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出口货物退(免) 税会计 课件(共42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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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出口货物退(免) 税会计 课件(共42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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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出口货物退(免)
税会计
第一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第二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三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处理第四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征收管理目录第五章 出口货物退(免)税会计1.了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基本政策和方式;?2.掌握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应退消费税的计算方法;?3.掌握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应退消费税的会计处理;?4.掌握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与管理的规定。学习目标:技能目标1.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2.具备运用理论知识进行出口货物退(免)税会计处理的能力。第五章 出口货物退(免)税会计第一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及出口商范围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一)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第一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二)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商范1.对外贸易经营者3.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2.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第一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政策1.一般退(免)税的货物范围2.特准退(免)税的货物范围(一)出口免税并退税(二)出口免税不退税第一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1) 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2) 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的,免税不退税。第一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特准不予退税的免税出口货物主要有:(1) 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2) 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3) 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4) 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5) 从2004年1月1日起,计算机软件出口实行免税。(6) 从2005年5月1日起,出口含金(包括黄金和铂金)成分的产品实行免征增值税。(7) 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三)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第一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出口不免税是指对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的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环节,照常征税。出口不退税是指对出口货物不退还其在出口前从购进原材料到销售产成品各个环节所负担的税款。这项政策适用于税法列举的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货物。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主要有:出口的原油;援外出口货物;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银等。凡由商务部批准的外贸公司经营出口的机械手表(包括机芯)、化妆品、橡胶制品、黄金首饰、珠宝玉石、水貂皮、鱼翅、燕窝、鲍鱼、海参、鱼唇、干贝等产品,由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直属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审批退税。未批准的企业经营出口的不予退税。第一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方式(一) 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的方式先征后退1.免、抵、退2.免税采购3.(二) 出口货物退(免)消费税的方式第一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1) 免税适用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根据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但不予退税。因为消费税的征税环节是生产环节,以后的销售环节不再征税,所以生产环节已经免税,产品没有承担消费税,不需要再退税。(2) 免、退税适用于外贸企业。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或者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时,可以享受免税并退税的政策。第二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一、出口货物的退税率1.增值税的退税率我国现行的增值税退税率为:13%、10%、9%、6%、5%等。出口企业从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贸公司购进货物出口的,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征收率计算办理退税。2. 消费税的退税率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退税率与其征税率相同,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可以彻底退税。计算出口应税消费品应退消费税的税率或单位税额,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消费税的企业,应将不同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和申报,未分开核算、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退税率。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二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二、 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算(一)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应退增值税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不予退税的税额出口货物不予退税的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法定税率-退税率)(二)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1. 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 第二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2. 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 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表明当期可以免抵退的税额超过可以退税的税额,超过的部分可以免税抵税,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第二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3. 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2) 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表明当期可以免抵退的税额不足全部应退税额,只能在当期可以免抵退的范围内退税,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是计算确定应退税额、免抵税额的重要依据。第二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3. 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第二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三、 消费税退(免)税的计算(一) 外贸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应退消费税的计算外贸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采取免、退税的办法,先征后退。应退消费税的计算因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计征办法的不同而不同。1. 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对于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计算应以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公式如下:应退消费税税额=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消费税税率第二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2. 从量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对于从量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计算应以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为计税依据。计算公式如下:应退消费税税额=出口销售数量×单位税额第二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第二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二)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应退消费税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额免征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因为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已经按照实际出口数额免缴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出口时,不含有消费税,所以无须退还。第二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三) 出口货物发生退关、国外退货的处理外贸企业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如果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报关出口者应及时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消费税。生产企业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如果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经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待转为国内销售时,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消费税。第三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处理一、 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会计处理(一) 会计科目设置“进项税额转出”项目“出口退税”项目“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项目12345(二) 生产企业增值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处理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的办法。