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八 任务一 关税的税收筹划 课件(共29张PPT)-《税收筹划》同步教学(高等教育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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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八 任务一 关税的税收筹划 课件(共29张PPT)-《税收筹划》同步教学(高等教育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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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9张PPT)
项目八 其他税种的
税收筹划
【项目引例——分开签订合同的税收筹划】
任务一 关税的税收筹划
一、关税的税收筹划知识准备
2.计征限额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
(1)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2)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3.计征规定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购买人(订购人)的身份信息应进行认证;未进行认证的,购买人(订购人)身份信息应与付款人一致。
(六)关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关税的减免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和临时减免。
1.法定减免
法定减免税是税法中明确列出的减税或免税。符合税法规定可予减免税的进出口货物,纳税义务人无需提出申请,海关可按规定直接予以减免税。海关对法定减免税货物一般不进行后续管理。
下列货物、物品予以减免关税: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免征关税。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可免征关税。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可免征关税。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可予免税。
(5)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可免征关税;
(6)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货物,可根据海关认定的受损程度减征关税;
(7)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可按规定予以减免关税;
(8)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2.特定减免
特定减免是指在关税基本法规确定的法定减免以外,国家按国际通行规则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发布的特定或政策性减免税。包括:科教用品;残疾人专用品;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加工贸易产品;边境贸易进口物资;保税区进出口货物;出口加工区进出口货物;进口设备;特定行业或用途的减免税政策。
3.临时减免
临时减免是指在以上两项减免税以外,由国务院运用一案一批原则,针对某个纳税人、某类商品、某个项目或某批货物的特殊情况,特别照顾,临时给予的减免。
二、关税的税收筹划实务操作
1.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税收筹划
【筹划方法】降低计税依据法。
【筹划过程】
2.选择进口零部件或产成品的税收筹划
【筹划方法】降低适用税率法、推迟纳税时间法。
方案一
【筹划过程】
方案二
3.选购国外礼品的税收筹划
【筹划方法】降低适用税率法。
筹划过程
4.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税收筹划
【筹划方法】减免税款法。
【筹划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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