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 课件(共57张PPT)-《企业纳税会计》同步教学(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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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 课件(共57张PPT)-《企业纳税会计》同步教学(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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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7张PPT)
项目2 增值税的核算
知识目标:
   熟悉增值税纳税人 、 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
   熟悉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的规定 ;
   熟悉增值税免税项目的规定 ;
   熟悉进口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熟悉增值税纳税检查的方法 ;
   熟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纳税期限 、 纳税地点 ;
   掌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
   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 特殊规定 ;
掌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 ;
掌握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及进项税额转出的规定 ;
掌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
掌握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
掌握免 、 抵 、 退税的计算方法 ;
掌握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方法及账务处理 ;
掌握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方法及账务处理 ;
掌握增值税错账调整的账务处理 。
能力目标:
   能够准确判断哪些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
   能够准确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和账务处理 ;
   能够准确进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和账务处理 ;
   能够准确进行出口退税额的计算和会计处理 , 熟练办理出口退税业务 ;
   能够准确而完整地填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 及时进行纳税申报 ;
   能够准确而完整地填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 , 及时进行纳税申报 。
任务一 增值税认知
任务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
核算及纳税申报
任务三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会
计核算及纳税申报
一、账户设置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三、按简易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四、检查调账
五、纳税申报
任务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
    核算及纳税申报
一、账户设置
  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账户。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应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的税额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1.销项税额的核算
(1) 一般销售行为销项税额的核算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计算公式: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2)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销售行为销项税额的核算
①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②兼营销售行为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3) 特殊业务销项税额的核算
①折扣销售、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方式销售货物或服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销售折扣。销售折扣又称现金折扣,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 ,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计算增值税时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当按照实际销售金额确定收入,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对于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通常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但是,已确认收入的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②销售中止、退回
  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应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应根据红字专用发票开具的增值税额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购货方应根据红字专用发票开具的增值税额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服务中止是指纳税人提供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因服务中止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发生销售退回或服务中止,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主营业务收入”等账户,贷记“应收账款”等账户,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③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在会计处理上,按扣除回收旧货物应收或实收价税合计,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账户,按回收的旧货物价款,借记“原材料”账户,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④还本方式销售货物。
  还本销售是指销货方按与购货方达成的协议或合同,在货物销售给购货方后的指定时间一次或分次将购货方原购进货物时所支付的款项返还给购货方的促销行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⑤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
  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⑥出租出借包装物押金。
  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如果纳税人出租出借包装物,租金收入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不缴纳增值税,缴纳营业税,如果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逾期一年未退的押金、逾期未收回出租出借包装物没收的押金以及加收的押金,都应作为计税销售额反映包装物押金的销项税额,借记“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⑦视同销售行为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A.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确定。
  B.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确定。
  C.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A.纳税人如果将货物、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借记“在建工程”等账户,按照应税货物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商品”等账户,按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
  应税货物用于发放职工实物工资应确认收入和成本。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B.纳税人将货物、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用于对外投资、分配股利时。
  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股利”等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同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库存商品”等账户。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C.纳税人将货物、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用于对外捐赠。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按对外捐赠货物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商品”等账户;按对外捐赠货物的账面成本与相关税费之和,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4)对外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销项税额的核算
  企业对外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应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加上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账户,按确定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账户,按应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5)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商品销项税额的核算
①视同买断方式
委托方应在发出商品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认收入,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销项税额.
受托方以委托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进项税额,但其销项税额应按实际售价与增值税税率的乘积计算得出,并开具相应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销项税额。
受托方以委托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进项税额。同时按售价计算销项税。
②支付手续费方式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6)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应纳增值税的核算
  纳税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购进时记入增值税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7)金融业增值税的核算
(8)生活服务业增值税的核算
(9)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的核算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10)销售不动产增值税的核算
(11)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的核算
(12)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2.进项税额的核算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②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
  纳税人进口货物、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纳税人进口货物、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按照海关提供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 。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③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一般农产品收购: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烟叶收购: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税额)×扣除率
  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20%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应按购入农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购进农产品的实际成本数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账户;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账户。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④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⑤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⑦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已经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3)进项税额转出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发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纳税人购进的应税货物,已于取得时将其所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作为进项税额登记入账,如果将应税货物改变用途,应将该部分进项税额从已登记的进项税额中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账户核算。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3.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核算
(1)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范围
(2)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3)出口货物退税率
  ①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明确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以下称退税率)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
  ②退税率的特殊规定: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4)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1.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
  2.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5)“ 免 、 抵 、 退税 ” 法退免税的核算
①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 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②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③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A.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B.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锐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实行“免、抵、退”办法办理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和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在出口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并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的退税额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
  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账户;
  对确因出口比重过大,在规定期限内不足抵减的,不足部分可按有关规定给予退税,借记“应出口退税款”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账户。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一般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不计算应税服务销售额应缴纳的增值税。凭有关单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服务的免抵退税。
  按税务机关批准的免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按应退税额借记“应出口退税款”等账户,按免抵退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账户。
  收到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出口退税款”账户。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服务中止补交已退回税款的,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6)“ 免退税 ” 法出口退税的核算
①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
  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②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增值税应退税额=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计算应退增值税税额时,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账户;实际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出口退税款”账户。
  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4.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
  由于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 , 有时企业当期购进的货物很多 , 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会出现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情况 , 根据税法规定 , 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
5.代扣代缴增值税的核算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会计核算
6.上缴增值税的处理
  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而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账户,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账户;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账户。经过结转后,月份终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账户的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企业当月交纳当月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账户,当月交纳以前各期未交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账户核算。
三、按简易计税方法的核算
1.适用的范围
  本项目任务二中的 “ 税率及征收率 ” 中涉及的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情形 。
三、按简易计税方法的核算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三、按简易计税方法的核算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三、按简易计税方法的核算
3.会计核算
  企业销售货物 、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服务 、 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 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 , 借记 “ 应收账款 ”“ 应收票据 ”“ 银行存款 ” 等科目 , 按取得的收入金额 , 贷记 “ 主营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 固定资产清理 ”“ 工程结算 ” 等科目 ,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税额 , 贷记 “ 应交税费 ——— 简易计税 ” 账户 。 发生销售退回的 , 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 , 应将相关税额记入 “ 应交税费 ——— 待转销项税额 ” 账户 , 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 “ 应交税费 ——— 简易计税 ” 账户 。
三、按简易计税方法的核算
  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 , 应将应纳增值税税额 , 借记 “ 应收账款 ” 账户 , 贷记 “ 应交税费 ———简易计税 ” 账户 ,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时 , 应按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 发生视同销售或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借记 “ 在建工程 ”“ 应付职工薪酬 ”“ 营业外支出 ” 等账户 , 贷记 “ 应交税费 ——— 简易计税 ” 账户 。
四、检查调账
1.增值税检查调账的方法--追溯调账法
(4)会计报表附注说明
(3)调整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
(1)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
(2)相关的账务调整
四、检查调账
2.错账调整的会计处理
  对增值税检查时,查出的调增或调减增值税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进行核算。
五、纳税申报
  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不论的当期是否发生应税行为,均应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1
2
任务三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
    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
一、账户设置
二、会计核算
三、纳税申报
一、账户设置
  小规模纳税人,不实行税款抵扣办法。主要通过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进行。
二、会计核算
1.发生应税行为支付增值税的核算
  小规模纳税发生应税行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应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及劳务的成本之中。
二、会计核算
2.发生应税行为应纳增值税的核算
  (1)小规模纳税人对外发生应税行为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三、纳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填制小规模纳税人表 。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收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税款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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