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第八章 企业筹资与投资的税收筹划 课件(共51张PPT)-《税收筹划》同步教学(高教版·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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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八章 企业筹资与投资的税收筹划 课件(共51张PPT)-《税收筹划》同步教学(高教版·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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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1张PPT)
第一部分:税收筹划概述
第二部分:税种分类视角下的税收筹划
第三部分:企业生命周期视角下的税收筹划
第七章企业设立的税收筹划
第九章企业重组的税收筹划
第十章企业清算的税收筹划
第四部分:国际税收视角下的税收筹划
第八章企业筹资与投资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1
第一节:企业筹资的税收筹划
第二节:企业投资的税收筹划
第八章 企业筹资与投资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2
企业筹资的税务管理要考虑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不同资金来源和筹资方式对企业经营与整体税负的影响;
二是如何调整筹资结构,选择最佳资本结构,同时实现节税与所有者 总体收益最大化的双重目标。
三是如何把企业筹资相关的涉税风险和财务风险降到最低。
企业筹资是指企业筹措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财务活动。 筹资是企业资金运动的起点,是企业进行一系列生产、
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
第一节 企业筹资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3
** 不同的融资方式、筹资渠道和筹资结构的资金成本(机会成本、风 险成本、直接融资成本)不同,企业最终所承担的税负和取得的税 后收益不同,面临的税务风险也各异。
外部筹资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
选择筹资方式主要考虑筹资成本和资本结构。
1、负债融资: 包括向银行借款、向非金融机构或企业借款、企业内部 筹资、发行债券等;
2、权益融资: 包括企业自我积累、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
3、其他筹资: 如租赁、商业信用等。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4
企业的不同筹资方式
(一)银行借款筹资
1、银行借款筹资的特点
银行借款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方式之一,其成本主要是利息。
特点: 具有筹资速度快、筹资成本低(筹资费用低于发行债券,利率也低于 债券利率) 、借款时间和金额弹性较大、利息可税前列支等优点。但通常 要受银行信贷规模和政策导向方面的限制,且一般需要资产抵押或银行认可 的信用担保。
借款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有独立法人资格;
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
能提供相应的物质保障或信用担保;
具有还款能力;
财务管理健全;
在银行开设账户和办理结算。
一、债务融资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5
2、企业通过银行借款筹资的主要涉税事项
由于税前还贷,负债筹资具有抵税作用,利息抵税会降低所得 税税负。
税法规定: 对非金融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企业借款的 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予以税前扣除, 包括逾期归还银行 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经营性借款费用和资本化借款费用:纳税人发生的经营性借款 费用,符合利息水平限定条件的,可以直接扣除。 为购置、建 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建 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 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6
(一)银行借款筹资
(二)公司债券筹资
1、公司债券融资的特点
债券是债务人为筹集资本而依法发行的,承诺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 和偿还本金的一种有价证券。
(1) 融资规模相对比较大,资金使用期比银行借款长;
(2)债券利息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可获得财务杠杠收益;
(3) 债券持有人没有对公司的管理控制权,也没有企业税后盈利的分 享权,所以企业所有者不用担心其管理控制权丧失的风险和股利摊薄 的结果。
(4)债券到期要偿还,集中还债的资金风险和压力会使企业陷入短期 财务困境;
(5)债券发行有门槛限制,可能影响企业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及今后的 筹资能力。
一、债务融资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7
2、企业债券筹资的涉税事项
(1)税法规定:企业经过国家依法批准发行债券而按规定支付的 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予以税前扣除。
企业发行债券时会产生一些相关费用,如委托银行等中介机构代 销债券的佣金、债券的印刷费、审计费等。通常不能在发生当期 一次性确认,而应与溢折价一起在债券存续期间作为对利息费用 的一种调整,计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按计息时间分期 摊销。
债券分期摊销的金额中属于手续费和佣金性质的,按照财税
[2009]29号文件规定处理,即超过5%的部分在支付当年作纳税调增, 不超过5%的部分按计息时间分期摊销。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8
(二)公司债券筹资
债券的发行价格:与债券面值并不相等,票面利率与发行时的金 融市场利率通常也不一致。债券可以等价发行、溢价发行或折价 发行。 P= ∑It/(1+i)t+M/(1+i)n
其中:P------债券发行价格
It----- 第t年的债券年利息
M------ 债券面值
i-------市场利率
n-------债券计息次数或年限
