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教案)《进出口贸易实务》高教版(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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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教案)《进出口贸易实务》高教版(第五版)

资源简介

【课题】第三章 第三节 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教材版本】
费景明,罗理广.“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进出口贸易实务.第五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
费景明. “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配套教学用书——进出口贸易实务学习指导与练习.第四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 了解装运期的规定方法。
2. 掌握装运港和目的港的相关知识。
3. 了解装运通知。
4.理解和掌握分批装运和转运的相关知识。
技能目标:
培养学生的理解、记忆与分析能力,培养学生通过观察身边事件来认识国际经贸现象的能力。
素质目标:
培养学生进出口贸易运输风险防范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
各种重量计算的方法,商品数量条款的内容和规定方法。
教学难点:
各种重量计算的方法,商品数量条款的内容和规定方法。
【教学途径】
1.用身边的事例引出有关国际贸易的经济现象。
2.多用具体实例解释抽象概念,以便于学生接受和理解。
3.充分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鼓励他们发言,鼓励他们观察生活,帮助学生克服对进出口贸易实务学习抽象性的恐惧感。
【教学媒体及教学方法】
制作PPT。
讲授法、分组讨论法、案例法。
【课时安排】
1学时(45分钟)。
【教学过程】
第一环节 导入
在货物的装运过程中我们还有很多要注意的细节问题,如装运港与目的港应如何订立,应该考虑转运吗,等等。
现在我们就来学习商品运输条款和相关内容。
第二环节 新授课
装运期的规定方法
[讲解]
(一)明确规定具体的期限
(1)限于某月或几个月内装运。
(2)限于某月某日前装运。
(3)转运日规定为跨月装。
(4)装运期由卖方选择,允许分批、转运。
(二)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内装运
这种规定适用于:
根据买方来样加工的产品或定牌商品。
对外汇管制比较严格的国家的买主。
某些信用没有把握或信用较差的客户。
[演示]
教师演示幻灯片,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点。
(三)规定装运期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分组讨论]
学生分组讨论选择装运期时应注意的问题。
[讲解]
(1)货源情况 (2)运输情况
(3)市场需求 (4)商品性质
避免使用笼统表示时间期限的术语
二、装运港和目的港
[分组讨论]
学生分组讨论装运港与目的港一般由谁来指定。
[讲解]
装运港:一般由卖方指定
目的港:一般由买方指定
采用CIF、CFR出口时在选择目的港时应注意的问题:
[分组讨论]
学生分组讨论采用CIF、CFR出口时在选择目的港时应注意的问题。
[讲解]
(1)要根据我国政策来选择港口。
(2)目的港争取选择航线多、装卸条件好、费用低的直航港。
(3)不能接受内陆城市作为卸货港。
(4)对运往偏僻港口的货物应争取允许转船。
(5)对装卸港的规定要明确。
(6)不能接受指定码头或泊位的装卸条款。
(7)若对方不能确定卸货港,应在合同中使用选择港。
(8)对内陆国家的贸易,一般应选择最近的港口或传统的卸货港。
[演示]
教师演示幻灯片,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点。
三、装运通知
[讲解]
装运通知是为了便于买方做好接货和进口报关的准备工作,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后,卖方向买方发出诸如合同号码、货名、数量、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装运日期等情况的通知。
使用CFR价格术语时,装运通知尤为重要。
四、分批装运和转船
1.分批装运
[讲解]
注意: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上同一条船,到同一个目的港,不视为分批装运。
信用证条款中如未禁止分批装运,则视为允许分批装运。
多种商品或一种商品多种规格,只能划分一次全部装运,在划分的范围内不能再分运。
[演示]
教师演示幻灯片,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点。
转船
[讲解]
信用证条款中如未禁止转运,则视为允许转运。
FOB:一般在合同和与信用证中不订立“禁止转运”条款。
[演示]
教师演示幻灯片,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点。
【布置作业】
使用配套习题集《进出口贸易实务学习指导与练习》,要求学生完成相关习题。
【教学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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