。这种在所得税前扣除债务筹资成本的做法,也同样符合国际惯例。可以说,债权方式筹资具有成本优势。
第一节 企业筹资税收筹划的一般原理
二、不同筹资方式的税收特征
(二)股权筹资有利于分散收益
无论是采取公募还是私募方式,当公司发行股票后,公司股东的数量都是很大的。如果是上市公司,则是成千上万的股东。这不仅是寻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投资规模效益的途径,而且有利于企业利润的平均分摊,以避免利润过分集中而带来较重的税收负担。
第一节 企业筹资税收筹划的一般原理
(三)结算资金操作灵活
由于结算资金所依托的交易行为千差万别,因此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灵活进行安排。例如,可以通过付款时间的长短调节筹资期限,通过交易折扣(或溢价)调节资金使用成本。而在税收上,只要最终的交易价格不过分偏离市场正常交易价格,所有的资金成本,是很难被单独计量的。
(四)内部积累税负不减成本低
企业以自我积累方式的筹资,是企业在很长时间内逐渐完成的。对企业而言,它是企业实力的体现。然而,若单从税收负担的角度而言,这种筹资方式却不尽如人意。因为这种筹资方式只涉及企业自身,即资金的占有和使用融为一体,由这笔投资所带来的利润难以分割或抵消,虽然没有节税效应,但其资金成本也为零。
第一节 企业筹资税收筹划的一般原理
三、筹资主体与筹资成本和税收负担
企业集团
债务方:
A企业
债权方:
B企业
债务资金
支付利息i
税前列支利息i
适用税率t1
产生利息收入i
适用税率t2
当t1> t2时,企业集团产生税收筹划效应
当企业集团内存在多个独立的纳税人时,不同纳税人之间可以通过资金的拆借实现税收筹划
图10-1企业集团中资金拆借的税收筹划
第二节 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税收筹划
一、负债筹资的税收筹划效应
借款利息可以作为一项财务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进而降低企业的资本成本
【案例10-1】
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筹措1 000万元资金用于某高科技产品生产线的建设,相应制订了A、B、C三种筹资方案。假设该公司的资本结构(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的比例)见表10-1,三种方案的借款年利率均为8%,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三种方案扣除利息和所得税前的年利润均为100万元。
第二节 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税收筹划
A方案:全部1 000万元资金都采用权益筹资方式,即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每股计划发行价格为2元,共计500万股。
B方案:采用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相结合的方式,向商业银行借款融资200万元,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400万股,每股计划发行价格仍为2元。
C方案:也采用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相结合的方式,但二者的比例适当调整,向银行借款600万元,向社会发行股票200万股,每股价格仍为2元。
第二节 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税收筹划
A B C
债务资本∶权益资本 0∶100 20∶80 60∶40
权益资本总额(万元) 1 000 800 400
息税前利润(万元) 100 100 100
利息(万元) 0 16 48
税前利润(万元) 100 84 52
所得税税额(25%) 25 21 13
税后利润(万元) 75 63 39
税前投资收益率(%) 10 10.5 13
税后投资收益率(%) 7.5 7.875 9.75
[筹划剖析]三种方案的投资利润率见下表。表10-1三种方案的投资利润率
[筹划结果]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随着负债筹资比例的提高,企业纳税数额呈递减趋势,从A方案的25万元减为B方案的21万元,再减至C方案的13万元。可见,方案C具有最佳的税收筹划效应。
第二节 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税收筹划
二、负债筹资节税效应的影响因素——息税前利润
是指两种筹资方式下,每股净利润相等时的息税前利润点。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息税前利润是多少时,采用哪种筹资方式更有利。
具体计算公式为:
筹资无差别点
第二节 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税收筹划
当项目的预计息税前利润为80万元时,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的每股利润相等;
当项目的预计息税前利润大于80万元时,负债筹资比权益筹资更有利;
当项目的预计息税前利润小于80万元时,则应采用权益筹资方式。
将表10-1中的有关数据代入上式
筹资无差别点=80(万元)
第二节 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税收筹划
三、运用负债融资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利息资本化问题
资本性利息支出,如为建造、购置固定资产(指竣工结算前)或开发、购置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企业开办期间的利息支出等,不得作为费用一次性从应税所得中扣除。
(二)利息扣除标准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包括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二节 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税收筹划
(三)关联方贷款利息问题
(1)财税[2008]121号文件的规定
2008年9月1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明确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的税前列支标准:
第一,不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
第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第三,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同时满足以上三项标准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通知同时明确,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节 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税收筹划