债券溢价发行: 是指债券以高于其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 一般因为
债券的票面利率较高,或是债券的信用评级较好,估计市场比较受欢 迎,所以发行人以高于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
债券的折价发行:是以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
债券折溢价摊销分为直线法和实际利率法两种。 不同的溢价折价摊销方法不 影响利息费用总和,但影响各年度的利息费用摊销额,从而直接影响到企业 各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 因此,企业发行债券时若精细筹划,可以使利息费 用前移,所得税递延缴纳。
(2)债券发行和溢价折价摊销的筹划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9
某企业2020年1月1日拟发行5年期面值1000万元的债券,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假 设该企业2020年实现的息税前会计利润为100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不考虑债券发行费用(企业所得税率为25%)。在使债券购买人获利相同的情况 下,现有五种发行方案:
方案1:等价发行。票面年利率为4%(等于实际利率)。
2020年利息费用: 1000×4%=4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40) ×25%=15万元。
方案2:溢价发行,溢价按直线法摊销。票面利率为5%(高于实际利率)
企业按1044万元[即必要报酬率为4%时的债券价值]的价格出售。 1000×5%×(P/A,4%,5)+1000×(P/F,4%,5)=1044万元 2020年确认利息费用=1000×5%-(1044-1000) ÷5=41.2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41.2)×25%=14.7万元。
注: (P/A,4%,5)年金现值系数
(P/F,4%,5)复利现值系数
案例8-1:企业债券融资的税收筹划-1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10
方案3:溢价发行,溢价按实际利率法摊销。票面利率为5%,企业按
1044万元的价格出售。欲使债券购买人获利相同,债券实际利率为4%。
则2020年确认的利息费用=1044×4%=41.76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41.76) ×25%=14.56万元。
方案4:折价发行,折价按直线法摊销。票面年利率为3%(低于实际利 率)企业按955万元[即必要报酬率为4%时的债券价值]的价格出售
1000×3%×(P/A,4%,5)+1000×(P/F,4%,5)=955万元 2020年确认的利息费用=1000×3%+(1000-955)÷5=39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39) ×25%=15.25万元。
方案5:折价发行,折价按实际利率法摊销。票面年利率为3%,企业按 955万元的价格出售。与方案3同理, 本例的实际利率为4%,
则2020年利息费用: 955×4%=38.2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38.2) ×25%=15.95万元。
案例8-1:企业债券融资的税收筹划-2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11
结论:
(1)企业采用溢价发行且溢价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时,由于溢价摊 销金额是逐期递增的,每期实际利息费用是逐期递减的,故税 前会计利润后移,有利于企业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
实际利息费用=(面值+尚未摊消溢价) *实际利率
应计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摊消溢价=应计利息-实际利息费用
(2)企业采用折价发行且折价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时,由于折价摊 销金额是逐期递增的,每期实际利息支出也是逐期递增的,会 使得企业前期缴纳税款较多,提前负担税收。
**因此, 鉴于货币的时间价值, 大多数企业愿意采用实际利率 法摊销债券溢价;采用 直线法摊销债券折价。
案例8-1:企业债券融资的税收筹划-3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12
(三)向非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借款
1、企业间拆借资金
企业为了融资方便,常常在关联方之间,如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母公司与 子公司之间进行相互融资。
同一总机构的不同分支机构、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之间以项目投资合 作或合营方式吸纳资金,投资方不参与具体经营,仅获得固定投资回报等 等。由于是关联企业,所以资金拆借利息计算和资金回收期限均有较大的 弹性和回旋余地。
我国税法对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的税前扣除有一定的限制,企业应慎重选 择。
2、企业内部集资
发动企业员工进行集资也是企业短期融资的一种方式。通过职工集资,既 可以解决一部分急需资金,也可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集资利息在国家法定范围内可以税前扣除,因此为企业降低筹资成本和实 施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
一、债务融资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13
1、利息扣除标准问题。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非金融机构或 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 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2、关联方借款利息问题(负债融资的资本弱化) 。从关联方取得 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权益性投资一定比例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 得税前扣除。
**资本弱化惩罚包括两方面:作为支付利息的一方面,超过标准的部分, 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对收取利息一方要求全额纳税。
3、企业向自然人借款(包括经依法批准向内部职工的集资),还 需需就利息支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支付利息时应取得个人向税 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发票(未达起征点免税,代开免税增值税 发票) 作为财务费用列支的凭证,列支时借款合同应作为附件处理。
