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 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 课件(共41张PPT)-《税务筹划(第五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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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章 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 课件(共41张PPT)-《税务筹划(第五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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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 税务筹划原理概述
第二节 绝对收益筹划原理与
相对收益筹划原理
第三节 税基筹划、税率筹划和税额筹划的原理
第一节 税务筹划原理概述
一、根据收益效应分类
根据收益效应分类,可以将税务筹划原理基本归纳为两大类:绝对收益筹划原理和相对收益筹划原理。
二、根据着力点分类
根据筹划的着力点的不同,可以把税务筹划原理分为税基筹划原理、税率筹划原理和税额筹划原理。
第二节 绝对收益筹划原理
与相对收益筹划原理
一、绝对收益筹划原理
(一)直接收益筹划原理
直接收益筹划原理是指通过税务筹划直接减少纳税人的纳税绝对额而取得收益的原理。
【例2-1】假设某公司的一定时期的纳税总额为∑T=100万元,现在有以下三个税务筹划方案:
方案1:
∑Sr1=10万元,∑St1=5万元,
∑Sp1=0万元, ∑Sd1=-5万元,
∑Sc1=5万元, ∑Sb1=0万元;
方案2:
∑Sr2=20万元,∑St2=-5万元,
∑Sp2=0万元,∑Sd2=10万元,
∑Sc2=10万元,∑Sb2=5万元;
方案3:
∑Sr3=10万元,∑St3=10万元,
∑Sp3=0万元,∑Sd3=-20万元,
∑Sc3=10万元,∑Sb3=0万元。
按照绝对收益筹划原理,可以对各方案进行如下比较:
方案1 :一定时期纳税人可能净节减的税额为:
∑S1=∑Sr1+∑St1+∑Sp1+∑Sd1
+∑Sc1+∑Sb1
=10+5+0+(-5)+5+0
=15(万元)
一定时期纳税人的纳税总额为:
∑T1 =∑T-∑S1 =100-15=85(万元)
方案2 :一定时期纳税人可能净节减的税额为:
∑S2=∑Sr2+∑St2+∑Sp2+∑Sd2
+∑Sc2+∑Sb2
=20+(-5)+0+10+10+5
=40(万元)
一定时期纳税人的纳税总额为:
∑T2=∑T-∑S2=100-40=60(万元)
方案3: 一定时期纳税人可能净节减的税额为:
∑S3=∑Sr3+∑St3+∑Sp3+∑Sd3
+∑Sc3+∑Sb3
=10+10+0+(-20) +10+0
=10(万元)
一定时期纳税人的纳税总额为:
∑T3=∑T-∑S3 =100-10=90(万元)
方案l可节减税收15万元,方案2可节减税收40万元,方案3可节减税收10万元。方案2节减的税收最多,取得的税后收益也最大,因此是最佳筹划方案。
【例2-2】某公司设立时,关于注册地有两种考虑:设在东部地区还是西部地区(该企业符合适用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假定能取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所得税税率为15%,东部地区的所得税税率为25%;其他因素均相同。
方案1 设在西部地区:
应纳所得税税额=100×15%=15(万元)
方案2 设在东部地区:
应纳所得税税额=100×25%=25(万元)
在这两个方案中,方案1利用税率差异可以取得10万元的节减税额的收益,因此应选择方案1。
(二)间接收益筹划原理
间接收益筹划原理指通过在相关纳税人之间转移应纳税所得,以便适用于最低的边际税率(或是取得最小的总税额),某一个纳税人的纳税绝对额没有减少,但课税对象所负担的税收绝对额减少,间接减少了另一个或另一些纳税人纳税绝对额的筹划。
【例2-3】在某集团中,A公司和B公司是关联企业,A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B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15%,A为B提供零件,由B加工后出售给第三方客户。在该业务上,A和B的合计税前利润是1亿元。
方案1
A的税前利润为6000万元,B的税前利润为4000万元。
A应纳所得税税额=6000×25%=1500(万元)
B应纳所得税税额=4000×15%=600(万元)
A和B应纳所得税税额合计=2100(万元)
方案2
通过降低A向B的售价,A的税前利润为4000万元,B的税前利润为6000万元。
A应纳所得税税额=4000×25%=1000(万元)
B应纳所得税税额=6000×15%=900(万元)
A和B应纳所得税税额合计=1900(万元)
二、相对收益筹划原理
相对收益筹划原理是指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的纳税总额并没有减少,但某些纳税期的纳税义务递延到以后的纳税期实现,取得了递延纳税额的时间价值,从而取得了相对收益。
【例2-4】假设一个公司的年度目标投资收益率为10%,在一定时期所取得的税前所得相同。如果税法允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加速折旧法、一次计入费用法。其结果假定是:
方案1采用年限平均法:
T1-1=T1-2=T1-3=100万元,即每年缴纳的所得税相等;
方案2采用加速折旧法:
T2-1=50万元,T2-2=100万元,
T2-3=150元;
方案3采用一次计入费用法:
T3-1=0万元,T3-2=150万元,
T3-3=150万元;
(1)3年的预期纳税绝对总额∑Ti为:
方案1:T1=T1-1+T1-2+T1-3=100+100+100
=300(万元)
方案2:T2=T2-1+T2-2+T2-3=50+100+150
=300(万元)
方案3:T3=T3-1+T3-2+T3-3=0+150+150
=300(万元)
该公司采用不同的方案在3年内的纳税绝对总额是相同的,都是300万元。
(2)把预期纳税绝对总额按目标投资收益率折算成现值Pi。
(3)筹划方案的相对节减税额∑Si为
