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税收信用理论 课件(共38张PPT)-《税收学》同步教学(高教版·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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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税收信用理论
第一节 税收信用理论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法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第三节 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构建
第四节 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税收信用
体系建设
第一节 税收信用理论的基本内容
税收契约、税收信用与纳税信用
影响税收信用的相关理论
一、税收契约、税收信用与纳税信用
契约:信用在人类发展历史上的最初表现是契约。契约,最初是指双方或多方共同协议订立的有关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
税收契约:从契约的角度看,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订立的一种契约。通过政府的征税行为,纳税人能够获得对于生存至关重要的公共服务,而国家则通过纳税人缴纳的税收,得到了资金来维持公共服务的提供。此种关系中需要契约精神和法律约束力,如果国家的课税是随意的、专断的、未经过居民统一的,即构成违法。
税收信用的概念:税收信用是指建立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以征纳双方相互之间信任程度为标的,以涉税各方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意愿为出发点,由规矩、诚实、合作的征纳行为组成的一种税收道德规范。税收机制的完善,既要有外在的税收法律体系的约束,也要在税收征纳行为中讲求信用这一道德基础。税收信用是对税收法治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税收信用的构成:税收信用分为政府涉税信用和纳税信用。政府涉税信用又根据征税和用税主体的不同分为征税信用和用税信用,三方依法依规履行各自的义务,规范自身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信用体系的稳定。

税收信用
政府
涉税信用
纳税信用
征税信用
用税信用
图1.1税收的分类
纳税信用:纳税信用是税收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获得普遍认可。纳税信用代表了纳税人是否遵守法律规范,是否能够在享受公共服务的同时付出税收的代价。纳税信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纳税人的道德品质,并为其未来信贷行为给出参考。
二、影响纳税信用的相关理论
税收遵从理论:
税收遵从理论根据前文的分类可以分成三种角度:纳税遵从、征税遵从、用税遵从,三者之间联系紧密、环环相扣。税收遵从的影响因素主要有税负、国家政策、惩罚力度、奖励机制、心理等多方面的影响。
税收遵从与税收信用之间存在一定联系,社会信用体系的逐渐完善能够促进遵从意识的提高,推动税款征收的执行,纳税遵从度以及纳税意识的普遍提高,形成的诚信纳税的环境以及纳税评级提高带来的影响和激励进一步推动个人纳税信用水平的提升。
二、影响纳税信用的相关理论
税收心理学:
税收心理学就是研究与税收活动有关人员的心理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目的是研究和掌握税收活动中人的心理规律,促进税收事业的发展。税收心理学是通过研究税收活动相关人员在面对税收事项时的心理活动和规律,基于研究结果在税收活动的关键节点和风险点进行监测和控制,能够有效地在实务中避免税款流失风险,并为税制的顶层设计提供参考。
二、影响纳税信用的相关理论
信息不对称:
税收领域的信息不对称是指征纳税双方由于掌握的信息不同而产生的扭曲现象,主要原因是缺乏税收信用体系的建设。一方面与征纳税相关的信息很大程度上来自纳税人的自行申报,这就导致征税结果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纳税人的遵从程度,存在相当大的不可靠性,易导致税款流失;另一方面纳税人作为纳税主体,对于纳税相关的法律以及规章制度不甚了解,对于未按期按量缴清税款的处罚制度不了解,导致了部分表面上不遵从的行为。
第二节 法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基于市场化的美国税收信用体系
基于政府的英国税收信用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纳税信用体系的构建
一、基于市场化的美国税收信用体系
美国是世界上税收信用建设最完善的国家之一,建立了公共信用服务平台,以商业化信用管理公司为主体,利用市场机制自动运行,建立完善的税收信用法律体系,并根据美国惯有的分权制衡原则,通过政府和权力组织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税收信用体系正常运转。
一、基于市场化的美国税收信用体系
实施征、用、纳三维度信用管理
纳税信用方面,美国的《国内收入法典》对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权利以及偷逃税的惩罚规定做出详细规定,纳税人一旦被认定有偷逃税行为,则会面临高额的罚款和刑事责任。
一、基于市场化的美国税收信用体系
实施征、用、纳三维度信用管理
征税信用通过《纳税人权利法案》来加以规范,法案对纳税人的权利加以详尽规定,纳税人拥有税收知情权、隐私信息保护权等,可以拒绝缴纳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税款,并有权力对不当的征税行为提起诉讼。
用税信用角度主要通过美国宪法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发挥效力,公开税款的去向,每年向公众公布预算数据,纳税人可以对政府起到监督作用。
一、基于市场化的美国税收信用体系
建立完整的信用评估体系
信用数据共享程度高。早期即通过将税务登记代码和社会保障号统一的方法,将纳税人信息全面进行搜集,从而避免了税源流失。
评估方法的合理性。美国的信用评估体系是国内收入局自行设计的一套程序,系统可以对纳税人的等级进行模式化的评定。
信用透明程度高。美国会将纳税评估的结果定期向全社会公布,纳税人的不良记录均逐一公开,产生一定威慑效力,也增强了纳税人责任感和信任感。
一、基于市场化的美国税收信用体系
建成以分权制衡为核心的监管体系
根据分权制衡的原则,监管体系的设置必不可少,税务稽查机关通过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和联动,大范围的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稽查。纳税人一旦有失信行为发生,被稽查部门发现的概率非常高。
二、基于政府的英国税收信用体系
公共服务模式被很多欧洲大陆国家采用,是欧洲税收信用建设的主要管理模式。这种制度的主导者是政府部门以及中央银行,通过二者建立一个公共的、非营利性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并立法强制要求拥有信用信息的机构或个人向信用管理机构提供信用数据并对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基于政府的英国税收信用体系