企业向非金融机构或个人借款的涉税事项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14
1、发行股票
股票筹资的优点: 企业筹集到的是永久性资金,且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 提高公司知名度, 一般筹资数额较大。
股票筹资的缺点: 导致管理控制权旁落;股票筹资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如 资本规模限制、三年连续盈利、股东人数1000人以上等要求);要接受外部 的严格监督和增加企业运营的透明度等,对企业在竞争中保守商业机密形 成压力。另外, 一般情况下,股票筹资税负重于银行借款;而银行借款又 重于企业债券融资。
2、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由企业税后利润形成,其所有权属于股东,实质上是股东对企业 追加投资,不产生筹资费用。企业的自我积累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完成。 由于留存收益是企业所得税后形成的,因此企业使用留存收益不能起到抵 税作用。
二、权益融资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15
1、股利支付不能冲减费用。 尤其当企业发展前景较好时,其盈利水平较高时,
股本的扩张必然会摊薄权益资本的盈利能力,相对损害原有股东的预期利益。 因此,权益融资的资金成本从这个角度讲更高。
2、《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29号)第2 条的规定:“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 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 续费、佣金等权益性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应自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 入中扣除,权益性证券的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因此, 企业发行股票所支付给证券承销机构的佣金,手续费, 会计处理上是 冲减资本公积(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并不作为费用处理,税 务上此笔费用也不得税前扣除。
(一)发行股票筹资的涉税事项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16
实务中以公积金或其他留存收益转增股本的情况很普遍。
企业所得税: 国税函[2010]79号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 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
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 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10]54号又一次明确,加强 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 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
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关 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 41号))
(二)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涉税事项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17
租赁是一种特殊的筹资方式。
1.经营性租赁(operating lease):也称服务租赁、管理租赁, 即传 统的设备租赁,是一种以提供租赁物的短期使用权为特点的租赁方式。 由出租企业购进设备、工具等,供用户选择使用,出租企业一般收取 较高的租金。其特点在于租赁物由出租人根据市场需要进行选购,比 融资租赁更专业化,租赁期较短。
2.融资性租赁(financial lease):也称金融租赁、资本租赁, 融通资金 与融通物资相结合的特殊类型的筹资方式。出租企业对承租企业以提 供类似信贷资金的方式,按承租企业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 件提供设备,以改善承租企业的生产能力和财务状况。其特点是可以 自由选择租赁物、租赁时间,但不得中途解除租赁合同。
三、租赁筹资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18
对承租人来说:
1、承租人只需按期支付租金便可得到所需设备使用权,不必为长期拥 有机器设备先垫支资金,避免因短期资金集中支付给企业资金平稳周 转造成冲击,以及资金被长期占用或经营不当时承担的风险。
2、承租企业支付的租金可以从成本中扣除,具有抵税效应。(1)以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 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 除;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规定构 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对出租方而言:
出租既可以减少使用与管理机器设备所需追加的投入,又可以获得租 金收入。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19
租赁筹资的特点和涉税问题
某公司计划新增一台大型设备, 需要资金100万元,预计使用寿 命6年,净残值为4万元。采用平均年限法, 按10%的利率进行 折现。为获得该设备, 现有以下三种不同方案:
方案一:用自有资金购买;
方案二:贷款购买。银行5年期贷款,每年偿还20万本金及利 息,利率为10%;
方案三:融资租赁。 5年后取得所有权,每年支付租赁费20万 元,手续费1%,融资利率为9%。
各方案的结果分析如下表所示:
结论: 仅从节税角度看,方案二即贷款购买的税收优惠最大;从 税后现金流出量现值来看,方案三即融资租赁的方案最优。
案例8-2:融资租赁与借款选择的方案比较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20
年份。 购买 成本 折旧费。 节税额。 税后现金 流出量。 折现系 数。
税后现金
流出量现
值。
①。 ② ③ ④=③*25% 4 ⑥。
7 5)*
第一年初。 100. 中 100.
100.
第一年末。 16 4 -4 0.91
-3.64
第二年末。 16 4 -4 0.83
-3.32
第三年末。 16 4 -4 0.75
-3
第四年末。 16 4 -4 0.68
-2.72
第五年末。 16 4 -4 0.62
-2.48.
