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个人所得税 课件(共61张PPT)-《税收第二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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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个人所得税 课件(共61张PPT)-《税收第二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资源简介

(共61张PPT)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第十章 个人所得税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
二、个人所得税特点
三、个人所得税作用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范是2011年6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1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2011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在征收制度上实行分类所得税制
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用
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
在申报缴纳上采用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两种方式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三、个人所得税作用
筹集财政收入
稳定经济
调节收入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
一、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四、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
一、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
一、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有什么区别?
其一,劳务报酬所得一般不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而个体工商户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其二,劳务报酬所得一般为临时性的,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为持续性的,个人所得税按年征收分期预缴。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根本区别?
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即个人与被服务单位发生直接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其所得也不是以工资薪金形式领取的。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 、关于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的问题
  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与单位具有雇佣关系的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存在雇佣关系的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稿酬所得。
李某为某晚报记者,08年4月领取工资3 000元,同月在晚报上发表文章取得报酬2 000元,报社分别将3 000元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2 000元按“稿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
演员:
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属于工资所得
参加本非任职的位组织的演出——劳务报酬所得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一)居民纳税人
(二)非居民纳税人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一)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非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
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在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部队、学校等单位或经济组织中任职、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在中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而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所得。
个人出租的财产,被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
转让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以及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而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
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各种特许权而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因持有中国的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在中国境内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取得名次的奖金所得;参加中国境内有关机关和单位组织的有奖活动而取得的中奖所得;购买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发行的彩票取得的中彩所得。
在中国境内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稿酬所得。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单位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居住时间在90天或183天以上(不满一年)
居住时间在90天或183天以内(不满一年)
境外支付
境内支付
所得
境外支付境外负担,不征税
境外支付境内负担,征税
境内支付,不征税
境外支付, 征税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均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纳税人一次性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畸高的,要加成征收 。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其他所得,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个人所得税计算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思路及计算举例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依据不同性质的所得分别规定了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视同销售的行为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每月的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现行税法对外籍人员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的工资、薪金所得增加了附加减除费用的照顾。
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1300元。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某中国公民2012年3月取得工资收入5300元,该月该公民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5300-3500=1800(元)
应纳税额=1800×10%-105=75(元)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特殊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工资、薪金收入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费用扣除问题
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务处理
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的计税方法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问题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以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和损失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费用的扣除 :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规定如下:
(1)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 000元/年(3500元/月)。
(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3)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4)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年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3500×12
收入总额:
纳税人按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必要费用:
每月3500元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算扣除数
注意:若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先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上述所得按次征税,根据每次收入额的大小减除相应的费用。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
即: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②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定率扣除20%。
即: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每次收入的确定:
劳务报酬所得:
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稿酬所得:
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注意:预付稿酬、分次支付稿酬、加印、再版、连载等的税务处理。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以某项特许权的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租赁所得: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2.应纳税额的计算
(1)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 000元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在20 000元以上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某工程师进行计算机软件设计,一次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 000元。(或40 000元)
则应纳税额=10 000×(1-20%)×20%=1 600(元)
则应纳税额=40 000×(1-20%)×30%-2 000=7 600(元)
或应纳税所得额=40 000×(1-20%)=32 000(元)
应纳税额=20 000×20%+(32 000-20 000)×20% ×(1+50%) =7 600(元)
注意:劳务报酬所得加成征税的规定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2.应纳税额的计算
(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例:某作家2011年出版一部小说,取得稿酬20 000元,后因添加印数,追加稿酬3 000元。该部小说在报刊上连载4个月,每月稿酬
3 500元。
出版社代扣税款=(20 000+3 000)×(1-20%)×20%×(1-30%)=2576(元)
报社代扣税款=3 500×4×(1-20%)×20%×(1-30%)=1 568(元)
注意:稿酬所得减征70%的所得税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2.应纳税额的计算: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2.应纳税额的计算:
(4)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财产转让所得,以纳税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赵某2011年6月转让一自有房屋,取得收入120 000元,转让过程中缴纳相关费用5 000元,该房屋原造价97 000元,赵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20 000-97 000-5 000=18 000(元)
应纳税额=18 000×20%=3 600(元)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以纳税人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
每次收入的确定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例】张某参加商场的有奖销售活动,中奖商品折合人民币20 000元,商场要求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后才能领取商品,张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20 000×20%=4 000(元)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个人所得税计算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税务处理
(二)公益、救济性捐赠的税务处理
(三)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扣除
(四)同一纳税人同时取得两项或两项以上应税项目的税务处理
(五)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业产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税务处理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个人所得税计算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税务处理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可以对每个人分得的收入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各自应纳的税款。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个人所得税计算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二)公益、救济性捐赠的税务处理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个人所得税计算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三)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扣除
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同一纳税人同时取得两项或两项以上应税项目的税务处理
同一纳税人同时取得两项或两项以上应税项目,应分别减除费用,分别计税。
(五)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业产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税务处理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业产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当将各处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思路及计算举例
(一)计算的基本思路
(二)计算举例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思路及计算举例
(一)计算的基本思路
1.应确定所得的性质。
根据不同性质的所得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从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不同性质的所得确定适用的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2.计算应纳税额。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思路及计算举例
(二)计算举例
【例】中国公民王某是一位作家,2009年取得以下收入:
(1)5月出版一部小说取得稿酬40 000元;
(2)6月应文化馆之邀,举办讲座取得收入6 000元;
(3)12月将市区内一闲置房屋出租,租期一年,每月租金1 000元;
(4)12月参加某商场促销活动,中奖5 000元,
计算王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一、免税项目
二、减税项目
三、暂免征税项目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一、免税项目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国债、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保险赔款。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一、免税项目
按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人员的所得。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
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其他所得。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二、减税项目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三、暂免征税项目
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三、暂免征税项目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一、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方式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一、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方式
自行申报纳税
代扣代缴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其申报纳税地点一般为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税务机关纳税。纳税人要求变更申报纳税地点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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