货物出口销售时,企业应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当期不予免、抵、退的税额,应计入到出口货物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应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回退税款时,企业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科目。第二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三) 外贸企业增值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处理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的办法。外贸企业收购出口的货物,在购进时,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 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上述的价税合计,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或“应付票据”等科目。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按照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应收出口退税时,应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不予退税的税额,应计入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收到税务机关退税款时,企业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科目。第二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第三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处理二、 出口货物消费税退(免)税的会计处理2. 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应税消费品生产企业直接出口自产应税消费品3. 生产企业将自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外贸企业,由外贸企业自营出口(二) 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外贸企业售出应税消费品后,收到税务部门退回的消费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将退回的消费税退还生产企业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1. 外贸企业代理生产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第三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处理第三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处理外贸企业从生产企业购入应税消费品,在报关出口后申请出口退税时,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实际收到退回的消费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科目。对于不符合退税规定、退税凭证不全不能退回的消费税,或发生退关、退货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科目。2. 外贸企业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第四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与管理一、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登记和认定管理(一) 登记时限和地点出口企业应持商务部(原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和工商营业执照于批准之日起30日内或者发生出口业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登记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进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实行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制的国有、集体生产企业,需提供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主管征税的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一般纳税人必须加盖一般纳税人章);主管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委托出口协议(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委托出口企业用);出口企业开设的基本账号和退税账户、开户银行证明;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二) 登记附送的资料第四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与管理(三)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第四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与管理对外贸易经营者按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下同),应分别在备案登记、代理出口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资料,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四) 变更登记第四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与管理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出口商,其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须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原退税登记证正、副本等资料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认定内容发生变化”是指出口企业改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点、进出口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退(免)税登记事项。退税机关根据出口企业申请,在原“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正、副本签署“变更”字样,并核发新的“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五) 注销管理第四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与管理出口商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的,应持相关证件、资料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对申请注销认定的出口商,税务机关应先结清其出口货物退(免)税款,再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从2004年6月1日起,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出口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应按月提供退(免)税所需的法定凭证,向其主管的退税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外贸企业1个月可进行多次申报,生产企业每月15日前申报,1个月1次。外贸企业自营(委托)出口的货物,由外贸企业向其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县级税务机关进行退税预申报,将初审错误调整后,向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进行正式申报。(一) 申报时限和地点第四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与管理二、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二) 申报方式第四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与管理出口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收齐出口货物退(免)税所需的有关单证,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申报系统生成电子申报数据,如实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外,税务机关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该补税的应按有关规定补征税款。第四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与管理三、 来料加工业务的税收征管规定来料加工业务是指由外商免费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委托我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我方按合同规定收取工缴费的一种贸易方式。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后,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持此证明向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或委托加工货物及其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应凭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收汇凭证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核销手续。逾期未核销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将会同海关和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及时予以补税和处罚。第四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与管理四、 进料加工业务的税收征管规定(1) 来料加工不动用外汇,料件是由外商提供;进料加工则是由我方经营单位动用外汇购买进口料件。(2) 来料加工的货物所有权属于外商,我方只按要求加工;进料加工业务由我方经营单位购买进口料件,我方拥有货物的所有权。(3) 来料加工的外商往往既是料件的供应人又是成品的接受人,料件的进口和成品的出口是连在一起的一笔交易,其合同不是以货物所有权转移为内容的买卖合同;进料加工则由我方经营单位以买主身份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又以卖主身份签订出口合同,进口和出口体现为两笔交易,且都是以货物所有权转移为内容的买卖合同。(4) 来料加工贸易的双方是委托加工关系,外商承担盈亏风险,我方不负责盈亏;进料加工则是自购料件、自销产品、自负盈亏,经营单位要承担价格风险和销售风险。第四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与管理五、 代理出口的退税出口企业代理其他企业出口后,除另有规定者外,须在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60天内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及时转给委托出口企业。如因资料不齐等特殊原因,代理出口企业无法在60天内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的,代理出口企业应在60天内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经地市及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延期30天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因代理出口证明推迟开具,导致委托出口企业不能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正常申报出口退税而提出延期申报的,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的,可在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第四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与管理六、 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和小型出口企业退税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和小型出口企业,在审核期期间出口的货物,应按统一的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办法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税务机关对审核无误的免抵税额可按现行规定办理调库手续,对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暂不办理退库。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的应退税款,可在退税审核期期满后的当月对上述各月的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一次性退给企业;对小型出口企业的各月累计的应退税款,可在次年1月一次性办理退税。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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