(2)国税函[2009]777号文件的规定
2009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对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进行明确。
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企业向除前述自然人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一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第三节 关联企业商业信用筹资的税收筹划
关联企业在税收筹划中的重要意义
关联企业之间由于有频繁的购销关系,因而有经常性的资金往来业务,会产生经常性的商业信用关系。类似地,集团企业在当前中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同一个集团内部的各子公司或分公司之间,其资金的充裕程度也常常是不同的。这时,在一个集团内部,就可能会出现资金的借贷需求。
可见,企业间的资金融通,因销售商品而发生商业信用是最好的方式。同一集团之内的关联企业,也可以利用商业信用筹集资金,并进行税收筹划。通常的操作是,通过提前或延时付款,实现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融通。
第三节 关联企业商业信用筹资的税收筹划
[案例10-2]某公司A是一家日用品生产企业,B公司是其原料供应商。2021年2月,A公司由于原材料涨价而导致资金紧张,需临时向B公司借款100万元作为临时周转资金借款。双方约定的利率为8%,银行贷款利率为6%,期限为1年(如下图所示)。
A公司
B公司
借款100万元
利息8万元
流转税及其附加=0.528万元
企业所得税=1.988万元
总税负=1.016万元
降低企业所得税=1.5万元
图10-2 A公司向B公司借款100万元产生的纳税义务
第三节 关联企业商业信用筹资的税收筹划
该业务产生的纳税义务如下:
A公司支付利息支出=100×8%=8(万元)
A公司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6(万元)
A公司减少的企业所得税=6×25%=1.5(万元)
B公司利息收入=100×8%=8(万元)
B公司需要缴纳流转税及其附加=8×6%×(1+7%+3%)=0.528(万元)
B公司增加企业所得税=(8-0.048)×25%=1.988(万元)
A、B公司总税负= B公司增加税负-A公司减少税负=(0.528+1.988)-1.5=1.016(万元)
[筹划操作]A可以在购买原材料时与B商议,延迟支付货款,期限为1年,并将总价款提高至108万元。
第三节 关联企业商业信用筹资的税收筹划
[筹划剖析]
按照新方案,A、B公司之间原来的资金借贷关系变为了与产品购销直接相关的商业信用,A可以扣除由此产生的支出,B也不必缴纳流转税(如图10-3所示)。这时,
A公司增加的相当于利息的支出=108-100=8(万元)
A公司减少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8万元
A公司减少的企业所得税额=8×25%=2(万元)
B公司增加的收入(产品销售收入)=8万元
B公司需要缴纳流转税及其附加=0
B公司增加的企业所得税=8×25%=2(万元)
A、B公司总税负= B公司增加税负-A公司减少税负=2-2=0
第三节 关联企业商业信用筹资的税收筹划
A公司
B公司
购买原料,价值100万元
价款=108万元
流转税及其附加=0
增加企业所得税=2万元
降低企业所得税=2万元
总税负=0
图10-3 A、B公司由借贷关系变为商业信用关系产生的纳税义务
[筹划结果]该方案可以使A、B公司作为一个整体总税负为零,比原来降低了1.016万元。
第四节 租赁筹资的税收筹划
经营性租赁
定义:是一种以提供租赁物的短期使用权为特点的租赁形式。通常集团企业最适合利用资产的经营性租赁进行税收筹划。
承租方拥有了新的筹资渠道,既可以避免因长期占压资金所带来的风险,又可通过租金的支付,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经营性租赁筹资的税收筹划往往发生在同一个企业集团内部,尤其是在集团内部各企业独立核算的情况下。
一、经营性租赁中的税收筹划
第四节 租赁筹资的税收筹划
利用经营性租赁实现税收筹划的过程如下图所示
甲企业(低税地区)
应纳税所得额提高
应纳税所得额降低
收入提高
成本提高
乙企业(高税地区)
所得税总额降低
资产出租
支付高额租金
图10-4 利用经营性租赁实现税收筹划
第四节 租赁筹资的税收筹划
企业还可以通过适当的租金的支付方式,实现税负最小化目标。
例如,在签订合同时经双方商议,承租企业可从减轻税负的角度出发,避免资金支付时间过于集中而选择租金平衡支付,使利润在各年度平均分配,减少个业的利润水平,进而减轻税负。
注意:以上通过资产租赁中的价格安排进行税收筹划,仅适用于经营性租赁的情况。而融资租赁,在会计处理上是一种表内筹资方式,要求确认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因而与经营性租赁的税收效果完全不同。
第四节 租赁筹资的税收筹划
二、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比较分析
融资租赁定义:
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认为,融资租赁 是在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 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
第四节 租赁筹资的税收筹划
(一)企业所得税政策比较分析
对于通过筹资企业而言,融资租赁的税收筹划效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融资租赁费用中由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可以在支付时直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租赁费不得扣除),因此其筹资成本较权益资金成本要低;
二是融资租入设备的改良支出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短于5年时间内摊销,而企业自有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则应作为资本性支出,增加相应固定资产的原值,在该项资产的剩余折旧期限(一般会长于五年)内摊销。因此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融资租入设备更能体现节税效应。
第四节 租赁筹资的税收筹划
三是融资租赁设备,虽然租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但可以计提折旧费用并在税前扣除,租赁费高于折旧的差额也可以在税前扣除。如果企业是通过银行贷款或借款来支付的,其利息同样可以在税前列支。
经营性租赁的税收优势则体现在,允许对经营性租赁费在所得税前一次扣除。
如果租赁期限较短且租赁费用较高,优先考虑经营性租赁也可有效降低企业的筹资成本。
第四节 租赁筹资的税收筹划
(二)流转税政策分析
