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税收筹划的分类 课件(共30张PPT)-《税收筹划》同步教学(东北师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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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税收筹划的分类 课件(共30张PPT)-《税收筹划》同步教学(东北师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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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0张PPT)
4、税收筹划的分类
一、
一般分类
按实施手段分类:节税筹划、避税筹划、税负转嫁
按税收筹划涉及的层面分类:初级、中级、高级筹划
按税收筹划服务对象分——法人与非法人
按税收筹划的区域分类——国内与国际
按税收筹划的对象分类——一般与特别
按税收筹划的期限分类——短期与长期
按税收筹划的人员分类——内部与外部
按税收筹划采用的方法分类——技术派与实用派
按税收筹划实施的手段分类——政策派与漏洞派
根据企业决策项目分类——投资决策中、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成本核算中和成果分配中
按税收筹划提供主体分类
自行税收筹划、委托税收筹划
按涉及的不同税种分类
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目的税
按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同阶段分类
投融资、生产经营、成本核算、成果分配
一、一般分类
二、按实施手段
节税型筹划
避税型筹划
税负转嫁型筹划
1、节税筹划
节税筹划是指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采用税法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安排,尽可能地降低税负的行为,它是完全合法的。
例如:企业选择高新技术行业、节能产品投资,以享受减征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操作要点
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全面考虑,综合平衡,不能顾此失彼
经常学习,了解国家税制改革动向及其优惠政策措施的修订和调整,准确把握税收法规政策界限,防止为节税而引发其他问题
*
税收筹划类型
案例1-16:节税筹划
案例资料
南京天顺总公司在海南和珠海各设一家分公司,其中,南京地区企业所得税率为25%,海南和珠海均为15%。
2009年度公司本部实现利润2000万元;
海南、珠海两家分公司分别实现利润200万元和300万元;
蓝天公司整体税收
=(2000+200+300)×25%=625(万元)
*
筹划方案
若将上述两家分公司改成子公司(按15%提取盈余公积金)
总公司规定,子公司税后利润的60%汇回总公司,40%自己留用,则2009度:
公司本部应纳企业所得税=2000×25%=500(万元)
海南子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200×15%=30(万元)
珠海子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300×15%=45(万元)
子公司汇回总公司利润额
=(200-30)×60%+(300-45)×60%=255(万元)
汇回利润应交纳所得税=255×(25%-15%)=25.5(万元)
蓝天公司总体税收=500+30+45+25.5=600.9(万元)
这样设立子公司比设立分公司减轻投资者税收
625-600.9=24.1(万元)。
*
2、避税筹划
避税
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形式,方法和手段,避免或者减轻税赋的行为。
形式:
合法型、非违法型、形式合法而内容不合法。
方法:
转让定价
企业存货计价避税
折旧
资产摊销法  
筹资租赁法  
信托手段  
挂靠避税
*
案例1-17:避税筹划
大型设备生产企业的一个主要特点是,既销售设备又负责安装,是典型的混合销售行为。企业向购买方收取的价款,包括设备价款和安装费两部分。
按照《增值税法》规定,对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分别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
法律依据
国税函[1998」390号文件规定,电梯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范围,但安装运行之后,则与建筑物一道形成不动产。因此,对企业销售电梯(自产的或购进的)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人,一并征收增值税;对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进行的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
*
案例1-17:基本资料:
某市电梯生产企业,主要生产销售电梯并负责安装及保养和维修。2009年取得含税销售收人936万元,其中安装费约占总收人的20%,保养费、维修费约占收人总额的10%,假设本年度进项税额50万元,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额=
936/(1+17%)* 17%- 50 =136 - 50= 86(万元)
如果企业投资设立一个独立核算的安装公司,由工厂负责生产销售电梯,安装公司专门负责电梯的安装、保养与维修,那么工厂和安装公司就可以分别纳税,而且由于电梯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对客户而言无需取得增值税发票,这样工厂和安装公司分别开具普通发票对购买方并不产生任何影响
*
筹划方案
按照上述规定,设立电梯安装公司后,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电梯生产企业应纳增值税额
=936×(l- 30%)/(1+17%)× 17%-50
=95.2-50=45.2(万元)
安装公司应纳营业税额
=936 × 20% ×3%+936 ×10%×5%
=5.62+4.68=10.3(万元)
比方案实施前节省增值税和营业税合计
=86-(45.2+10.3) =30.5万元