第六年末。 16 4 -4 0.56
-2.24
-4 0.56
-2.24
合计。 100 96 24 72 ——
80.36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21
方案一 :用自有资金购买
年份。 偿还 本金 利 息。 本利 和 折旧 费。 节税额。 税后现 金流出 量。 折现 系数。 税后现 金流出 量现值
①。 ② ③ ④= 2 3) ⑤ ⑥=(③+⑤) *25%。 )=4) (2) D) ⑧ ⑨=⑦)* ○ )
第一年末 20 10 30 16 6.5 23.5 0.91 21.385
第二年末 20 〇 〇 28. 16 6 22 0.83 18.26
第三年末 20 6 26 16 5.5 20.5 0.75 15.375
第四年末 20 4. 24 16 5 19 0.68 12.92.
第五年末 20 2 22 16 4.5 17.5 0.62 10.85
第六年末 中 16 4 -4 0.56 -2.24
中 -4 0.56 -2.24
合计。 100 30 130 96 31.5 94.5 ——
74.31.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22
方案二:贷款购买
年份。 租赁 费。 手续 费 。 融资 利息。 租赁总 成本。 折旧 费 。 节税额。 税后现 金流出 量。 折现 系数。
税后现 金流出 量现值。
1). ② 4 3 ) *1%。 ④。 ) ) 十 ③+④。 ) 中 ⑦=(③+④+ ⑥)*25% 8)二 ⑦ (】1 中
= (
9
第一年末。 20 0.2 9. 29.2 16 6.3 22.9。 0.91
20.839
第二年末 20. 0.2. 7.2: 27.4. 16 5.85 21.55 0.83
17.8865
第三年末 20 0.2 5.4. 25.6. 16 5.4 20.2 0.75
15.15
第四年末 20 0.2 3.6. 23.8. 16 4.95 18.85 0.68
12.818
第五年末 20 0.2 1.8 22 16 4.5 17.5 0.62
10.85
第六年末 16 4 -4 0.56
-2.24
4 中 4 -4 0.56
-2.24
合计。 100 1 工 . 27 128 96 31 93
73.0635
H
()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23
方案三:融资租赁
企业资本结构: 是指企业各种资本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是企业融 资决策的核心。
1、股票融资: 增加权益资本。优点是风险小、稳定、无固定利息 负担;缺点是筹资成本为股利,只能税后分配,不能税前扣除,并且 股东获得股利后还需缴纳所得税;
2、负债融资: 利息可以税前扣除,具有节税、降低资本成本、使 净资产收益率不断提高等杠杆作用。缺点是必须还本付息,当企业 资不抵债时,可能要破产清算,风险大。
**企业的最优资本结构是在负债的税收利益与破产成本现值之间进行 权衡。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24
四、企业资本结构的税收筹划
筹划的基本思路:
企业可以通过在投资总额中适当压缩注册资本比例,增加负债,不 仅可以节税,而且能够享受财务杠杆利益,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 平或普通股每股收益。由于企业息税前收益率大于利率水平,扣除 利息费用后,权益盈利必然增加,从而提升每股内在价值。
***利用负债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合理确定负债规模,使负债融资 所带来的利益能够抵消由于负债筹资比重增大所带来的财务风险及 筹资风险成本的增加。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25
四、企业资本结构的税收筹划
某上市公司欲投资4000万元购入一条新产品生产线, 该生 产线每年可以带来500万元的利润,所得税率为25%,有四 种筹资方式可供选择:
方案一:增发4000万股普通股,每股1元;
方案二:增发3000万股普通股,每股1元,借款1000万元,利率7%;
方案三:增发2000万股普通股,每股1元,借款2000万元,利率7%;
方案四: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1元,借款3000万元,利率7%。
案例8-3:不同筹资结构的税收影响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26
项目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方案四
借入资本:权益资本 0:1 25:75 50:50
75:25
借入资本 0 1000 2000
3000
权益资本 4000 3000 2000
1000
息税前利润 500 500 500
500
利 率 ( % ) 7 7
7
税前利润 500 430 360
290
应纳所得税 125 107.5 90
72.5
税后净利润 375 322.5 270
217.5
税前权益资本收益率(%)12.5 14.3 18
29
税后权益资本收益率(%)9.375 10.75 135
21.75
税后全资本收益率(%) 9.375 8.063 6.75 5.438
利用债务资本减少了企业税
后利润的绝对值,却提高了
权益资本的收益率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27
四种筹资方案的比较
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同一城市,同为某集团下的子公司。 2020年甲 公司向乙公司拆借资金5000万元,相互之间并未支付资金占用利 息;如果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7%计算,利息应为350万元。 2020 年甲公司可弥补亏损300万元,乙公司可弥补亏损100万元。甲公 司与乙公司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均为25%。
问题: 分析甲、乙关联公司间的无息资金拆借可能存在的税务风 险,并作出合理筹划。
分析: 关联企业间的资金融通,可能引发较为复杂的所得税和增 值税风险。
案例8-4:关联企业间融资的税收风险和筹划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28
(1)所得税分析
甲无偿提供关联企业使用的情况,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可能面临企业 所得税纳税调整的风险。
国税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 不作特别纳税调整。
原则上,甲公司应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全额做应纳税收入 ;而乙公司则应将计算的利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利息确认后,甲公 司应纳税所得额调增为50万元(350-300),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2.5万元 (50*25%);乙公司亏损增加至450万元(350+100)。
显然,核定利息费用进行纳税调整与不进行纳税调整对国家总体税收收 入的影响不同。实务中,企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根据独立交易原则先 进行模拟测算,判定调整前后是否存在税负差异,预先防范可能产生的 纳税调整风险。
案例8-4:关联企业间融资的税收风险和筹划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29
(2)增值税分析
财税〔2016〕36号规定:关联企业之间无偿拆借资金应视同提供 贷款服务计征增值税;视同贷款的利息收入按照出借方同类或金 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确定。
甲公司2020年应按视同提供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金及附加=350/ ( 1+6%)×6%×(1+7%+3%+2%)=22.19万元。
财税〔2019〕2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六号: 第三条 规定: 自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对企业集团内单位( 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因此,甲 、乙公司如何符合企业集团内单位间的资金无偿借贷,则可以在 政策有效期内适用该项优惠政策。
结论:企业集团内的资金拆借较为灵活,有助于集团内部资金的 统一调配、循环,但是可能面临较大税收风险,需要谨慎安排。
案例8-4:关联企业间融资的税收风险和筹划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30
