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个人所得税认知 课件(共51张PPT)-《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7.1个人所得税认知 课件(共51张PPT)-《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51张PPT)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项目七
项目七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目 录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项目七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任务二 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
任务三 申报与缴纳个人所得税
项目七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纳税人
和扣缴
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
应纳
税额
征税
对象
应税所得
额和费用
扣除标准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又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具体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下同)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人员与港澳台同胞、个体工商业户
①临时离境不扣减在华居住天数;②多次往返境内外按一天计算在华天数
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
住所
居住时间
习惯性居住
一个纳税年度住满365天
有住所

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
无住所又不居住

无住所但居住不满1年
纳税义务
无限
有限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天或多次累计不超过90天的离境
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
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
住所和居住时间标准是两个并列标准,个人只要符合或达到其中任何一个标准即成为居民纳税人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居民纳税人应履行无限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向我国申报纳税。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人
1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
具体包括以下两类:
(1)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
(2)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同胞。这些人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离境不超过90日,为临时离境,仍应视为全年在中国境内居住,仍然是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是( )。
A.外籍个人甲2013年9月1日入境,2014年10月1日离境
B.外籍个人乙来华学习180日
C.外籍个人丙2014年1月1日入境,2014年12月31日离境
D.外籍个人丁2014年1月1日入境,2014年9月20日离境
【解析】参考答案:C。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必须在中国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指1月1日到12月31日),临时离境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才能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因此A、B、D不符合要求。
举例某外国人2008年2月12日来华工作,2009年2月15日回国,2009年3月2日返回中国,2009年11月15日至2009年11月30日期间,因工作需要去了日本,2009年12月1日返回中国,后于2010年11月20日离华回国,则该纳税人( )  A.2008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9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B.2009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10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C.2009年度和2010年度均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D.2008年度和2009年度均为我国居民纳税人【答案】B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2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
3
税法规定,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和个人申报纳税相结合的征收管理制度。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虽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365天的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项目七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
工资、
薪金所得
承包承租
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
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
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
所得
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
财产转让
所得
个体工商
户的产、
经营所得
偶然所得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工资、薪金所得
1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奖金是指按月发放的综合奖,也包括半年奖、季度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和一次取得年终奖金,原则上作为单独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退休再任职收入,扣除法定费用标准后,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下列收入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小贴士
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是( )。
A.工龄补贴
B.加班补贴
C.差旅费津贴
D.岗位津贴
【解析】参考答案:C。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2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4)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5)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目计算征税。
(6)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目征税。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2
(7)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出租车属于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承租的,驾驶员从事客运取得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征税。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取得银行存款的利息所得、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还包括承包者本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在形式上大体可分为两类:
(1)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这类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实际上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根据承包、承租经营者按合同规定取得的所得,依照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承包承租后工商登记 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属税目 改为个体工商户 不缴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不改变企业的性质,工商登记仍为企业 缴纳 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 工资、薪金所得
对企业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 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工商登记不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交纳税目比较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劳务报酬所得
4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取得的所得。具体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小贴士
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关键在于是否有雇佣关系。“雇员”,即非独立个人劳动:计“工资、薪金所得”; “非雇员”,即独立个人劳动:计“劳务报酬所得”。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稿酬所得
5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文学作品)、图片(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乐谱,以及其他作品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亦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小贴士
稿酬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关键看是否发表,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为“劳务报酬所得”。
【例题单选题】某画家2016年7月将其精选的书画作品交由某出版社。从出版社取得报酬8万元,该笔报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目的是( )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稿酬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解析】参考答案:C。稿酬所得税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本题中作家将其书画作品通过出版社出版取得的报酬,应属于“稿酬所得”。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按照 “稿酬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A.作品出版或发表
B.审稿收入
C.任职公司董事
D.讲课收入
【解析】参考答案:A。选项B: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D: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款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一般是指存款、贷款和债券的利息。股息、红利,指个人拥有股权取得的公司、企业分红。按照一定的比率派发的每股息金,称为股息;根据公司、企业应分配的、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称为红利。
