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所得税理论与政策 课件(共65张PPT)《税收学》同步教学(高教版·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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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所得税理论与政策 课件(共65张PPT)《税收学》同步教学(高教版·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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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所得税理论与政策
第一节 所得税理论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
第一节 所得税理论
所得税的概念
所得税的经济意义
所得税的特点
一、所得税的概念
定义:所得税是指以本国居民或非居民获得的收入扣除相应的成本费用或个人宽免额的余额,即纯收入或净收入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所得税与社会保险税目前成为大多数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一般来说,经济越发达的国家与地区,其所得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越大。国际上对所得税的征收存在很大差别,有许多国家对所得税统一立法,不区分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也有的国家将资本利得单独分出,征收资本利得税。
二、所得税的经济意义
(一) 所得税与税收效率
所得税对扣除了必要成本费用的收入征税,在理论上不会影响企业的生产和个人的生活。
所得税如果实行累进税率,税收收入会随国民收入的变化而变化。当经济增长过快时,需求旺盛,国民收入增加,所得税收入也会随之增加,累进税率此时会使税收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国民收入,从而可以抑制国民收入的增长,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过热;相反,如果经济衰退,需求不足,所得税会自动降税,保持总供给和总需求的稳定。所得税具有自动稳定效应,通过对税率和扣除项目的合理调整,可以更好地发挥所得税对宏观经济稳定和产业结构优化的作用。
二、所得税的经济意义
(一) 所得税与税收效率
所得税的普遍征收需要有发达的市场经济、诚信度较高的社会环境以及较为先进的税收征管水平。即使是在一些发达国家,层级较多的累进税制也会对纳税人的行为,如消费、储蓄和投资,劳动和闲暇等,产生非中性的影响,从而产生额外负担,降低税收效率。
二、所得税的经济意义
(二) 所得税与税收公平
横向公平
税基越广泛越能真实全面地反映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突出横向公平。
纵向公平
累进税率能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在纵向公平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所得税的经济意义
(二) 所得税与税收公平
所得税实现的税收公平也只是相对的。
对于不同来源的所得,税收公平原则要求我们对不同来源的所得区别对待;
对不同形式的所得,税收公平原则又要求我们对它们一并征税。
这就对我们的税制设计和实际征管工作提出很高要求,目前我国征管水平还难以实现。因此需要我们在税制中补充消费税或财产税,共同促进税收的公平。
二、所得税的经济意义
(三) 所得税与财政收入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在社会经济发展达到一定程度,所得税可以较为稳定持续地筹集财政收入。
因为所得税的源泉是社会的净财富,只要具备普遍征收所得税的客观经济条件,生产经营活动就不会停止,社会净财富不断增加,所得税的源泉也就源源不断。
而且所得税可以通过调整税率等方法来调节聚财能力,弹性较大。
二、所得税的经济意义
(四) 所得税与经济增长
所得税对劳动供给的影响
我们将劳动和闲暇看作是互补商品。对劳动者的劳动所得课税可能产生两种效应:
一是税收减少了单位劳动的净收入,劳动者会倾向于增加工作时间,使得收入维持在原先的水平,即收入效应;
二是税收使得单位时间的收入降低,同时也降低了闲暇替代劳动的成本,劳动者倾向于增加对闲暇的需求,即替代效应。
二、所得税的经济意义
(四) 所得税与经济增长
所得税对劳动供给的影响
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劳动力的供给是要大于需求的,就业和生存是优先级更高的需求,因此,纳税人会选择努力工作或者是承担税收带来的收入下降。
对于那些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的职业来说,劳动者可以要求一定的税后工资,劳动所得的税负则有可能转嫁给雇主。
二、所得税的经济意义
(四) 所得税与经济增长
所得税对消费和储蓄的影响
对于个人当期收入全部用于消费的情况,所得税暂时未产生影响;
对于个人收入大于当期消费,从而存在储蓄的情况,对储蓄利息收入课税,则会产生如下两种效应:一是上述税收降低了人们未来利息收益,个人为使未来消费不降低,倾向于增加储蓄,即收入效应。二是税收使得当期消费的机会成本变小,人们更愿意选择当期消费,减少储蓄,即替代效应。
二、所得税的经济意义
(四) 所得税与经济增长
所得税对消费和储蓄的影响
对于消费大于收入的超前消费的情况,由于借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对选择了超前消费的人们来说,这一政策会进一步增加当期消费,即仅存在替代效应。
上述分析在现实情况中显然存在一些局限性,因此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具体分析。
二、所得税的经济意义
(四) 所得税与经济增长
所得税对投资的影响
我们同样可以用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来分析所得税对投资的影响。投资盈利时,税收会减少投资收益,人们倾向于投资高风险资产增加投资收益,这是收入效应;而替代效应则是税收使得相同风险的投资收益减少,提高了风险的机会成本,人们倾向于投资低风险资产。在投资亏损时,损失税前扣除实际上会降低损失的程度,人们倾向于投资高风险资产。此时,政府部门降低了投资者的损失,实际成为投资者的“隐匿合伙人”。
三、所得税的特点
(一)税收负担的直接性
所得税一般由企业或个人履行纳税义务,同时负担最终税负,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税收负担不易转嫁,因此所得税存在税负的直接性。
相比于流转税,所得税税负转移难度较大,且转移形式较为隐蔽,所以所得税税收负担相对更具直接性。
三、所得税的特点
(二)税率的累进性
所得税税率一般采用累进税率或比例税率的形式。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因此累进税率主要针对个人所得税,我们可以通过累进税率发挥税收量能负担功能,促进纵向公平。
三、所得税的特点