重视税收宣传
英国政府重视税收宣传,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公益广告也随处可见。深入持久的纳税宣传使英国公民不知不觉中将纳税作为一项天经地义的事情。
增强政府部门的诚信征税意识和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
税务官员的优质服务也增强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先进的纳税服务系统、完善的金融体系及严格的法律约束为英国纳税人的纳税信用提供了最有力的保证。
二、基于政府的英国税收信用体系
努力实现对税源的源泉控制
英国的税务管理系统尽量掌握所有受雇人员的每一笔收入所得,使偷税、漏税几乎成为不可能。另外,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消费基本上很少使用现金,大多使用信用卡、支票或银行转账支付,企业如果提取大量现金需要说明用途并提供相应证据,否则,就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或调查。
建立信息通报机制
对纳税中有欺诈、瞒骗行为和欠税行为的人,可通过社会信用体系降低其信用度,许多精通税法的律师、会计师等发起了“税收志愿者在行动”,帮助低收入人群主动进行纳税辅导;揭露税务部门的“官僚作风”,迫使税务部门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纳税信用体系 的构建
(一)建设严格执行的征税信用体系
1.推进法治化进程。同时,还应同步推进与之相适应的征管法的改进和完善,以及配套的信用立法体系,树立诚信立法的标杆。另外,税收政策近年来更新速度不断加快,对于旧的、已经不再具有效力的法规条例应当及时废除,以免产生误导。
2.进一步进行税制顶层设计。立法机关应联合国内税收专家以及前沿信息,研讨填补税法漏洞根据国内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国际税法设置进行税制设计,保障民生稳定,使政府有充足的财政收入,规范预算管理。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纳税信用体系 的构建
3.促进税收征管行之有效。征管法制定者应深入地方税务机关进行调研,有助于得出税收征管过程中的风险环节,针对风险逐一进行法制设计进行击破,可促进税收征管行之有效。同时也应加强监管,税收征管应当保证双方的行为规范以及征税公平,建立好对于税务机关的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税收风险点的严格监控,使税务机关严格按照税制设计的目标执行。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纳税信用体系 的构建
(二)纳税信用建设
1.营造税收信用环境。建立起规范的税收信用机制,使信用成为一种惩罚工具或是奖励,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信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税务机关可利用互联网平台。在办税大厅设置智能机器人进行讲解和推广,鼓励税收信用理论进校园活动等途径,营造全社会守信纳税的良好环境。
2.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在税收宣传中,应向纳税人灌输“等价交换”的税收理念。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纳税信用体系 的构建
3.建立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信息采集制度,着重解决内部税务信息的整合问题和外部信息的采集问题,建立涉税信息的分类管理和多种形态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形成与工商、银行、公安、海关等部门相关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互换机制;加快推进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计算机自动化,增强评定程序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推动企业纳税信用评定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联合激励惩戒机制,使诚信纳税人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和待遇,也真正使失信者做到寸步难行。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纳税信用体系 的构建
(三)我国纳税信用评级制度
1.简介:纳税信用评级是根据纳税人信用等级对其进行有区别的服务与管理,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义务履行情况,按照一定的标准为其评定相应的等级。评定标准包括纳税人的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近100项指标,等级划分由高到低分为A、B、M、C、D五级,纳税信用评级越靠前,企业享受的便利就越多。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纳税信用体系 的构建
2.纳税信用评级制度的发展现状。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发布的全国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显示,2020年企业整体信用状况持续向好。具体来看,A级企业无论是数量还是增长速度上都有明显提升,B级和M级作为当前纳税信用评级中占比最大的两个等级,其整体状况也在逐渐好转,纳税信用等级内部结构正在由M级向B级过渡,整体状况持续向好。C级和D级企业数量连续2年保持下降,可见纳税信用管理成效显著,企业也更加自觉地规范自身税收活动,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第三节 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构建
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框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的构建
一、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框架
(一)数据采集
对自然人纳税信用信息的收集和记录要充分依托“金三”税收管理系统、全国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本地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纳税人申报采集和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渠道,采集纳税人相关信息。
一、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框架
(二)信用评价