[案例10-3]2021年6月,A公司考虑融资租入一处厂房,而该市的B银行(经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可以提供。B银行购买此厂房的价格为819万元(含增值税),相关费用20万元,借款利息15万元。B银行设定了两种方案,分别如下:
方案一:与A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明确融资租赁价款为1 200万元,租赁期为8年,A公司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50万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该厂房自动转让给A公司,转让价款为10万元(残值)。
方案二:与A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合同,租期8年,租金总额1 020万元,A公司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27.5万元,租赁期满,B银行收回厂房,假定可变现净值为200万元。
1、一般商品的融资租赁流转税分析
第四节 租赁筹资的税收筹划
[筹划结果]B银行采用经营性租赁获得的利润,融资租赁多出26.36(338.38-312.02)万元,应选择经营性租赁的方式
第四节 租赁筹资的税收筹划
2、有形动产的融资租赁流转税分析
“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的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被纳入营改增范围,按13%缴纳增值税。
在2015年12月31日前,对增值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自2013年8月1日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4年1月1日后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该标准的次日起,按照上述规则执行。
第四节 租赁筹资的税收筹划
进项增值税包括以下项目:
⑴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
⑵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
⑶接受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
⑷接受试点纳税人中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运输业务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增值税-进项增值税
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为: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如果适用差额征税)]×3%
思政窗
我国的融资租赁业是伴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改革开放而产生发展起来的。1981年,我国成立了第一家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以及第一家国有租赁公司—中国租赁有限公司,标志着现代租赁业在中国的诞生。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我国在宏观经济领域制定多项应对危机的经济政策,为融资租赁的复兴创造了条件。目前,融资租赁已经在飞机与船舶运输业、中小企业融资、境内外的跨区域产业资本转移等方面得到了比较广泛的应用,其特有的产业金融功能优势也得到普遍的共识。
20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融资租赁最先遇到的是进口关税问题,海关总署出台了《海关总署关税处关于租赁进口设备免税问题的通知》。1993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明确融资租赁纳入“金融保险业”的税目,普通租赁业纳入“服务业”的税目。199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融资租赁业营业税计税业额问题的通知》,明确其营业税实行差额征税,其计税依据为“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2000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发生的租金支出不得扣除,按照税收资本化的要求,通过提取折旧费用的方式分期摊入成本。可见,我国有关融资租赁的各项税收政策,是伴随着相关经济实践而逐步改善的。
融资租赁业是天津自贸区和东疆保税港区的特色和亮点,也是天津金融创新的品牌。2021年该天津海关共监管飞机、飞机发动机、船舶、海工平台等融资租赁标的物179个,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货值648.1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76%、80.64%。利用“保税+租赁”的海关监管模式,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优势,天津海关先后推出关区内联动监管、差异化担保、跨关区异地委托监管、租赁资产交易等一系列海关监管措施,及时解决了租赁飞机实际入区难、租赁标的物通关物流成本高等难题,为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要求:请结合相关资料讨论,在融资租赁方式下,企业应如何统筹税收策略最优化与企业长远发展战略。
第五节 现行制度体系下的筹资筹税技巧
一、债券溢价或折价发行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债券的付息方式有期末一次付息和分期付息两种方式,若选择到期一次付息,则企业不仅可以享受债券利息的抵税收益,而且延迟了利息的支付时间,获得了利息的货币时间价值。
债券溢价发行或折价发行,其溢价或折价摊销都可以计入财务费用,冲减或增加利息费用。
溢价发行
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企业前期承担的利息费用,将大于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而产生的利息费用;而前期的溢价摊销将小于采用直线法的摊销额——因此企业在前期缴纳的所得税比后期少。所以在债券溢价发行时采用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延迟了纳税时间,获得了货币的时间价值,达到了节税的目的。
企业应采用直线法,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以获得延迟纳税的好处。
折价发行
第五节 现行制度体系下的筹资筹税
二、集团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税收筹划
企业集团由于信誉更有保障、资金需求量更大等各种原因,更容易在市场中取得低成本的资金,直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进而实现更好的经营业绩。