(三)税基的广泛性
所得税对纳税人应税所得征税,税基十分广泛。
首先是所得来源渠道广,有个人的积极和消极所得,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还有资本利得等。
此外,应税所得的数额和国民收入相联系,在数量上也十分可观。
最后,所得税需由纳税人进行申报,实现源泉征收,较为公开和透明,能够有效组织相关收入。
三、所得税的特点
(四)征收管理的复杂性
所得税是对企业与个人征税,纳税人数量庞杂,且分布非常分散,较难进行统一管理。
个人所得税还设有各项扣除标准,计算上的复杂性增加了纳税人申报和税务机关征管的成本。
实现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还需要提升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提升税务机关的征管水平。
三、所得税的特点
(五)税收收入的弹性
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企业和个人的各项应税所得,这部分所得随着经济发展的变化和国民收入水平的变化而变化。
因此,所得税能较好地适应经济发展周期,随经济繁荣或衰退不断调节经济形势,发挥“自动稳定器”的作用。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理论依据
企业所得税的分类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一、企业所得税的理论依据
(一)法人实在说
法人实在说认为,在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同时,还要征收法人所得税。公司在依法成立后就具有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利益,因此公司与自然人一样被国家保护,那么公司就应当负有纳税义务。
(二)法人虚拟说
法人虚拟说认为,企业所得税不应该与个人所得税共存。公司实际上只是股东的集合,并没有独立人格。如果在个人所得税的基础上再加征企业所得税,就会造成对股息的经济性重复征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分类
根据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重叠程度以及对重复征税处理方法的不同,将企业所得税分为以下几类:
(一)古典制(classical system)
在古典制下,企业或法人的利润不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企业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后,股东的这部分收入在个人层面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优点:税制简单、对跨国经济行为的扭曲较少
缺点:双重征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分类
(二)归属制(imputation system)
又称归集抵免制。归属制的含义是公司或企业支付的所得税税款全部或部分归属到股东所取得的股息中,将其看作是股东个人所得税的源泉预扣。
在股东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时,将全部或部分所得税款与股东应纳税所得额相加,算出总的个人所得税后,可以从税额中再扣减增加的所得税款。
二、企业所得税的分类
(三)分率制(split-rate system)
分率制是指对公司或企业分配的利润和保留的利润按照不同的税率征税,分配的利润税率较低。
如果税率之间差距较小,则分率制实际上和古典制相近。
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需要就其全球应税所得向中国纳税,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判定标准:
注册登记地标准;
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选举权控制标准;
我国采用注册登记地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双重标准来判定企业的居民身份。
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仅需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类型 征税范围
居民企业 来源于中国进内、境外所得
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①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②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表11-1 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具体判定和征税范围
四、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我国应税的所得或收入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销售货物所得。
2、提供劳务所得。
3、转让财产所得。
4、利息收入。
5、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所得。
6、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接受捐赠收入。
8、其他所得。非上述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包括债务重组收益,汇兑收益,各种补贴收入等。
四、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生产经营的纯收入为课税对象,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基就是企业各种经营所得或非经营所得扣除必要的成本费用后的余额。
在实务中,先依照会计准则,确定企业的会计利润,然后根据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的差异,在会计利润上进行调整得到应纳税所得额。
税会差异
一是暂时性差异,一般是由于收入或费用的确认时间和确认方法的不同产生的差异。
二是永久性差异,一般是由于税法规定的应税收入项目或税前扣除项目与会计准则的收入或费用项目不同而导致的。
五、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各国企业所得税税率设计体系出以下特点:以比例税率为主,累进税率为辅;以统一税率为主,差别税率为辅。
在比例税率的实施过程中,各国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
1、企业规模大小。例如我国就针对小微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
2、居民身份与否。对非居民企业和居民企业适用不同税率。
3、利润分配与否。对分配给股东的利润适用较低的税率。