一、投资地点选择的税收筹划
1、境内投资地点的选择
(1)利用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
(2)利用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利用其它地方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小结: 企业在投资前,需充分考虑基础设施、金融环境等外部因素,选 择整体税收负担相对较低的地点进行投资。
一般做法是:在低税区创办企业,充分利用低税地区的各种优惠政策; 或在低税地区设置关联企业,将更多利润留在低税区。
第二节 企业投资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31
一、投资地点选择的税收筹划
2、跨国投资地点的选择
从税收角度需要考虑:
1、投资地宏观税负的高低;
2、所涉及的主要税种及其税负高低;
3、居住国与投资地所在国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规定。
企业投资时,应充分利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制差别或税收倾斜政 策,选择整体税负较轻的国家或地区进行投资,提高投资收益率。
第二节 企业投资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32
1、所得税的行业税负差异: 所得税直接影响企业的税后利润水平,进而 影响企业投资决策和投资收益。
(1)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
(2)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3)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4)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
(5)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税收优惠
(6)国家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
(7)鼓励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8)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9)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10)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所得税税收优惠
………
二、投资行业选择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33
2、货劳税的行业税负差异: 货劳税主要通过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约束 企业的投资决策。货劳税可以转嫁,但实际能否转嫁及转嫁程度都会 对企业的税收负担及税后利润造成影响。
(1)适用税种差异(增值税、消费税)
(2)适用税目差异 (13%、9%、6%)
***在混合销售、兼营时,实际适用税率、税种差异也会造成应缴税款的 差别。
3、其他税的行业税负差异: 如资源税主要针对自然资源开采行业、土地 增值税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等。
二、投资行业选择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34
1、投资规模的税收筹划
(1)中小规模企业的税收筹划
**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方面的税负差异
** 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
** 对中小企业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征税
(2)大中型企业的税收筹划
—— 定期减免、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 加速折旧、存货计价以及外币汇兑方法选择等。
2、投资结构的税收筹划
投资地区结构、投资产业结构、投资用途结构、资金来源结构、投 资项目性质结构等。
三、投资规模及结构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35
1、直接投资
指投资者用于开办企业、购置设备、收购和兼并其他企业等的投资 行为。形式包括:投资开办新公司;以较高比例股份参与其他企业 经营;对外扩张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收购或兼并外部企业;开办 中外合资公司等。
特点: 投资者能有效控制各类投资资金的使用,并能实施全过程的 管理。
2、间接投资
指投资者购买金融资产的投资行为,依据具体投资对象不同,又可 分为:股票、债券或其他金融资产投资。
特点: 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可以灵活地购入各种有价证券和期货、 期权等,并能随时进行调整和转移,有利于避免各类风险,但投资 者一般不能直接干预和有效控制其投资资金的使用状况。
四、投资方式选择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36
直接投资涉及增值税、所得税、财产税等。
1、筹划关注点
(1)企业投资是一项长期行为,因此在投资决策中需考虑投资收益的货币时 间价值,应用 净现值法对不同时期的投资收益折现值进行比较。
(2)当企业的一些业务可能适用税收优惠时,企业可投资单独成立一家子公 司专门经营该类业务,以便享受优惠。这种投资行为实际上也会为未来通过 集团内部企业间交易降低税负提供便利。
(3)可进行货币资金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方式的比较选择。
***企业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被投资企业 可按经评估确认的公允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计税成本。
**如被评估资产合理增值,投资方应确认非货币资产转让所得,并一次性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
**如评估资产减值,则投资方可确认为非货币资产转让损失,减少应税所得 额。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37
(一)直接投资的税收筹划
2、直接投资出资形式选择的税收筹划
从被投资企业的角度考虑,选择实物或无形资产投资会优于货币资金。 因为设备投资的折旧费可以税前扣除;无形资产摊销费也可以作为管 理费用税前扣除,从而缩小所得税税基。
从投资企业的角度考虑,选择实物和无形资产投资的方式要承担更多 税负。
(1)企业所得税。 投资交易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资产以及投资两项业务进 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确认资产转让所得和损失。
*** 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于产权变动时,必须进行资 产评估。评估的方法主要有 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清算价格法等。计价方法不同,资 产评估的价值也将随之不同。
(2)增值税。 企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 投资风险的,应按有偿转让资产,缴纳增值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则不属于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38
(一)直接投资的税收筹划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包括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企业,或对已经 成立的企业进行增资扩股。
(1)企业所得税: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 资产以及投资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后的 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确认资产转让所得和损失。