从税收角度讲,企业集团可以将统一取得的贷款作为转让定价的手段。当以企业集团的名义从外部获得资金后,资金的成本就已经确定。但是集团内各企业的盈利水平通常是不同的,集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即不偏离市场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下)调整下属企业的资金成本,进而实现总税负最小化。
企业集团优势
第五节 现行制度体系下的筹资筹税
【案例10-4】某企业母公司下有A、B两家子公司。A公司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B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由于经营的需要,A、B公司分别从金融机构贷款4 000万元,利息率分别为6%和8%。由于利息费用在税前扣除,两家企业的所得税分别有所减少。
A企业利息费用=4 000×6%=240(万元)
A企业所得税降低=240×25%=60(万元)
B企业利息费用=4 000×8%=320(万元)
B企业所得税降低=320×15%=48(万元)
利息支出总额=240+320=560(万元)
企业所得税降低总额=60+48=108(万元)
筹资活动净支出=560-108=452(万元)
【筹划剖析】如果由母公司统一对外筹资,再将资金分配给子公司,还可以在市场利率范围内,进行一定幅度的转让定价。
第五节 现行制度体系下的筹资筹税
【筹划操作】假设企业集团可以按照7%的年利率从金融企业筹集资金,再将资金按统一的7%的利率水平,贷款给子公司。这时:
A企业利息费用=4 000×7%=280(万元)
A企业所得税降低=280×25%=70(万元)
B企业利息费用=4 000×7%=280(万元)
B企业所得税降低=280×15%=42(万元)
母公司利息费用=8 000×6%=560(万元)
母公司利息收入= A企业利息费用+ B企业利息费用=280+280(万元)=560(万元)
【筹划结果】与筹划前相比,企业的筹资活动,利息支出总额不变,仍为560万元。但所得税支出有所降低。
A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变化=60-70=-10(万元)
B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变化=48-42=6(万元)
企业集团所得税费用变化总额=-10+6=-4(万元)
可见,筹划后,企业集团的所得税总额降低了4万元。
【特别提示1】本例中仅分析了由于所得税税率差异导致的所得税费用降低。实际上,通过由集团公司统一对外筹资,还可能直接降低筹资活动的利息支出。
【特别提示2】本例中没有考虑相关的流转税支出。如果加入流转税因素,无论是筹划之前的筹资方案,还是筹划之后的筹资方案,相关成本都会有所增加。
第五节 现行制度体系下的筹资筹税
***本章小结***
1.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主要筹资渠道主要包括债权性资金、股权性资金、结算过程中的资金、企业内部积累资金、以及融资租赁等。与之相应,企业筹资管理的税收筹划,也是整个税收筹划方法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2.在分析企业筹资的税收筹划时,要考察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筹资结构的变动对企业经营绩效与整体税负的影响;二是企业应如何合理调整筹资结构,以同时实现节税与所有者总体收益最大化的双重目标。
3.不同筹资方式具有不同的税收特征:债权筹资方式的相关利息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可以使企业筹资成本降低。股权筹资方式的股东数量众多,容易寻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投资规模效益的途径,而且有利于企业利润的平均分摊,以避免利润过分集中而带来较重的税收负担。结算资金操作相对更加灵活,且只要最终的交易价格不过分偏离市场正常交易价格,所有的资金成本,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得到扣除。内部积累方式的成本最低,但税负无法进行转嫁。
***本章小结***
4.以企业集团为主体进行筹资,比单个企业具有更多的优势。例如,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通过资金流转,平衡不同企业的利润水平。
5.企业运用负债融资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注意几个问题:一是需要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不得作为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二是利息费用的扣除,不能超过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外,同时还应特别注意我国对关联方贷款利息扣除的具体规定,以及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规定。
6.同一集团之内的关联企业,可通过提前或延迟付款,实现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融通,并降低相关的税收成本。
7.经营性租赁筹资的税收筹划往往发生在同一个企业集团内部,尤其是在集团内部各企业独立核算的情况下。如果集团内部的各企业适用不同的所得税税率,这一租赁过程实际上是通过转让定价,实现企业集团的税负最小化。另外,在经营性租赁中,通过收取适当的租金的支付方式,也可以适当降低企业税负。
***本章小结***
8.融资租赁中的税收筹划效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融资租赁费用中由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可以在支付时直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二是融资租入设备的改良支出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其摊销周期短于折旧摊销;三是融资租赁设备可以计提折旧费用并在税前扣除,租赁费高于折旧的差额也可以在税前扣除。如果企业是通过银行贷款或借款来支付的,其利息同样可以在税前列支。
9.债券溢价或折价发行时,溢价或折价的摊销方式也会影响企业的所得税负担。一般情况下,债券溢价发行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折价发行采用直线法摊销,可以推迟企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使企业获得一定的货币时间价值。
10.当企业集团内存在多个独立的纳税人,且纳税人适用不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时,不同纳税人之间有机会通过资金拆借实现税收筹划,并提高企业集团的整体利益。
感谢聆听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