节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0.5×(7%+3%)=3.05万元
*
3、税负转嫁筹划
前转嫁
后转嫁
散转嫁
纳税人通过交易活动,将税款附加在价格之上,顺着价格运动方向向前转给购买者负担
纳税人通过压低购进商品(劳务)价格,将其缴纳的税款冲抵价格的一部分,逆着运动方向,向后转移给销售者负担
纳税人将其缴纳的一部分前转嫁,一部分后转嫁,使其税负不归于一人,而是分散给多人负担,属于纳税人分别向卖方和买方的转嫁
类型
*
案例1-18:税负转嫁筹划
某生产企业想将自己的产品卖出去,与某知名商家达成协议,并获得允许在商家设置专卖柜,来销售自己的产品
商家对该企业却借机提出了很多苛刻的要求,例如缴纳摊位、展览、广告以及其它等各种费用,但商家在收这些费用时,不能给企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甚至也不开普通发票,只开收据(当然这违反发票管理法的规定)。
商家无论给企业开什么票,其后果都会加大生产厂家的税负。这是因为:
①企业销售价格上升后,生产企业的销项税在增加的同时,不能得到抵扣;
②如果企业收到一些不合法的票据,不允许企业在所得税税前列支,这样就加大了生产企业的税负。
*
案例1-19
某企业购买一批价值100万元的货物(销售方的成本为70万元),销售方在没拿回款项的情况下,收到的只是税务局要求补交税款的通知单(17万的增值税),以及小于25%(100-70)的企业所得税。
这样,销售方在没有收到钱,产品已经发出的情况下,需要出钱交税,从而加大了税负。
购买方通过税负转嫁得到很好的效果:不仅可以用增值税发票抵扣,而且还可以节省销售成本。这样,购买方就达到了少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目的。这种方式属于税负转嫁。
*
三、按税收筹划涉及的层面分类
1、 初级税收筹划:
规避企业额外税负
2、 中级税收筹划:
优化企业税务策略
3、 高级税收筹划:
争取有利的税收政策
4 、广义和狭义的税收筹划
种种原因,企业实际支付的涉税款项可能大于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二者之间的差额就形成了企业的额外税负
企业税收筹划的最低标准就是避免税收额外负担
企业税收额外负担的表现形式
企业自身税务处理错误造成多缴税款
某国有林业物资供销公司购进货物的发票纠纷
企业无意中违反税法而招致的税务罚款
某单位印花税的涉税问题
企业对某些税收优惠政策未能享受或未能享受到位而多承担税负
如固定资产投资抵免政策的运用
税务机关的非规范性征管导致企业的涉税损失
1、 初级税收筹划
周万清自去年12月起从事个体餐饮业,一直未申请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今年3月,县地税局某征收分局征收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周万清所经营的餐馆进行税款核定征收,在没有任何原始记录的情况下,核定1~3月其餐饮营业收入为13750元,应纳营业税及附加756.25元,并于4月14日下达了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周万清未在限期内缴纳税款。4月18日,该地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6条的规定,并依据该法第49条赋予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业户有处以罚款1000元以下的权力,对申请人周万清下达了处罚决定,罚款900元,并加收滞纳金20.8元,但被拒绝签收,也没有现场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5月28日,周万清逾期仍未缴纳上述税款和罚款,地税分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月1日在周万清缴纳1800元后,税务分局经办人员将1800元用工商完税证全部作营业税入库,且税票上既无计税依据,又无税率,也未在备注栏加以说明。
【案例1-20】 税务机关的非规范性征管案例:定税错误
周万清不服,以地税分局核定征收有误、超额征收为由向该县地税局申请复议,要求变更对其营业税税款数额的核定,退回对他多征的营业税税款。县地税局复议委员会受理了此案。该县地税局复议委员会对案情作了细致、全面、公正的调查,认为地税分局作出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并作出以下判决:
(1)撤销对周万清的处罚决定;
(2)责令地税分局重新作出对周万清的具体行政行为.
【案例1-20】税务机关的非规范性征管案例:定税错误(续1)
从本案案情来看,地税分局作出征税和处罚1800元的具体行为明显不当,反映在以下几点:
(1)核定征税主要事实不清,依据不足
(2)执法程序不到位
(3)票据开具不规范
【案例1-20】税务机关的非规范性征管案例:定税错误(续2)
2、 中级税收筹划
企业的税收负担虽然是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但其轻重却是在企业作出有关经营决策时就已经决定了
企业仅仅注意在经营过程中避免额外税负是远远不够的,在作出经营决策之前就必须综合考虑不同决策可能导致的税收负担的不同
企业所涉及的经营决策环节很多,税收筹划的方法也多种多样的,并没有固定的模式
例如注册登记时要考虑适当的注册登记策略
选择适当的财务核算方法尽可能推迟纳税时间
合同的签订方式、技术更新的方式等影响税负
中级税收筹划:【案例1-21】
某年元月15日,金城地税局对黄河时装公司进行纳税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的生产车间是由李先生租给他们的,检查过后,要求李先生补缴上年10到12月份的以下税费,每月补缴:
租赁业营业税:24000元×5%=1200元
附加税费:1200元×(7%+3%)=120元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
(24000-1200-120)×(1-20%)×20%=3628.80元
每月4948.80元,10到12月份累计应补缴14846.40元,税务机关按规定向李先生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李先生补税并缴纳滞纳金,同时对其未按期申报的按偷税论处,处以0.5倍的罚款。
中级税收筹划:【案例1-21】
李先生感到十分委屈:按上述方法计税,他每月将发生亏损2448.8元,3年下来累计亏损达88156.8元。让他不理解的是:“我每个月的净收益只有2500元,为什么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要按照24000元全额计征呢?”