财税〔2014〕116号、国税总局2015年第33号公告:实行查账征收的 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 自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年度起不超过连续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 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 得税。
(2)增值税。 企业以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 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应按有偿转让资产,缴纳增值 税。投资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被投资企业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 凭据。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39
3、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主要涉税问题
(3)土地增值税。 企业以以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属于应 征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有偿转让行为。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 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 暂不 征土地增值税。 这一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 企业的情形。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
(4)契税。 企业以以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被投资方承受 土地房屋权属,属于应征契税的房地产转让行为。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仅对特定的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投 资行为免征契税: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 同划转,免征契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5)印花税。 投资入股协议是否应视同一项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 税,存有争议。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需要按“实收资本”和“资本 公积”增加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2018年5月1日起减半征收。
3、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主要涉税问题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40
(1)涉及多个税种、多个规范性文件,因此纳税人在进行涉及税种 较多、涉税金额较大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项目时,应对税务事项 进行明确,重视其中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潜在的税收风险。
(2)五年分期如何划分税额,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不同。
(3)利用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符合特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资 产投资同时也可以适用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制度(财税〔2009〕59号) 。因此,纳税人在同时符合分期纳税及特殊性税务处理两项政策规定 时,应综合评估两种税务处理方法的税收利益,从中选择较为有利的 处理方式。
4、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税收筹划的主要关注点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41
A公司于2016年3月1日,以120万元/亩的价格,通过招投标手续购 入白湖片区D8地块共52亩,现国土部门对该片区综合评估约为140 万元/亩。
A公司决策层决定:将白湖片区D8地块过户到A公司100%控股下的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名下进行综合开发。该地 块如何变更到B公司名下?有两种合同签订方案:
一是A公司与B公司签订土地划转协议:将该地块按账面净值划转 到B公司名下;
二是A公司与B公司签订协议:将该地块以增资扩股形式的投资入 股到B公司名下。
(假设分析不考虑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案例8-5:土地划转or作价投资-1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42
方案一:土地划转
(1)企业所得税。 A公司按账面净值将土地资产划转到B公司, A 、B均不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符合财税【2014】109号文第三 条的规定, A公司可不确认所得,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B按被 划转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计税基础。
(2) 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 A公司按原账面价值划转土地资产, 无增值,因此,无需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
(3))印花税。 A将其名下土地资产无偿划转B名下的行为,按 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
120×52×0.05%=3.12(万元)
(4)契税。 B公司接受A公司划转土地资产,符合企业事业单位 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不需缴纳契税。
案例8-5:土地划转or作价投资-2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43
方案二:土地作价投资 ---A公司
(1)增值税。按照财税[2016]47号文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前取得 的土地使用权,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 取得该土地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A公司需缴纳增值税=(140- 120) ×52÷(1+5%) ×5%=49.5(万 ) (2)印花税。
A公司按产权转移书据需缴纳印花税=140×52×0.05%=3.64(万元)
(3)土地增值税。 改制重组有关土增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A公司需缴纳土地增值税=[140×52÷(1+5%) -(120×52 ÷(1+5%) +3.64)]×30%=296.05万元
(4)企业所得税。按照财税[2014]116号文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 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 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
A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140- 120) ÷(1+5%) ×52-(3.64+296.05 )]×25%=172.7(万)
案例8-5:土地划转or作价投资-3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44
方案二:土地作价投资 ---B公司
(1)契税
B公司应缴纳契税=140×52 ÷(1+5%) ×3%=208(万元)
(2)印花税