4、行业情况。针对不同行业适用不同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实际上,适用统一比例税率的企业覆盖范围较广,分类税率在许多国家只是起一个辅助作用,目的是形成对不同类型企业的不同政策导向。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基本税率25%,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适用20%的低税率(实际减按10%税率征税),特别地区也有15%的优惠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纳税人 具体情况 征税对象 税率
居民企业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境内、境外所得 25%
依照外国(境外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境外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 境内所得 20%减按10%
与其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所得 依照外国(境外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也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境内所得 表11-2 我国所得税税率的具体适用情况
六、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指在法定的纳税义务上,通过一定的方式免除或减少纳税义务的做法。
税收优惠可以分为税额式减免,税基式减免和税率式减免。其中税额式和税率式减免能直接减少企业应纳所得税额,所以又被称为直接式税收优惠;而税基式减免的减免数额还需经过税率的调整,才能得到最终所得税的减免额,因此被称为间接式税收优惠。
六、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以下是几种不同类型的税收优惠:
(一)减免税
减免税是直接对纳税人应纳税额进行减免。
减免税直接作用于应纳税额,减税效果强,见效快,短期能迅速发挥导向作用。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远洋捕捞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二)投资抵免
投资抵免是指,纳税人对特定项目进行投资,投资额的按照一定的抵免率,可以抵减应纳税额。
投资抵免可以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技术进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从而实现刺激经济增长的长期目标。
(三)费用加计扣除
费用加计扣除是指针对某些费用扣除项目,纳税人在享受法定扣除标准的基础上,还可以增加一定比例的扣除额。例如,我国对符合税法规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以加计75%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六、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四)亏损结转
亏损结转是指企业某一年度的亏损可以用其他年度(包括以前和以后年度)的利润进行弥补。
亏损弥补可以使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税负更加均衡且总体下降,可结转年限越长,企业享受的优惠力度越大。各国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亏损结转年限。
(五)加速折旧
加速折旧是指在税法规定下,允许企业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使得相关资产的折旧能够提前。
实际上可以使企业能够延迟纳税,鼓励企业用提前占用的资金进行生产或投资。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与征收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一)个人所得税的三类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一般是自然人。
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获得的经营性所得也要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关于跨境所得问题,一般通过判定纳税人是否有居民身份,即行使居民管辖权;或者依据所得的来源地,即行使地域管辖权,来确定税收的归属。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居民身份的判定
住所标准。
强调固定的或永久性的居住地,不强调实际居住。指的是自然人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A国境内习惯性居住,那么该自然人就是A国的税收居民,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应就其全球所得向A国政府纳税。
居所标准。
强调连续居住较长时间的临时性居住,而不强调习惯或永久性居住。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居民身份的判定
停留时间标准。
如果某自然人在A国没有住所或居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A国停留时间达一定标准,那该自然人就是A国的税收居民。
关于停留时间标准,国际上大多采用半年期(183天)标准。
二、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会影响到税收收入的取得以及税收原则的应用,反过来,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征管能力等也会影响到个人所得税制度中课税对象的设计。
(一)周期说或源泉说
该学说认为对个人所得征税重点应该放在具有周期性、反复性的所得上,因为这些税源相对充足,而偶然所得不应纳入征税范围。具体的征税对象应包括自然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利息所得等经常性存在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
(二)净值说或纯资产增加说
该学说由德国学者G. V. Schanz提出,认为应税所得等于纳税人的经济力量在两个时间点之间净增长的货币价值。不仅包括反复出现的所得,还应包括偶然的所得。该学说更加注重个人所得税对公平的体现,但实际征管可能较为复杂。
(三)净值加消费说
该学说由美国学者R. M. Haig和H. C. Simons在净值说的基础上形成的。他们认为所得是个人财富的增加总量,凡是个人享受满足的东西均应包括在征税范围内。这一学说更加注重公平,但相应的,征管难度也大大增加,在现实中可行性较低。
二、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
(四)交易说
该学说认为所得应与交易相关,应税所得就是某一时期内因交易产生或实现的收入减去相应的成本费用。这一学说的征税范围仅限于交易所得,未考虑到资本所得,不能反映纳税人的真实水平。