原来,去年1月李先生就与红雨公司签订了一份财产租赁合同。红雨公司将办公楼的三、四层车间和二楼的两间办公室租赁给李先生开办服装厂,租赁期为4年,李先生每月支付租赁费21500元。由于经验不足,且服装生产属于微利行业,经营半年多,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到9月底,李先生感到力不从心,将服装厂以后3年多时间的经营权转租给黄河时装公司,每月向黄河时装公司收取租金24000元。
中级税收筹划:【案例1-21】
讨论:
李先生每月的毛租金收入24000元,但要向红雨公司支付租金21500元,故净收入只有2500元。你认为应该按照毛收入还是应该按照净收入对其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税法如何规定的?
李先生应该怎么办?为什么?
筹划方法:变转租为中介
3、 高级税收筹划
任何税收制度或政策总是对一部分人有利而对另一部分人不利
这会引发不同利益集团或社会阶层之间关于税收政策的争论
例如,美国国会关于预算平衡方案的僵持
2004年小布什与克里竞选时关于税收政策的争论
积极争取对自身有利的税收政策于是成为了企业最高层次的税收筹划策略。
如税收国民待遇原则在我国的状况
企业争取有利税收政策的途径
向税务机关和有关政府部门反映和申诉
在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开展讨论或呼吁
直接向人大代表反映
3、 高级税收筹划
中国两会代表参政议政意识逐步加强,而且关于税收问题的提案日渐增多。
例如2008年的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张茵提出了三个提案但遭到许多网民的非议,其中两个是与税收相关的。
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降低富人税负,把月薪10万元以上的最高累进税率从45%减至30%;
鼓励企业进口先进高效的节能环保设备,给予5年至7年的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过渡期限。
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明珠在接受上证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根据她在空调行业多年调研发现,要切实提高个税起征点,起码提高到5000元。董明珠称,个税一定要提高起征点,让工薪阶层减少负担。“有的家庭负担压力很大,减轻税收才能促进消费,非常有好处。”董明珠认为,现在我们的物价这么高,应该让有钱人多交税,缩小贫富差距,让老百姓踏踏实实生活。“比如年收入100万者就该交50万,而5万元收入的就不该交税”。
2011年两会,人大代表宗庆后提出17条建议和1条议案,主要内容:
关于明确有关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期满后处置办法的法律规定的议案
关于降低税费、减轻企业负担的建议
2015年 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认为,近年来我国实体经济发展比较艰难,税负比较高是一个主要原因。因此,他建议进一步减少税种,降低税率,减轻企业的税负,同时降低企业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的费率,帮助企业有更多的赢利资金去发展实体经济,释放活力。
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自2000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至2003年上半年,某省石油分公司在会计核算上为省、市、县三级单独核算。在购销流程中,省分公司从中石化销售公司华北公司购入资源,统一由省分公司直接对中石化销售公司华北公司结算后,再加价一定幅度向市分公司当月全部调拨结算,市分公司再向县分公司调拨结算。
这种管理模式,使得市、县级分公司帐面上的库存商品从全省系统而言,并未真正实现销售。但各级之间的调拨都要视同销售,各级分公司都要计算销项税和进项税,缴纳增值税。
讨论:
从税收上看,上述情况对该石油分公司有哪些不利?应该如何解决?
高级税收筹划:【案例1-22】争取有利的税收政策:
经多次申请和争取,省国税局同意该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分公司(经营部)的增值税税款的计算和缴纳实行省公司统一计算,各市县级公司分别就地缴纳,即一级核算、集中抵扣、税金分缴的增值税统一缴纳的新办法,彻底解决了增值税的预留、预缴问题 。
具体而言:
对于购进环节,由省分公司统一购进资源,并作进项税额抵扣。
对于销售环节,各市县级分公司对外销售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作销售收入,计提销项税额,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省分公司向各市县级分公司内部调拨不作销售,只开具内部调拨单,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高级税收筹划:【案例1-22】争取有利的税收政策:
实施成果
降低了资金占压,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改善了基层单位的经营环境,降低了税收征纳成本
节约了大量领购发票的人力和资金
为市分公司营造了宽松的经营环境
高级税收筹划:【案例1-22】争取有利的税收政策:
4、 广义和狭义的税收筹划
广义的税收筹划包括全部三类筹划
狭义的税收筹划只包括中级税收筹划,即优化经营决策的税收筹划
三类税收筹划的重要性或许难以区分,但优化经营决策的税收筹划无疑技术性最强,运用范围最广,因而应该成为研究的重点。
野蛮者抗税
愚昧者偷税
糊涂者漏税
狡猾者骗税
精明者避税
智者合理筹划纳税!
*
1
思考题
你或者你的企业进行过税收筹划吗?你的税收筹划属于哪一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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