B公司需缴纳印花税=140×52×0.05%=3.64(万元)
A公司需缴纳税费合计: 3.64+296.05+172.7 =472.39(万元)
B公司需缴纳税费合计: 208 +3.64=211.04(万元)
双方缴税合计: 472.39 +211.04=684.03(万元).
案例8-5:土地划转or作价投资-4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45
结论
方案二B取得土地的入账成本比方案一多52×(140- 120) ÷( 1+5%)=990.5(万元)。
考虑到加计扣除20%,方案二的开发成本比方案一多990.5× ( 1+20%)=1188.6(万元)。
B公司未来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增值额少1188.6万元,按照最低一 档税率30%计算,至少可以少缴纳土地增值税356.58万元(
1188.6×30%),进而少缴纳企业所得税208万元[(1188.6-
356.58 ) ×25%]。
基于以上分析,选择第二种方案的综合税收成本为119.45万元( 684.03- 356.58- 208)。
因此,方案一较方案二节约税款为113.21万元(119.45-6.24 )。
案例8-5:土地划转or作价投资-5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46
间接投资主要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
1、债券投资的主要涉税问题
(1)企业投资:
**所得税: 《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而 购买其他债券所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买卖股票、证券(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所得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文规定企业买卖股票、有价证券应按金融服
务—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适 用税率为6%。
**印花税: 企业及个人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征收印花税、买入不征;企业及个人 买卖封闭式基金免征印花税;买卖其他有价证券不征收印花税。
(二)间接投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47
(2)个人投资:
**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国债利息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免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作为“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 按20%的比例税率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利息的机 构负责代扣代缴。
**个人买卖股票及开放式基金以外的其他有价证券所得应征个人所得 税。因此,个人购买债券到期前转让的,转让产生的价差收入,应
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 印花税: 个人买卖其他有价证券不征收印花税。
**增值税: 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免征增值税。
债券投资的主要涉税问题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48
2、股票投资的主要涉税问题
(1)企业投资:
***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当组成 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 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 税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 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居民企业持有非居民企业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收益,要缴纳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对企业在股票市场上买卖股票获得的价差 收益要并入收入总额缴纳所得税;
***印花税:企业及个人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征收印花税、买入不征。
***增值税:财税【2016】36号文规定:企业买卖股票、有价证券应按金融服 务—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二)间接投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49
(2)个人投资:
**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规定,自2015年9月 8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 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 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8号: 新三板挂牌上市公司和沪深上市公司的股息红 利的个税优惠政策相同,实施优惠政策于2024年6月30日到期。
** 个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开放式基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转让上市公司 限售股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 印花税:企业及个人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征收印花税、买入不征。
***增值税: 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50
股票投资的主要涉税问题
3、基金投资的主要涉税问题
**企业所得税:
财税[2008 ]1号文规定: 对企业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 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税〔2008〕1号)第2条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股票买 卖、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 收企业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债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投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2〕128号第二条规定: 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 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 人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 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 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 得税。
**增值税: 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从事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免 征增值税。
**印花税: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免征印花税;对投 资者申购和赎回开放式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51
(二)间接投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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