尽管在三个方案中该公司一定时期内的纳税绝对总额都是300万元,但因货币的时间价值,方案2和方案3就如同纳税人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可以在本期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和再投资,将来可以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或者可以减少企业的筹资成本,相对节减了税收取得了收益,因此,选择方案3或方案2;而在方案3与方案2中,又以选择方案3最优,因为它比方案2相对节减更多的税款,取得的收益更大。
第三节 税基筹划、税率筹划和税额筹划的原理
一、税基筹划原理
税基筹划原理是指纳税人通过缩小税基来减轻税收负担甚至免除纳税义务的原理。
1.税基递延实现
税基总量不变,税基合法递延实现。
在一般情况下可递延纳税,等于取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取得了无息贷款,节约融资成本;
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税基递延等于降低了实际应纳税额;
在适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有时可以防止税率的爬升。
2.税基均衡实现
税基总量不变,税基在各纳税期之间均衡实现。
在有免征额或税前扣除定额的情况下,可实现免征额或者税前扣除的最大化;
在适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可实现边际税率的最小化。
【例2-5】假设某公司转让技术,与A客户签订协议共收取800万元。税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方案1 与A客户的协议确认为一次性转让并收取800万元:
=(800—500)×25%×50%=37.5(万元)
方案2 与A客户的协议确认为分期转让,第一年收取400万元,第二年收取400万元:
=0(万元)
尽管在两个方案中该公司2年内收取的技术转让收入都是800万元,但由于方案2将每年实现的技术转让收入控制在免征额以下,可以不承担税款,取得了更大的收益。
3.税基即期实现
税基总量不变,税基合法提前实现,在减免税期间,可以实现减免税的最大化。
【例2- 6】假设某公司自开业之日起享受免征2年所得税的待遇。预计4年内应纳税所得额总共100万元。如果该公司能通过费用摊销等手段合法地控制应纳税所得额。
方案1 应纳税所得额第一年实现50万元,第二年实现50万元,第3年、第4年都为0万元。
=50×0+50×0+0×25%+0×25% =0(万元)
方案2 应纳税所得额第一年实现20万元,第二年实现20万元,第3年、第4年都为30万元。
=20×0+20×0+30×25%+30×25%=15(万元)
方案3 应纳税所得额第一年实现0万元,第二年实现0万元,第3年、第4年都为50万元。
=0×0+0×0+50×25%+50×25%=25(万元)
显然,方案1因为将应纳税所得额更多地实现在免税期,因而缴纳的税款最少。
4.税基最小化
税基总量合法减少,可以减少纳税或者避免多纳税。
二、税率筹划原理
税率筹划原理指纳税人通过降低适用税率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的原理。
1.筹划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
我国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是比例税率。
一个税种常常有多种比例税率。对这些比例税率进行筹划,可以从中寻求最佳税负点。
2.筹划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分为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是指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为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以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
超率累进税率是指按照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为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照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
全额累进税率是指按照征税对象的全额来确定所属等级,按其相应的一个较高的税率计算税款,当征税对象数额增大并达到另一较高等级时,征税对象的全额都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税款。
累进税率在累进分界点处税负出现递增,特别是全额累进税率有可能出现税额的增长超过征税对象增长的情况。
筹划累进税率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税率的爬升,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降低税负。
3.筹划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是指按照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
通过对定额税率的筹划,可以取得一定的税收利益。
三、税额筹划原理
税额筹划原理是指纳税人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或者解除纳税义务的原理,常常与税收优惠中的减免税、退税相联系。
1.筹划减免税
研究各税种及其减免税的优惠待遇、条件以及对税后利益的影响,通过合理地安排,可以取得明显的税收收益。
2.筹划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出口退税、购买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对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可以取得税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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