评价方式可以考虑两种形式:一是按“人”建立自然人纳税信用档案,重点记录纳税人不同时期涉税违规违法情况。二是采用信用积分形式,动态反映自然人诚信状况。可考虑从身份信息采集状况、办税记录状况、涉税违规违法情况、关联信用信息情况四个维度设置评价指标和计分标准,据此计算得出自然人的纳税信用积分。
一、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框架
(三)动态调整
对自然人的纳税信用结果实行动态调整:一是根据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值的变化情况,按一定周期进行日常更新;二是税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主动发现评价指标值有差错的,确认后及时调整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三是自然人主动提出异议复核申请的,在规定期限内核实后及时更正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向自然人进行反馈。
一、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框架
(四)查询发布
依法有序公开自然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税务部门主动公开严重失信自然人纳税信用信息,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五)结果应用
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结果的自然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是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发挥作用的核心所在。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的构建
(一)健全纳税信用法律法规体系
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的建立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为政策依据,才能保障信用体系真正发挥惩戒作用,引发社会关注和个人自律。
(二)推进纳税信用基础数据和信息系统建设
一要清理基础数据,增补自然人纳税信用评价所需数据字段。二要建立纳税信用评价系统,实现评价指标的导入和评价结果的计算、输出和更新。三要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提高采集阶段数据的完整。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的构建
(三)建立科学公平的评价模型
以征管法等法律规定为基础,科学合理地设计评价指标和计分标准。
(四)完善信用结果联动奖惩机制
扩大税务领域自身运用,对守信者给予“容缺受理”“事先裁定”“优先预约”等优先服务; 对失信者则加大税务稽查和风险管控力度。
(五)积极发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积极发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借鉴信用服务机构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技术标准和数据处理方式,为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汲取成功经验。
第四节 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各国大数据技术在税收信用体系中的应用
大数据背景下的我国税收信用数据库的构建
一、各国大数据技术在税收信用体系中的应用
(一)大数据技术在美国联邦税务局的应用
美国的税收信用数据建立在美国完善的数据共享、开放等相关法律之上,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联邦税务局拥有一支专业的税收数据处理队伍,对申报数据和其他部门的共享数据通过建立回归模型等方法查找税收风险。
(二)大数据技术在英国皇家税务与海关总署的应用
自2011年4月起,所有于2010年3月后结束的会计期间的公司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都必须通过在线方式报送给英国皇家税务与海关总署。其次,英国皇家税务与海关总署还使用高端软件程序Connect来识别和显示风险,储着8亿多个记录,极大提高了选案成功率和单个案件产出率。
一、各国大数据技术在税收信用体系中的应用
(三)大数据技术在澳大利亚国家税务局的应用
澳大利亚国家税务局(ATO)的税源监控平台与银行、保险、海关等部门可自动进行信息交换、实现交叉稽核,并自动使用风险过滤器对所有大企业进行一年两次的筛选。
二、大数据背景下的我国税收信用数据库的构建
(一)税收信用数据库与税收征管数据库的区别
(1)目的不同。税收征管数据库主要是为了满足纳税人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需要,是生产型数据库;而税收信用数据库则是为了满足税收大数据分析需要。 (2)结构不同。税收信用数据库的结构要适应大数据分析的需要,对生产型数据进行加工后导入税收信用数据库中,而不是原封不动的拷贝。(3)内容不同。税收征管数据库中存储的主要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信息,而税收信用数据库中则更加全面,包含更多的涉税数据。
二、大数据背景下的我国税收信用数据库的构建
(二)税收数据库中的涉税信息
1.税务机关在征收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涉税信息
一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税款所产生的关于纳税人的信息。二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日常检查、评估和稽查所产生的涉税信息。三是税务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所产生的税收管理等过程信息。
2.其他政府部门所掌握的涉税信息
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还要和工商、银行、国土、司法等政府机关部门进行交互并产生相关信息,这些信息中的一部分信息对于税收征管和信用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大数据背景下的我国税收信用数据库的构建
3.纳税人自身的涉税信息。
纳税人还拥有在其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原材料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信息,这些信息真实的反映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
4.互联网平台上的涉税信息。
随着互联网电商的快速发展,很多纳税人都通过电商平台进行销售或者和电商签订相关协议,在此过程中产生的销售、收入等信息是非常重要的涉税信息。互联网上还存在一些有关纳税人的公开信息,也是重要的涉税信息,如上市公司的公告、招标中标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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