世界各个国家在具体实践中表现出了不同的倾向性:发达国家正逐步向净值说靠拢,但离净值加消费说还有一定的距离;而发展中国家则大多数采用周期说,征管上相对简便。
二、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有11项,分别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2019年1月1日实行的新个人所得税法提出了综合所得的概念,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项归为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并按年计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按扣除额度分可以分为标准扣除,据实扣除和限额扣除。
标准扣除是每个纳税人遵循同样标准,不同纳税主体之间没有差别;
据实扣除主要适用于成本费用类,如经营所得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
限额扣除则是依据税法规定一个限额,限额内据实扣除,超出限额则按限额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
按扣除的性质不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可分为成本费用扣除和生计费用扣除。
(一)生计费用扣除
生计费用扣除强调赡养纳税人和其家庭所需的最低生活标准,这一部分扣除可以保障纳税人的生存和简单再生产。
生计费用扣除为了维持公平,一般会依据纳税人自身情况,家庭结构,婚姻状况,子女情况和其他被赡养人口等因素来设计。
三、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
(二)成本费用扣除
成本费用扣除是指为获得应税所得而付出的必要成本可以税前扣除,与纯收益相对应。
成本费用扣除是指经营所得和资本利得的成本费用可以税前扣除,而现实生活中还会存在个人为取得应税收入而发生的支出,如交通差旅费,医疗费用,个人培训费,基本保险费,住房支出等。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含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
四、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制度主要是税率形式的选择,目前世界各国主要采用两种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比例税率相对更加高效,累进税率相对更具公平,且能发挥自动稳定器作用。
累进税率在设置过程中要考虑以下几点:
起始边际税率与免征额
免征额或是低边际税率对低收入群体意义就比较大。
四、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最高边际税率
最高边际税率制定的比较高,则有助于限制高收入人群财富,防止贫富差距拉大。
一般经济较为发达国家,最高边际税率设定的比较高。
税率级距
税率级距在一定程度上能体现税收负担的累进程度。这需要我们结合级距的跨度和税率水平,还有各项扣除,进行国家之间的横向比较才有意义。特别是各项扣除,纳税人适用的税率越高,同等额度的扣除带来的税收优惠越大。
四、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对劳动所得采取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对经营所得采取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其余所得采用比例税率。
收入类别 税率形式 税率
1.综合所得 小于36000元(含本数)的部分 超额累进税率 3%
高于36000元且小于144000(含本数)的部分 10%
高于144000元且小于300000(含本数)的部分 20%
高于300000元且小于420000(含本数)的部分 25%
高于420000元且小于660000(含本数)的部分 30%
高于660000元且小于960000(含本数)的部分 35%
高于960000元的部分 45%
表11-3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四、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收入类别 税率形式 税率
2.经营所得 小于30000元(含本数)的部分 超额累进税率 5%
高于30000元且小于90000(含本数)的部分 10%
高于90000元且小于300000(含本数)的部分 20%
高于300000元且小于500000(含本数)的部分 30%
高于500000元的部分 35%
续表
四、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收入类别 税率形式 税率
3.股息、红利、利息所得 比例税率 20%
4.财产租赁所得 5.财产转让所得 6.偶然所得 续表
五、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大多数国家都会实行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一般说来,世界各国较多采用以下形式的税收优惠:
(一)勤劳所得抵免
对于拥有勤劳所得的个人或家庭,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抵免。
负所得税是弗里德曼提出的针对低收入者以税收代替现行补贴的一种方案,是指低收入者收入如果与维持一定生活水平所需要的收入之间存在差额,那么政府可以采用税收形式,给予低收入者相应的补助。
五、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二)个人养老保险
个人养老保险多采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模式,即个人每年将一定的金额存入国家规定的账户,由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管理,等到个人达到退休年龄可以从账户中领取退休金。针对这部分所得,一般会采取递延纳税或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五、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三)住房相关优惠
有些国家针对住房贷款利息或租房支出设立了一定的扣除标准,如我国在2019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中,允许满足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和租金支出在限额内扣除。
六、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与征收
(一)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制度
个人申报——以个人为单位
优点在于对婚姻行为并无干扰影响,缺点在于公平效应减弱,即同样收入的单身个人和赡养较多人口的个人税收负担相同。
家庭申报——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共同申报)