小贴士
区分劳动分红与股份分红的不同。劳动分红,是劳动性所得;股份分红,是资本利得性所得。前者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后者属于股息、红利所得。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财产租赁所得
8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小贴士
房屋的租赁涉及到多个税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财产转让所得
9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偶然所得
10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除了实施条例规定的得奖、中奖、中彩等所得外,其他偶然性的所得征税问题,还需要由税务机关具体认定。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的全额征税。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上述十个方面的个人所得是按不同所得性质划分的。除此以外,对于今后可能出现的需要征税的新项目,以及个人取得的难以界定应税项目的个人所得,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11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税率
税率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比例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根据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不同,分别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同,分别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⑴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⑵稿酬所得
⑶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
⑷存款利息(目前暂免)
超额累进税率
⑴计算较复杂,在实际工作中多采用速算扣除数法代替分段计税法;
⑵累进较缓和,即累进是渐进式的,而不是跳跃式的;
⑶累进的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不一致,实际税率低于名义税率;
⑷在累进级距的分界点附近不会出现税款增加额大于课税对象增加额的不合理现象。
“全额累进税率”的对称。指按课税对象的绝对额划分若干级距,每个级距规定的税率随课税对象的增大而提高,纳税人的课税对象按相应级距划分若干段,分段适用相应税率征税的税率制度。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三、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和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
1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
扣除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1 不超过1 500元的 不超过1 455元的 3 0
2 超过1 500元至4 500元的部分 超过1 455元至4 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 500元至9 000元的部分 超过4 155元至7 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 000元至35 000元的部分 超过7 755元至27 255元的部分 25 1 005
5 超过35 000元至55 000元的部分 超过27 255元至41 255元的部分 30 2 755
6 超过55 000元至80 000元的部分 超过41 255元至57 505元的部分 35 5 505
7 超过80 000元的部分 超过57 505元的部分 45 13 505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三、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和税率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及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均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35%。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 000元的 5 0
2 超过15 000元至30 00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 000元至60 000元的部分 20 3 750
4 超过60 000元至100 000元的部分 30 9 750
5 超过100 000元的部分 35 14 750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三、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和税率
稿酬所得
3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只征收70%的税额。其实际税率为14%。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三、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和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税办法。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20 000元的部分 20 0
2 超过20 000元至50 000元的部分 30 2 000
3 超过50 000元的部分 40 7 000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劳务报酬所得
4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三、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和税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5
应税项目 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 备注
工资薪金 3~45%超额累进 工资总额-3500 实务中,还可扣除个人负担的标准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特殊人群可以附加扣除1300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5~35%超额累进 收入总额-允许扣除项目金额 不允许扣除业主工资薪金,但可以扣除业主生计费
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所得 5~35%超额累进 收入总额-允许扣除项目金额 承租者取得不固定收入
3~45%超额累进 同工资薪金 承租者取得固定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 20% 一次收入不到4000,-800 一次收入超4000,-20% 有加成征收
稿酬所得 20% 一次收入不到4000,-800 一次收入超4000,-20% 减征3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 一次收入不到4000,-800 一次收入超4000,-20%
财产租赁所得 20% 一次收入不到4000,-800 一次收入超4000,-20% 能够提供有效凭证,证明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可以扣除,每次以800元为限
财产转让所得 20% 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0% 全额 利息免税
偶然所得 20% 全额 体彩、福彩,每次中奖所得不足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对比表
项目七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四、减、免税优惠
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
免税项目
税前扣除
减税项目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四、减、免税优惠
免税项目的规定
1
⑴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
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⑵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
⑷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⑸保险赔款。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四、减、免税优惠
免税项目的规定
1
⑹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
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⑻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⑼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⑽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四、减、免税优惠
减税项目的规定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⑴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⑵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⑶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四、减、免税优惠
暂免征税项目的规定
3
对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外籍个人:①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费、搬迁费、洗衣费;②境内外出差补贴;③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④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2)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3)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按规定取得的手续费
(4)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1万元以下的
(5)达到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在延长期间的工资薪金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项目七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四、减、免税优惠
暂免征税项目的规定
3
(6)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
(7)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持有期间的股息红利按持有期限长短分别按全额、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或免税。
(8)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9)符合特定条件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
(10)符合特定条件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的捐赠,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以及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纳税义务人未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而直接向受
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税前扣除的规定
3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认知
四、减、免税优惠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