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五 任务一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知识准备 课件(共38张PPT)-《税收筹划》同步教学(高等教育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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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五 任务一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知识准备 课件(共38张PPT)-《税收筹划》同步教学(高等教育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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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8张PPT)
项目五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项目引例——成本核算中应税消费品的税收筹划】
任务一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知识准备
消费税是指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具体地说,是指对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额与销售数量相结合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一、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实务释疑】我公司从事卷烟批发,按规定从2009年5月1日起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请问在计算应纳消费税时能否扣除生产厂家已经缴纳的消费税
1.税目
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共有15个税目,有的税目还下设若干子税目。
(1)烟;(2)酒; (3)高档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焰火;
(6)成品油;(7)小汽车;(8)摩托车;
(9)高尔夫球及球具;(10)高档手表;
(11)游艇;(12)木制一次性筷子;
(13)实木地板;(14)电池;(15)涂料。
三、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
2.税率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的比例税率、从量定额的定额税率和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税三种形式,设置了不同的税率(税额)。多数消费品采用比例税率,最高税率为56%,最低税率为1%;对成品油和黄酒、啤酒等实行定额税率;对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现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见教材。
消费税主要有以下三种计税方法,各自的计税公式如下:
一是从价定率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二是从量定额计税: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三是复合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四、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情境答疑】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酒类(黄酒、啤酒除外)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须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据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计征消费税。为什么黄酒、啤酒除外?
2.计税销售数量规定
4.特殊规定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实行复合计税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税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五、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税计算
(1)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
【实务释疑】我公司为一家生产成品油的炼油厂,将自产的成品油用于本单位的班车(接送员工上下班),是否可以免缴消费税
3.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
消费税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含义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缴纳
3.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情境答疑】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计算有什么不同?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由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实行定额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定额税率
(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1.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对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1)扣除范围包括:
(2)扣税计算: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其已纳消费税。
2.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税款抵扣
【情境答疑】消费税与增值税的抵扣时间一样吗?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六、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实务释疑】本年1月中恒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按客户要求制造一艘机动游艇,工期18个月,本年2月收到预收款800万元,请问中恒公司收到该笔预收款项时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二)纳税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三)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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