优点在于考虑了整个家庭的收支情况,有利于税负的公平合理,但是也会对婚姻行为产生干扰。
六、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与征收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制度
个人所得税有三种征收方式:
分类所得税
分类所得税是将纳税人的应税所得分为不同类别,对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课税。这一制度的优点是征管便利,但不能反映纳税人真实水平,特别是当考虑到扣除项目的设置时,有多项所得来源的纳税人享受到的扣除要多于单一所得来源的纳税人。
六、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与征收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制度
综合所得税
综合所得税是对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综合征税,能够较为充分的考虑纳税人实际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体现公平原则,但对于征管能力要求较高,也需要纳税人有较好的综合素质与纳税意识。
混合所得税
混合所得税是指对纳税人的各类所得先按分类所得税进行课征,并进行费用扣除,然后将全部或部分所得进行加总和个人宽免,最后按累进税率征收。这一征税制度吸收了分类和综合所得税的优点。
六、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与征收
(三)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制度
课源法
课源法是指所得发生或支付时,由支付人即扣缴义务人按规定扣下应纳税款,并代为上缴税务机关。优点:只需税务机关与所得支付人联系,纳税阻力较小,有利于税款及时入库。
缺点:适用的所得较少,特别是经营性所得无法进行源泉扣缴。
六、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与征收
(三)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制度
申报法
申报法要求纳税人自行申报所得。这要求纳税人具有一定的素质和纳税意识,也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信息有一定了解。因此,这种方法一般为一些发达国家采用,发展中国家尚不具备施行此方法的条件。
六、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与征收
(三)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制度
测定法
又称推定法,估征法。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外部标志和经营方式来测定其所得,一般根据纳税人财产净值,消费支出,银行账户等信息进行推定。这种方法针对申报法和课源法难以取得的所得,可以进行补充和评估,但容易导致测定过于主观,与实际差距可能较大。
本章小结
所得税是指以本国居民或非居民获得的收入扣除相应的成本费用或个人宽占额的余额,即纯收入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所得税与社会保险税目前是大多数国家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之一。
所得税就纯收入课税,有利于进一步调节收入分配,对税收效率,税收公平、财政收人和经济增长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经济意义。
所得税与其他税种相比有着不同的特征,即税收负担的直接性、税率的累透性、税基的广泛性、征收管理的复杂性和税收收入的弹性。
根据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重叠程度以及对重复征税处理方法的不同,企业所得税可分为古典制、归属制和分率制三类。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居民身份的判定通常有注册登记地标准、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总机构所在地标准和选举权控制标准。
自然人居民身份判定主要有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停留时间标准。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制度主要是税率形式的选择,目前世界各国主要采用累进税率,俄罗斯采用比例税率。
复习思考题
2022 年度,甲公司利润总额900万元,当年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捐赠一批货物给水灾地区,货物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发生运费9万元,中国红十字会开具的捐赠票据的记载金额为包含运费的109万元,假定该公司业务招待费需要调增所得5万元,没有其他影响纳税调整的金额,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万元。
A.905 B.906 C.910 D.914
2022年8月某居民企业购买规定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用于生产经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80万元(不含增值税,相关增值税已作抵扣)。已知该企业2020年亏损50万元,2021年未弥补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2022年度经审核未弥补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6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22 年度该企业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72.5 B.74.5 C.77 D.82.5
复习思考题
企业向个人赠送商品和提供服务的下列情形中,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
B.企业通过价格折让方式向个人提供服务
C.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D.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的获奖所得
下列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A.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
B.大学教授取得的岗位津贴
C.提前退休人员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
D.员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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